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立場新聞》及兩名前總編輯被判串謀煽動罪成,成為香港自上世紀70年代之後首次有傳媒機構及其編輯因媒體刊載的文章而被裁定煽動罪成。這宗備受海內外關注的案件,判詞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陳文敏教授就此案裁決及判刑作出詳細分析,一連四天連載) 沒有客觀理據還只是不同意見? 涉案的17篇中,7篇是人物專訪,1篇被裁定為新聞報道,其餘的是博客文章。法院裁定當中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包括兩篇人物專訪及9篇博客文章。17篇文章都是在相同的時代背景下發表,在分辨為何某些文章具煽動意圖或不具備煽動意圖,判詞顯示,當中帶有不少主觀和法官個人政治取向的成分。 有別於敍事論文,人物專訪不該只是抽離地敍述受訪者的生平或經歴;一篇好的人物專訪,是要將受訪者的性格、情感、特質、主張和個人經歷立體和鮮明地呈現於讀者眼前。嚴肅的學者、拘謹的官員、活潑的年輕人、油滑的政客、滿腔熱血的理想主義者,憤世嫉俗的抗爭者,他們不同的性格和人生經歷,令他們在表達自己的時候會有不同的方式、語言和態度,好的人物專訪就是要將這些特徵和性格忠實地呈現出來。 一樣的專訪 不同的結果 鄒家成在專訪中談到要宣揚香港民族主義、提倡香港共同體等概念,又指香港已進入革命的階段。法院認為這並不構成煽動,因為專訪中有更多篇幅論及他對泛民的不滿[1]。這是一個很奇怪的邏輯,若言論是意圖挑起市民對政府的不滿,那麼為何同時批評泛民的言論便會不構成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