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看節目 食環署發牌加國安條件,「不利國安」無限演繹?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周年前夕,食環署突將國安條款納入新發或續期的牌照及許可證中,涵蓋食肆、泳池、殯葬商、娛樂場所等,申請人需保證本人及相關人員不涉任何危害國安或不利公眾利益的行為,否則或會即時被釘牌。有食肆表示難以監控員工私人行為,擔心條款含糊會影響正常運作。條文指出即使上訴期間,牌照亦不會暫緩吊銷,業界憂恐排期太長將被迫結業。 有學者批評此舉將內地治理模式引入香港,擴大政治審查與自我審查壓力,影響曾參與社會運動或被判囚者的就業機會,恐中小企因恐懼而拒聘具政治背景人士。食環署回應指,措施旨在防範危害國安行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特首李家超被問及措施是否針對「黃店」時,重申條文清晰,強調屬依法履行國安責任。評論指出,條款模糊易造成寒蟬效應,使本無涉政治的商界亦須配合國安意識形態,形同「無處不國安」。截至去年底,相關牌照已逾3萬3千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