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上月底就三宗有關同性伴侶權益的上訴案件頒下裁決,一致裁定同性伴侶一方在三宗案件中維持勝訴,駁回律政司及房委會的上訴,保障香港同性配偶在申請香港資助房屋(包括公屋及居屋)和繼承配偶資產時,應享有與異性戀配偶同等的權利。 一直以來,香港的平權運動除了有賴公民社會及行動者孜孜不倦的民間倡議,亦憑仗入稟司法覆核以修正現行有違人權標準的規範或法例。上月底終院頒下的裁決,再為香港的性/別小眾平權奠下法律基礎。趁著這次裁決,讓我們一起回顧近年幾宗與性/別小眾平權息息相關的重大案件。 Nick Infinger案(FACV2/2024):同性配偶應享有同等的權利申請政府資助房屋 成長於香港的男同志Nick Infinger,在海外與同性伴侶註冊結婚,兩人及後回港,Nick Infinger以「二人家庭」名義申請公屋,尋求基本居住保障,卻遭房委會以「非異性配偶」為由拒諸門外。N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