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後更新 1 May 2026 18:00

經貿辦間諜案
倫敦中央刑事法院直擊報道

英國於2024年以《國家安全法》起訴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人員,案件揭露一個涉及香港前警務人員甚至黑社會的「影子警察網絡」。首被告為退休警司袁松彪,被捕時任經貿辦行政經理;次被告為前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衞志樑。控方指兩人協助香港情報機構,在英監視流亡港人及異見人士,並進行情報收集與外國干預。兩人否認控罪,案件正於倫敦審理。

審訊目錄

文字直播

分享

入院陪審員歸隊|疑商議期間有爭拗|法官籲陪審團:尊重、有禮 、公平發言、包容異議、忠於誓言、依證據判案

1 May 2026 18:0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陪審團退庭商議踏入第三天,昨日因事入院的陪審員已歸隊。惟商議其間陪審員之間似乎出現爭坳,需法官作出指示,要求他們必須一同合作且互相尊重,並忠於誓言,按證據判案。而至下午4時,商議仍未有結果,下周二再續。

◾法官指「強行進入」不關乎開門力度多大

陪審團前日曾要求法官Cheema-Grubb就「強行進入」作出法律上的解釋,問在不被邀請、大門沒有鎖上的情況下進入,是否都算「強行進入」,還是一定要用很大的力度破門。

法官今晨重讀其有關「強行進入」的法律指示,重申須確認最少兩人同意強行進入單位,目的是為外國勢力而做,而他們明知沒有獲得法律授權。

法官又指控方不用證明進入單位者真的有用武力或暴力打開大門,亦不關乎他們用多大力度把門打開。

◾法官籲陪審團商討要尊重有禮

至約下午二時,法官再收到陪審團的提問。經法官與各方大狀商討後,法官向陪審團強調,陪審團制度中極為重要的一環,是陪審員必須通力合作,盡可能解決案件,各人亦要忠於自己的誓詞,純粹根據證供去審理本案。

法官亦提醒在商討的過程中要互相尊重和禮貌、傾聽彼此的意見、讓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機會,並在合作過程中包容不同的意見,商討過程包括討論、辯論及互相讓步,但每個人都必須忠於自己的誓言。

至下午4時,陪審團再問法官,鄺文琪有否被香港懸紅,同時指今天商議已結束。法官回應指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她被懸紅,繼而宣布結束今天的商議,由於下周一為英國公眾假期,案件下周二繼續。

(ETO67)

退庭第二天|陪審員入院未能繼續商議,押後至明早決定處理方案

30 Apr 2026 15:3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進入第二天。有鑑於其中一名陪審員身體不適入院,法官指示其餘陪審員先行離開法院,押後至明早再決定如何處理。法官表示希望明天他們能繼續商議。

今早開庭時,法官透露有一名陪審員因身體不適,正在醫院看醫生,把商議時間押後至中午12時始開始。惟當中午再開庭時,法官透露該陪審員已入院,不能到庭。陪審團今天未能繼續,而該陪審員會在下午向法官報告最新情況。

一般而言,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法官可免除該陪審員的職責,讓其餘陪審員繼續商議。

兩名被告袁松彪及衞志樑同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聯同他人,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即香港和中國的情報機構,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

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聯同他人涉嫌於2024年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即案中提及的移英港人鄺文琪住所,犯「外國干預」罪。

另外,衞志樑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22年9月16日至2024年5月2日在擔任公職人員,即任英國邊防人員期間,在沒有正當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利用其職權在內政部數據庫進行搜尋。

(ETO66)

英國香港陪審團大不同|英不用強制留宿 準時上下班 津貼要自己申請|陪審團是唯一的裁決者

29 Apr 2026 20:00

英國香港陪審團大不同|英不用強制留宿 準時上下班 津貼要自己申請|陪審團是唯一的裁決者

由4男8女組成的陪審團已進入商議房(deliberation room)商議裁決。雖然香港的陪審團制度原自英國,但英國制度早年已有革新,陪審團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若未能達成裁決,陪審員大部分情況下都可以回家,翌日再回法院繼續商議,不如香港需要被強制留宿於法庭指定地方。

根據香港的陪審團制度,一旦陪審團開始退庭,為免受到外來干預,陪審員須與外界隔絕直至達成裁決。若當天未有結果,法官會指示他們休息停止討論,並安排他們在指定地方留宿,期間會供應膳食及陪審員所需。

⚖️ 英1974年改革陪審團制度

香港的這個制度承襲自英國,但其實英國早於1974年已通過《陪審團法案》,把未能達成協議的陪審團強制留宿這做法,改為法官可按情況自行決定,但法官會警告陪審員在商議房外,不得與任何人討論案件,亦不能自行進行調查或資料搜集。

各人在進入商議房前,必須交出手機、電腦等能與外界溝通的電子器材。現在英國只有極少數敏感的案件,法官會要求未能達成裁決的陪審團留宿。

⚖️ 人道對待陪審員

那麼,陪審團每天商議到甚麼時間呢?

在英國,退庭中的陪審團會按法庭一般的散庭時間即下午4時半左右就「下班」回家。不似香港的法院,香港法官很多時為了爭取陪審團有多些時間商議,不想令他們要留宿,會把陪審團留到晚上7至8時,才決定是否延至翌日再議。

香港曾有一名高等法院法官以「開夜庭」聞名,陪審團商議至晚上10時都不是新鮮事,直至有一次,他指示審理一宗商業訛騙案的陪審團在晚上10時半繼續商議,最後被告以此為上訴理由,並在終審法院上訴得直。終審法院亦提出陪審團退庭商議至晚上8時便應該休息。

而香港法庭對裁決的要求,是接納大比數裁決為有效裁決,例如7位陪審員,有效裁決為5比2。但在英國法院,法官會先要求一致裁決,除非陪審團商議很久後,仍未能達成一致,法官可將有效裁決要求降低,如12人陪審團,有效裁決為10比2。

⚖️ 英曾發生法官威脅陪審團

常說陪審團是代表公眾,必須相待以禮,但這並非必然,英國以往亦有威脅陪審團的事情發生。

資料顯示,在1670年,兩名宗教異見人士在倫敦街頭傳道,被控非法集會。法官指示陪審團判他們有罪,但陪審團認為指控不應成立,法官要求陪審團重新商議,並將他們關了兩天,期間更不提供食水床鋪,但陪審團仍然拒絕就範。結果每人被判罰款40先令,若不繳付罰款則不准保釋。

其中一名陪審員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法院推翻原審法官的判令,指法官無權懲罰不依從法官引導而作出判決的陪審員,並聲明就案情事實,陪審團是唯一的裁決者。

這件事奠定了陪審團的重要角色,現在於倫敦的中央刑事法院(Old Bailey)內,牆上亦有一塊石碑講述這事。

⚖️ 陪審員津貼香港 HK$995 英國按「收入損失」衡量

現在的陪審團待遇當然已很不同,香港的陪審員出席聆訊,每天可獲發995元津貼,僱主不能拒絕僱員出任陪審員。

不過在英國則略有不同,津貼不是自動發放,陪審員可實報實銷申領車馬費,金額為每天5.71英鎊至12.17英鎊(視乎當天留在法院時間)。除膳食津貼外,只可基於「收入損失」(loss of earnings)而申請額外津貼,上限為每天64.95英鎊(審訊少於10天)至129.91英鎊(審訊多於10天)。

僱主必須讓僱員出任陪審員,但可選擇不向僱員發薪,改由陪審員自行向法院申請「收入損失」津貼。

陪審團今午開始退庭商裁決|「一致裁決」方能定罪|首天商議未完明早10時再續

29 Apr 2026 17:3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今日進入陪審團商議階段。法官Cheema-Grubb在今日中午退庭前提醒12名陪審員,必須達至「一致裁決」(unanimous verdicts),即全體意見完全一致才有效。

法官在退庭前向陪審團發出指示,指陪審團可自行決定討論方式,而大多數陪審團會選出首席陪審員主持討論並宣讀結果。她強調商議無時間壓力,並要求陪審員忘記可能從別處聽過的「多數裁決」概念。首天商議未完,陪審團獲准回家休息,法官指示陪審員不得討論案件,明早10時續議。案中兩名被告袁松彪和衞志樑,在陪審團退庭商議期間,不得離開法院範圍。

◾蒲汝傑指香港警察受獵狐行動影響

法官今晨續向陪審團總結證據,指在判斷被告在英活動是否實質協助外國情報機構時,需考慮專家證人蒲汝傑(Martin Purbrick)供詞。他提到香港和中國國家機構與企業的關係,遠較英國所習慣的關係微妙,企業要回應共產黨領導,這已很大程度延伸至香港,中聯辦亦會向商人提供支持國家的指導。

蒲汝傑在供詞指由於中國缺乏引渡協議,中國以自己方法勸說與脅迫並施,以「獵狐行動」追捕並遣返疑犯回國。2024 年已有逾一萬人被遣返,並透過「天網行動」追回約49億美元資金。蒲指香港警方也受影響,有進行類似的跨境活動。

不過,法官著陪審團謹慎考慮蒲汝傑提出的內容,因其部分內容依賴傳媒報道,陪審團可取捨其證供。「與對待任何其他證人一樣,你們可以接受他的一部分證供而拒絕其他部分」。

◾陪審團毋須判定鄺文琪是債仔還是受害者

法官接著集中講述有關監視鄺文琪行動的證據,指鄺稱2023年12月因擔心捲入鄒田甜在中國被軟禁事件而赴英,陪審團毋須判定她是債務人還是騙局受害者。

鄺指離港後,其父母於2023年12月底被香港警方上門探問,警方想經她母親勸她回港;警方2024年亦曾聯絡其兄。2024年1月30日,衞志樑向袁松彪發送一段男子在鄺住所門外派遞包裹的影片,袁轉發予香港的卓永祥;翌日影片傳至鄺母。至4月25日,監視者再偷拍鄺開門的影像,經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交衞,再傳袁,及前港警卓永祥、孫華興,最終亦傳至鄺家人。

◾由外國發起的行動?只是商業糾紛?

法官引述控方認為,這是一場由外國發起、資助並指導的行動,旨在恐嚇鄺文琪,並在行動受阻後演變為強行入屋。法官也同時引述辯方稱這只是私人商業糾紛,袁只作衞與卓的中間人,如球證確認雙方有付款和收款,無受外國指示,更不知衞會使用內政部數據庫資料。

法官提醒陪審團需考慮全部證據,並指鄒田甜提及中國經濟犯罪偵查局和獵狐辦等訊息,並未涉及兩名被告,法庭亦無法盤問相關人士。至於Trickett費用清單中的「Bill 3K」,意指向袁松彪提供3,000英鎊,證據中並沒顯示他有收取報酬。

法官又特別提到第二項控罪的關鍵,在於2024年5月1日是否存在強行入屋協議,而兩名被告當日兩次分別為4分鐘及14分鐘的通話具重要性。第一次衞表達沮喪並請求袁支持;第二次為開揚聲器通過,袁指自己安撫眾人。

◾衞志樑「總有正當理由」

第三項控罪指衞志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法官引述控方指衞習慣濫用職權,而衞當然否認,稱從未為不正當用途進入政府數據系統。「總是說有正當理由。這由你們來判斷,我只想提醒你們那些早期的跡象。」

法官亦提及其他涉案人物,多在香港或中國,包括李喬奇和孫華興,在通訊紀錄顯示兩人在2017年已有交流,均為香港警隊前高級警務人員,而孫華興當時仍是一名總警司。孫在2019年離開警隊,通訊出現中聯辦晚宴邀請,還有與葛Sir(Sir Kot)的另一次晚宴,但控方並無更多資料。

◾控方指有香港強大網絡參與

法官指陪審團必須考慮,控方稱存在一個由退休及在職高級人員組成的強大網絡,「他們堅定地站在藍色陣營,支持香港和中國政府,支持建制派」,被告已融入其中了。辯方則否認,指無證據證明網絡存在。

法官又提到李喬奇在2023年曾向袁松彪查詢蔡明達及在英團體資料。「這是否能幫助你們判斷袁先生當時履行的職責?」法官也提出辯方觀點,稱李只是好奇而提問。

◾袁與李喬奇調皮討論烏克蘭亞速營

至於涉及烏克蘭亞速營的訊息,衞志樑向袁發送,袁再轉給李。法官指衞對烏克蘭男子護照照片來源的解釋被控方反駁,而袁曾否認轉發,後來改稱可能,接著又指曾傳送部分未顯示在證據的內容。袁形容此事「有一點調皮(a little bit naughty)」,但否認涉及國家安全。法官著陪審團自行判斷。

本案首被告袁松彪為經貿辦行政經理,次被告衞志樑為希斯路機場前邊防人員。兩人於2024年5月被捕,同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包括首項控罪「協助外國情報機構」及第二項控罪「外國干預」。衞志樑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案件今年3月2日在中央刑事法院開審,歷時近兩個月,至今共審訊了34天。

(ETO 65)

法官開始總結案情 陪審團料明午退席商議裁決

28 Apr 2026 23:3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經過近兩個月的審訊,已到了最後階段。法官今天開始跟陪審團總結案中的證據,預計12名陪審員在明天下午將開始退庭商議裁決。

法官Cheema-Grubb今日作出總結時提醒陪審團,她只是提出她認為值得考慮的證據,若陪審員認為不應給予比重,直接無視她的提出便可,因為在事實裁斷上,陪審員是最重要的人,亦是唯一的裁決者。

◾外交保護組警長未聞羅冠聰有暴力威脅

法官首先提到倫敦警察廳外交保護組警長Paul Walker的供詞,Walker提及定期有跟首被告袁松彪就經貿辦的保安事宜溝通,袁不時向他通報有香港官員到訪,或是知悉有示威活動發生,警方偶有派員到場。而袁曾投訴倫敦警方對暴力示威者袖手旁觀。

法官指有一點很重要,是雙方對「暴力示威」的看法,袁想要保證這些示威不會再發生,這可能是基於袁的香港警察背景影響他對公眾抗議的態度,與本地警方的看法有所不同,即使示威者表明是和平示威,但袁及經貿辦人員均會認為會發生騷亂和暴力事件。但值得留意的是,袁從沒有向Walker提及羅冠聰、證人Y、證人N、Joyce Wong及黃大爸等被指對經貿易有暴力威脅的人。

◾提到李喬奇曾獲邀出席中聯辦晚宴

法官在提及案中一些人物時,請陪審團記著他們的身份,例如提及香港前警司馬志堅,指他在退休前是香港刑事情報科主管,繼而在香港中國銀行工作,及後在香格里拉這高級酒店集團任職;提到李喬奇時,除了指他是香港前總警司,曾任職於保安局外,亦曾獲邀出席中聯辦晚宴。

至於鄒田甜,法官指有一點過去較少提及,就是鄒田甜自2022年起一直在中國被軟禁,據鄺文琪的說法,鄒獲准返回北京後,便著手整合資產,利用鄺簽署支票和轉移資金,而鄒取保候審被取消後不久,她便前往英國。

◾花大篇幅重提香港近年政治變化

而在處理本案的案情前,法官花了相當大的篇幅,再重提曾任皇家香港警察政治部、負責反恐情報工作的專家證人蒲汝傑(Martin Purbrick)的專家資歷,以及有關香港、中國近年關係轉變的背景,如2014、2019年的社會運動、中聯辦在港的角色,以及2020年國案法實施後異見人士的流散,香港警隊下的國安處負責情報收集,以及中國以往對待異見人士的手法等。她指這些對陪審團非常重要,因為香港和中國的運作方式顯然與英國截然不同,陪審團要判斷這些背景下,與被告被指控的罪行有何關聯,特別是要考慮它與外國情報機構的實質聯繫、控罪中涉及外國勢力的因素的關係等。

◾質疑馬志堅角色

法官繼而跟陪審團從頭檢視該7000多條的訊息,先是提到「鷹角」群組中訊息,其中馬志堅多次要求次被告衞志樑提供調查目標人士的護照號碼,法官著陪審團考慮這是為甚麼,這與新聞報道有甚麼關係?

而另一次提到一個向衞志樑求助的五人家庭,馬志堅指「鼓勵他們申請庇護。我會進一步查明他們為甚麼在這裡。」法官認為這很有趣,一個據稱當時在中國銀行任職的人,會如何能夠查明那個家庭為甚麼在英國。法官提議陪審團,考慮馬志堅的角色是甚麼。

至於馬志堅指示衞志樑與記者Jessie調查剛流亡到英國的許智峯及羅冠聰,當時馬志堅特意提到要「獨家」相片,辯方指這正好證明這是用於報道,因為是傳媒才要「獨家」相。不過法官再問這是否真的與新聞有關,會否如控方所指,一張照片如果能證明許逃亡後的下落,也許是難得的獨家消息,當局或會為此支付更高費用。

◾為何僅删掉與Jessie的通訊

提到記者Jessie,法官連帶提及2023年11月,衞志樑派已故被告Matthew Trickett負責處理到牛津辯論會跟蹤羅冠聰一事。據衞志樑所言,是Jessie付錢,聘請他監視跟蹤羅冠聰,以發掘他與女性有關的故事,但後來因得悉MI5警告跟蹤的私家偵探Steve Hickman不要介入事件,衞志樑怕惹麻煩,將其與Jessie之間的訊息刪除。法官著陪審團考慮,衞志樑為何只刪除與Jessie之間的訊息,而不是刪去所有有關監視羅的訊息。

至於證人Y,法官指陪審團在庭上看過他的作供,以及他於示威現場被拍下的行為,她著陪審團以人生經驗及常理,去判斷Y是否在影片中或現實生活中,對任何人構成恐嚇和人身威脅。

◾Trickett記錄真確性?

