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一周,有一則香港法庭新聞,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那就是《立場新聞》及其兩位主編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的判詞,修訂了他自己在羊村繪本案中的裁決,由煽動罪須證明被告「蓄意煽動」,擴闊為「妄顧後果」亦可。客觀效果就像突然搬龍門那樣,令一心維護新聞自由的被告墮入罪網,裁決猶如向全世界宣告,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岌岌可危。 立場案裁決引起廣泛關注,因為這是九七回歸後,首次有新聞機構及新聞主管因發表時事報道及評論,被裁定觸犯「發布煽動刊物罪」。這條苛刻的殖民地遺留法例,自六七暴動後數十年沒有動用,但近年卻一再被政府用以檢控異見人士,而且在今年初的23條國安立法中,當局還把「發布煽動刊物罪」修訂,不但法網擴大了,最高刑罰更從監禁兩年大幅提升至監禁十年,令這類以言入罪的惡法,變成懸掛在新聞工作者頭上的利劍。 維護新聞自由不容於法 法院審視了控方提出的十七篇文章,裁定其中十一篇的內容具煽動性,即可能引起讀者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或憎恨司法機關,其中包括:專訪參選立法會的前立場記者何桂藍,解釋她為何選擇「攬炒」的對抗策略;《蘋果日報》主編陳沛敏批評煽動罪執法行動的博客文章;流亡海外異見人士羅冠聰抨擊《國安法》的博客文章;資深傳媒人兼中大新傳專業顧問區家麟批評《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的文章等。 法院判詞對文章的定性,給出來的解釋相當牽強,邏輯混亂,連日來已引起不少批評。而且,這些文章都是在2020年7月北京替香港訂立《國安法》之後,直至2021年底《立場新聞》因主編被拘控終止營運之前發布的,這段日子香港已回復平靜,沒有大型示威或激烈的街頭抗爭,但主審法官卻認為動盪尚未平息,文章對國家安全仍有潛在風險,因而具有煽動性。 案中兩名被告人鍾沛權和林紹桐,對於決定發表這些文章,有一個貫徹始終的解釋,就是維護新聞自由。他們不一定同意這些文章批評政府的觀點,也會刊出不同觀點的文章,包括親政府人士的文章,他們考慮發布與否的準則是:像香港這樣一個向來包容多元觀點的自由社會,是否允許這些觀點呈現?這些時事報道、分析和評論,對公眾是否有價值?市民大眾是否有權閱讀這些內容? 儘管這些文章的觀點較為尖銳,但都有若干事實基礎,也能講出立論的理據,並非無的放矢,或一味洩憤謾罵,而鍾、林兩位主編過去在主流新聞機構的工作表現,也與他們宣認的信念和準則相符,如今他們被法庭定罪,意味著他們信守一生的新聞理念,已不再見容於香港法律。...

  • 讀英國歷史,必然要了解各種移民(migrant)怎樣來到這個島嶼。羅馬人是移民,成就了羅馬英國(Roman Britian)。但在5世紀初,羅馬人離開了不列顛,傳統上被稱為「黑暗時代」。但其實在5世紀,盎格魯人(Angles)和撒克遜人(Saxons)從歐洲不同地區(現今的丹麥和德國)移民到不列顛並在那裡定居,建立了各種王國。他們將他們自己的文化、宗教和生活方式帶到了這個國家。 盎格魯人和撒克遜人信仰異教,不奉行基督教。若說那年代「黑暗」,那大概只是因為他們不以基督教為宗吧。但在公元597年,教宗派遣奧古斯丁(Augustine)作為傳教士前往不列顛。他與不列顛最有權勢的國王埃塞爾伯特(King Æthelberht)會面後,埃塞爾伯特也皈依基督教。 由掠奪到定居的維京人 還有不能不說的,當然就是維京人(Vikings)。我們把他們想像成北歐海盜,在長船(longship)穿著盔甲、頭盔上帶有角。不過,真相是他們的頭盔上從未帶有角,也不是所有來到不列顛的維京人都是來搶東西的。的確,最早來到不列顛的維京人是為了尋找寶藏和掠奪,他們襲擊了林迪斯法恩的修道院(Monastery of...

