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突襲俄羅斯多個空軍基地,擊毀多架俄軍轟炸機,顯示烏克蘭並非再無作戰能力,俄羅斯軍隊亦非如外界想像中強大,事件對美國和歐盟如何看待正在進行的俄烏停火談判,相信有重要影響。此外,香港中聯辦原主任鄭雁雄突然遭撤換,有豐富地區管治經驗的港澳辦副主任周霽空降接管中聯辦,反映北京近半年來重於穩定經濟及民生,作風已延伸至香港。 無人機攻防戰 俄羅斯揮軍入侵烏克蘭,已有三年多時間,雙方都有大量人員死傷,烏克蘭軍隊既缺人也缺彈藥,加上美國以撤銷經濟及軍事援助來威脅,逼烏克蘭盡快與俄達成停戰安排,令烏克蘭形勢雪上加霜。近月來無力阻止俄軍逐步蠶蝕國土,已有約五分一國土被俄羅斯控制。 就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在俄烏使團依約定到土耳其展開停火談判前夕,烏克蘭國安部門對俄羅斯五個相隔千里的空軍基地發動突襲,用大量無人機炸毀基地設施及多架俄空軍飛機。烏方對外聲稱摧毀了41架俄國戰機,佔俄國轟炸機總數約三分一。雖然獨立專家按網上流傳影像及最新衛星圖片,只能核實十多架俄國戰機受損,但已足夠顯示俄國空軍遭到重創,損失巨大。 這次無人機突襲,連同過去三年俄烏戰場上各種無人機攻防戰,向外界清晰顯示,在日後的軍事衝突中,無人機空襲將會是現代戰爭最重要的元素,甚至是戰爭勝敗的關鍵。烏克蘭自主生產的無人機每部成本不過二千美元,被摧毀的俄國戰機的價值卻是以億元計算,這種不對等的損失,展示了弱國對抗強國的一種可能,坦克、戰機、航母這些體積巨大且殺傷力驚人的武器,不足以決定一場戰爭的勝敗。這個現實為世界各國揭示了新的安全風險,不但傳統武器可能被無人機突襲摧毀,軍方要重新制訂空防策略,若恐怖分子掌握了這種突擊手段,有可能造成巨大的、防不勝防的平民死傷。 各國對俄戰略或改變 其次,這次無人機揭示了俄羅斯的安全漏洞極其嚴重。過去俄羅斯自恃領土幅員遼闊,軍事基地分散各處,進出都有軍人把守,若外國出動戰機突襲,或發射巡航導彈攻擊,來犯戰機或導彈老遠便會被防空雷達發現,俄國軍方有充足時間攔截反擊,所以一直以為這些基地固若金湯。...
若你愛《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或者也會喜歡巫術的咒語,會感到相當interesting(在英國生活的萬能詞語之一)。但英國能擺脫巫術的迷信,卻不是容易的事。人類,其實真的不太理性。 1500年至1700年間,英國都是充滿宗教動盪,直到1612年,因異端被處決才結束。在1736年生效的《1735年巫術法案》(Witchcraft Act 1735),使巫術不再是一項可判處死刑的罪行,巫術只被視為一種欺詐罪行。 對魔法的黑暗迷戀 說起巫術,不能不提詹姆士一世(James...
