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倫銀行上月減息後,各大銀行紛紛調低按揭息率爭取客戶。美聯儲9月18日大手減息半厘後,市場普通認為今年有機會再減息半厘,明年減息一厘。英倫銀行雖然暫且按兵不動,但相信隨後會進一步減息,按揭息率也將進一步下調。 英國多數按揭貸款都是兩年期或五年期的定期貸款,今年約有160萬宗按揭貸款到期需要再續。英倫銀行8月16日減息四分之一厘後,上月5年定期按揭貸款平均息率按年下調119基點(100基點等於1個百分點),按月下跌了16基點至4.35%;2年定按息率更按年下調了139基點、按月下調19基點至4.8%。 各行隨英倫銀行降息而下調按揭息率 NatWest 9月初推出84% 的5年定按 (40%...

  • 在我的作品《異域》的後記中,我開始了對香港所面臨的困境反思探索,特別是通過被稱為夏慤村的浪漫悲劇角度去反省。在這個本來充滿活力的香港,自由逐漸被侵蝕,威權統治肆虐,這段敘事正是歷史的關鍵時刻。在以下段落中,我將討論反修例運動的影響、曾經許諾的「一國兩制」的崩潰,以及香港人在2020年6月30日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下所經歷的生存危機。 2019年爆發的反修例運動,是對被認為是政府越權和試圖箝制香港一直以來的自由的重要呼聲。由於引渡法的修訂建議(許多人擔心這會為大陸的壓迫性司法制度打開大門)激發了這場運動,並在不同人群中獲得了顯著的支持。來自不同背景的市民在街上團結一致,揮舞橫幅,高呼口號,主張民主和自治。然而,在這股社會熱潮之下,卻隱藏著更深層的不祥預感;這正是不久後將籠罩整個城市的動盪現實的前兆。 反修例運動不僅喚醒了香港居民的公民責任感,也揭示了共產政權野心的殘酷現實。運動一開始只是要求立法改革,很快就演變成更廣泛的爭取人權和維護香港生活方式的行動。抗議揭示了人民的韌性和決心,然而這種反抗也引起了當局的暴力反擊。 香港與內地關係的核心原則之一是「一國兩制」。「一國兩制 」在中英協議提出,1997年回歸後實現。旨在維持香港的獨特身份,同時促進香港重新融入中國。然而,這項安排的現實證明是假象多於實質。圍繞反修例運動所發生的事件令人痛苦地表明,所做的承諾正逐漸被取消。 白色恐怖 大規模的抗議活動引起了國際關注,暴露了香港管治框架內的明顯矛盾。中國政府越來越激進的策略反映了其鞏固對香港控制的無情欲望,導致市民之前享有的自由受到壓制。《國家安全法》的頒布是這種背叛的縮影,將市民推入一個充滿監視、壓制和恐懼的環境,從根本上改變了香港社會的結構。...