法官再提及Matthew Trickett,對他多次在筆記或招攬他人時,提及為經貿辦、大使館及香港警察工作,又指要跟蹤三名在英港人。她指衞志樑提及與Trickett關係密切,曾經同住,而且很多時在兩人通話後,Trickett便作出有關記錄,這是出於誤會?還是Trickett喜愛誇大?還是消息來源確是來自衞?她叫陪審團細心考慮,但亦要考慮Trickett未能接受盤問的事實。

(ETO 64)

衞志樑代表大狀斥國安控罪「荒謬得離譜」|用內政部系統查詢資料僅屬執法需要或助人性質|不至於刑事犯罪

28 Apr 2026 15:30

衞志樑代表大狀斥國安控罪「荒謬得離譜」|用內政部系統查詢資料僅屬執法需要或助人性質|不至於刑事犯罪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及次被告衞志樑涉嫌違反英國《國家安全法》一案,今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續審,衞志樑的代表御用大律師Aftab Jafferjee完成第三天的結案陳詞,強調衞身為英國邊防執法人員,對特定人物進行背景調查僅屬職務,或提供朋友之間的合理協助,行為性質遠未達到「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刑事門檻。他又批評控方在缺乏證據下,指控衞協助情報機構是極其「瘋狂」的誤導,「荒謬得離譜」。

隨著辯方完成陳詞,案件將在法官引導陪審團後進入退庭商議及裁決階段。

◾衞大狀斥控方推理脫離現實

針對第一項控罪「協助境外情報機構」,Jafferjee連續第二天提及被指在英國從事反中國活動的證人N。他一再重申沒有證據顯示衞志樑曾就證人N做過任何行為,控方仍試圖以衞在警方盤問時沒提及相關內容作不利推論,邏輯站不住腳。Jafferjee昨日指責控方「不惜一切代價去定罪」,今日再加重語氣說:「為了達致定罪,簡直荒謬到離譜(It’s beyond La La Land in terms of trying to secure a conviction)。」

對控方提及調查到了德國的設計師,Jafferjee指衞志樑當時的理解,只是確認設計師在商業糾紛中是誠實的生意人還是騙子,完全不涉及任何情報機關。

他又淡化衞志樑獲取的資料性質,稱有如BNO移民動態的資訊,大多都來自Facebook等社交媒體群組,有些甚至只是關於哪裡買便宜雞肉(cheap chicken)等生活內容。

◾入內政部系統查詢僅屬日常執法或私人互助

就第三項控罪「公職人員行為不當」,Jafferjee承認衞志樑在部分行為上有缺失,包括未有申報其在D5 Security的工作,以及曾使用邊境系統查詢個別人士資料。但他強調,陪審團須進行性質上的評估(qualitative assessment),判斷這些行為是否嚴重至足以構成刑事犯罪。

Jafferjee向陪審團羅列多項進入系統查詢的例子,包括處理申報攜帶4,000支香煙的旅客,屬邊防日常工作;協助一位父親查詢行將入讀大學的女兒的簽證進度,是基於私人的合理協助。他說,即使某些做法可能不完全合規,但被告本意是處理實際問題,不應被視為刑事犯罪。

(ETO 63)

衞志樑大狀結案陳詞|指證據不足以證明實質協助外國情報機構|「是否要不惜一切定被告的罪?」

27 Apr 2026 22:00

在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中的次被告衞志樑,下午繼續由其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作結案陳詞。他提到有關證人N的事情上,兩名被告均沒有作出任何調查行動,不可能構成控罪一的「實質協助外國情報機構行為」,但控方沒有認錯並著陪審團繼續考慮,質疑本案是否要不惜一切定被告的罪。

次被告衞志樑被控協助境外情報機構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兩罪,違反英國《國安法》,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沒有對證人N作任何調查

就第一項協助境外情報機構罪,Jafferjee提醒控方必須證明當中涉及「實質協助外國情報機構」的行為。他指控方基於被告之間三組對話作為檢控基礎,其中一組有關證人N。

Jafferjee指香港退休總警司李喬奇向本案首被告袁松彪提及證人N欠他錢,又指證人N在英國從事反中國活動。袁將李的訊息轉發給衞,及後衞的回應是先要證明欠債部分是否屬實,並指「我不想幫助別人去搶劫」;若確認欠債,便需要對方的英文全名和出生日期,以便找出對方的地址。最後沒有任何調查及跟進,Jafferjee問:「他協助情報機構做了甚麼實質協助?什麼都沒有,就只有這些。之後甚麼也沒發生。」

Jafferjee批評,控方至此應該糾正錯誤而「收手」,但他們卻沒有,仍要求陪審團繼續考慮有關證據,他質疑「這場審訊是為了不惜一切代價去定罪嗎?(Is this trial about convictions at any cost?)」他重申這不是一場公平審訊。

◾鄒田甜用自己方法追錢

至於第二項有關到鄺文琪寓所的進行境外干預行罪,除涉及一些被禁止的行為,還應包括外國情報機構、從中獲得「實質利益」、受其控制、受其資助等方面。

Jafferjee帶陪審團翻看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1日期間各人的通訊紀錄,甚至是鄒田甜與自己律師及員工之間的對話,均沒有提到香港或中國當局、警察,或「獵狐辦」要求將被指欠錢的鄺文琪帶返香港。

而在4月5日,香港警方反指鄺文琪有可能是詐騙案中的受害人,這對鄒田甜來說是最後一根稻草,令她失望之餘更覺得失控,於是要用自己的方法追回鉅款。

Jafferjee提醒陪審團當時鄒田甜剛在中國獲准保釋,之前被軟禁一段長時間,就國家而言,沒有人給她任何好處,這純粹是私人事務。證據亦顯示她在2024年1月中,自行找人監視鄺文琪及其兒子,而這全不涉及衞志樑。

◾沒有警方文件要帶鄺文琪回港

控方早前指各人被捕時,原擬交給鄺文琪的律師信全留在車上,顯示他們沒有在單位門前讀出信的內容,質疑兩被告的說法。惟Jafferjee指在單位內找到屬於鄒田甜下屬的背囊,內有4封中英對照的追數信,內容與律師信是一樣的,這正好反駁控方的質疑。

他指,現場沒找到香港或中國當局要求鄒田甜作代表,要求鄺文琪回港的文件,或是香港警方對鄺的通緝令。他反問:「何來外國干預?」

Jafferjee再指,「追債小隊」的行為確令人討厭,而且有涉及患有過度活躍症的小童。但他提醒討厭一個人不能取代證據,控罪的核心是要確定案中涉及外國情報機關。

◾Matthew Trickett喜歡誇大?

至於已故被告Matthew Trickett的證供,全是傳聞證供,沒有一項受過盤問,Jafferjee要求陪審團小心處理。加上證人Jim Coughlan形容,Trickett習慣向合作的偵查人員誇大其詞,所以會將客人說是「經貿辦、大使館、警察,甚至說是金融機構」。而Trickett並曾向Coughlan炫耀指,鄺文琪偷了國家的錢,有香港警察特意來英追債等,這明顯並不準確。

至於Trickett在筆記中提到在行動開支中預留了3000英鎊給袁松彪,Jafferjee指Coughlan證供亦有提到,Trickett為了答謝他推薦合作伙伴而給他900英鎊的心意,以此推理,Trickett給3000英鎊袁松彪作答謝禮物亦不足為奇。

◾14分通話有印證

Jafferjee又指,控方想將兩被告於2024年5月1日晚上的一段14分鐘通話內容,純粹猜想是兩人同意上門強行破門入屋的協議,但明明在通話後不久,衞與Trickett通話,然後Trickett著手安排翌日至之後一星期的監視安排,這與破門計劃有矛盾。

雖然衞沒有在警誡會面及辯方書面供詞中提及這重要的14分鐘通話,但他在辯方書面供詞中,有提到律師當晚臨走前向他指,鄒田甜的下屬有在單位門外用廣東話及英文宣讀聲明文件,這正好印證兩人所指的14分鐘通話內容及袁的建議。

Jafferjee提醒,控罪二的其中一個基礎,是被告同意強行破門進入,事實上在衞志樑與Trickett的對話中,已多次看到他不同意這樣做。Jafferjee指在這項控罪上,控方在「涉及外國情報機關」這部分已過不到關。

Jafferjee明天將繼續陳詞。

(ETO 62)

衞志樑大狀結案陳詞|通訊顯示 傳媒故事 商業往來 求職 私人追債|斥控方「孤注一擲推測」

27 Apr 2026 16:45

經貿辦間諜案續審,次被告衞志樑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今日早上繼續其第二天結案陳詞,質疑控方將傳媒採訪、商業往來、求職及私人追債「上綱上線」為外國情報活動,並形容控方部分指控純屬「孤注一擲的推測」(desperate speculation)。

辯方先處理衞志樑與馬志堅的通訊,指內容多涉及記者Jessie、要「獨家」等。Jafferjee指馬志堅曾要求資料不可提供予他人,反問:「這是情報機關的語言嗎?還是媒體的語言?」他反問,若「鷹角」、馬志堅等真屬情報機關分支,為何仍需依靠記者Jessie查資料?這只顯示通訊性質更接近傳媒操作。

◾控方指袁松彪接替馬志堅找衞「令人咋舌」

他指出,相關對話集中於「故事」,包括12名港人被英國邊境遣返、來英港人黃藍矛盾、屠龍小隊等,全屬新聞題材。辯方又指衞志樑曾因被標籤為「黑警」而遭騷擾,其他人留言都只是安慰他,反駁控方將一般交流解讀為情報活動。

至於控方指首被告袁松彪後來接替馬志堅的角色,Jafferjee向陪審團指有關說法荒謬:「控方提出了一個令人咋舌的說法,這完全是孤注一擲的推測。你知道是什麼嗎?他們竟然暗示,因為諸如馬志堅的人,對衞先生沒有興趣,於是袁先生就不知怎的接替了這個角色。請你們想一想這說法。」

辯方又逐一檢視通訊紀錄,指馬與衞聯絡疏落,多由衞主動發出,包括追問欠款、提交履歷及求職。Jafferjee指馬曾直言衞要求月薪12萬港元「不現實」,其後馬與衞的對話涉及招聘工作坊、舞獅網絡及龍舟贊助,諷刺控方說:「這樣的情報工作對我來說太沉重了。」

◾金錢往來涉舞獅與節慶非特務酬勞

針對控方指部分款項涉情報活動,辯方強調有關金錢往來實屬衞志樑的日常商業活動,包括其舞獅業務。Jafferjee指相關交易與農曆新年推廣、舞獅表演,甚至「月餅」節慶費用有關,並引述證據稱警方已確認相關款項來自舞獅業務聯繫人,而非任何政府或情報機構資助,批評控方將「極具生活化的商業往來」扭曲為間諜活動。

◾監視羅冠聰重點在私德和「女人」

就監視羅冠聰部分,Jafferjee指羅冠聰在懸紅通緝後仍公開行程參加辯論,顯然並無受威脅。而監視紀錄顯示,焦點在羅冠聰身邊出現的女性及其照片,這與當時媒體關注羅涉及的「Me Too」指控有關。Jafferjee一口氣說:「看看,全都是女人、女人、女人。那又怎樣呢?」他指這更像傳媒的私德調查,而非國家情報任務。

Jafferjee 指控方主要依賴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提及大使館、經貿辦等說法,但該等內容屬未經盤問的傳聞證據。辯方強調,Trickett與衞之間「沒有任何一條訊息」提及經貿辦或大使館,而監視資料來源亦僅為公司註冊處及公開資料,「一點也不像特務」。

◾鄒田甜絕望「平行路線」報警與私下追債

結案陳詞亦聚焦鄺文琪事件。Jafferjee指來追債的鄒田甜並非政治人物,而是自認遭巨額欺詐的商人,當時確定對方捲走巨款,遂採取兩條「平行路線」:一方面向香港警方及中國公安部報案,另一方面自行尋人追債。

辯方特別強調鄒田甜的情緒,指通訊顯示她「壓力很大,一直想哭」,流露「走投無路的絕望」(abject despair and desperation)。同時與身邊人討論各種方法,包括三合會、以色列摩薩德等藥石亂投的建議,絕非任何國家機關的精密部署。

與此同時,香港警方則「按規矩辦事」,進度緩慢、態度冷處理,令鄒田甜絕望,後期甚至多次沒接電話或不回覆留言。

Jafferjee 指,正因警方程序嚴格且進度慢,鄒田甜才轉向私人途徑,「她走出了自己的路。那並不是為了協助香港或中國當局。事實上,那是為了繞過他們」。他又引述對話顯示「錢才是我們的目的」、「一旦我們找到她,錢就會在那裡」,證明動機屬私人追債。

Jafferjee提醒陪審團,要判定被告有罪必須確信控方的解釋是「唯一可能性」。然而證據顯示,這更像是一場因警方不作為而引發的私人追債行動。他呼籲陪審團回歸證據,不應因相關機構名稱聽起來嚴肅,就將民事糾紛強行定性為國安陰謀。辯方下午繼續結案陳詞。

(ETO 61)

衞志樑御用大狀結案陳詞:與事實不符,是記錯?是說謊?講大話都原因多多|提陪審團不要單一角度看事情

23 Apr 2026 22:0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已進入尾聲,代表次被告衞志樑的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開始結案陳詞,指衞的證供即使有時與事實不符,有可能是記錯,而即使他說謊,背後也可以有各種原因。Jafferjee又批評控方向陪審團指「你有權不相信他所說的任何一個字」,說法煽動挑釁,違背法官定下的法律指示。

作為衞志樑的代表大狀,Jafferjee盛讚衞風趣、有個性,指他不問收穫願意幫人。他說衞在證人台上的表現未必好,但衞是一個「受驚且脆弱的人」,而數百年來證人台對被告來說,一直都被描述為「法庭中最孤獨的地方」。

◾不應帶情緒判定證據

Jafferjee在陳詞開首已猛烈批評控方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昨日的陳詞,指他在陳詞結束時搬出民主與自由這些道德光環,演說帶有情緒,嘲諷Atkinson說:「演說結束時,就只差沒響起《Land of Hope and Glory》,甚至塞進一首《Jerusalem》。」

Jafferjee指這違背了法官早前向陪審團下達的指引。法官當時提醒陪審團,「案件涉及政治或國際關係時,人們會有不同的看法,這可能導致強烈的情感。各位需要防範這些情緒影響你們對本案的決定。各位的任務是公平且客觀地評核證據,這涉及冷靜考慮。憤怒、厭惡或同情等情緒根本不應存在。」

◾抨擊香港追債隊員無條件獲釋

Jafferjee提醒在案件開始時,控方提出的證供、證人及排山倒海的訊息,往往只給陪審團一個角度、一個畫面,以及單一的敘事方式。

他首先批評案中「追債小隊」的香港成員無條件獲釋,但他們才是事件的始作俑者,是他們「願意做任何事來取回金錢,願意做任何事來找回她(鄺文琪)」,但案中最重要的「債主」鄒田甜早在48小時內已獲釋。他又指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國家在行動中有策劃、插手或提供資金。

◾有機會記錯事情

另外,控方提出大量與起訴書無關的事件,例如找衞的前上司Gareth Blackburn談及2019年的事件,亦沒有證據顯示衞曾用過的假警司委任證等。

至於那張拍攝烏克蘭男子護照的相片,Jafferjee指可能控方覺得這成功證明衞說謊,「使他看起來很愚蠢嗎?不只是愚蠢,他簡直是個騙子。」但他提醒陪審團,法官已在指示中提到,有時被告的證供與事實不符也有很多原因,有時或許記錯。他指據衞的證供,衞妻曾向衞傳送另一人的護照照片,問及有關尋庇護者租屋的事,他反問有沒有可能衞是將兩件事混淆了呢?

他提到衞曾為一間保安公司在Sheffield做卧底,搗破唐人街14K的犯罪活動,負責人出庭作供指衞對該調查非常重要,不會懷疑其誠信。

◾說謊亦非為隱瞞罪責

Jafferjee又提到法官於指引講過,「人們說謊可能有各種原因。不僅僅是為了隱瞞罪責。證明在證據中說謊並非捷徑,不能讓各位忽視其全部證據。」他指即使衞志樑講大話,陪審團也應平衡、公平地看待。

對衞的證供提到,負責跟蹤羅冠聰的Steve Hickman向已故被告Matthew Trickett提及,MI5警告他不要做敏感的事,衞遂刪除與記者Jessie之間有關跟蹤羅冠聰的對話,Jafferjee指這非常合理。

◾衞有「被需要的渴望」

Jafferjee又稱,「鷹角人力資源」的群組對話發生於2020年下半年,即《2023年國家安全法》生效前。他質疑:「為何志同道合、對『黃』與『藍』有看法的人之間的交流,會變成一個情報機關?」

他指衞的缺陷是有一種「被需要的渴望」,在群組中他要為此偽裝自己,但9個月後他便被草草解僱。他曾替陳師傅「輝」及馬志堅等人,尋找香港人在英的真實故事、香港人感興趣的故事,亦為公眾利益揭穿一些人的謊言。

他舉例指Frankie Leung自稱是「屠龍小隊」的金主,由於從來沒有人知道金主是誰,十分有新聞價值。而事實上衞與Frankie Leung談得最多的是買防水褲。

後來衞向群組提供鄭文𠎀及羅冠聰的消息。Jafferjee稱,雖然當時香港政府未對兩人發出懸紅,但兩人的故事仍有賣點。鄭文𠎀的英國港僑協會沒有協助在英港人,反而自己揸名車,這涉及公眾利益。衞志樑又接觸了抵英後被騙,曾在示威燒中國國旗並希望尋庇護的一家五口,當時「輝」認為這是很好的真實移英故事,著衞接待他們。

◾群組絕不是情報機關

Jafferjee指雖然衞志樑把「曱甴」掛在嘴邊,但他實際上並不想傷害這些人。群組內的人則提醒衞「不要介入太深」,這絕對不會是情報機關會說的話。

對許智峯最初流亡英國,馬志堅曾要求衞找許的資料,並指明要獨家照片。Jafferjee指「獨家照」這回事只會在新聞界發生,情報機關不可能提出這要求。

另外,衞志樑加入很多香港人的群組,大部分都是關於協助港人就業、買樓或是翻譯,可說衞是「百足咁多爪」。

案件下周一再續。

(ETO 60)