早前獲邀到國立政治大學演講,題為《臺港互視中的認同、歷史與未來》。接到這題目的時候心中有點忐忑,因為近來在社交媒體看到太多台灣和香港網友之間的對罵,看起來好像是兩地關係已變得很糟糕。身為一位兩年前才拿到台灣護照的香港人,夾在兩個地方之間,見到這些爭吵難免會感到有點氣餒。 先說明一點,我相信那些網上對罵並不代表台港關係的主流,我仍然相信兩地的民間關係相當友好。在台灣,許多人都是看周星馳的電影長大,電影中的對白你只要說一句大家都懂得接下一句。在香港,一般人對台灣人也十分友好,網上流行說台灣人到香港旅行有「通關密語」,只要說出「我是台灣人」之後店員的服務態度就會180度變好。再看許許多多「香港人在台灣」或是「台灣人在香港」,專門介紹兩地生活文化異同的網上專頁,留言區絕大多數都是鼓勵的說話,感受不到半點敵意。 話雖如此,儘管香港和台灣的距離十分之近,兩地交往頻繁(桃園來往赤鱲角是全球最繁忙的國際航線),但我總懷疑我們有點過於高估台港之間互相認識的程度。台灣的大學鮮有關於香港的課程,今天在香港要開關於台灣的課恐怕也是難上加難。兩地生活習慣不盡相同,當以為雙方很了解,突然發現原來其實並不了解的時候,落差就特別大。 「支語」之爭 近期見到的爭執,不少是出於言詞上的誤會。例如有台灣人問香港人會不會說中文,香港人聽到這句說話往往不明所以。在香港的語境,中文是書寫系統,常見相對應的口語有廣東話和普通話。在台灣的語境,中文則是國語的意思。這本來只不過是語言習慣之別,沒有什麼好爭吵的。如果說台灣人把國語等同中文是片面,那麼同樣邏輯下香港人把自己的慣用語言稱之為「廣東話」何嘗不也是片面?畢竟準確來說香港人使用的應該稱為香港粵語,而粵語還有其他分支,從四邑話到蜑家話不等,廣東不止一種「話」,人家也可以投訴我們的片面。 說來說去,這些爭執的內容是其次的,問題總是出於當誤解被上綱上線成為政治立場之爭,那麻煩就大了。近年來不少台灣人認為台灣正面對中國大陸的文化入侵,對日常生活中的台灣用語被中國用語取代特為警惕,對許多疑似中國用語標籤為所謂的「支語」。然而這過程往往有如獵巫,不少在香港已用了數十年的港式用語也被誤中副車,引發不少香港網民的不滿。這時候,又會有台灣網民宣稱反正香港已經被全面中國接管,不用分得那麼細,再進一步激發強調香港獨特身份認同的港人不滿。 不如多做有益身心的事情...
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是中國現代歷史中不可磨滅的一章,象徵著爭取民主與人權的重大時刻。事件發生後,香港成為紀念這段歷史的重要場所。每年六月四日在維園舉行的燭光悼念晚會,成為港人堅持記憶與良知的象徵。但自2020年《國安法》實施後,悼念活動被禁止,公眾空間被收緊。然而,六四的記憶仍深植人心。 作為多年來的參與者,我見證了香港人堅韌的精神與團結。每年的維園集會如同朝聖之旅,大家手持燭光,高喊「毋忘六四」、「平反六四」、「打倒一黨專政」……氣氛既悲傷又充滿決心,展現我們對歷史與正義的堅持。 儘管近年香港政治環境急劇變化,悼念活動遭打壓,但六四的精神未曾熄滅。人們透過社交媒體、藝術創作、文字與照片,繼續傳遞真相與記憶。對我而言,回憶那些與市民肩並肩的夜晚,成為堅持信念的力量。 即使我們不能再在維園聚首,全球各地——無論是英國、歐洲、台灣、加拿大或澳洲——仍有人延續這份記憶與承諾。歷史可以被挑戰和更改,但真相卻無法被抹去。 我唯一深切的遺憾,是過去太相信「明年還可以再來」,而沒拍下更多影像。如今,我們已失去了再次聚集在維園的機會。 這一輯相片只不過是30多年來的點滴。相信維園六四晚會在無數的相片或記憶中,永遠不會遺忘。 ...
來保加利亞前見過一座地標建築,令我深深著迷,名叫「布茲盧扎紀念碑」(Buzludzha Monument)。要了解這座建築的魅力所在,單靠文字實在難以形容,必須配合圖片。建築外形猶如天外來客的飛碟,與世上任何構造都截然不同。這曾是保加利亞共產黨的集會場所,現卻成為廢墟。 紀念碑始建於 1974 年,歷時五年竣工。為了建造此碑,工程團隊用炸藥削平山頂,令山峰高度由 1441 降至...
The world’s first intergovernmental mediation organisation was...
2023年,在丹麥國會的一場歷史性辯論中,一位年僅二十多歲的格陵蘭女議員走上講台,打破議會傳統,面對全場說出母語——格陵蘭語(Kalaallisut)。這位議員名叫阿琪-瑪蒂爾達·赫格-達姆(Aki-Matilda Høegh-Dam),她用那七分鐘的格陵蘭語演講,為一段漫長而沉重的歷史發聲,訴說一個北極民族如何在殖民壓迫下保存自我。 她的演講主題是歷史傷痕,是控訴殖民壓迫,也是捍衛格陵蘭人尊嚴。她提到了「螺旋案」(Spiral Case)—— 那段1960至1970年代超過4500名格陵蘭女性在未經同意或在例行檢查時被暗中植入子宮環、被剝奪生育權的黑暗歷史。當議長要求她轉換語言時,她拒絕翻譯,力陳說格陵蘭語就是她的權利,利用本土語言作為對抗同化的堡壘。 雖然她被議長驅離演講台,但她說:「我們不再害怕發聲。我們不再害怕使用我們的語言與文化。變革的精神已來臨,而邁向國家建構就是下一步。」...