  • 極右民族主義的民粹政治和擁抱多元文化的普世政治,自18世紀以來,一直處於緊張關係。 上世紀30年代,極右民族主義中的納粹和法西斯政權的崛起,導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這場慘烈大戰的結果,是納粹和法西斯政權的全面潰敗,而這些政權在執政和戰爭時期犯下的滅絕人性的滔天罪行,例如對數以百萬計猶太人進行有系統的種族屠殺,使在戰後重建世界政治秩序的主要邦國,決心要避免重蹈覆轍(即當時大家用英文說的"never again”),不能讓這些納粹和法西斯政治死灰復燃,因此積極地在國際間和邦國內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成立以保障世界和平為目標的聯合國、在日本通過放棄軍國主義的和平憲法、在聯合國制定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在被納粹和法西斯政權統治及佔領過的邦國内,把納粹和法西斯的主張和政治組織列為非法等等,希望杜絕這些極端而暴力的民族思想和政治。 可是,傾向極右民族主義的主張、思想、政治,甚至政黨和政權自此消失了嗎?答案很遺憾是否定的。 今年7月底,3個英國女童,在英格蘭中西部的海濱市鎮紹斯波特(Southport) 一個暑期舞蹈班上,涉嫌被一名患有自閉症的17歲黑人青年殺害後,爆發了在英格蘭和北愛爾蘭各地近一個星期接連的極右分子的暴力騷亂,這清楚地提醒人們,極右民族主義的情緒和力量,在英國是不容忽視的。他們今次能牽起這些暴力騷亂,肇因之一,正是通過網絡上刻意散播行兇者是一名在英國尋求政治庇護的穆斯林青年這一假消息所造成的。 極右領袖得勢...

  • 教科書添新指引,學生若有性衝動,即刻去打羽毛球降火。叉燒補充說:不可有婚前性行為。 家長:新指引若一早實施,他就不會因為打「有兒波」便生兒育女,常被人笑衰十一。 學生甲:羽毛球冇可能話打就打,book 場都要等幾日啦,冇得 walk-in 㗎! 學生乙:好擔心租場職員一見我來,就大聲笑:「你又性衝動頂嘞!」好尷尬㗎噃。...

  • 曾遊阿富汗,恰逢九一一事件後一年多,因局勢敏感,友人聽我前往阿國,或以為冒險魯莽,其實不然。我本無意前赴阿國,偶於巴基斯坦白沙瓦邊城,遇旅客剛從阿國而歸,親述當地民情治安、交通簽證方法,資訊具體而明確。外地人多以為阿富汗全國悉危,問明後方知當年應避免前往南部坎大哈,而喀布爾及巴米揚則安全。 沿路資訊繁多,似有關聯,實則等同道聽塗說。如問邊城人對鄰國之見,以為兩者相近,理應了解,卻不可盡信,蓋因鄰國根本「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註),對彼岸世界毫無認知。若有香港島人以為元朗人騎牛上學,那伊斯蘭堡人對喀布爾人之看法何能盡信? 有人一聽阿富汗即呼危險,仔細相問,原來誤以為除自家園外天下皆危。安全觀念常帶主觀偏見,或以寥寥新聞定論世界,或以戲劇角色定義他人,由此簡化,視本來複雜多變宇宙為單一故事,焉能不扭曲全局認知? 旅行之要,正是求聞異聲、觀異事,打破偏執、破除俗見,故事復變多元,不以異見為怪。 註:《老子》八十章言「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謂兩國無爭,無苛政暴歛,人民珍惜生命以不必遷移他鄉,生活恬淡,吃食雖粗,反覺甘美,是以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在老子的世界,「民至老死不相往來」並非指鄰陸不和,反而是理想國家的模範。   ...