袁松彪代表大狀:袁蒐資料僅履行經貿辦保安職責 否認助外國情報機構|只為中間人兼「受騙者」

23 Apr 2026 17:40

英國倫敦經貿辦間諜案首被告袁松彪的代表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今日作第二天結案陳詞,指控方未能證明袁與次被告衞志樑有協議從事「相當可能在實質上協助外國情報機構」的行為,重申袁蒐集資料只為履行經貿辦保安職責,至於參與鄺文琪追債事件是出於友誼充當中間人,他從未同意強行入屋,甚至曾是另一宗騙案的苦主。代表大狀形容袁松彪「正直、勤奮」,籲陪審團裁定他兩項控罪不成立。

袁松彪及衞志樑同被控違反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涉嫌犯「協助外國情報服務」及「外國干預」罪。

Caplan重申,袁一直相信衞志樑是高級警務人員,他確有為防範針對經貿辦的暴力示威而收集資訊,但「監視,他沒有;欺騙行為,他亦沒有」。他指達致控罪成立的關鍵在於資料是否構成「實質協助」外國情報機構。他指主控Atkinson昨承認,不知道袁松彪如何將資訊傳到香港或中國而有些途徑外界無法得知,這只是很大的假設,「完全沒有證據顯示這些資訊曾被傳到海外的任何情報機構」。

辯方又把控方指稱的行為分成前後兩段,即2023年12月20日英國《國安法》生效前的背景時期,以及從該天至2024年5月1日控罪涵蓋時期。

◾衞志樑主動提供「閒言碎語和八卦」給袁

Caplan稱,前期不少資料由衞志樑主動提供,無收報酬,袁亦多沒回應。他再次讀出多段曾呈堂的通訊,指衞主動傳來示威時間、照片、網上海報、個別人士背景等,不少只是「閒言碎語和八卦」,袁對這些排山倒海的資訊沒興趣。他說:「我認為即使這些資訊被傳到外國情報機構,也不會構成任何實質協助。」

對那張揭發衞志樑向陪審團說謊的烏克蘭人護照照片,Caplan也指袁松彪不知照片從何而來。雖然這引發袁與前港警李喬奇就烏克蘭人參與2019年香港社會運動的討論,但當時在倫敦的李喬奇「似乎更關心去蘇豪區吃漢堡和龍蝦」。

Caplan又嘗試淡化袁松彪收集政治人物的資料,指袁少數主動要求衞拍攝的,是支持示威者的政治人物照片,只是想知道哪些國會議員對香港的立場,「誰是朋友」,完全正常和合理。

◾沒參與或要求監視羅冠聰

就監視羅冠聰一事,Caplan強調袁「沒有參與,沒有要求,沒有款項支付」,無論是袁或經貿辦任何人都無收過相關報告。袁轉發羅冠聰帖文予衞並提醒多加小心,只是單純保安預警。

他又質疑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在紀錄中寫上這是「大使館」的任務只是傳聞證供:「他遺憾地已經不在人世。沒人知道他為甚麼這樣說、從哪裡得到消息、是誰給他資料。這是否他所作的假設?」對控方提及衞在行動後曾致電袁,Caplan稱那只是「不成功的通話」,其中3次僅2秒。

◾李喬奇是朋友非特務頭子

至於李喬奇,Caplan反駁其為情報人員的說法,稱庭上沒任何根據可斷定李與中港情報機構有關。他指袁李交流的多屬公開資訊或閒談,即使涉及被通緝的蔡明達、黑熊學院等,袁亦多數沒回覆,又指二人都有言論自由,交換資訊並無罪。

Caplan向陪審團說:「如果各位要得出李喬奇是個特務頭子,他正引誘或指派袁松彪做某些事的結論,各位所看到的訊息必須在本質上陰險(inherently insidious)。但現在這些訊息並不支持這一點。」

至於英國《國安法》生效之後,辯方指控方可依賴指控袁松彪的材料並不多。

Caplan再引述李喬奇在此階段向袁發的訊息,指袁仍多數無回覆。至於證人N是否欠債及可否在英調查,辯方只形容為普通查詢、財務查詢;袁把訊息轉發予衞,因為相信衞作為英國警察所知更多。

至於李喬奇查問兩名在德國的華人設計師背景亦沒有下文。他說:「這只是李喬奇提出的另一個石沉大海的問題,甚麼也沒發生。」

Caplan提到真正的協助是李喬奇助袁妻把中國賣樓所得,分批在中國提取現金帶到香港,存入袁妻的香港戶口,因為李往返中國的次數較在倫敦的袁松彪多。「這純粹是出於李先生的友誼和善意,他沒有扮演特務頭子,只是一個願意在這種情況下無償幫忙的朋友。」

◾袁是另一宗騙案苦主

談到向鄺文琪上門追債一事,Caplan代表袁松彪重申,「那只是一個私人項目,不涉任何外國情報部門,就連香港警方也沒有參與」。

Caplan指袁松彪只是前同事卓永祥和衞志樑之間,幫忙溝通進度及付款情況的中間人,角色只是轉達訊息、核實文件,確認涉及鄺文琪的盜竊指控屬實。他更指袁是事件中一宗騙案的苦主,指衞與拍檔偽造鄺文琪在英銀行帳戶資料,袁「在不知情下被利用」,更天真地把資料再傳到香港。

Caplan說:「他沒有參與在門外訛稱身份、在門下倒水之類的事。他身在倫敦,對這些行為一無所知。」他強調袁「對衞先生如何執行這項任務完全不知情」,角色非常有限,多次與衞通訊只是出於好奇,沒參與任何強行入屋的決定,更沒收取任何報酬。

至於5月1日關鍵時刻,Caplan指當晚袁與衞的14分鐘通話,袁透過電話試圖安撫大家,建議最後再試一次,如無結果便翌日再作安排。他強調,該次通話後並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有人決定破門。他又指若袁曾經同意強行進入,「他就不會去睡覺」,而通話後袁沒有再與任何人聯絡。

(ETO 59)

袁松彪大狀結案陳詞|怨遭衞志樑辜負欺騙 收集情報因為香港示威者好暴力

22 Apr 2026 23:3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首被告袁松彪的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今開始結案陳詞。他提到袁與次被告衞志樑的關係時,直指對方辜負了袁松彪,更因為袁松彪誤信對方是總警司,才會對他委以重任。另一方面,大狀又重申袁是基於他本人及經貿辦均受到香港示威者的實質威脅,有合理及正當需要收集情報。

Jonathan Caplan在陳詞開首,已提醒陪審團這宗並非他們想像中會引人入勝的間諜案,他批評控方用大量假設和籠統的證供,認為本案引用國安法起訴本身已是錯誤。他直言控方竟然無視示威者的刑事毀壞及恐嚇行為,亦不理鄺文琪本身涉及一宗金額龐大的盜竊案,並且被英國法院頒令不准離境這背景。

◾並非被安插來英

就第一項控罪,涉及蒐集情報、監視以及欺詐行為,並且相當可能實質上協助外國情報機關。Caplan確認袁松彪有蒐集資訊,但完全是出於正當的目的,是為了經貿辦辦公室、職員及訪客的安全。

他否認控方於開案陳詞中所指,袁松彪是在2015年被香港政府安插到倫敦經貿辦工作,以收集移英港人的情報。Caplan指從呈堂的7000多條訊息顯示,2021年之前,袁並沒有參與衞志樑跟前港總警司馬志堅及「鷹角人力資源」群組的討論,他不認識馬志堅。

◾一直相信衞是警司

Caplan談到兩名被告的關係,指兩人曾是朋友,但不幸地衞志樑確實辜負了袁。從一開始,衞就欺騙袁,自稱警司,袁一直不知道他是入境處職員。正因袁相信他是警察,令雙方關係得以發展,更讓衞參與涉及經貿辦和保護到訪香港官員的敏感保安工作,這對事件發展帶來重要影響。

◾正當保安服務

而袁接觸衞志樑的原因,實是源於2021年7月1日的一場港人於經貿辦辦公室外的示威,當日示威者破壞辦公室外牆,觸發他認為要僱用全職保安於辦公室外站崗,再經倫敦華埠商會主席推薦,以及衞志樑的「警察」背景,於是透過衞找來保安公司提供服務,及後聘用衞的保安公司為訪英的香港官員提供保安服務。

對於控方於開案陳案中指出,經貿辦向衞志樑公司繳付的95,500英鎊,暗示這是衞志樑向經貿辦提供情報的報酬,發票上所寫的保安服務僅是掩飾。Caplan反駁稱所有發票的細節均經過雙方討論,以及經貿辦內部審核程序。

他並指根據控方證人外交保護組警長 Paul Walker的證供,除非特首到訪,警方會派員保護外,香港其他官員到訪,經貿辦須私人聘請保安。有鑑於2019年11月時任律政司長長鄭若驊訪英被示威者襲擊受傷、2023 年 4 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座駕遭包圍、2024年2月經貿辦在白廳舉辦農曆新年酒會,示威者逼使與會者踩踏香港區旗等,明顯經貿辦必須聘用保安服務,這亦是正常開支。

◾因應情勢負責保安

至於控方指袁松彪於經貿辦的職位只是行政經理,不應涉及保安事宜。Caplan則指這是因為2020年因應當時香港及移英示威者的情況而有所改變,除了上述例子,袁於2021年七一的示威活動中,因為開門察看辦公室外情況時遭人拍照,照片後來被人放在社交媒體,袁被起底,得悉他是以前是香港警司後,則多次在公開場合恐嚇他「死全家」。

而從Paul Walker與袁的電郵通信顯示,袁確是履行經貿辦的保安職務,不斷向對方通報將舉行的示威活動,以及訪英的香港官員行程,Caplan指所有外國領使館均會監控社交媒體,以獲取保安資訊。

◾香港示威者非常暴力

Caplan又特別提到控方專家證人Purbrick,指其實Purbrick在97後只留在警隊三年,而且主要處理貪污、洗黑錢等事宜,而他於2020年離港後從事寫作,雖然有寫關於香港及中國,但並非他的主要研究領域。

而在接受盤問時,Purbrick同意他曾撰文,指2019年香港的示威活動變得非常暴力,示威者破壞議會、襲擊他人及進行刑事破壞,而香港警方是當時唯一能夠應對這些示威活動的部門,香港沒有軍隊,駐港解放軍亦不能協助,這是一段極為困難的時期。這可讓陪審團理解多一些移英的示威者。

Caplan又質疑Purbrick對港區國安法的說法,稱廿三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根本於97年早已寫入《基本法》,現在只是被正式通過。至於Purbrick指一國兩制正被削弱,Caplan則強調現在普通法現仍在港適用、來自英國最高法院及其他英聯邦高等法院的非常任法官,仍然在終審法院任職,有關制度仍在。

(ETO 58)

控方:與中國獵狐行動相關的跨境「影子警務行動」|主控Atkinson:「來英國尋求庇護的人,都視英國為安全的地方⋯⋯」

22 Apr 2026 23:00

控方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結案陳詞指出,本案涉及的情報蒐集及針對鄺文琪的行動,實為一場與中國「獵狐行動」相關的跨境「影子警務行動」,而無論是前港警李喬奇、馬志堅、孫華興,抑或是群組內的陳師父,背後都有「大老闆」。他又指由於首被告袁松彪任職香港駐倫敦經貿辦,增加英國警方蒐證難度,「警方很難去搜查一個外國政權的辦事處」。

袁松彪及次被告衞志樑同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罪,包括「協助外國情報服務」及「外國干預」。Atkinson今日在結案陳詞稱,兩罪分涉不同活動,前者是為香港當局蒐集並提供有用情報,後者則是把情報付諸行動,實際干預來到英國的鄺文琪權利。

◾令異見者「永遠無法逃脫中國及其監視」

Atkinson在就兩項國安罪行陳述時,先引述專家證人蒲汝傑(Martin Purbrick)稱,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警方一直高壓追查異見者。而由於中國與不少流亡者所在國缺乏引渡安排,當局遂在法律框架外追蹤及施壓,令異見者明白自己「永遠無法逃脫中國及其監視」,如同「形式上的終身監禁」。他說,當局想知道異見者身在何處、做什麼、與誰接觸、如何溝通,「這些正是被告所從事的業務」。

控方指,袁松彪雖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主任,但其關注遠超辦事處的保安事宜。Atkinson稱以常識看,一名在港警工作37年、以警司退休的人,不可能短時間內巧合地由退休生活轉任經貿辦高職。

控方指,袁關心曼城示威、「黃絲」活動中有何政治人物現身,並索取照片及背景資料。「他的興趣不在於即將發生的示威,而在於已經發生的示威、已參與的人,以及能從他們身上查到什麼。這就是情報搜集。」對辯方稱是避免經貿辦日後邀請嘉賓時出現尷尬場面,控方斥是「胡說八道」。

◾先馬志堅、後袁松彪是衞志樑情報接頭人

控方又指前港警司馬志堅一直是衞志樑提供情報的接頭人,其後由袁接手。若衞提供的資料真如袁所稱「毫無用處」,袁早會叫他停止;但袁不但沒叫停,反而主動索取及追問進度,「因為這對香港當局很有用。對於他們之間這種來回互動,沒有其他邏輯上的解釋」。

Atkinson形容衞「忠於香港,是藍絲而非黃絲」,又指當馬志堅不再需要衞工作時,衞正前往經貿辦與袁會面,此後兩人緊密聯繫,「這並非巧合」。而衞志樑在「鷹角」群組與陳師父的往來,亦沒有絲毫跡象顯示出與新聞工作相關,「這一切都是衞志樑事後的狡辯」。

◾「警方很難去搜查一個外國政權的辦事處」

控方又指,衞志樑與經貿辦的聯繫根本與保安無關,辦事處實際保安及官員訪英近身保護,均並非由衞志樑直屬的公司負責。衞與袁保持定期聯絡,全是關於「人」——即示威者及異見者。

控方提到,警方起出的通訊紀錄顯示,早在《2023年國家安全法》生效前已有情報流動,其後亦持續;袁是明顯聯絡人,但未必有訊息直接顯示他把資料傳回香港,因其可透過辦事處與香港上司聯絡,「警方很難去搜查一個外國政權的辦事處」。

◾乏引渡安排致體制外「獵狐」

就鄺文琪事件,控方稱無論鄺是否涉其前僱主詐騙案,來自香港的追債人員都無權在英國執法。鄺抵英後不久,鄒田甜即尋求「獵狐辦」協助並向香港警方報案,香港警方亦曾接觸鄺父母。控方指這顯示整個行動是在引渡制度外追蹤並施壓,目的是把她「弄回來」。

Atkinson質疑,若事件純屬私人追債,為何一開始已動用國家資源;由於英國警方不會配合港警,涉案者便改走「英國的其他渠道」,進行一場「影子警務行動」。控方形容,鄺案正是把蒐集所得資料付諸行動的例子,是一場「獵狐行動」,目的是施壓迫她返港。

◾威嚇鄺文琪「無處可逃」

控方又指,衞在行動中收取巨款,反映工作不可能只是送信;若只是遞交數頁文件,毋須找來軍人等多人全身黑衣出動。Atkinson稱,整個行動目的顯然是威脅、驚嚇鄺文琪,令她覺得自己無處可逃,只能返港。

當警員到場時,衞第一時間試圖棄掉一張偽造警察證,更反映其原擬藉此施壓。控方並指眾人曾商量若鄺不開門,便打碎消防玻璃、找鎖匠,甚至召救護車誘使破門;每逢關鍵時刻,袁都知情,並曾追問進度。

控方稱,MI5設於鄺住所內的裝置沒有錄到門外有人宣讀法律文件,只錄到撞門聲。Atkinson說,這是兩被告在一通14分鐘電話後達成的共識,目的是令鄺「如此恐懼、如此受威嚇,以至於她會回去」。

◾裁決交陪審團體現民主自由

Atkinson在總結時說:「鄺文琪,無論她做過什麼,不論是非曲直,她帶著兒子來到這裡尋求安全。證人 N 在受到中國壓力下,來到這裡尋求庇護。她、證人 Y,以至像羅冠聰、劉祖廸和蒙兆達這樣的示威者,都視英國為安全的地方,在這裡,可以安全地表達自己的信念,表達反對企圖剝奪他們民主自由的人。」

他向12位陪審員說:「作為我們民主和自由的表現,本案的裁決並非委託給警務人員或律師,而是委託給你們12位作為英國社會代表的人。」

(ETO 57)

控方結案陳詞|御用大狀Atkinson批衞志樑:遊走規矩邊緣、腐敗濫權換取利益、流利自信兼厚顏無恥講大話

22 Apr 2026 17:30

控方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今日繼續結案陳詞,首先針對次被告衞志樑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罪作出陳述。他形容衞志樑「遊走於規矩邊緣」,涉嫌濫用職權以提供人情或換取利益,更有能力「流利、自信且厚顏無恥地說謊」,陪審團有權不信納其任何供詞。

本案共涉及3項控罪,包括:

第一項控罪「協助外國情報服務」,違反《2023年國家安全法》第3條。由於此國安法在2023年12月20日生效,控罪涵蓋首被告袁松彪和次被告衞志樑與其他人在2023年12月20日之後,於英國境內參與的情報搜集、監視或欺騙行為。

第二項控罪「外國干預」,違反《2023年國家安全法》第13條。此項控罪涉及兩名被告與其他人在2024年5月1日試圖進入被追債的鄺文琪住所的事件。

第三項控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這並非國安法罪行,只針對次被告衞志樑,指他作為英國邊境執法及入境官員,於2022年9月16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行為失當。

◾主控叫陪審團勿信衞志樑「任何一個字」

Atkinson先就第三項控罪作結案陳詞,促請陪審團審慎評估衞志樑作供的可信性。他引用衞的前上司、倫敦警察廳警長Gareth Blackburn的證供,指衞曾向其承認試圖逃稅,但在庭上就其是否擁有物業一事提供了不同說法。

控方亦指出,衞志樑曾在庭上就一張烏克蘭人士護照照片作出不實陳述。該照片曾被發送予首被告袁松彪。衞兩度否認照片中持護照的手為其本人,並稱照片由其妻子的員工拍攝,當時該名烏克蘭人正欲租用其位於Portsmouth的單位。然而,證據顯示該名人士於衞發送照片當日才抵達希斯路機場,在英國停留時間甚短,不可能前往Portsmouth看屋。指紋專家亦確認,照片中的手屬於衞志樑本人。控方指,該照片實為衞親自拍攝並發送予袁松彪。

