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就快過去了,我有時會想,若果自己當初沒有被捕,沒有危險需要離開香港,我會過著怎樣的生活呢﹖ 可能,我仍會在以往的機構工作,服務智障人士及殘疾人士,陪伴他們成長及經歷,幫助他們及家人去面對困難,支援及支持他們。 只是,我亦可能需要宣誓效忠政府、學習習主席的講話內容、不時北上參加交流活動,了解祖國的文明與進步;我亦可能要舉辦維護國家安全、愛國及符合國情的小組及活動,同時要向政府爭取撥款以維持中心行政,才可以繼續舉辦不同的活動。 可能,我仍會跟家人住在一起,一同分享生活上的點滴,一起分享快樂,一同面對困難,有任何事都陪伴他們左右;我可以盡姊姊的責任,照顧弟弟,陪伴他經歷,即使他遇上工作或戀愛問題我都可以隨時去分享及支援;我可以盡孫女及女兒的責任,孝順嫲嫲和媽媽,亦可以定時探望親人;在嫲嫲病的時候亦可以在床邊照顧陪伴,陪她走最後的一段路。 可能,我仍會與朋友們不時見面,在好姊妹的身邊一起成長經歷,分享生活的甜酸苦辣;工作時遇問題可以互相分享互相放負,放假時可以一起計劃旅行,出走日本韓國等地,好好放鬆休息。 只是,我應該沒法自由地表達自己,包括政見和對中共政權的看法;沒有辦法堅持對民主自由的追求。我可能慢慢地習慣,慢慢地噤聲,不想遺忘,卻被迫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