第十三封信 13.1 明慧, 時光荏苒,距離我們上次通信竟已近一年半載。這漫長的沉默歲月裡,我未能延續我們之間珍貴的對話,心中滿懷愧疚與不安。並非我不想提筆與你暢談,而是內心深處那份沉重的憂鬱和難以名狀的混亂,讓我每每面對空白的信紙時,竟不知從何說起,千言萬語卻又哽咽在喉。 這一系列書信的源頭要追溯到2017年,那個彷彿還沐浴在和平陽光下,似乎仍是太平盛世的香港,彼時我從中文大學退下,心中懷著一份深深的眷戀,渴望與你細細分享這近半個世紀以來我們各自走過的人生經歷,回望那些在時光長河中沉澱的歲月痕跡。...
香港政府於5月13日刊憲,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稱《維安法》)第110條,即日實施兩項附屬法例,包括闡述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的職責及角色,並將公署的辦公大樓、住宿設施等地點劃為禁地,禁止公眾查察或未經授權進入。附屬法例定明,當國安公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五十五條對特定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時,香港政府及公務人員必須向公署提供協助;未遵從法律文書指示、抗拒或妨礙公署職務均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7年監禁及50萬元罰款。這些附屬法例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方式,即法例於刊憲當天即告生效,立法會僅有極短時間(至6月11日)提出修訂或廢除。打破立法慣例及法治原則在行政主導的威權管治現實下,立法會已淪為政治現實中的「橡皮圖章」。期望立法會議員有效修訂這些法例,顯然不切實際。然而,我們更應透過這次立法案例,認真分析香港國安法律如何根本性地改變了本港沿襲普通法傳統的立法慣例和法治原則。香港立法程序傳統上遵循英國普通法原則,立法權根本上歸於立法機關。法案必須經立法會三讀程序,經全體委員會逐條、全面、公開的審議、辯論和表決,方可正式生效。此一制度不僅保障民意代表的監察角色,也避免行政部門濫權。然而基於行政效率考量,法律容許政府或授權團體訂立附屬法例,以簡化程序通過技術性及行政性措施,如交通規例、藥物規管等。正因附屬法例這種程序簡化的性質,普通法傳統明確限制其適用範圍,並防止行政濫權。《釋義及通則條例》第28條正是這種原則的體現,除非主體法例另有明確授權,附屬法例內的刑罰不得超過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但《維安法》第110條明顯打破此限制,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廣泛授權,以「維護國家安全」之名,可任意訂立高達7年監禁和50萬元罰款的新罪行,以及為國安目的訂立附屬法例。即使法例影響私人財產、合約條款、個人或商業活動、言論及集會自由,仍然毋須經立法會全面審議。以捷徑侵蝕立法會憲制地位事實上,2020年民主派曾就政府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此舉違憲,並在高等法院獲得勝訴。然而終審法院裁定《緊急法》合憲,認為立法會並未違憲轉移立法權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此一裁決當時引起極大爭議,並被視作為行政機關擴權打開「潘朵拉的盒子」。相較於《緊急法》,《維安法》第110條的授權範圍更廣闊,影響更深遠,且不需有任何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條件即可援引。從這次附屬法例立法過程看來,其內容大多並無即時的緊急性。政府之所以採用「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只因法律授予此權限,而非實際需要。這清晰表明政府不但無視普通法原則中所強調的合法性和比例原則,更透過附屬法例立法這捷徑逐步侵蝕立法會的憲制地位。以《維安法》第110條訂立附屬法例的危險性,並非僅限於其可施加嚴苛刑罰的權力,更在於它背後代表的深層制度轉變。香港的政治制度長期以來本已行政主導,立法會在選舉制度被重塑後,其作為民意機關的功能已被大大削弱。然而當權者仍然積極將立法權從立法機關轉移至行政機關,並透過「國家安全」的理由使之常態化。這種轉變不僅衝擊普通法的核心原則,亦直接損害法治及市民權利,長遠亦將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營商環境。雖然在當前政治環境下難以即時逆轉此一趨勢,但持續的討論、批判及公民的關注仍然不可或缺。只有警醒並堅持守護法治及人權的價值,我們才可看到社會改革的轉機。 ( 圖 : 香港政府網頁 )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Facebook: facebook.com/hkchr.orgIG: hkchr_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