Atkinson向陪審團表示:「衞志樑願意流利、自信且厚顏無恥地對你說謊。你可以根據這一無可辯駁的事實來評估他所有的證供,你有權不相信他所說的任何一個字。」

◾控方指衞濫用內政部系統將資料轉交香港當局

控方續指,衞志樑亦承認曾多次出於與職務無關的目的使用內政部的Atlas系統,包括查閱某人母親的資料、核實朋友的簽證狀態,以及查詢有關證人Y的資訊。這亦包括追蹤示威者,以便與袁松彪分享,並進一步轉交香港當局。

Atkinson表示:「他利用該系統協助朋友,亦為社會上其他人提供協助,以換取金錢或其他利益,並且確曾為了財務回報而追蹤鄺文琪。」他補充,正如法官所指,是否涉及金錢並非關鍵,重點在於他根本不應如此行事。

◾未經培訓就能接觸數據說法荒謬

控方指出,衞志樑為受過雙重培訓的邊境執法及入境官員,擁有讀取Atlas系統的權限,而該系統記錄移民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住址及聯絡方式。對於衞在庭上聲稱未曾接受使用系統的相關培訓,Atkinson直言:「讓一名未經培訓的人,隨意接觸一個敏感的數據庫並於邊境使用,簡直是荒謬的。」他又強調,內政部對數據使用有清晰政策,相關規定一直存在,並已傳閱及溝通。

Atkinson指衞志樑遊走於規矩邊緣、濫用職權以提供人情或換取報酬,並指衞多次不當使用系統的時間,往往發生於深夜、病假或休假期間,稱「這絕非巧合」。

◾指衞腐敗濫權背叛公眾信任

他更形容衞的行為屬腐敗濫權,為對公眾信任的明顯背叛,不僅削弱公眾對政府數據庫的信心,亦危及個人資料的安全。他指出,有關資料涉及真實個人,當中不少人來英尋求庇護,離開香港是出於對當地政權的憂慮。

他說:「這些人在我們的邊境向官員提供個人資料,有權期望其資料會被尊重和保密處理,而非被賣予願意付款的人。」並補充:「我希望我們仍有權期望,那些在邊境肩負重要職責並獲授權使用數據系統的人員,會履行保密責任,而非將其用來做生意。」

(ETO 56)

法官引導陪審團|摒除情緒客觀裁決 涉國際關係勿擔心後果|英國國家安全:境內每人都不受外國勢力干預

21 Apr 2026 22:45

倫敦經貿辦間諜案在休庭11天後續審,進入關鍵階段。法官今日向陪審團作出引導陳詞,強調案件涉及政治及國際關係等敏感議題,可能引發強烈情緒,但陪審團須摒除個人觀感,公平客觀作出裁決,亦毋須擔心裁決帶來的後果。控方同日開始結案陳詞,指陪審團應以常理審視證據,特別是兩名被告的辯解是否合理。

◾法院重視自由言論

法官Cheema-Grubb在引導陳詞中指出,陪審團是案中事實的裁判,需審慎考慮各證人的證供,包括比較不同證人在不同情境下的說法、作供時的舉止反應,以及評估供詞是否合乎邏輯並經得起盤問,從而決定是否接納相關證供。

她提到英國一向視言論自由為核心價值。在法律框架下,公眾有權透過抗議表達不滿,即使言論具冒犯性、不敬或蔑視,只要不涉及挑動暴力,亦受保障。她指出,在多元民主社會,這類具爭議的言論雖可能引發衝突,但亦是社會所珍視的一部分。

◾國安法不局限傳統間諜活動

就本案涉及的《2023年國家安全法》,法官指出,相關罪行並不限於官方秘密、軍事情報或間諜活動,而是更廣泛地保障英國境內人士免受外國勢力干預。她指在控方必須證明的罪行元素中,「相當可能實質協助外國情報服務(likely to materially assist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是指行為具有真實可能性,能推進相關情報機構在英國的活動,例如直接或間接提供資訊或服務,或提供其獲取途徑。

◾英與中港無引渡安排|被告對外國情報提供實質協助?

法官特意提醒陪審團考慮,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案發期間,英國與香港或中國之間並無引渡安排,意味相關地區未必能透過正式法律途徑請求調查或引渡疑犯。陪審團需在此背景下,判斷被告行為是否構成對外國情報服務的實質協助。

以證人N的情況為例,法官指陪審團需考慮,若向他人提供公開批評香港或中國政府的異見人士資料,而該等資料有可能被用於打壓相關人士或其抗議活動,包括透過負面宣傳、恐嚇或反抗議行動,則可能構成控罪要求。然而,若陪審團認為相關資料僅用於經貿辦的保安或保護來自香港的官員,則不足以滿足此控罪要求。

◾法例生效前行為僅作背景

本案有大量證供如跟蹤羅冠聰、次被告衞志樑滲透港人群組等,均發生於2023年12月20日生效的《2023年國家安全法》之前。法官指陪審團有權將此前的行為視為背景資料,以理解被告與其他人之間的關係及其行為脈絡,但強調這些行為本身不能作為定罪基礎。

◾被告品格成考慮因素|衞志樑誠信受質疑

法官指兩名被告均無案底紀錄,這可能意味其犯罪可能性較低。不過,就衞志樑的品格,她作出特別指引,提到他曾被前上司質疑說謊、持有偽造警司證及在工作期間偷拍烏克蘭旅客護照,再傳予首被告袁松彪,且在庭上盤問時提供另一個解釋。她指陪審團可據此評估其整體誠信,包括其進入內政部數據庫的說法是否可信、是否說謊及原因。

◾已故被告通訊屬傳聞證供

至於已故第三被告Matthew Trickett,法官要求陪審團不得對其死因或死亡方式作出揣測。至於警方在其手機及與其他人的通訊紀錄中,他提及替「大使館」、「政府」、「經貿辦」及「香港警察」工作,均屬傳聞證供,辯方即使對此爭議,亦無法就此質疑或糾正。同樣,案中有大量其他人士之間的訊息,由於亦屬傳聞證供,而且未經盤問,亦要小心處理,不能基於這些訊息作為定罪基礎。

◾陪審團可合理推論被告先緘默後補充說法 

法官又指出,兩名被告在警誡會面中對大部分提問保持緘默,許多細節直至答辯陳述書甚至在庭上作供時才提出。陪審團有權就此作常理推論,包括相關遺漏是否因忘記、法律建議,或屬事後補充甚至編造。

◾控方:以常理檢視證據

控方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隨後開始結案陳詞,強調陪審團要以常理審視兩被告的辯解是否合理。他提到2024年5月1日,警方在鄺文琪寓所外拘捕的11人,其中9人其後獲釋,原因僅為當時未能即時處理大量通訊資料,但陪審團仍可考慮該批人士之間的對話內容。

控方舉例指出,鄒田甜沒有理由對員工、律師、律師丈夫或當時接觸過的人撒謊,提到她與北京「獵狐」行動小組的接觸。又例如 Trickett 與衞交談後不久寫下的筆記,常理告訴我們,筆記內容是由衞向他提供。當Trickett告訴他的團隊,尋找羅冠聰、劉祖廸及蒙兆達住址是「為了大使館」時,實際上是指為香港經貿辦執行針對三人的行動。

◾關鍵細節未曾早期披露|控方質疑可信性

Atkinson又舉例指,在鄺文琪家門被破前,兩被告都提及一段14分鐘的通話,聲稱袁松彪透過電話擴音器勸各人冷靜並提議離開。但兩人均沒有在警誡會面中提及該次重要通話,亦未載於答辯陳述書。

而衞則雖然在警誡會面時有提及跟蹤羅冠聰的行為,但僅稱行動與保護經貿辦有關。而即使在答辯陳述書中,他亦未提及替記者Jessie跟蹤羅。

Atkinson將於明早繼續其陳詞。

(ETO 55)

採訪手記|審訊小休至21/4開庭|回顧身心皆瘋狂的27天庭審報道

9 Apr 2026 15:45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法官Cheema-Grubb原定今天將就案件的法律理據向陪審團作出引導陳詞,惟由於控辯雙方仍有法律問題尚待解決,引導陳詞未能開始。法庭原定由明天開始休庭11日,結果陪審團今日提早一天休假,直至4月21日再開庭。

陪審團休息11天,但其實雙方律師及法官卻沒有休息,他們將於下周二齊集法庭,就有爭議的法律議題進行辯論。

那《綠豆》記者呢?當然要繼續跟進案件吧!

🌱 每天浮沉在「沉浸式」Timeline

案件由3月2號開審,回首這27天近一個半月的審訊,感覺的確有點瘋狂,指的無論身心皆是。

審訊初期,第一次聽到「Timeline」這詞,完全摸不著頭腦,後來終於明白指的是那本載著7000多條通訊記錄的「巨著」。記者及後每天都「沉浸式」浮沉在這個訊息大海,每當聽到庭上有提到值得報道、可以報道的內容,便不斷抄寫記錄。

🌱 《綠豆》沒有記者叫Jessie

在法庭內捧著這本「巨著」,每看一條、每揭一頁,都有種膽戰心驚的感覺,不知道下一頁會否見到認識的名字,甚至找到自己的蹤影。直至有一天,赫然瞥見自己的英文名字!背脊真的涼了半截……再仔細看,呀~~訊息所提及的電話號碼不同,不是自己。先澄清,《綠豆》沒有記者叫Jessie,但通訊記錄提到被跟蹤、被監視、被關顧的名字很多、很多,很真實的感覺就是:甚麼是免於恐懼的自由,即使身在看似自由之地。

是看得自己太高嗎?非也。當你看到那訊息海中,涉案各人把他人的護照相片傳來傳去,還有內政部限閱的個人資料,以至各種跟蹤手法、向香港人社交群組的滲透,「無處不在」已是最保守的形容。

🌱 港記在英法庭旁聽五味紛陳

然後,聽著前皇家香港警察以專家證人身份,向陪審團解釋甚麼是「黃藍」、「721」、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離散在英港人,覺得有點可笑又可悲,就是一種平衡時空的感覺——竟然在英國法庭,聽著香港這幾年的故事。再看看12位認真的陪審員,感覺更是五味紛陳。

當審訊到了新階段,旁聽兩位被告出庭作供,倒有種在一旁「吃花生」看戲的感覺。兩被告的辯解有沒有說服力?情商如何?這些固然好看,而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的盤問技巧,更是賞心悅目,眼界大開。

🌱 寫稿先?煮飯呢?

要說這27天的瘋狂,當然要數《綠豆》的四人小隊,前線的每天一早出門到法院聽審,散庭匆匆趕回家寫稿,後勤編輯、製作精彩對話、吸睛圖片。各人會輪流在群組中叫道:「等等,要去煮飯」。畢竟,與大多數移英港人一樣,我們家中還有其他成員。報道送到讀者眼前,往往已是晚上10時11時,此時大家會喊一句:「終於收工」。累嗎?的確很累。

這27天,壓力山大,因為《綠豆》明白,我們背負著的,是眾多未能親身聽審,或沒有機會於在地媒體讀到這則新聞的讀者,而明明這新聞關乎眾多香港人的自由。

案件仍未完,我們的責任未完。如果認同我們的努力,懇請以行動給予我們支持,讓我們繼續為你報道。

結案陳詞前有新證據|內政部資料 + 指紋專家分析| 衞志樑執勤偷拍烏克蘭男子護照傳袁松彪|粗手指入鏡謊言篤破

8 Apr 2026 18:3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開審至今第26日,控方今再呈上控辯雙方均承認的事實,揭破次被告衞志樑在盤問時說謊。案件將踏入新階段,明天法官將就案件的法律部分引導陪審團。

次被告衞志樑與首被告袁松彪的通訊紀錄顯示,衞於2023年7月22日下午曾經問袁:「烏克蘭Avoz (Azov) battalion 有冇興趣?」袁即問有沒有相,衞傳上一張有人手持打開的烏克蘭男子Andrii KAMUZ護照的相片。

◾衞志樑利用妻子租屋作故仔

衞上星期在盤問時被問及照片來源,他稱是從事物業投資的妻子傳給他,指對方欲在樸次茅夫租屋,知道其妻是香港人後,提到自己曾參與2019年的「黑暴」。他指由於該男子以烏克蘭計劃來英,妻子向他傳來護照,問他此人在英國有沒有租樓權(right to rent)。

主控Duncan Atkinson曾質疑,相中持護照的手明顯是男人手,衞當時解釋手是屬於妻子的同事。Atkinson曾問衞,有否見過護照持有人及護照正本,衞均指沒有。

◾內政部及指紋專家拆破衞謊言

惟控方今呈上的雙方同意事實顯示,被拍攝護照的烏克蘭男子Andrii KAMUZ,於2023年7月22日乘英航由德國柏林抵達英國希斯路機場,入境英國後,同月24日從希斯路機場出境返回柏林。內政部亦證實,衞志樑在7月22日當天以入境職員身份,在希斯路機場當值。

指紋專家向法庭所交的分析亦指出,比較相片中持護照男人的左手食指,與衞志樑的左手食指指紋,認為兩者脗合。

◾袁松彪收衞照片後即向李喬奇報告

翻看相關通訊紀錄,於2023年在7月22日,袁松彪在收到衞志樑發出的護照相片後13分鐘,就向香港退休警司李喬奇傳訊息報告稱:「關於烏克蘭Avoz (Azov) Battalion」,李回應道:「2015至2019 經常出入大陸?2019黑部(暴)期間他是五個烏克蘭來香港拆(策)動暴亂的其中一個份子?他剛從德國去了倫敦?」

兩人並一度通話,然後李重覆上述訊息,袁松彪向李表示:「和不知他進大陸目的」。李再向袁指 : 「2019年烏克蘭亞速營的黑手曾伸向香港」,並附上《大公報》在2022年3月4日一則相關報道的連結。

案件所有證供已完成,法官Cheema-Grubb今午向陪審團指,案件已進入重要階段,她明天會向陪審團就案件的法律理據作出引導陳詞,然後休息10天,在4月21日由各方大狀作結案陳詞,最後法官會再跟陪審團重新檢視案中證據,給時間陪審團退庭商議並作出裁決。

(ETO 54)

衞志樑完成作供:我冇做錯|追債行動早預留£3000給袁松彪做心意|Trickett遭MI5警告勿跟蹤羅冠聰

7 Apr 2026 22:15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今天已完成共7天的作供,在接受盤問時衞仍多次強調自己無做錯任何事。他透露在2024年初,MI5知道Trickett派人跟蹤羅冠聰,警告Trickett 不要做敏感的事。另外,在監視鄺文琪的開支預算中,原來早就預留了3000英鎊給首被告袁松彪。

今天早上,仍由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盤問,提到已故第三被告Matthew Trickett 手機內有關監視鄺文琪的開支預算,其中有一項是給袁松彪3000英鎊。衞解釋這是給袁介紹這單生意給他們的心意。他否認該筆錢是佣金,並提到若袁不肯收,他便會與Trickett將錢對分。

Atkinson質疑,袁松彪一直關心事件的安排及進度,有試過兩人通電話後,衞便向Trickett下指示要拍片,甚至在2024年4月30及5月1日的行動日,衞屢向袁報告進度。衞仍指事件與袁無關。

◾追債行動若只派法律文件毋須軍人大隻佬

行動前數天,Trickett向衞稱已找到一名跟他一樣滿身肌肉的前皇家海軍跟他一起行動,當日大家會以全黑裝束示人。在行動當天,「追債小組」共有8人。Atkinson質疑,如行動目的只是向鄺文琪派送兩頁法律文件,根本毋須勞私動眾,更不用軍人大隻佬。他指債主鄒田甜當日下午已訂好附近的酒店,一早的計劃是強行帶走鄺。

衞否認,並指他們相信鄺文琪的丈夫亦在屋內。Atkinson質問,一直沒有提及鄺的丈夫,衞兩度回應指是風險管理。對於被問到為何全身黑衣打扮,衞一度不耐煩,反問Atkinson:「你想講乜呢,Atkinson先生?」Atkinson直指他們是想嚇怕鄺文琪。衞則表示自己一直沒有進入大廈。

Atkinson又問到,Trickett冒認維修人員,寫字條稱要檢查電力裝置,然後從鄺單位大門底放入紙條;事後Trickett與衞討論時,指要在入屋後把紙條取回,Atkinson指他們是不想留低任何證據,因為他們用騙人的方法嘗試入屋。衞回應稱:「我睇唔到有問題(I don’t see anything wrong)。」

◾倒水敲門撳鐘冇反應:衞志樑「F—k!」

Atkinson再提到,他們曾考慮用手肘打碎火警鐘的玻璃,以免留下指紋,問如果是合法的話,為何怕留下指紋。衞不斷回應這只是討論。Atkinson指,由於衞考慮到如果火警鐘響起,會有居民走出來,見到他們的非法勾當,所以才打消此念頭。衞再三強調「我冇做錯任何事(I did’t do anything wrong)。」

Atkinson引述追債小隊律師Martin Wong向衞發的訊息:「倒咗水,敲咗幾次門,John試過撳鐘,但冇反應。」衞當時以F—k粗口回覆,Atkinson問衞,在鄺門外倒水,放蛇形鏡頭入她單位內,有沒有覺得問題,衞兩度指這只是民事糾紛而非搶劫之類的案件。

而衞有提及,5月1日各人在聽到袁松彪透過電話安撫眾人後,有按袁的提議到鄺的門外,由鄒田甜以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讀出法律文件。但他不知道為何小隊各人身上的隨身攝錄機沒有拍攝這段。

衞指自己在鄒田甜讀完文件後有上樓,因為讀完文件後各人仍在走廊不肯離開,他覺得最好的方法就是上樓直接安撫眾人,以及叫他們離開。

◾衞未能解釋為何上樓就戴藍色乳膠手套

Atkinson問,衞志樑當日門是如何打開了。他重申不知道,因為他正在跟其他人說話,轉身已見到門開了,然後各人就衝入去,他亦跟著入去。主控問衞,有沒有聽到大力的砰一聲?衞說不是很大聲的砰一聲,只是開門聲。

Atkinson轉而問衞當日被捕為何戴著藍色乳膠手套,衞指當時他在單位外,Trickett給他手套,他就與其他人一樣戴上。他說:「我當時冇乜點諗,就戴咗。我真係冇乜點諗,時間好短。(I wasn’t really thinking, I just put them on. I wasn’t really thinking. It’s a very short time.)」 Atkinson再問衞兩次相同問題,衞只是重複指自己沒多想就戴了,然後只是跟著其他人入屋。

法官Cheema-Grubb此時兩度問衞,是甚麼制止他去想。衞答:「就係咁發生咗(It just happened.)。」他指當時上樓後,只奇怪為何單位內會這樣靜,入面應該有個ADHD小孩,然後門開了,就跟著入屋。Atkinson說:「你明知咁樣係犯法,所以你唔想留低指紋。」衞否認。他亦否認整個計劃是強行入屋並將鄺文琪帶返香港。

◾MI5聯絡後衞志樑即刪通訊紀錄

而在其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覆問下,衞透露2024年初,Trickett告訴他,MI5得悉同事Steve正在跟蹤羅冠聰,Steve將Trickett的聯絡告知MI5,MI5警告Trickett不要做敏感事情,否則會有麻煩。

衞今指MI5「我哋唔想有麻煩,佢哋幾得人驚」,他遂告知委託他調查羅冠聰與女性聯繫的Jessie,並將兩人微信的通訊紀錄刪掉。

(ETO 53)

已故Trickett訊息踢爆,為某大使館 為經貿辦跟蹤 3 名在英港人|衞堅持記者Jessie指使查與羅冠聰聯繫女性

2 Apr 2026 23:15

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曾多次強調,跟蹤羅冠聰全是記者朋友Jessie要求,並且只查羅一人。但他今日在盤問下承認,曾向負責跟蹤的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發送劉祖廸和蒙兆達的名字;Trickett更曾向應徵此任務的人透露是「某駐倫敦外國大使館」要找出 3 名合法在英的港人。陪審團更發現Trickett在筆記寫明這是為經貿辦服務。

盤問期間,衞志樑多次迴避問題或不能理解主控盤問,答非所問,鬧出笑話。

◾按人頭收費是查一個?查多個?

