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各界與潛逃者有金錢交易,同時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聞者嗤之以屁。 小粉紅:無護照便買不到機票,緝到人也帶不走,懵到上心口! 傻強:挑!他們今天無護照,將來也申請不到;換言之,今天和將來「都不存在的護照」被同時撤銷,我的方法最有效。 六祖慧能: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施主有慧根,你應該削髮為僧,弘揚「罰法」。 賭徒:潛逃者投注贏大錢,這筆金錢交易,馬會董事要否坐監? ...
Earned Settlement and the Hong Kong BN(O) 5+1 Route: A Legal Analysis | Professor Johannes Chan
由荒野到大宅
不可能之中的可能
謹祝:留守及離散的所有香港人:聖誕快樂!新年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