  •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民意研究所早前發布的研究顯示,香港記者對新聞自由度的評分降至25分的歷史最低點,是自2019年以來連續5年下降。無國界記者組織(RSF)亦於年初公布2024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在280個國家及地區當中,香港排名 135位,整體得分為43.06分,被列入「狀況艱難(Difficult)」級別。《立場新聞》案自2021年12月警方展開拘捕、2022年11月開審、經歷57日、橫跨超過7個月的審訊,最終由區域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三名被告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正正引證了香港新聞自由的艱難情況。 1997年主權移交首宗媒體「煽動罪」《立場新聞》案是自1997年以來,首宗有媒體及其編採人員被控煽動的案件,被告包括 《立場新聞》的註冊公司、《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控方指出,《立場新聞》涉嫌發布共17篇煽動性文章,文章類別包括專訪、報道、評論,內容包括流亡人士及參與初選人士的專訪,以及羅冠聰及其他人所撰寫的文章。控方開案陳詞指稱,《立場新聞》不只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17篇涉案文章是「協助宣揚違法行為及政治理念」,是「是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法庭最終裁定其中11篇文章具有煽動意圖,三名被告至少罔顧煽動後果發布這些具有煽動意圖的文章,故被判罪成。判決發表翌日,港府發聲明支持判決,並稱「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評論員和專欄作家)一如既往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毋須擔⼼會誤墮法網」。 新聞自由是人權的命脈新聞自由主要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19條「人人有發表自由的權利」所保障,同時,新聞自由亦涉及《公約》第25條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新聞自由涉及的不僅僅是言論及發表自由,也涉及資訊權(right to access to information)、問責(accountability)等多個組成民主社會的基石。《哥倫比亞新聞評論》扼要地指出,媒體於公民社會扮演著直接的資訊角色,他們能夠揭露腐敗與無能,確保法律能夠公平公正地執行。用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的話說,就是新聞自由是人權的命脈。《公約》認為在政治及公共領域的言論自由,應受更高保障。聯合國人權專家進一步解釋,縱然國家安全及保障他人名譽能作為限制言論自由的原因,單純因為批評政府或政府所信奉的政治社會制度而懲罰媒體、出版商或記者,絕不能視為對表達自由的必要限制。媒體理應能夠自由地對公共事務提出意見,此舉同時亦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34號一般性意見:第十九條:見解自由和言論自由,第13及42段)筆者認為法庭裁定《立場新聞》案三名被告罪成,等同容許政府藉刑事法律介入新聞和資訊出版的運作,間接決定新聞機構可以刊登或不可以刊登那些文章和訪問,或市民可以接觸或不能接觸的資訊。這與《公約》高度保障在政治與公共事務範疇的言論自由的要求不符。同時,這次裁決亦反映記者、時事評論員、新聞從業員在工作過程中面對實質的法律風險和威脅。持續的生存威脅將無可避免地影響整個傳媒行業,包括助長自我審查。這種傳媒環境嚴重影響新聞自由及資訊的傳遞,對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絕無好處。 「煽動罪」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如前所述,港府發聲明支持罪成判決,並引述法庭判決援引《公約》及《歐洲人權公約》關於新聞自由的標準及案例,似乎暗示煽動罪的檢控及定罪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不過,事實卻與港府的「選擇性理解」迴異。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於1999至2022年期間四次審議《公約》在香港的實施狀況時,均指出叛國及煽動罪的法律定義過闊,建議港府修訂相關條文。6名聯合國人權專家亦曾於2020年,就煽動罪的廣泛定義表示嚴重關切,建議港府應修訂煽動罪以符合國際人權法的規定。委員會更於2022年的審議結論中,進一步要求廢除煽動罪、停止將《香港國安法》及其實施細則應用於煽動案件;停止檢控行使言論自由的人,並向他們提供適當的賠償...

  • 過去一周,較矚目的政經要聞是香港記者協會披露會員受滋擾的調查結果,有至少13間本地及國際媒體,以及兩家新聞教育機構,在今年6月至8月發生過針對記者的滋擾事件。涉及手法相當卑劣,包括恐嚇記者的家人、僱主、物業業主等,且霸凌一方掌握了大量記者及家人的敏感個人資料,實力遠非一般民間網絡起底欺凌可比,似是集團式系統性針對獨立媒體記者的政治攻擊。 這種政治攻擊過去甚少在香港出現,其客觀影響絕不限於受滋擾的記者與媒體,若不能依法阻止嚴懲,會散播白色恐怖氛圍,成為香港的恥辱標記,加速人才與資金流失。 攻擊的幾點特殊之處 香港記者被霸凌一事,《明報》的周日話題(9月15日)有詳盡的報道,商業電台的早晨節目也有受害者詳述遭恐嚇細節。從這些報道內容來看,這一波針對記者的攻擊有幾點特殊之處,並非一般宣洩私人怨憤的網絡起底抹黑,扼要歸納如下: 1)受滋擾的對象有政治針對性,全是新聞行業內最獨立敢言的一撮,包括香港記者協會多名執委、獨立媒體(Inmediahk.net)、HK Free Press、誌傳媒(HK...

  • 在串流平台重溫了《鐵達尼號》,這部1997年的電影,當年感動了無數人︰窮小子尋機遇卻找到愛情,大船倒下是人間悲劇,卻有愛留存…… 當年的注視點當然放在俊男美女身上,「You jump, I jump」是夠浪漫了。當重看時,自己也長進了一些,多想了一條問題 :鐵達尼號出現在什麼年代?這樣一問,就是英國歷史科:愛德華時代(Edwardian Era)的研習。...