  • 壟斷倫敦及泰晤士河谷供水的泰晤士水務(Thames Water)早前要求加價44%被拒後,近日變本加厲,要求加價59%(平均每年加價257英鎊)以改善財務狀況,否則將無法繼續經營,政府須接管其業務。當年私有化的時候,這些水務公司都沒有負債,為何水費加過不停,而泰晤士水務不但屢屢出現污水醜聞,更陷入財務困難?透過公開招股上市的泰晤士水務於2006年被澳洲投資銀行麥格里(Macquarie)以85億英鎊收購,並在持有該公司11年間大幅舉債,以派息予股東。麥格里2017年出售泰晤士水務後,又成為水務控股公司Kemble的債權人(2018及2020年共投資1.3億英鎊),繼續收息。這是典型的槓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麥格里當年透過Kemble控股收購泰晤士水務,實際出資僅為收購價的7%,其餘均為債務。這樣,麥格里就能以極少量的現金獲取壟斷一方水源公用事業的現金流。透過派息、收息、減少開支、減少投資等手段獲利。 監管者不避嫌變受薪總裁麥格里營運泰晤士水務期間,該公司的負債由38億英鎊上升184%至108億英鎊,派發的股息多達27億英鎊。2017年3月,泰晤士水務被出售數天後,即爆出2013-2014年間污水處理不善遭罰款203億英鎊的醜聞。若指泰晤士水務今日面對的問題,是因為水費不夠高而無法改善污水處理,真是冤枉了我們這些消費者!更有趣的是,水務公司這種公用事業,不是有水務局 Ofwat 監管嗎?但2013-2017年坐陣 Ofwat 的...

  • 香港終審法院於8月12日對2019年的「8.18流水式集會案」作出最終判決,判處被告人敗訴,維持他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案件再度引發了社會對香港法庭能否捍衛人權和公民自由的質疑,以及海外法官的留任能否為香港的法律發展,尤其是在法治和人權方面帶來正面的作用。 這種關注並非毫無根據。國安法的實施已經削弱了司法獨立,限制了法庭的權力。香港政府積極地展開法律戰,通過立法、拘捕、檢控及施加行政命令等手段,壓制市民的集會和言論自由。同時,當局採取「追究到底」的態度,對檢控失敗的案件積極提出上訴。在這個脈絡下,公眾很難天真地以為法庭僅僅是法律的仲裁者。畢竟法庭對於法律的裁決和解釋,直接影響著香港市民的權利。 法院判決未彰顯公義 面對威權壓境,香港人曾經寄望於法庭,視其為維護法治和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令人遺憾的是,各級法院的許多判決往往令人失望,未能彰顯公義,判詞中對人權的理解亦常常忽視國際標準。一些法官似乎也已經接受在政府鎮壓異見和自由的行動中扮演角色,為其提供法律支持。 回顧「8.18流水式集會案」的背景,民間人權陣線於2019年8月18日舉行的集會吸引了數以萬計的人參與,擠滿維園、銅鑼灣及金鐘一帶的街道,是反修例示威浪潮中最大型的活動之一。主辦方稱當日有170萬人參與,並且全程和平。政府當晚回應指「目前最重要的是要盡快回復社會秩序;當一切平靜之後,政府會與市民展開真誠對話,致力修補撕裂,重建社會和諧。」結果政府於翌年四月以《公安條例》檢控9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所有人均被判有罪,經上訴後獲判5至12個月不等的監禁,其中部分被告獲准緩刑。這些被告人都是香港民主運動的領袖及民意代表。 在此次判決中,終審法院重申了現行《公安條例》中「未經批准集結罪」的合憲性,認為該罪行屬於對集會自由的合理限制。法庭指香港已在法理上充分確立對憲法挑戰的處理方法,市民可對法例、政策、政府的行為及決定提出合憲性的挑戰和相稱性的質疑。基於法律制度及憲法的差別,法庭不應跟從英國案例就每名被告人的逮捕、檢控、定罪及判刑作出相稱性評估,以考慮有否對被告人的集會自由造成相稱(或不相稱)的限制。同時,法院指出,即使集會未造成嚴重的公共秩序混亂或暴力行為,且被告人是行使和平集會的權利,律政司或法院仍有權以「未經批准集結罪」進行檢控或定罪。法院還提到,現時有獨立的上訴委員會及司法覆核程序來保障集會自由。 法庭沒正視集會權利...

  • 《無相之相》展覽第二部分是墓園雕像攝相。 《死之昇華》是意大利墳場獨特的雕像,生與死(Eros and Thanatos)的交會是 這些裸體雕刻藝術的主題。「死亡」不能訴以言語,故亦是「空相」,但藝術將生命之無常短暫,昇華轉化為不朽的雕塑作品。是輯相片是嘗試將三維雕像以特別觀看角度和黑白形式呈現出來。   ...

  • ▌[城市亂彈]畫家簡介vawongsir畢業於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曾任中學視藝科教師。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政府指他的作品涉及反政府題材,教育局以此裁定他專業失德。出版插畫集有《假如讓我畫下去》、《我在老地方等你》、《加多雙筷》等,現居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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