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易士老師的住所附近有一所女校。學生放學走在街上,看起來十分神氣,似有遠大前程等待著她們。男女平等雖未完全實現,但在此地看來已不遠矣。 但回想19世紀的英國,女性的地位其實甚低,女性無法參與任何形式的政治選舉,不論是國會選舉還是地方政府選舉,都沒有女士的份兒,女性只被視為丈夫或父親的「附屬品」。 女性仍處於劣勢 雖然一些早期女權運動者如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提出過女性應該享有政治權利的主張,但女性仍處於劣勢,甚至在經濟上,已婚女性的財產仍會自動歸屬於丈夫;女性無權離婚,除非能證明丈夫犯通姦和其他重大罪行(而丈夫只需證明妻子通姦即可離婚);法律上,子女也是完全屬於丈夫的,法律甚至默許丈夫對妻子作體罰,只要「合理」且不造成嚴重傷害。現在想來確是不可思議。 女性的教育主要集中在家庭管理和社交禮儀,並不鼓勵她們追求高等教育。法律和社會習俗也不允許女性成為律師、醫生或政治家等專業人士。 政治哲學家、經濟學家約翰•史超活•密爾(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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