主控Atkinson今晨針對衞志樑於2023年8月聯絡Trickett,派人到牛津辯論社跟蹤羅冠聰一事進行盤問,衞多次堅稱只是按記者Jessie要求查「一個人(just one)」,即羅冠聰,重點在羅與女性的聯繫,他並沒有指示Trickett查劉祖廸和蒙兆達。至於為何Trickett在自己的筆記中的擬定發票,會加上兩人的名字,他早前曾在主問時提及是Trickett自己加上。

不過,在主控盤問下,衞同意Trickett對有關行動的認知全部來自他。Atkinson遂請衞翻看多條他傳給Trickett的Whatsapp 截圖,其中一項訊息,附有羅冠聰、劉祖廸和蒙兆達維基百科的連結,另一個訊息則有蒙兆達的相片截圖。主控問這些名字是誰寫的,衞輕聲承認:「我自己(Myself)。」

主控再讀出其中一條Trickett向衞發的訊息,提及跟蹤按人頭收費(per person),證明要查的人多於一個。衞否認,重覆說:「只一個(Just one person)。」

◾衞志樑電話沒向Jessie交代跟蹤紀錄

Atkinson昨日已質疑衞志樑被捕後從沒提過Jessie的角色,指他需時編織出來:「Jessie在哪?(Where’s Jessie?)」

主控今日更發現通訊紀錄出現衞與Jessie聯絡的斷層,指他的手機在2021年5月後就再無與Jessie聯絡的紀錄,卻在其後出現交代Trickett跟蹤羅冠聰的訊息。主控質疑,Jessie根本沒有參與其中,蒐集羅冠聰資料並非用作新聞故事之用。衞回應:「我有做錯甚麼嗎?Atkinson先生(What I’ve done wrong? Mr. Atkinson.)。」主控沒有回應衞,繼續盤問下一條問題。

◾Where are the females?

其後,主控問及他請ChatGPT擬定監控羅冠聰的計劃。主控指他輸入指令時,完全沒有提到要找「女性」。主控追問:「那些女性在哪裡?(Where are the females?)」。衞對此無法正面回應,藉詞指不知道那些女性來自何方:「我不知道,不在那裡。我不知道在哪裡,我不知道那些女性從何而來(I don’t know, it’s not there. I don’t know where. I don’t know where females came from.)。」又說正因為不知道她們身在何處,所以才要監控羅冠聰以尋找她們。

而衞後來輸入指令給ChatGPT時,提及計劃要獲取羅冠聰的照片及住址,系統則回應「無法提供幫助(it’s unable to assist)」。主控就該系統訊息問衞原因,他則回應指自己並非建立ChatGPT的開發人員,沒辦法得知該系統回覆的原因(I didn’t create ChatGPT. How do I know? I don’t know why.)。

◾Trickett指跟蹤 3 名在英港人是某大使館工作

另一方面,Trickett在收到衞這個名為「香港行動」的工作指示後,向專門招募監視及跟蹤人員的WhatsApp「公海」群組發訊息,指需要一個私家偵探跟蹤 3 個在英國生活的外國人。同日應徵者Kevin CRITCHLEY表示有興趣,Trickett向對方透露,有一項與某駐倫敦外國大使館有關的保安工作,他們需要找出 3 名現時合法在英國生活的香港人。( I have a security contract with a foreign embassy in London and they require 3 HKG nationals living legally in the UK to be locate.)主控問為何Trickett這樣寫,衞表示從沒有這樣跟Trickett說。

及後,陪審團透過法官發問,指發現Trickett在2023年8月22日的筆記中,亦寫明有關工作是為倫敦經貿辦服務(ETO want a specific price, they need to confirm how many days)。衞回應指是Trickett自己誤以為他替倫敦經貿辦做事。

◾衞志樑幫袁辦事換馬志堅叫停情報收集?

主控今晨提到衞在2021年7月準備承接經貿辦保安工作,與他在同月收到馬志堅要終止他的情報工作的訊息,時間僅相差約一星期。馬志堅當時向衞發的訊息提到:「有一發展要通知你,就是綜合香港局勢、資源分配,你搜集情報時遇到的難處,以及你在英國自身工作等幾方面的考慮,公司決定暫停你在英國原本進行的工作」。馬又說:「凌峰現正替你保管有十萬元的揼骨基金,你回香港可隨時向他要回」。主控直指衞志樑開始為袁松彪工作,幾乎同一時間馬志堅就叫停情報收集。不過,衞堅持保安與收集「新聞故事」是分開的兩件事。

(ETO 52)

衞志樑認用內政部系統做私幫生意|揾到追債地址全靠佢

2 Apr 2026 21:45

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今在接受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盤問時,對利用邊防人員身份,為自己的私人調查業務多次在內政部數據庫進行搜尋直認不諱,並透露他是藉搜尋內政部的系統而找到被追債的鄺文琪地址,成為「追債」的關鍵一步。

衞志樑除了被控兩項國安罪行,還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22年9月16日至2024年5月2日擔任公職人員,即任英國邊防人員期間,在沒有正當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利用其職權在內政部數據庫進行搜尋。

◾豐富人脈原來只有Matthew Trickett

從訊息中顯示,2023年12月中,他與友人Alex Lau對話透露,將有一項工作要尋找一名偷了僱主一大筆錢然後逃到英國的女子,當時Alex Lau指沒有一個中國人可以做到衞的工作。Atkinson指因為衞志樑持支持香港政府的立場,以及有辦法進入內政部Atlas系統進行搜尋,令他取得有關工作;衞否認,強調自己有豐富的人脈。Atkinson隨即多次請他列出擁有甚麼人脈,他在多次追問下都回答是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Atkinson再追問,是否因為他對香港政府的忠誠,衞略帶激動問Atkinson:「你咩意思?(What do you mean?)」Atkinson未有回應。

至翌年1月,衞受首被告袁松彪的指示尋找鄺文琪住址,他承認多次進入內政部Atlas系統進行搜尋,及後找到鄺的住址,然後立即致電袁「報喜」。他承認找尋鄺的住址與內政部或邊防工作無關,是自己收錢的私人調查業務。但他又指,搜尋鄺亦是出於好奇,質疑為何一個偷走巨款的犯人可以入境英國。

而早前袁松彪接受Atkinson盤問時,卻否認同日與衞志樑通話與尋找鄺文琪有關,多番強調該段時間他忙於處理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訪英事宜,雙方通電話只是討論這事。

◾無視未經授權入系統之警告

衞志樑在被盤問時多次在字眼糾纏,當主控指他涉公器私用,問他是否在Atlas系統很快就找到鄺文琪的地址,衞問:「何謂快?」主控回應說:「慢的相反。(The opposite of slowly.)」就連陪審團都發笑。

衞又指自己對Atlas運作並不熟悉,登入後螢幕彈出的「未經適當授權而繼續進行,即屬違法。」的警告字眼,他一直以為只是對外人的警示。

衞之前在主問時提及,因為覺得鄺捲走巨款後逃到英國並不對,要將她「繩之於法(bring her to justice)」Atkinson今日問,他所謂的「繩之於法」是否將鄺帶返香港?衞否認,指他所知的計劃是面對面向她送交法律文件,待債主跟她商討還債安排,這是他所說的「繩之於法」。

◾衞志樑夫婦都用兒童銀行戶口

Atkinson再次提到在尋找鄺文琪的事上收到的資金流向。在2024年1月17日,退休警卓永祥存入港幣8萬元現金到衞在香港的戶口,兩日後衞將3萬元轉帳到袁松彪的香港戶口。他否認是袁介紹工作給他的報酬,而是袁協助他將錢轉到英國。因為他在香港的是兒童戶口,很多功能都受限,例如不能轉帳至海外及提款上限很低。

Atkinson今日問他為何不請妻子代為轉帳,衞指妻子在香港的戶口同樣是兒童戶口。不過他及後承認,其香港戶口有網上轉帳功能,除了可以轉帳到本地銀行,亦「應該」可以轉錢到海外,但他從未試過,不知會否成功。

最後Atkinson提到,衞於2024年3月返港後,多次與兩位退休港警孫華興及卓永祥見面食飯,又一同到澳門,質疑三人應有提及尋找鄺文琪的事情,而且他在香港的時候,曾向Trickett透露將有監視工作,質疑其實不用透過袁,三人可以直接商討尋找鄺文琪的事宜。惟衞指三人見面不談工作,只是朋友飯聚,向Trickett提及的工作亦與鄺文琪無關。

(ETO 51)

飲水掩窘態|連番反問與改口 衞志樑供詞前後矛盾|主控:「你到底講緊乜?」

2 Apr 2026 21:00

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今日第二天接受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盤問,供詞多次前後矛盾,又用反問迴避問題,更頻頻飲水掩飾窘態。當主控每次提到「情報」,指衞為香港政府收集情報,他就表現敏感,連隨否認,再三指這只是幫記者收集的「新聞故事」。

◾誰是「曱甴」?誰暴力?

今晨開庭不久再出現「曱甴」一詞的討論。主控Atkinson引述通訊紀錄,指衞曾向馬志堅提及「曱甴」已在英國開始國際線。主控問他是否視所有支持民主來英國的人為「曱甴」。衞否認,指「曱甴」是那些會製造麻煩的人,特別是暴力的「勇武」。

主控先後多次問衞,Frankie Leung和羅冠聰是否「曱甴」;衞肯定答「是」,因他們製造麻煩。那羅冠聰、鄭文傑及 THK 組織,又是否全為「曱甴」;衞再次答「是」,因他們都暴力,他又強調自己提供的是資料而非情報,用意是要人留意不要讓暴力的人搞事。主控隔了不久又再問,那麼曼城 Joyce Wong 與「黃大爸」,他們都涉及反香港政府活動嗎?衞初時滿有介心,指不明白問題,後來稱他們都暴力。

此時,法官Cheema-Grubb要求衞澄清是否指以上兩人皆暴力。衞改口稱:「黃大爸可能暴力,但 Joyce Wong 從來沒有參與過示威。」法官問衞,那麼為何要發送有關兩人的訊息?衞指因為有群組訊息顯示他們要到經貿辦。主控質疑,衞傳出的訊息根本沒提到經貿辦,指衞做的是要向香港政府提供反香港政府的情報。

◾咁多手足向衞妻子租屋?

主控又指衞曾向香港前總警司馬志堅傳送一名叫Kin Wa TAM人士的護照照片,衞解釋那人欲幫來英的香港年輕人向他未婚的「妻子」租屋,誤以為他妻子是「黃」的,透露了許多關於自己尋求庇護的事。衞妻拍攝了該人的護照,衞隨即將照片轉發給馬,問馬此人是否「大曱甴」。法官再次介入,問衞如何界定此人為「曱甴」,衞稱此人自述曾參與大學暴動、反對警察。主控再指衞這樣做就是收集流亡人士的情報。

法官今日又代表陪審團問衞志樑,覺得自己是「藍」還是「黃」,衞回答:「中立偏藍(neutral to the blue)。」

◾主控問衞:「你到底講緊乜?」

衞在主控盤問下,再次講述他在唐人街認識首被告袁松彪的經過。主控問他當時有否提及其保安工作,衞指當時是2017至18年,他的保安公司D5 Security Consultancy尚未運作,只登記了網址。大狀多次追問 D5何時成立,衞從2017、2018,再講到2019年。大狀最終讀出公司登記紀錄,顯示D5成立於2023年,問衞:「你到底講緊乜?(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

◾衞志樑Trickett各有一間D5

庭上又揭露原來D5公司都多過一間。主控在盤問中途問衞志樑,為何找Matthew Trickett擔任D5 Consultancy Services的董事,衞解釋是因為他自己不想再處理行政雜務,所以將D5交給Trickett處理。不過,根據公司註冊紀錄,D5 Consultancy Services實為Trickett與一位申報地址在香港青衣、名叫Man Ching Daisy NG的女子在2024年3月所開,根本不存在由衞志樑將董事轉名給Trickett一事。

衞志樑供詞前後矛盾亦出現在形容自己的身份。獲內政部聘請出任邊防人員的他,供稱自己並非入境主任。然而,主控引述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他曾承認自己身兼海關與入境執行人員雙重身分(Customs and Immigration Executive Officer),需要在希斯路機場負責櫃位工作。主控質疑衞是否正以此身分,參與遣返 12 名從香港抵英的人士。衞指他雖然受過入境培訓並可檢查護照,但他並無最終遣返決定權。

◾衞被主控盤問到口窒窒

衞志樑今日被主控盤問期間多次口窒窒,向主控表示不理解問題,或反問可否重複問題,例如說:「你嘅問題係咩?(What is your question again?)」而衞曾指只會接真實(genuine)的工作,因此袁松彪轉發有關追債工作時,衞要求袁提供鄺文琪案在香港的證人口供。主控則反問,為何需要驗證退休警司介紹的工作,又問衞當時想像的工作內容是甚麼;衞指袁只向他粗略交代,又反問主控:「當時事情還沒發生,要我如何回答?」主控則提醒衞需要保持專注(You need to stay focus I suggest),複述問題後,衞回應為追債工作。

衞又多次迴避問題,曾反問主控:「點解你唔理解呢單案件?Atkinson先生,我唔明白點解你唔知發生緊咩事?(Why you don’t understand this case? Mr. Atkinson, I don’t undertsand why you don’t know what’s going on.)」主控說:「你能回答我的問題嗎?(Can you answer my question then?)」衞則請主控複述問題。在盤問期間,他頻繁飲水,又多次大力將水杯放到枱上,表現緊張及煩燥。

(ETO 50)

衞志樑與主控激烈交鋒

1 Apr 2026 23:55

重溫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今日與主控激烈交鋒的精彩對答,法官又如何冷靜垂詢追問。

(ETO 49)

我冇錯! 做警察用系統查人夫「出軌」 做邊防用內政系統搵料秘撈 未獲授權翻拍屏幕至私人手機

1 Apr 2026 22:15

經貿辦間諜案審訊今日進入關鍵部分。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開始盤問次被告衞志樑,涉及衞偽造倫敦警司證、私自擷取內政部ATLAS資料庫數據,並質疑他把自己包裝成反建制角色,實則向香港政府收集情報。衞志樑在庭上多次指自己「不覺得有錯」,並否認全部涉及「情報」二字的指控。

◾假警司證:為 impress 家人但父母兄長根本在港

盤問由衞志樑承認偽造倫敦警司證開始。2024年5月1日,衞志樑被捕前該張假證掉出窗外。Atkinson質問為什麼,衞承認當時意識到持有此證可能有問題。

Atkinson隨即指出,衞在製作假證前曾問ChatGPT「在英國製作假警察證是否違法」,這人工智能系統當時已明確警告此舉可能面臨刑事檢控等嚴重後果。衞解釋自己希望「給朋友和家人有好印象(to impress friends and family)」。Atkinson問他要向誰炫耀,衞指他的父母和兄長。當御用大狀質疑他返香港根本沒帶這張證,衞志樑辯稱只是給他們看數碼照片。

衞志樑又補充,除了家人,還想給朋友看,以及他所屬舞獅隊的兄弟。Atkinson質疑,他不僅對外撒謊自稱警司,更實際攜帶假證參與針對鄺文琪的行動,意圖以此威懾。衞辯稱:「如果我真的要出示身分證,我有真實的警員證件,為什麼要用假的?」Atkinson回應指是警司與義務警員(special constable)之別,衞情緒顯得激動,回應:「有甚麼分別,這不是問題。」但Atkinson未有理會,隨即問另一問題。

◾用官方系統查人妻疑夫「出軌」?

