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陣子聽了一場學術分享,題目是張敬軒歌曲《隱形遊樂場》官方影片的留言區,變成了離散港人互相打氣加油的場域,發表者本身亦是一位在英國讀研究院的港人。生於亂世,際遇經歷巨變,集體情感需要尋找梳理的渠道。離散社群在外地展開了新的生活,自然也會有新的文化生產,回應特殊情感需求。 移民文化產物移民的文化生產在香港不是新鮮事,畢竟香港本身就是移民社會,可以說香港文化本身很大程度上就是移民文化。回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香港流行文化和身份認同相輔相成,不少都是關於移民(甚至是難民)心態。甄妮在《東方之珠》中提問「若以此小島終身作避世鄉」(鄭國江填詞)、林子祥則在《抉擇》當中高呼「任那海和山 助我尋遍 天涯各處鄉」(黃霑填詞),都強烈地帶出了移民社會嘗試重建家園的情懷。在主流的港人認同結構外,香港社會當然還有許許多多其他的移民經驗,例如通過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的新移民、來自來越南的船民、自菲律賓和印尼的移工、來自南亞各地的少數族裔,還有在中環蘭桂坊的一眾外籍僑民或回流港人等等……都有和他們相關的文化書寫,不過在香港主流社會受關注的程度就明顯較低了。至於港人移民外地所產生的文化產品,同樣也有歷史可講。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大批港人移民到英美澳加等地,移民潮本身成為香港社會重要的文化議題。經典港產喜劇《富貴逼人》系列的第二集《富貴再逼人》,就講述標叔標嬸一家移民加拿大,買當地649彩票中頭獎的故事。片中標叔發現大女兒在當地認識了像米高積遜一樣的黑人男孩、頭髮豎起的龐克白人男孩,以及騎馬穿著民族服裝出現的印弟安男人,於是埋怨大女兒「識埋成班怪獸」。這些刻板印象,也反映了對種族議題毫不敏感的港人,如何帶著歧視目光移民外地。九十年代初探討移民適應議題的電影還有陳友和毛舜筠主演的《兩屋一妻》,描述他們一家移民後丈夫隨即回流香港,剩下在陌生環境中的兩母子,在恐懼無助中重建自我。同期還有鄭丹瑞和鄭裕玲主演的《吳三桂與陳圓圓》,鄭丹瑞移民加拿大後才發現比他早到達的妻子已移情別戀,繼而與鄭裕玲發展感情。當然,要說海外港人的愛情故事,還是以《秋天的童話》最為經典:唐人街小混混周潤發與赴美留學女子鍾楚紅之間的浪漫糾纏。 港人文化新一章隨移民潮退卻,類似的文化產品好像有段時間在香港消失。到了近年移民潮重現,才再見到一波講述移民經歷的創作興起。例如歌曲《係咁先啦》雖然表面上以酒局聚會中要趕尾班車回家為題,不過評論普遍認為歌詞實際所指是港人在移民潮中選擇去或留時的內心拉扯:派對完了,是時候離開了,再不走可能來不及了。歌曲的官方影片以通往機場的北大嶼山公路作為背景,亦清楚說明背後所指。回到《隱形遊樂場》,歌詞本身由現居英國的殿堂級香港填詞人黃偉文,在張敬軒於倫敦辦演唱會期間所寫,並趕及在最後一場首次演出。官方影片包含三段在英港人的適應故事,其中在超市和餐廳打工,做錯事被老闆責怪等的畫面,似乎最能引起移英港人的共鳴。這些片段讓我想起上一個移民潮時的《情心說話未曾講》,當上雜貨店送貨員的黎明遊走紐約街頭的場景。不過那時候的音樂影片其實是要為電話公司賣廣告,想念家人的黎明在歌曲完結時便打長途電話回香港問候家人。