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相辛偉誠宣布在7月4日大選,我們不如就花些時間研究一下英國的民主路,或者投票時更有歷史感。帝國時代的英國,其實已陷入革命的邊緣,因為18世紀末有兩場顛覆世界的重大革命︰在美國,殖民地的人民推翻了英帝國,建立了獨立的美利堅合眾國;法國革命理念席捲全國,引發人民推翻法國國王、君主制度和貴族階層。在英國,有些人認為這些革命是偉大的,但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些革命是危險的。英國最終沒有走上革命路,而是改革之路,你可說是幸運,但卻有其歷史軌跡。 貧窮與民主1832年的改革法案(The Reform Act),就創建了67個新選區,並擴大了縣選區的財產資格,包括小地主、佃農和店主。它也在市區賦予所有每年支付10英鎊或以上租金的戶主和一些房客選舉權。即使這樣能給予更多男性投票權(但卻是正式地排除婦女參加議會選舉投票),但其實仍只有3%的人口可以投票,這對工人階級幾乎沒有帶來改變。他們仍然沒有投票權,而且他們生活在貧困中。把民生和政治權利分開其實是不實際的。沒有議會代表、沒有投票權,又怎可以幻想有人會以政策保障你的生活呢?若你沒這種幻想,貧窮或者就是你追求民主的動力。英國在1830年至1832年間進入經濟蕭條時期,找工作非常困難。蒸汽動力紡織機等新技術又使成千上萬的熟練工廠工人失業。1834年,議會通過了新的《濟貧法》(English Poor Laws),將最貧困的人,例如失業者,送進救濟院(workhouses)。《濟貧法》名義上確保了貧困者在救濟院得到住宿、衣物和食物,而進入救濟院的兒童也會接受一些學校教育,但所有在救濟院的窮人都必須每天工作一定時數,變相是「服役」。許多人認為這是政府將貧窮變成一種「非法行為」,窮是要被罰的。但窮往往是人們無法控制的事情啊! 六大訴求此時,憲章運動(The Chartist Movement)開展了。櫥櫃工人威廉·洛維特(Willi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