盤問焦點轉向衞志樑有沒有用官方資料系統做私務。

其中一項指控涉及2018年1月,衞受女性友人Tina所託,查詢其徹夜未歸的丈夫Yee Seng CHONG。Tina當時懷疑丈夫與其他女人在一起,但著衞查丈夫是否在醫院還是被捕。

Atkinson問衞:「你認為為了那個目的使用警察系統是合適的嗎?」衞重覆說:「Well, I don’t think it’s wrong, I don’t think I did anything wrong.(我不覺得這是錯的,我不覺得我做了任何錯事。)」他解釋涉及的可能是失蹤人士。

通訊紀錄又顯示,衞曾向Tina提到「警方尚未看過CCTV」、「對方要求 2,285 英鎊解決事件」等極為具體的偵查細節。Atkinson 質疑這些料只能從警察內部報告中得知,衞則堅稱是根據他的「警察經驗」推斷出來,並指當時告訴Tina「我只能看報告」只是敷衍之詞,自己只是去唐人街向倫敦華埠商會的人打聽。

◾ATLAS 系統當私器:幫友人查老母通緝令

衞志樑又承認在任職邊防人員時,有多次用內政部ATLAS系統作非公務用途,並向公務用的手提電腦屏幕拍照,發送截圖至私人手機。

在Atkinson盤問下,衞承認曾幫友人Kai Chau查詢其母親是否被英國警方通緝,以及幫友人 Rem查詢家人的簽證進度。他亦承認透過系統查詢與示威活動相關的人物,包括證人 Y 及Suger Leung。

Atkinson問衞,為何在病假或休假期間,仍持有工作電腦並登入系統,衞辯稱是因為他要處理自己的「升職程序」。

◾大狀斥「嚴格禁止」非法使用私人設備

對於衞志樑將公務資料發送至私人手機,Atkinson指出這樣擷取影像是被禁止的,衞回應:「I haven’t been told this topic… No one ever tell that to me.(我從未被告知過這個題目,沒有人告訴過我這點)」Atkinson再追問指內政部有嚴格規定禁止在私人設備處理公務影像,但衞把其他同事拖落水說:「Right, but we do use our personal phone all the time.(是的,但我們一直都使用私人手機)」

他解釋,因為工作手機功能不全,不能下載其他應用程式,同事都用WhatsApp溝通。他說:「It could be said we’re cutting corners, but that’s how we did things effectively.(這可以說是走捷徑,但這就是我們如何有效率地做事)」

Atkinson隨即指內政部電腦登入時有明確免責聲明,提醒員工未經授權使用屬犯罪。衞對此回應:「I probably read it once.(我可能只讀過一次。)」至於邊防人境可否經營副業如移民顧問,他亦指不覺有利益衝突。

◾法官介入:廣東話有沒有「Phone」字?

今日盤問後半部聚焦衞志樑在「鷹角」群組的角色。Atkinson 向衞指出,他收集的根本是「情報(intelligence)」,包括目標人物包括羅冠聰和許智峯的地址、車牌號碼,以及與誰有聯繫,衞志樑予以否認。

對衞志樑曾向袁松彪傳送有關BNO簽證持有人及尋求庇護者的訊息,曾提及「checked my computer(查看了我的電腦)」,但衞在庭上稱當時只是查看「手機(phone)」,法官今日問: 「廣東話裡面有沒有『Phone』這個詞?」衞答有,但指電腦都可以指電子設備或平板電腦。

◾誰講大話:指前警長上司撒謊、神秘記者「Jessie」

Atkinson 又質疑衞把自己包裝成「反建制的人」,藉此騙取信任以收集資料交給香港官員。衞對此極力否認,稱自己一向外自稱「中立」。Atkinson 更質疑他利用女記者 Jessie 作為情報來源,Jessie 當時對他的身分不知情。衞堅稱他是為了幫 Jessie 寫故事。

Atkinson 早上盤問時已質疑Jessie的角色,指衞在被捕後接受長達十多天的調查,一直不回應警方提問,在最後交的書面聲明亦從未提及記者 Jessie 這個關鍵人物。Atkinson 問:「你在法庭是為了編織答案(weave an answer)才提及 Jessie 吧?」衞則指被捕後感到恐懼和疲累。

Atkinson提及大倫敦警察廳警長Gareth Blackburn較早前作供時,指衞在 2019 年任職警員期間,曾未申報物業利益。衞今晨在法庭指這位前上司「沒有說真話(didn’t tell truth)」,並聲稱 Blackburn 一直都不喜歡他、一直在找他麻煩(picked on me)。

審訊明早繼續。

(ETO 48)

衞志樑庭上訴說羈留10日遲開飯兼無電影|被獄警罵影衰警察|掛念新生兒

1 Apr 2026 21:15

倫敦經貿辦間諜案踏入第23天,昨天因病申請早退的次被告衞志樑今繼續出庭作供,早上在其御用大狀引導下作供,聲稱被捕後遭羈留的10天,遭警員不友善對待,包括沒有向他提供充足的案件資料、不讓他通知妻子、不讓他準時吃飯,甚至不讓他「看電影」,更指罵他「影衰警隊」。

衞的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指,衞志樑在2024年5月1日晚被捕後,由5月3日起的多次警誡會面中,均拒絕回答警方的問題,問衞當時的狀態如何。

衞先指自己當時非常沮喪(Upset),「我唔知發生咩事(I don’t know what’s going on)」,然後強調自己不是要投訴,但「警方一點協助也沒有(but police isn’t helpful)」。他補充,他應該有權知道自己被拘留理由,加上被指控的是新訂立的國安法,他從沒有聽過。他相信自己沒有做錯,涉及的只是民事追債,但警方以國安法為由拒絕提供原因。

◾控訴羈留期間遭不友善對待「冇得睇電影」

衞又說,因為兒子在3月初出生,他習慣跟妻子保持緊密聯絡,他被扣留怕妻子擔心。但他指警方拒絕讓他聯絡妻子,即使警方說會代他通知家人,但事實上妻子一直不知他被捕。他又透露跟「妻子」只在2023年進行一些宗教儀式,至今亦沒有正式登記結婚。

他再三強調他不是投訴,但在羈留期間他非常疲累,沒法入睡亦想念家人。他指警方應好好照顧被羈留人士,但他被拘留期間,警方每天約早上9時、早上11時向他提供膳食,但晚餐卻在晚上10時才有,他為此作出投訴,但對方解釋太忙。

衞指警方對他並不友善,曾指罵他「影衰警隊」(disgrace)。而在拘留期間,疑犯有權要求看電影,但卻被警方拒絕,謂「這裡不是戲院(this is not cinema)」,又提醒他是囚犯(prisoner);但警方卻會在早上開啟電視10分鐘,將音量調至異常高。衞說:「佢哋唔友善(they’re not nice)」。

他又指羈留期間,他只得到非常有限的資料,基於資料並不全面,在當值律師的意見下,他多次在警誡會面中拒絕答問,直到在11日向警方提供書面個人聲明澄清立場。

◾還原破門前的「追債行動」細節

在其代表御用大狀引導下,衞志樑亦還原「追債小隊」破門前在鄺文琪家門外發生的事。

他再三強調一直的計劃是找出欠債的鄺文琪後,當面向她派送法律文件,並讓債主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鄒田甜跟鄺商討償還方案。他事前並不知道有人曾到鄺文琪兒子學校進行監控。

他指由於他負責聯絡退休港警孫華興、鄒田甜,以及監控的Matthew Trickett,他是各人的中間人。5月1日當天,因為鄺文琪不肯開門,各人的矛頭均指向他,指之前應進行24小時監控。

衞指他一直在大廈外的停車場,由律師Martin Wong口中得悉,有人曾向單位倒水,但他指當時不知道倒了多少水,亦認為有律師在場,他們會決定行動是否合法。後來他聽聞他們欲叫救護車及找開鎖匠,他強調自己沒有份參與,但有問ChatGPT這樣做是否合法。

◾Trickett叫衞上樓控制白頭佬卓永祥

到某階段,Trickett向他發訊息叫他上去「come up here and control this man in the grey hair(上來,控制這白頭佬)」、「Crazy(癲)」,衞今解釋指,Trickett指的是卓永祥,因為卓要求他們用蛇型鏡頭拍屋內情況,但卓不懂英語,兩人溝通有困難。

他曾召集各華人到樓下,再找首被告袁松彪透過電話擴音器安撫各人。他指由於袁跟兩退休警相識35年是好朋友,兩人會聽袁的話;他又指至今才知各人在他背後稱他「肥仔」。他指經袁安撫,他們計劃到鄺門外,用普通話、英文及廣東話宣讀法律文件後,將文件放在門外便離開,再派人24小時監視單位。Trickett並著手找人進行監視。

◾不知鄺文琪的門為何開了

但後來各人上樓後,Trickett指要為隨身相機充電,他遂將充電器帶上樓,在單位旁的走火通道交收。但他見各人仍在走廊徘徊,情緒不太好。他再三保證會找人進行24小時監控,但不知怎的門就開啟了(don’t know how and who, the door just open)。

他見屋內無燈,亦好奇鄺的兒子不會這麼安靜,沒想太多就入屋看過究竟,發現屋內空無一人。未幾他聽到警察大叫,他心虛下就把身上假的倫敦警司證扔下,繼而被捕。他在庭上微笑指知道管有假證不對。

◾義務向袁松彪提供示威動向

他接受袁松彪的代表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盤問時,承認袁一直認為他是警司,並指一直主動向袁提供示威者或示威活動的動向,是義務去做,一來想提醒袁要小心,二來是希望找生意。袁一直沒有表示其資訊沒用,相信是出於禮貌。他又指在2023年8月到牛津辯論學會跟蹤羅冠聰亦跟袁無關。

(ETO 47)

乜都可以假:警司證假、銀行截圖假、監視時間假|衞志樑追債行動拒敲響警鐘、拒爆門

31 Mar 2026 21:15

經貿辦間諜案揭示次被告衞志樑在行動中不同環節造假,他除了承認偽造倫敦市警察警司委任證,由第三者製作假的銀行戶口記錄畫面,亦在追債行動中教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虛構假的監視時間。不過,他指Trickett在行動中建議敲響警鐘,而香港前警司孫華興欲爆門,衞志樑均不表認同,甚至指不想被拖落水。

衞志樑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今日繼續就衞志樑問ChatGPT如何做倫敦市警司證提問,衞在引導下指他要一張警司證,因為倫敦華埠商會中有人不斷質疑他的警察身份,要求核實。不過,被追問是否曾正式使用假證時,他指從來沒有用過,只是在英國向退休港警孫華興及卓永祥展示,欲令他們對自己留下好印象。

◾銀行帳戶記錄畫面一看便知是假

針對鄺文琪的財務調查,衞志樑承認他委託了任會計的朋友Alex Lau,再由Alex委託「阿文」進行調查。他在庭上指不認識「阿文」,所有溝通均透過Alex轉達。調查範圍涉及三間銀行,包括滙豐、Lloyds及渣打,他們試圖獲取銀行帳戶記錄畫面。但對「阿文」交來的畫面圖片,衞指即使他不是銀行業內人士,一眼都看出圖片有問題。他後來著Alex要「阿文」退款。

Jafferjee問衞是否知道涉及本案的香港退休警司馬志堅曾在銀行反洗黑錢部門工作,衞表示知道,但指馬與尋找鄺文琪的事無關。

他又指以他所知,的確有銀行中人可以替他們查閱客戶的戶口資料,強調對方是在境外進行,不屬違法,只是違反紀律。而他的確曾拿著「阿文」提供的截圖,向於香港滙豐銀行任職的友人問意見。

◾反對敲響警鐘免擾民

庭上問到2024年4月底至5月1日追債行動。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曾與友人Jim Coughlan討論引鄺文琪開門的方法,Coughlan曾向Trickett建議打破玻璃敲響火警鐘。Trickett及後向衞志樑建議,用止汗劑噴向消防感應器以觸動警鐘,但衞指他並不知道Trickett曾問過Coughlan意見,但他反對有關做法,因為不想騷擾到其他居民。

衞又指他之前預計行動很簡單,只是請來律師作見證,向鄺遞送法律文件,應該當天已完成,而律師Martin Wong亦有相約他,當晚回倫敦再聚聚。及至4月30日晚上,眾人仍為如何引鄺文琪開門而苦惱,衞向Trickett說,孫華興等人想爆門,但他不會參與(They’re going to kick the door in and I’m not getting involved),Trickett回應說這是非法的(it’s illegal),衞亦提醒Trickett絕對不能這樣做。

衞志樑又教Trickett虛構監視時間,叫Trickett若被問起要聲稱前一晚從晚上9時就開始盯著,直到凌晨1時仍見燈亮,並於凌晨2時才離開。衞指他知道Trickett當晚需要返回倫敦,承認他教Trickett講的並非事實,只是為了應付客人而編的故事(That’s the story for the client)。他當時還告訴Trickett,自己當晚不會再聽電話。

(ETO 46)

衞志樑40歲用香港兒童銀行戶口|向袁說查電腦 實是查手機?

31 Mar 2026 19:15

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第3天作供,帶病的他否認涉及任何外國情報工作。他指由於妻子2024年回香港產子,他又要支付監視鄺文琪任務的開支,香港英國兩邊都要用錢,因此他用香港戶口收前港警卓永祥所入的帳。但由於他在香港持有的仍是「兒童戶口」,處理銀行轉帳有極大限制,為此需要首被告袁松彪協助把部分錢由香港轉來英國。

衞志樑今早上繼續在其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引導下作供。他指妻子在2024年1月返港準備生產,其子於3月1日出生。妻子是在生產前兩天入院,留院約6至7天後出院。衞表示因為兒子出生,他在香港需要金錢支付私家醫院費用,而妻子原本亦計劃留在香港半年,待孩子長大一點才返回英國,但此計劃自他被捕有變,兒子在較後時間才返英。衞在香港除了侍產,亦見了卓永祥等人。

衞志樑又指,他相信卓永祥向他的香港戶口存入的金錢,來自需要追債的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鄒田甜。他解釋自己的香港戶口,是兒時前往英國前開立的「兒童戶口」,功能有很大限制,例如每天只能在香港轉帳5萬港元,也無法做國際轉帳,而多年來每次返港亦沒有時間將戶口轉為成人戶口。因此他需要透過袁松彪協助,他先將錢轉到袁的香港戶口,袁再轉回英國,然後由袁向他轉帳英鎊,以支付監視任務所需的開支。

◾14個月內4度遊德國

代表御用大狀亦繼續就部分通訊紀錄提問。通訊紀錄顯示香港前總警司李喬奇曾在2024年4月8日叫袁松彪,找人調查兩名涉及財務糾紛的德國設計師,其中一人為中國籍另一人為德國籍,調查二人在交易中是否誠實。後來袁松彪找衞志樑協助。Jafferjee問衞,有否認為這與外國情報有關連,衞斷然否認。衞指他曾經問Trickett有沒有人在德國可以去調查,但他並沒有告知Trickett客人是誰,因為就連他自己也不知道。

通訊紀錄顯示,衞志樑於同年4月19至21日身在德國,不過他否認到德國是進行調查,強調與此事無關,只是與朋友去玩,他亦經常到德國渡假。其中包括

– 2023年2月24日至26日:往法蘭克福;

– 2023年3月23日至26日:與妻子Ting Yan CHOI(音譯:蔡婷欣)前往斯圖加特(Stuttgart)

– 2024年1月26日至29日 : 與朋友Alex Tsz Lun LAU(即為衞志樑做假銀行紀錄圖片者)前往法蘭克福

– 2024年4月19日至21日:與Alex LAU、Wai Lun Li及Wai Kit Alvis Fong四男子同遊法蘭克福。

◾查電腦=查手機上黑工群組?

此外,通訊紀錄又指衞志樑曾向首被告袁松彪發訊息,指「有7名男性,2名BNO,1名獨立,1名自己申請;16名女性,9名持有BNO簽證。其他是在巴西和智利活動的難民」,然後問袁要不要更多資料。衞解釋,尋求庇護人士在未有難民身份前都不能工作,他加入了多個社交媒體群組,其中有群組出廣告招聘尋求庇護者非法做黑工,這些資料就是從那群組而來。被問到這些資料是否來自內政部,他提高聲線說,自己根本無法從官方系統取得這種資料。他形容自己是留意一些急需金錢、可能對經貿辦構成威脅的「勇武」,指「他們任何事做會做得出」。雖然他在訊息中曾對袁說自己「查了電腦」,但這並非指存取政府機密系統,而是自己的手機。

(ETO 45)

衞志樑稱重感冒咳到甩肺面紅|進入盤問前 申請提早休庭回家休息

31 Mar 2026 18:3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踏入第22天,次被告衞志樑在證人台作供第3天。他在早上作供前向法官Cheema Grubb透露患上重感冒(bad cold),正在發燒,作供時不時咳嗽兼擤鼻涕。至下午開庭前,他透過大狀向法官表示服藥後感到昏昏欲睡,希望可以提早回家休息。其御用大狀指主問大約剩餘半小時,之後便會是主控盤問,法官考慮後同意下午休庭。

衞於昨日已表現不適,並攜帶整盒紙巾到證人台供其擤鼻涕用。他今早與其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對答期間,比昨日多了咳嗽,多次在庭上致歉「Excuse me」。至大約早上10時50分,法官Cheema Grubb見衞表現不適,曾詢問是否需要休庭10分鐘,但衞多次表示沒有問題,可以繼續,並指如感到不適會出聲。

惟至下午臨開庭前,他在犯人欄裡咳得較厲害兼面紅,並向其代表律師講述其身體狀況,Jafferjee後來向法官表示衞服藥後感到「Drowsy(昏昏欲睡)」,希望可以提早休庭,回家休息。

Jafferjee透露餘下的主問部分大約只剩30分鐘,之後將由檢察官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進行盤問,預計為期兩天。法官約於下午2點15分宣布休庭,明天早上10時繼續。

(ETO 44)

衞志樑稱讀寫障礙致幼時學業差|曾任警察、保安、臥底  以高級警務人員自居|「I feel good」

30 Mar 2026 21:30

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今日在其代表御用大狀引導下繼續作供,詳述其個人成長背景。他出身於紀律部隊世家,祖父及父親均曾服役於英國軍隊,其父退役後轉職香港警隊並晉升至警署警長。衞志樑又稱自己有讀寫障礙,小時候因學業表現欠佳,一度被父母誤認為懶惰。

現年40歲的衞志樑在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引導下,庭上描述其家庭背景。他在香港出生,有一名年長兩歲的哥哥,兩兄弟感情深厚,即使目前身處不同國家仍保持聯繫。他指哥哥自幼在學業及運動均表現傑出,現於香港擔任高級懲教主任,月薪達£12,000。相比之下,他較為懶惰,更自嘲年幼時是「肥仔」,因讀寫障礙在學習上有極大困難,但父母曾對他施加壓力,認為父母對兩兄弟待遇不一。