《隱形遊樂場》則直接得多,受盡苦頭的港人伴侶在英國街頭擁抱啕哭相互安慰,不再尋找來自香港的情感安慰。這是否預視了新一波移民潮中的港人,和香港的切割會更為決斷?我沒有答案。但我期待更多書寫離散港人情感的作品出現。數十萬港人在巨大的壓力驟然離開,這種集體經驗很需要也注定會衍生出新的作品去表達和紀錄。數年前劍橋大學的香港學生葉晉瑋憑詩作《Fricatives》取得英國國家詩歌比賽史上最年輕的冠軍,作品正是以種族、移民和歸屬感為題,以細膩的筆觸帶來宏大的反省。離散後港人的文化創作不單是圍爐取暖,更可把香港社會本來就引以為傲的混雜多元帶來新的生命。( 圖:《隱形遊樂場》官方MV ) ▌[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 跟海外港人聊天,常常聽到一句說話:「我們不是移民,我們是走難」。 這句話的出發點,通常是要和以往那些發財後到海外享受生活的人區分起來,強調移居者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離開香港。這句說話在不同圈子有不同解讀,也聽過不少人表示不喜歡,認為這樣說會貶低真正流亡海外、在社會最邊緣等待庇護審批的那群港人。 到底誰是難民?這條問題確實不易回答,而且越來越難回答,而這點在過去數年更成為許多港人生命中無法迴避的困難。 表面上,難民在國際公約已有標準。二次大戰結束後,盟國自持為自由之師,既要面對納粹時期的大屠殺和難民潮,又有冷戰興起後由鐵幕國家逃到西方的逃亡潮,帶來了難民權益和援助的制度化。按照1951年訂定的「日內瓦公約」,難民被定義為「具有正當理由而畏懼,會因為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身分或政治見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居留在其本國之外,由於其畏懼,不願接受其本國保護的任何人」,應受國際社會保護。 香港與難民 現實上,自公約訂立以來,「誰是難民」就是一條很難回答的問題,而這點在九七前的香港已是第一現場。1975年越戰結束後,越來越多越南人乘船來到香港,英國政府更在1979年把香港列為「第一收容港」。到2000年最後一個難民營關閉時,香港曾接受多達二十萬越南船民。隨著人數增多,港府曾推出「甄別政策」把受迫害者和經濟移民區分開,後者遣返越南。當時有電台廣播向前往香港的船民說明政策,起始「北漏洞拉」的音節更成為當時港人對越南人的謔稱。 來到近年,又有許多來自世界各地特別是南亞地區的庇護呈請者來到香港。由於等候核實身份的輪候時間漫長,部分會打黑工為生,坊間出現「假難民」的說法,傳媒往往以刻板印象對待。當年見到這些所謂報道,總擔心會否「他朝君體也相同」,有一日港人自己變成難民,要面對敵對的庇護申請環境。 很不幸,在2019年後,真的出現了來自香港的庇護呈請者,跑到台灣和歐美尋求協助。在英國,由於當地本身已有大量來自其他地區的呈請積壓個案,港人到達後往往要等候兩三年才能得到核實身分的機會。也是基於壓力,當地政府對輪候者的支援十分有限,例如每星期只有約50英鎊的生活費,而且法例規定不可以打工自食其力。聽過不少港人個案在英國過得十分刻苦,主要靠港人救援團體的幫助才能撐下去。有時在網上見到某些移英港人埋怨在英國要「交重稅養難民」,有點擔心那些港人庇護呈請者見到這些評論會有何感想。...

