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在《岑子杰案》中作出判決,裁定根據《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所保障的私生活權利,政府有積極義務設立替代法律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配備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終審法院給予兩年的暫緩期,即政府應在2025年10月27日前建立相關的替代法律框架,以履行《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下的積極義務。經過近兩年的時間,政府於2025年7月9日公布了《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立法建議,並於7月11日將法案刊憲,隨後於7月16日提交立法會首讀並展開二讀辯論程序。 目前,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經過四次會議後已完成逐項審議,下一步將提交報告予內務委員會,隨後恢復二讀辯論。政府已表明,希望能在10月底的限期內完成立法,以履行終審法院的命令。 沒有實質公眾討論 儘管此次立法象徵香港在保障同性伴侶權利的議題上邁出重要一步,但整個立法過程完全由政府主導,欠缺公眾參與。從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可見,當局所謂的「公眾諮詢」部分,僅簡略引述了立法會議員支持或反對的意見,卻未有進行任何實質的公眾討論,社會各界及關鍵持份者的聲音遭到忽略。 此外,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亦只透過書面方式收集市民意見,而非舉辦公開的聽證會議,進一步限制了公眾參與立法討論的空間。是次立法的目的是要建立替代法律框架以滿足同性伴侶的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法律承認的身份。政府怎能忽視他們的聲音呢?...

  • 香港終審法院上月底就三宗有關同性伴侶權益的上訴案件頒下裁決,一致裁定同性伴侶一方在三宗案件中維持勝訴,駁回律政司及房委會的上訴,保障香港同性配偶在申請香港資助房屋(包括公屋及居屋)和繼承配偶資產時,應享有與異性戀配偶同等的權利。 一直以來,香港的平權運動除了有賴公民社會及行動者孜孜不倦的民間倡議,亦憑仗入稟司法覆核以修正現行有違人權標準的規範或法例。上月底終院頒下的裁決,再為香港的性/別小眾平權奠下法律基礎。趁著這次裁決,讓我們一起回顧近年幾宗與性/別小眾平權息息相關的重大案件。 Nick Infinger案(FACV2/2024):同性配偶應享有同等的權利申請政府資助房屋 成長於香港的男同志Nick Infinger,在海外與同性伴侶註冊結婚,兩人及後回港,Nick Infinger以「二人家庭」名義申請公屋,尋求基本居住保障,卻遭房委會以「非異性配偶」為由拒諸門外。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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