《綠豆》上周翻查香港政府電話簿,曾報道有一名任職香港懲教學院人力資源組的高級懲教主任叫衞志恒。

◾衞夫婦為中學同學|妻投資物業

衞志樑隨後追隨哥哥步伐赴英升學,於2004年在樸茨茅夫(Portsmouth)聖約翰學院(St John’s College)畢業,並在高級程度會考獲得數學A、物理B及化學C的成績。他透露與妻子於學校認識,其妻現沒有全職工作但有投資物業,於樸茨茅夫有收租。他的兒子2024年3月初在香港出生。

衞志樑又供稱目前租住希斯路機場附近的Egham,個人名下僅在樸茨茅夫擁有一處在2006至2007年購置的出租(buy-to-let)物業,目前仍有按揭。對有指他曾居住於倫敦西北部Harrow-on-the-Hill附近的物業而沒有申報,衞志樑澄清該物業原由其哥哥租用,哥哥遷出後他接手租約,他並非物業持有人。

庭上提到衞志樑母親曾計劃在倫敦投資餐飲集團,但衞指其祖父遺下資產給母親,但家族成員實際上從未擁有任何餐廳。衞又曾從事投資移民顧問,並與Elite公司的Jason Wong舉辦英國移民講座。

◾畢業後做海軍|轉職警隊打擊華人犯罪集團

衞志樑於 2004 年中學畢業後,約18至19歲就加入英國皇家海軍(Royal Navy)到26至27歲。他憶述自己在普利茅夫(Plymouth)受訓,最初任工程師,後來曾外借至皇家海軍陸戰隊(Royal Marines)第42突擊隊,後期曾轉職海軍警察(Naval Police),駐守樸茨茅夫海軍基地及軍艦,曾被派至波斯灣、歐洲及西非等地部署。2011至2012年間,他趁軍隊裁員計劃退役,當時領取了6個月人工及£38,000一筆過補償金;之後他為轉職警隊報讀課程以獲入門資格,同期在一間美國銀行工作。

在正式加入警隊前,衞志樑曾在漢普郡(Hampshire)及倫敦城(City of London)擔任義務特警(special constable),他稱這職位並無薪酬,在漢普郡得到的只有一套制服,而在倫敦城就有一張免費交通Oyster card。2014至2015年間,他正式加入倫敦警察廳(MET)做警察至2019年,期間派駐Hounslow及Uxbridge分區。

他隨後調往專責打擊人口販賣的單位,針對華人人口販賣及有組織賣淫集團進行臥底工作。他稱那是MET與倫敦城警察、Essex警察及內政部的聯合行動。後來因為有閉路電視攝得他的容貌,並在有組織罪案集團網絡發放出來,他的上司因安全理由要他終止任務。

之後,他以MET警察的身份,參與倫敦城警察的反洗黑錢聯合行動,針對的都是華人,當時曾署任警署警長。2019年9月他再加入倫敦城警察擔任義務特警,期間又在名表店及蘋果銷售店做保安員。

◾自稱高級警員感覺良好

離開警隊後,他加入「Are They Safe」私家偵探公司,負責跟蹤及調查婚外情,時薪 £20 。衞志樑又曾與前總督察David McKelvey旗下的保安公司TMI及My Local Bobby合作,他曾為TMI做臥底,協助調查非法煙草販賣。雖然衞志樑曾任邊防人員,但其代表御用大狀在問及其背景時並沒有特別引導提問。

Jafferjee問衞志樑為何會對外自稱為高級警務人員,他坦言喜歡別人視他處於高位的印象,直言「I feel good(感覺良好)」,又稱自從擔任舞獅教練被學員叫他師傅後,開始享受該感覺。香港退休總警司馬志堅曾一度認為衞是高級警務人員,衞不但沒有糾正,反而順勢附和,繼續假裝位於高處。

◾鄧柱廷介紹衞志樑識袁松彪

舞獅教練的身份令衞志樑建立與倫敦華埠商會的聯繫,亦認識了商會主席鄧柱廷。他說由於經常出入唐人街,在2017至2018年間認識袁松彪,記得袁的樣子但並不相熟,直至2021年7月經鄧柱廷正式介紹認識袁並交換電話。他開的D5保安顧問公司後來開始為經貿辦提供保安服務。法官希望衞志樑澄清開D5保安公司的日期,但衞在庭上表示記不清楚,但紀錄顯示該公司於2024年6月即他被捕後解散。

在衞志樑被捕當天,警方搜出一張偽警司證。通訊紀錄顯示,2024年1月25日衞向友人Alex Lau提及香港黑社會14K大佬「牛屎」已沒參與黑道活動,但其手下則繼續行事,大多數人在曼徹斯特。他指有人叫他跟不同的三合會打招呼,協助成員做交易,他又認為自己能掌控局面。隨後他向Alex Lau傳送一張手持假警察證的照片,寫上「攞呢張嘢去」。

(ETO 43)

衞志樑指記者Jessie付款查羅冠聰與女性往來|Trickett 自行在發票加劉祖廸、蒙兆達之名|內政部資料存私人手機全因方便

30 Mar 2026 20:15

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今日繼續作供,強調他是受記者 Jessie 委託跟蹤被懸紅通緝的羅冠聰,重點在羅與女性的來往。他亦因此有收受 Jessie 的酬勞,並匯入其香港戶口,不過他指戶口在被捕後已取消。衞志樑又指 Jessie 從未要求調查劉祖廸及蒙兆達,有關名單出現在發票上,純屬已故的 Matthew Trickett 自行添加。

衞志樑在其代表御用大狀 Aftab Jafferjee 引導下供稱,2023年7月因為香港政府懸紅100萬通緝羅冠聰,羅的故事再引起香港人關注。身處香港的記者友人 Jessie 因想撰寫有關羅冠聰私生活的故事而向其支付報酬,衞隨後找來已故原被告 Matthew Trickett 執行跟蹤,並特別要求拍攝羅身邊的女伴。衞指 Jessie 獲悉羅冠聰涉及 Me Too 運動的性騷擾指控,涉嫌在香港、比利時及德國等地利用職權與女助理發生關係。衞稱 Jessie 希望了解羅的日常生活及交往對象,「特別是女性」。衞委託 Trickett 調查,但未有向其透露背後客戶 Jessie 的身份。

◾跟蹤羅冠聰者一度覬覦懸紅但行動中「瞓著咗」

衞志樑亦談到一段尷尬插曲。Trickett 在聘請 Steve Hickman 進行跟蹤任務時,曾提及香港政府對羅冠聰等人的懸紅賞金。衞志樑解釋,他個人認為懸紅是假的,因為並沒有聯絡方式,但他相信 Trickett 為了激勵 Hickman,營造有懸紅可領的假象。然而,Hickman 在訊息中向 Trickett 直言:「我昨晚瞓著咗(I fell asleep last night)」,導致一度失去羅冠聰的蹤影。不過,衞指Trickett 並沒有向他報告所聘請的人睡著了的事。

此外,衞又否認有要求 Trickett 協助調查其他被通緝人士包括劉祖廸及蒙兆達。他稱 Jessie 從未要求調查他人,有關名單出現在 Trickett 的發票上,純屬 Trickett 自行添加。

◾衞稱與 Trickett 關係深厚原為其兒子「代父」

衞志樑今日在庭上提到 Trickett 時,形容雙方為摯友,Trickett 原定擔任衞兒子的「代父」(godfather)。衞供稱,他與 Trickett 是在希斯路機場工作時相識的同事。由於兩人均具備英國軍人背景,加上擁有共同圈子,關係極為深厚。衞在描述這段關係時表現傷感,直言:「他現在已經不在這裡了(He’s not here anymore)。」

◾邊防任職被揭未完成資訊保護訓練

Jafferjee 庭上又引述承認事實指出,衞在擔任警察期間,並無證據顯示他曾非法進入警察國家電腦(Police National Computer)查詢資料。然而,衞曾收到多封聯絡郵件,內容涉及有人要求他「挖料」或調查特定人物。其中一名女性友人 Tina 曾因丈夫深宵未歸,請求衞協助查詢丈夫是否在醫院或被扣留。衞承認曾回覆對方「查緊」,但他指這只是為了維持人際關係的說詞,實際並未動用警隊資源。此外,他亦曾被另一人詢問酒駕紀錄是否會影響加入警隊的申請,衞同樣在訊息中聲稱「會幫忙查」,但實際上沒有執行。

◾很多邊防人員做副業?

衞志樑隨後轉職邊防人員,但他在資訊安全及數據保護方面的培訓紀錄並不良好。紀錄顯示,他在 2022 年雖曾參與網上安全訓練,但實際上並沒有完成訓練,長期處於「進行中」(in progress)狀態。衞更直言,他從不閱讀內政部發出的電子報,理由是郵件太多,他通常只會成組人坐在一起「撳掣」進行形式上的網上訓練。另外他直言很多同事均經營副業,例如從事保安工作或是任司機,而申報機制亦形同虛設。

◾以內政部系統搜尋證人Y資料傳給袁松彪

對於為何其手機內會有不同人士於內政部內部資料的相片,他解釋指同事間要共用電腦,而且在邊境工作期間當要處理入境有問題的人士時,他們會先在系統內查核有關人士資料,然後用手機拍攝下,方便到現場處理該人士時可以核對。

陪審團一度問衞使用的是私人手機還是工作手機,他先很快回答說是私人手機,及後補充是因為大部分工作手機均不能使用。

至於為何會利用內政部系統搜尋證人Y的資料並傳給袁,他指任何內政部員工如果認為有潛在罪行發生,均要向上級滙報。而且他在多次示威中均見到Y,認為他的行動激進並暴力,是潛在的罪犯,故向袁提出,著他向警方報告。另外他亦有搜尋男子Leung Pui Tong的資料,因為該男子曾襲擊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車輛。

◾搜尋鄺文琪資料為將她繩之於法

至於移英港人鄺文琪,他承認有利用內政部系統搜尋鄺及與她有關的人。他根據袁松彪傳給他的資料理解,鄺文琪偷了僱主一筆巨款後逃到英國,他受委託要找出鄺文琪,好讓僱主可以對她進行民事訴訟。由於他聽聞很多這些例子,認為鄺做法不對,要將她繩之於法。

但他否認在休息日或病假期間有作出搜尋,只是系統顯示出錯。

而至於他是否有能力查考客人於銀行的資料(bank check),他坦言相信並不可能。他將有關工作交予朋友Alex Lau,而Alex則委托「阿文」進行。而據呈堂的訊息顯示,他們向袁松彪等人交出有關鄺文琪假的銀行查核資料。

◾妻有樓收租意外取得烏克蘭武裝分子護照?

至於警方在被捕人士裝置中發現衞志樑曾向首被告、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發送一張烏克蘭 Azov Battalion 成員的護照照片,衞解釋其妻在樸茨茅夫經營分租房屋(HMO)時,該名烏克蘭男子 Kamus 曾到其物業睇樓,並向其妻吹噓自己在 2019 年曾赴港參與示威及暴力行動。其妻隨後要求對方提供護照以進行租住權檢查(right to rent check),衞得知後將該人資料轉交袁松彪,旨在提醒經貿辦留意此類可能對其構成威脅的人士。

針對袁松彪之前作供指曾與香港前總警司李喬奇談及有關的烏克蘭組織,衞志樑指他並不認識李喬奇,且在被捕前從未聽過這個名字。

(ETO 42)

衞志樑續塑造自己幫香港人事跡|細緻交代起底港人資料 戴咩錶 著咩鞋|向群組傳護照截圖 只屬敷衍了事?

27 Mar 2026 18:15

倫敦經貿辦間諜案,次被告衞志樑今繼續在證人台上作供,提到替陳師父及退休總警司馬志堅搜集有關港人新聞材料時,需要極細緻資料,包括起底對象穿甚麼鞋。他指自己曾同情其中一家五口,並視對方是朋友,於是敷衍了事,不想賣他們的故事到「鷹角人力資源公司」微信群組,又指幫到香港人感到開心。不過,衞志樑曾把該五人的護照相片傳給「鷹角」群組,但大狀沒有問及上載原因。

衞志樑又透露自己有一位兄弟在香港懲教署任高級主任。在香港政府電話簿,的確有一名任職香港懲教學院人力資源組的高級懲教主任叫衞志恒。

◾馬志堅同意付月薪HK$5萬予Jessie搵獨家料

衞志樑今在其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引導下,繼續解釋呈堂的訊息。他提到在2020年12月,馬志堅同意以每月5萬港元支付給自由身記者Jessie,以搜集被懸紅通緝的羅冠聰及當時在英的許智峯行蹤資料、手機、電郵甚至是朋友的車牌,但指明要每日報告、多相,最重要是獨家,唔可以讓其他人再轉載。但由於當時疫情期間,Jessie起碼要在2021年1月才可以到英國。

◾陳師父「輝」指申請庇護5人家庭可作移英新聞故事

衞又提到,2020年11月,他收到一個以ILR抵英的港人一家五口求助,他們遇上街頭騙案,又因疫情被趕出酒店,沒有錢申請BNO 簽證,且曾示威及燒中國國旗,不敢返港,希望申請政治庇護。

他將這個港人故事告知微信群組「鷹角人力資源公司」,由於這一家五口中有三人未成年,陳師父「輝」認為他們很慘,認為反映移英港人實況,是上佳的新聞故事,著衞照顧這家庭,替他們租地方等。衞對能幫到這家庭感到開心。及後他將五人的護照截圖傳到群組,但大狀沒有問及上載原因。

◾衞再指港僑不理求助家庭

衞指這家庭曾找英國港僑協會幫手,但不獲理會。他曾向港僑Leo提及這家庭,但Leo指沒聽聞這個案,另一成員David亦沒有回覆。後來馬志堅認為不能對這家庭幫助太多,他們要自行解決困難或回港。

馬志堅「老細」要求衞搜集這家庭更多資料,例如抵英時間、在香港有否被捕、有沒有人在背後指使燒國旗、是否與組織「香港之友」有聯繫等。衞再解釋「老細」指傳媒。

◾起詳盡港人資料包括穿甚麼鞋

後來有人在群組上載一段10月1日有示威者在英國燒國旗的短片,要求衞看看這一家五口是否在其中,又要求衞再跟這家庭見面要影他們的鞋,好讓群組中人對照片段的示威者。但衞今指很同情這家人,尤其是三個小朋友,視對方為朋友,並不想將他們的故事賣到群組,於是只敷衍了事,沒有在短片中找他們。

他又補充指這家庭以遊客身份入境,而且在香港未曾被捕,雖然他們稱全家照片曾被《蘋果日報》登在頭版,但事實卻沒有,相信他們只是想借此申請庇護,取得英國福利。

◾衞詳細報告因沒受新聞訓練

而控方在其電郵中,找到一封他撰寫的電郵,十分詳細寫出跟Frankie Leung的互動、見面及對話內容,甚至連對方身穿衣服、手錶、鞋的品牌亦有列出。衞今解釋該報告是給群組,但因他沒接受新聞訓練,不知甚麼是重要,只好列出全部資料。

在訊息中馬志堅曾於2021年2月向群組轉載訊息,指「啲黃黑已經痴晒線!係咁叫人去舉報本地華僑外賣同餐館,大家要小心!」衞今解釋指「黃絲」組織「黃色經濟圈」,要餐館表態,一旦被認定是藍店便發動杯葛甚至破壞。

◾馬志堅曾一度暫停衞搜集情報工作

至2021年7月,馬在群組內向衞發訊息,「有一發展要通知你,就是綜合香港局勢、資源分配,你搜集情報時遇到的難處,以及你在英國自身工作等幾方面的考慮,公司決定暫停你在英國原本進行的工作」,又指「凌峰現正替你保管有十萬元的揼骨基金,你回香港可隨時向他要回」,更指祝你工作平平安安,八月act警司一切順利,act act下就升正」。

衞今指相信這是由於他不是專業記者,提供的資料未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所以不再用他,這是馬志堅客氣的說法。

◾真揼骨但「揼骨基金」屬講笑?

大狀問為何稱「揼骨基金」,衞笑稱只是說笑(Oh it’s just a joke),未料大狀再問:「你有冇真係去揼骨?(You actually go for massage?)」,衞表現尷尬的說:「Yeah」,引來眾人發笑。但大狀意猶未盡再追問:「只在英國還是其他地方?In just this country or other countries?」衞答「Well…」不過衞指,至今還未有取回該筆款項。

至同年11月,他再與馬志堅再通消息,其中談及鄭文傑被打。衞指因為鄭文傑曾號召示威者到倫敦唐人街進行「和你Lunch」,到中餐館一人佔一張枱影響中餐館的生意,結果惹來不滿。

◾衞志樑親兄弟疑為香港高級懲教主任衞志恒

而在2022年11月,兩人在香港首次見面,當時馬在香格里拉集團任副總裁 (企業事務)。衞今指曾要求馬替他介紹工作,因為英國的人工實在太低,他一直在找香港或新加坡的工作,並透露其兄弟在香港懲教署任高級主任,月薪達12萬元。而在2023年6月,衞曾向馬表示,希望可以在2024年底宣布結婚。馬隨即恭喜他。

(ETO 41)

衞志樑作供指 搜集移英港人資料的是舞獅「陳師父」|「老細」是傳媒

26 Mar 2026 23:30

倫敦經貿辦間諜案踏入第 19 日,輪到次被告衞志樑踏上證人台作供,在代表御用大狀Aftab Jefferjee的引導下,道出他一方的說法,指微信群組「鷹角人力資源公司」是帳號「輝」的「陳師父」開的。陳師父是衞的舞獅師父,欲搜集資料給「老細」即傳媒做故事材料,讓有心移英的香港人了解移英真相。

◾衞志樑談笑風生 VS 袁松彪緊張兮兮

衞志樑明顯有備而來,捨棄之前的普通西裝,今日刻意穿上三件頭西裝,說話時雙手舞動以輔助其表達,表現非常淡定,作供時更幾次引得庭內眾人發笑。衞志樑的談笑風生,與首被告袁松彪作供時的緊張兮兮,對比鮮明。

衞志樑透露他自小學舞獅,在北倫敦Colindale Bang Bang 東方城樓上有自己的舞獅會,他有學生,亦擁有國際裁判資格,學生來自全英國,更曾到唐寧街首相府表演。他跟陳師父學舞獅逾10年,對方在英國有很多生意,例如餐飲、建築及保安公司等,師父亦花很多時間在學校、社區教舞獅,特別是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

◾陳師父=「輝」欲用社交媒體說英國真貌

衞形容,2020年開始有很多香港人逃離香港,英國是其中一個熱門地點,但很多也從未到過英國,對英國陌生,只靠網上或社交媒體的資訊了解英國,接收不少錯誤訊息。他遇過有家庭最終不適應,患有抑鬱症而要回流香港。

他稱,2020年世界因疫情而停頓,有港人誤信傳聞,例如做貨車司機可以賺5000英鎊,但來英後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但當時若有人講英國生活不好,提及任何負面事情,就會被「黃絲」網上公審和起底。

◾馬志堅與陳師父是好友

衞指陳師父是老人一名,不怕被網絡欺凌,於是在微信開了「鷹角人力資源公司」群組,以帳號「輝」跟他們通訊,並希望透過傳媒或社交媒體說出英國真實一面,提供多些資訊給打算來英國的香港人。

群組中的退休警司馬志堅與陳師父是好朋友。衞志樑透露父親亦是前警察,位至警署警長,雖然父親未曾與馬共事,但他青少年時期已聽聞馬的名字。他與馬志堅2020年10月在群組內正式認識,知道對方在中國銀行從事反洗黑錢活動,自己亦開設保安公司。

◾《大公報》記者Jessie曾在英國拍紀錄片?