  • 近來評論界有很多和欺詐相關的指控。這不是新鮮事,但我有點懷疑背後的問題在移民世代變得更為麻煩。先說明,以下只為討論綜合現象,要對號入座的請另找戰場。公眾的追星訴求在公共圈子打滾近二十年,對於政界也好,知識界也好,評論界也好……許許多多的人表裡不一,本來早已見怪不怪。有些人在外面被視為良心領袖、敢言先鋒,一眾支持者如像追星一樣對他們說「有你真好」,實質圈內風評卻完全相反,明顯不獲信任,很少人願意合作。還記得立法會尚有反對派的年代,我常常想辦一個「政圈記者票選最受尊重議員選舉」的活動,從圈內的眼光看那些公眾人物,我很懷疑結果會和公眾印象有極大差別,某些最受追捧的說不定反而會最低票。對此反差,從來也難以避免。既是公眾人物,其公眾形象當然或多或少都是刻意營造出來的,加上公眾的追星訴求,很容易便會變得符號化,追捧對象和其現實割裂。後面的道理和追歌星影星差不多,反正有供有求。唱歌唱得不好聽的歌手比比皆是,拿着標題照讀新聞再加兩句罐頭笑話便當作是公共議論的也大有人在,兩者同樣可以獲得大量支持:關鍵是形象包裝,滿足受眾想像,無論和事實有多遠距離,都可以長賣長有。當然,偶像崇拜本來不一定是壞事。不過今天的追星和數十年前的追星有點不一樣,今天的偶像講求社群經營,明明是包裝出來的卻又要扮真,支持者要和偶像有近距離接觸,變得好像是朋友一樣。以前要迷歌星便買演唱會門票,要迷明星作家則買書支持,今天追星花錢的途徑卻要五花八門得多,甚至出現支持者覺得自己做義工甚至花錢捧紅偶像是與有榮焉。界線模糊加上潛在利益,自然可以問題天天都多;娛樂圈有騙財騙色,政論圈自然也會有。移民KOL專門兩頭呃上述問題,來自偶像和支持者之間「既遠亦近」。這個「距離飄移」的問題,我發現在移民世代特別明顯。移民產生距離,當一位離散社群的偶像移居到別處,當地社會對他往往除了建構出來的公眾形象外就所知甚少,只要找到對的窗口和當地合適的政經需求對得上,可以很快在當地套取大量資源;這點絕不限於港人,其他離散社群中的案例數之不盡。反過來說,當偶像人物在當地站穩之後,接下來到達當地的人因為人生路不熟,又更容易走到偶像人物的身邊,在尋求安慰的心理下被新獲得的關懷所顛倒。在離散社群中做訪談,往往會聽到受訪者把以上的過程濃縮為一句說話:移民KOL專門兩頭呃。我不是說每一位活躍於離散社群的領袖人物都有問題。拿到資源,但交到貨,為離散社群帶來實質的貢獻,無論是幫手搬屋租樓還是提升港人社群的整體形象,都是大好事。不過這兒又有另一個麻煩:因為各種政治上的考慮,不少真正在做事的人大概不會告訴你他們正在做什麼。如是者,這些年來見證不少人會利用移民後的距離,在各種信息落差之間找好處,同時為別人帶來傷害。對於各種疑似騙案帶來的質疑,總會有人說只是私事不值討論,又或聲稱是政治分化要避免內耗。我對這些呼籲,總有點不以為然。騙案是有受害者的,揭發是為了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特別當騙徒是利用其公眾形象行走江湖,那麼揭穿對方就很有公共性。對於那些獵食性的慣犯,舉報本身也有互相支援的功能;正如 metoo 運動一樣,個別的性騷擾舉報還有爭議空間,接二連三的舉報則通常足以說明問題。還記得早前有政論人士被揭發借貸騙財嗎?統計之下,騙取金額竟然港幣數以百萬計,大家都說如果早一點有人揭發就好,就算未能司法制裁也最少可警剔後來者。如何帶眼識人?那麼身為活在眾多信息落差當中的移居者,如何可以避免自己受騙?如果想課金支持有意義的公眾參與,應該如何帶眼識人?我有一個小建議:盡量支持平台,而不是個別的網絡紅人。十年前的佔領運動後,催生出「拆大台」的訴求,並在二零一九年的「無大台抗爭」中達到顛峰。奇怪的是當日「拆大台」者批評傳統的社運組織壟斷資源有權無責,然而今天的網紅經濟卻恐怕比以前更不透明,沒人說得出他們拿了多少資源,也沒人可監督拿來之後會如何運用。相對來說,近年各個自發的小平台不為個別偶像服務,內部有多雙眼睛互相監督,它們出問題的機率總比網紅經濟要低一點。相對於在網紅對戰當中「剝花生」圍觀,不如多支持這些大多要艱苦經營的小平台,應該更有意義。( 圖 : 123rf ) ▌[移民的自我研究]作者簡介梁啟智,時事評論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現職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最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