苛政之下,威嚇辱罵構成「心理傷害」,可判刑10年,坊間有喜有憂。青年 :阿蛇,以後不可再辱罵市民是曱甴,我們卻可以稱讚你們是品學兼優的毅進仔,呵呵呵!老師 :在聖上面前,不可提起通商寛「衣」,連通商寛「農」也不能說,他的心靈會受創傷,後果自負。小販:東主執笠,不妨學叉燒佬賀佢一句「生意好呀」;際此百業蕭條,他仍把「經濟活起來、動起來」掛在嘴邊;是非對錯至今仍一嚿雲,所以佢唔會嬲。小學生:我冒死也要勸他,千萬別再說「香港這個國家」,萬一被人舉報,聖上判他無期徒刑,佢就作法自斃了。
其他部門同事又去述職,又去外埠吃喝玩樂𢱑生意。咁點都要搵啲嘢搞下嘅,唔係俾人開「 」節流就大鑊啦!!
看我今天怎麼上庭 —— 聾人在法庭上的權益
發現薩頓胡
聖誕叮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