  • ( 編按 : 此專欄內容均為真實處境,旨在反映離散對個人和家庭帶來的衝擊,以文字與大家一起走過荊棘。專欄文章經編輯在文字上修改處理,確保內文提及的人士身分保密。) 最近跟幾個不同的移民家庭會面, 他們來自不同地方,過往在家鄉的生活也沒有太大問題,直至移民到英國,問題才逐一出現。 小小困難便不能面對?...

  • 按藏地習俗,信眾選神山本命年而朝聖。當年我仍長居拉薩,奈何年中事繁忙,唯冬季得以遠行,故於羊年之末,始到西藏東南邊陲德欽卡瓦格博轉山。有居藏相識聞言,屢稱冬季轉山絕不可能,聲言大雪封山,猶自尋死路,談得像經驗之談。追問其何以得知冬季轉山危險,對方語塞,我頓時明白,所謂「不可能」,實屬一己臆測。 本來各有見地無妨,問題在於把意見當成事實,還以此勸阻他人行動。看似實在,卻毫無參考價值。正如問港島人有關元朗狀況,雖然同為香港人,亦可誤會元朗人騎牛上班。同理,居拉薩者,論千里外神山狀況,難免有誤。 分清人言虛實 似是而非的意見充斥天下,聽者自也有責任辨別真偽。大概由於過往旅遊經驗,早知此等見解不盡可靠。所以當年我出發前,先想請教剛轉山回來的香客,幾經轉折,經朋友介紹認識山中經營旅館的多吉卓瑪。致電相詢,卓瑪直言冬天朝聖者雖少,但每天皆遇,經道無阻,未有大雪封山之慮,僅叮囑勿抄小路,以免走失,依從大路,路標清晰可見。 那年我如願轉山,途中均有住宿,飲食無憂,中途無不測,頗有體會。之前勸阻我冬季轉山的相識得知我平安歸來,連說我行程順利純屬「幸運」。不過冬季轉山絕非靠僥倖,更非冒險,而是分清人言虛實。 人言事不可為,當分清其為臆測抑或事實,不應把意見當成陳述。自己亦當警惕,他日應詢,除非有明確認知,否則切勿斷言臆測,阻他人志向,潑人冷水,誤人子弟。 ...

  • 在西方文化中,貓頭鷹,或梟,通常被視為智慧和哲學的象徵。古希臘神話中的智慧女神雅典娜經常與貓頭鷹一起出現,因而使貓頭鷹在西方中獲得了智慧的意義。 在日本,貓頭鷹(Fukurou)被視為吉祥,以其名字「福」來進一步加強其美好的寓意。「福」在日語中代表著幸福和繁榮,因此貓頭鷹常被視為帶來幸運的禽鳥,除了幸運,貓頭鷹在日本的民間故事和神話中也常被描繪成智慧的代表。 相比之下,在華夏文化中,貓頭鷹的形象則較為複雜,經常被視為不祥,與死亡和不幸有著密切的聯繫。古書中有稱之為逐魂鳥、報喪鳥,或為怪鴟、鬼車、魑魂或流離,當作厄運和死亡的象徵。產生這些看法的原因可能是由於貓頭鷹的長相古怪,兩眼又大又圓,炯炯發光,使人感到驚恐。 在黃昏才會飛翔 但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在他的《歷史哲學》中提到:「智慧之梟只有在黃昏時才會飛翔。」這一句話以明喻的方式表達了哲學思考的特點,即哲學只有在歷史的結束或理解之後,才能夠真正得以展現。這種觀點暗示,哲學並不是預測當前時代的學問,而是一種反思和解析過去事物的能力。 我喜歡貓頭鷹,多年來收集各地貓頭鷹的擺設和藝術作品,並且創作貓頭鷹石刻。友人畫家劉欽楝贈我十一幅貓頭鷹水墨畫,本來是彩色,但為配合是次展覽相片的基調,轉為黑白貓頭鷹畫,在上鈐上我刻的貓頭鷹石章。朱紅的印章在黑白貓頭鷹畫上,也有另一種美感。 是輯為「梟之畫印」。...

  • (作者按: 此文原是英文論文 The Tragedy of Harcourt Village,將於本月26日在日本東京大學「雨傘運動十週年紀念會議」宣讀,現翻譯為中文,在《鏡遊集》先刊出。)...

最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