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駁回818案終極上訴,法官判詞展示「港式」法治

終審法院8月12 日駁回黎智英及李柱銘等7名民主派,就2019年維園 8.18「流水式集會」案的終極上訴。上訴人之一吳靄儀知道裁決後,表示裁決非常重要,她在庭外又說「多謝大家,未有時間研究判詞」。到庭另一名上訴人李柱銘就無發言。

7名上訴人原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上訴後獲撤銷「組織集結」定罪,另就「參與集結」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指法庭應採納英國最高法院兩宗案例,所訂下的「執行相稱性原則」,以考慮檢控、定罪決定,有否不符比例地限制集會自由。想知道終院法官駁回上訴的理據,請收看EP106《兩邊走走》的編輯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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