2019年他離開英國警隊後,曾返港任保安顧問 3 個月。及後返英,陳師父及馬問他是否有興趣替「鷹角人力資源公司」搜集港人有趣的故事,提供給傳媒作為材料寫新聞故事。由於他沒有記者訓練,正好他有一名任自由身記者(freelance journalist)的朋友Jessie,一拍即合,找來Jessie合作。

同年馬志堅向衞指,看到許智峯的社交媒體,知道他逃到英國,問衞可否影到他的獨家照片,稱會有酬勞。他於是找Jessie,希望找到許及羅冠聰的照片。他指Jessie當年在英國拍攝紀錄片,講述不同城市的香港人,剛好Jessie亦為舊同事拍攝在英港人的照片,而當年10月所拍得的照片中,找到一些她拍攝羅冠聰的照片,包括他所乘坐的私家車車牌。Jessie將相片交給他,好讓他在群組發放。他指該些相片中,包括一名被指在831被警察打死的人,結果該名人士活生生出現在英國,這個是十分好的新聞故事。

◾向陪審團指鄭文傑在大陸召妓被公安拘捕

大狀問及鄭文傑時,衞向陪審團指,鄭在香港原於英國駐港領事館任文員,後來在中國大陸因召妓被公安拘留15天,回港後被炒。他指鄭辯稱自己當時是替英國政府搜集情報,拘留期間被中國政府虐待,最後來英申請政治庇護。衞指實際上鄭被閉路電視拍到出入色情場所。

衞指鄭在英國創辧英國港僑協會,表面上是要協助移英港人,但事實上他們收到捐款及政府資助後,卻沒有這樣做。他指是「真人真事」,有家庭向他求助,指英國港僑協會沒有幫助他們,而鄭文傑卻自己揸靚車。「鷹角人力資源公司」欲知道他們背後的人脈並揭露這些事。

衞又指由於自己有Youtube 頻道,除了關於自己的地產生意,亦有正面訊息教移英港人適應及融入英國生活,英國港僑協會曾聯絡他欲請他出席講座,講述移英生活,但由於他已有自己的頻道,所以不想露面。

◾指「屠龍小隊」是有趣的故事材料

另一個人物是Frankie Leung,衞指對方是透過他的朋友Fiona及Helen介紹認識。他們在2020年7月在曼城晚飯,從梁的口中知道很多「屠龍小隊」的事,包括Frankie Leung是金主,他打算帶「屠龍小隊」的手足來英。衞並向陪審團解釋「屠龍小隊」在香港是一群極為暴力的示威者,但沒有人知道他們的真實身份,這必然是十分有趣的故事材料,加上「屠龍小隊」襲擊警察,以及中銀的分行,馬志堅對此亦感興趣。

他又指,Frankie Leung是有錢人,在英國經營不同生意,其中向中國出售無人機,結果被批評是食盡黃藍。他亦想知道更多。

◾陳師父口中的「老細」是傳媒?

對於通話紀錄中,陳師父問他:「幾時開波」,又謂:「我要向老細交代,你明唔明?」。其中所指的「老細」,其實是指傳媒;陳師父祝他「希望你這邊吊到大魚」實是指希望他找到好的資料,做好傳媒故事。

◾網名「龍五」來自電影

至於其中一條訊息是有人多謝他的努力,道:「韋sir 代表國家向你致敬」,他澄清這句說話是來自電影《凌凌漆大戰金鎗客》,純粹開玩笑,與國家無關。至於其網名為「龍五」,衞指這名字已用了很多年,亦是來自一部電影。

◾衞指自己在利物浦街與鄭文傑、羅冠聰視像會議

對於通訊紀錄顯示,他曾於2020年10月在群組內稱,與鄭文傑及羅冠聰等八人在倫敦利物浦街一間咖啡店會面開會。衞今澄清,他當日是跟他們進行視象會議,而當時他自己在利物浦街一間咖啡店。只是負責記錄的警方人員聽錯語音訊息,而當時亦只是討論幫香港人融入英國生活的議題。

而期間大狀發現在「鷹角人力資源公司」群組的對話中,衞多次向各人「派心」,一次「輝」更叫他「Bebe」,衞即笑著回應指兩人不是「那種」關係,只是一般溝通對話方式。

(ETO 40)

英國上門追債前 4 個半月 鄒田甜微信 7 人組心急催港警查案

26 Mar 2026 22:15

開審第19天,辯方在庭上披露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鄒田甜手機內的通訊紀錄,顯示鄒田甜都有一個追債的微信 7 人組,在英國上門追債行動前 4 個半月,其員工多次追問香港警方的查案進度,甚至試過踩上警署被警方「溫馨提示」:未來要見面必須有充分的新證據。

首被告袁松彪連續 4 天作供,多次被主控御用大狀 Duncan Atkinson 質疑其在追債行動中的角色。代表袁的御用大狀 Jonathan Caplan 今日在袁松彪完成作供後,向法庭呈交鄒田甜手機內的通訊紀錄。

新的通訊紀錄涉及600多條訊息,顯示鄒田甜在2023年12月12日,為了與她的律師,即香港退休警司孫華興的妻子王婕妤(Pauline Wong)聯繫,處理追債的事,於微信開了群組,成員包括鄒田甜、王婕妤、永鑫投資董事徐德斌,以及鄒的四位員工:ZHY、安小猜、GINA、肖磊。

◾鄒員工請王婕妤多與港警溝通

對話顯示,徐德斌為報案人,當天成功向銀行凍結被追債者鄺文琪及嫌疑人Hon Tai Hung的戶口。他向銀行取得鄺文琪冒簽公司支票的簽據副本,把資料與其他線索,包括鄺的戶口凍結進度、嫌疑人資料等,一併交去沙田警署給「羅Sir」。

由於永鑫投資手上只有關於鄺文琪的線索而非證據,ZHY多次請王婕妤與香港警方溝通,追問查案進度;又問王「能否交鄺文琪給ICAC」、「要不跟公安報案」;或建議由深圳過境、到沙田警署詢問。王婕妤回覆,香港法律與中國不一樣,需要時間等待,例如警察早上有例會、晚上不上班、跨境資料需要另一部門協助擷取,又指鄺離開香港的航班資料要香港機管局通知警方方可獲取,並稱「會用專業態度處理,希望得到你們的信任」。

◾ZHY建議監聽鄺文琪父母

至12月18日,該案轉交馬鞍山警署重案組;徐德斌及一位名為麥頌友的人在19日分別到田心及馬鞍山警署錄口供。同日,ZHY指警察會在下午到法庭,請王婕妤跟警察溝通,要求他們踩上鄺父母居所;警方及後在21日登門,卻未能發現其父母為共犯的證據。王婕妤在通訊中指出,香港警察不能在沒有證據之下逮捕鄺的父母,ZHY則懷疑鄺母親送機,理應為共犯,建議監聽其父母,並指香港警方應該要找到證據,證明其母親為共犯。

次日,王婕妤等人到警署交低香港法庭凍結令、銀行簽收單、深圳警方接報通知等存檔。王婕妤事後在群組傳達香港警方的提示:「未來需要見面時,必須有充分的新證據才會安排會面」,她又說:「但當然如果喺調查過程之中有什麼需要我們協助警方都會立刻約見。」

◾王婕妤:英國警方不會配合中港要求

到2024年1月8日,ZHY指需要「催警察」以得知金額是否流向英國,認為立案後英國警方可配合尋找鄺的下落。王婕妤回覆,礙於當時中英關係不理想,「英國警方不會配合香港或中國哪方面的要求」。群組亦有討論鄺文琪家人或親戚的資訊,包括其兒子在香港就讀的學校,並發現鄺的中國銀行帳戶顯示鄺在收款後即轉帳給他人。事後,香港警方亦列出其餘 8 位嫌疑人,包括位於中國及香港的公司;另從鄺的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富融銀行的交易紀錄中,透過民事訴訟列出 67 位嫌疑人。

該通訊紀錄最後顯示在2024年4月15日,徐德斌留言「已向律政司申請國際通輯令」,欲尋找鄺文琪在英國的下落。

(ETO 39)

袁松彪作供尾聲賣慘|朋友遠離 孤獨 心理幻覺

26 Mar 2026 16:00

首被告袁松彪今日第4天作供,早上再被主控質疑他為何在被捕拘留期間,拒絕向警方和盤托出事件。袁多次賣慘,並指英國警方發佈的消息令朋友遠離他,除了感到孤獨,亦有心理幻覺。

袁松彪第4日踏上證人台接受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盤問。Atkinson指袁在首次問話有回答問題後,兩日後已選擇向警方提交書面聲明,對警方的提問,包括香港前總警司李喬奇向他發的通訊、涉及證人N的通訊紀錄、次被告衞志樑向他發的訊息、有關曼城移英港人的討論等,袁都拒絕回應。Atkinson逐一追問袁當時不回答問題的原因。

袁回應指是基於律師指示,並指由於當時警方提出的資料很碎片,貿然回答很危險,律師建議不作回應。在多番被追問後,他語帶激動重申被捕及被拘留時的情緒,甚至叫法庭設身處地考慮:「你一早被人叫醒,4點鐘,被帶去獨立拘留幾日,不知發生何事。幾日後,被人叫你出來問話,只得好少資料,沒現在法庭那麼多,當時我已盡我所能回答。」

主控繼續發問,質疑袁為何不向警方講述追債行動的情況,包括那次他叫涉事人士「散水」的14分鐘通話,是否因為他都覺得事件有點不對勁。

袁否認,指當時腦海完全空白,壓力很大。他形容自己從被捕拘留,到獲保釋離開,保釋條件令他處於孤獨狀態,而因為警方發布的消息,「我大部分朋友都遠離我」。他稱自己感到震驚,對他一生帶來很大衝擊:「你不會知道,那種影響會有多深、會留在你的記憶多久。」他指那感覺是脫離了自己的生活,回想一些人一些事都似乎陷入某種心理幻覺(that sort of mental illusion);他強調自己從一開始就表現合作,亦沒有時間作任何故事。

代表袁松彪的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繼而覆檢提問,指袁退休前任職警隊,到倫敦再加入經貿辦,同樣是服務香港政府,這說法被Atkinson誇大了,他著袁再解釋他在倫敦是否為了向香港當局提供情報。袁否認,並借機會重申早在2009年已在倫敦置入單位,那時他的女兒約13歲,來到倫敦讀書,他又怎可能在約17年前已有被指控的計劃,並說:「我又怎麼會為了在這裡做一些非法的事情,而拿整個家庭去冒險?」

袁松彪已作供完畢,法庭下午處理與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鄒田甜有關的通訊紀錄,以及次被告衞志樑作供。

(ETO 38)

袁松彪下午推翻上午供詞|袁:「你想點?」主控:「希望你講出真相。」

25 Mar 2026 23:00

開審第十八天,首被告袁松彪站在證人台第三天,接受主控Duncan Atkinson盤問,期間經常嘗試舉例,又或是要求翻閱之前或之後的通訊紀錄。其中Atkinson向袁重複提問欲確認答案時,袁表現不耐煩,更多次大聲回應。他表示站在證人台上感到壓力(stressful)。

袁今天下午繼續作供時,提出欲就衞志樑與退休警卓永祥的關係作出更正,指不肯定兩人在2023年5月後有聯絡,主控Atkinson問,是否因為意識到衞一早有卓的電話號碼,發現早上說法有錯,所以改供詞。主控又提醒袁,如果不記得事情,要主動出聲更正。袁遂解釋,站在證人台感到壓力,午飯時一個人靜思後,才回想到事情經過,又激動地向主控指他已盡責說出真相:「唔通你要指控我講真相?(Are you going to accused me telling the truth?)」惟主控未有理會他的說話,只是冷靜的繼續問下一條問題。

◾喝斥主控:「你想點?」

就追債事宜,對話紀錄顯示他曾要求卓給他事主在香港報案時的證人口供。他解釋指因為是他介紹工作給衞,為了要保護他,要確保案件真實性;Atkinson問,消息來自兩名前香港警察,為什麼還要質疑?袁指查核是為了確認(double check)。

袁又說,不知道英國警方的做法,但在香港,警察每登入系統都有紀錄,因此警察不會愚昧地入系統查核他人個人資料(We will not do this stupid thing)。他說:「如果係咁,我哋要畀衞更多錢(If so, we will need to pay him more)。」Atkinson順勢指,所以袁、卓及孫付衞更多錢;袁即回應他並沒有這樣說,再喝斥主控:「你想點?(What do you want?)」主控回覆:「希望你講出真相(I want you to tell the truth)。」

◾「你唔可以咁樣截停我!」

當談到中國內地人士借錢後逃到海外的趨勢,主控向他提問,袁要求先看通訊紀錄另一頁,主控本指要稍後,袁此事突然提高聲線:「你唔可以咁樣截停我!(You can’t stop me like that!)」主控隨即便應其要求讓他翻到該頁作供。後來雙方要翻看某頁紀錄,主控正要提出盤問,袁未及翻到指定頁數,即大聲說自己還沒翻到。

◾「搵多啲料」≠ 調查

主控在早上提出在2023年7月,退休香港警司李喬奇向袁提出很多問題,包括問袁倫敦Colindale地區的資料,袁回覆指那裡有很多香港人住;李又發送有關被懸紅通緝港人蔡明達的維基百科資料給袁。主控問袁,李喬奇是否叫他去調查?袁開始就字眼爭辯,指李沒有叫他「調查(investigate)」,只叫他「搵多啲料(find out more)」。袁補充指李做過高級職位,經常會發訊息給很多人問有否更多資料,也想令人覺得自己識很多事,他對主控說:「你仲做緊嘢,你唔知,到退休後你邊個都唔係(after you retire, you become nobody)。」

◾不滿主控提問陷阱多

在這個問答過程,雖然袁操流利英語,但仍按耐不住說:「我必須用我有限嘅詞彙表達自己,而唔用傳譯員,因為我想直接講你知我腦入面嘅想法。(I have to use my limited vocabulary to present myself and not use, you know, the interpreter, because I want you to tell you straight away what is in my mind.)」主控提出袁可以要求翻譯,袁拒絕,指自己不想被騙,也覺得主控的提問有很多陷阱。

◾袁發現控方翻譯有誤點

而袁松彪今日被主控就通訊紀錄發問時,亦提出控方的翻譯有誤。那通訊紀錄與追債事宜有關,原文的一部分是:「現在英國有第三者(追數)公司會幫債主買他們的借據回來,然後向債仔追討欠債」,被翻譯為「Now there are third party companies. (Debt collectors) who will buy the debt from the owner, then try to get the debtor to pay.」主控問袁那些公司在世界何方來,袁發現譯本遺漏了「英國」。

(ETO 37)

袁松彪強烈否認有收錢 斥主控「將人性變醜」

25 Mar 2026 22:00

倫敦經貿辦間諜案,首被告袁松彪第三日作供,繼續接受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盤問。袁被疑質在追債事情上,他並非僅是傳話人,負責監控的衞志樑一直有向他滙報,衞多次收到錢後更將部分得益轉了給他。袁強烈否認有收錢,解釋與衞的錢銀往來是因為對方想避稅,更直指主控將人性變得醜陋(You are making people looking ugly),強調自己是幫朋友。

袁今天供稱,2023年5月,他與次被告衞志樑同在香港,他將衞介紹給前同袍,因他對衞這個「香港仔」可以在英國任警司感到自豪。此時衞認識了退休警司孫華興及退休警卓永祥。袁指,同年12月卓找他協助,指孫華興的朋友、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鄒田甜被員工鄺文琪偷去逾億元,想透過袁聯絡衞,尋找身在英國的鄺文琪下落。而衞在接下工作後,因怕直接聯絡卓會冒犯或得失他人,要求袁協助做中間人。袁強調整個過程他只是卓跟衞的傳話人。

◾主控質疑袁不只傳話

主控Atkinson質疑,在2023年5月後,卓、孫及衞之間私下已有聯絡甚至見面,不用透過袁傳話。袁則解釋指,在香港的文化,如果他介紹了某人給朋友認識,而朋友繞過他去跟某人談工作,這是不禮貌的事,因此卓永祥純粹因為禮貌,在找衞工作前先聯絡袁,而卓的工作其實也是代表孫華興提出的。他並不知道雙方在12月時已私下聯絡見面。主控問袁,雙方見面聯絡是否要經他批准,袁說不是。

主控問袁,2024年1月17日衞的香港戶口收到卓第一筆酬勞8萬元後,為何衞會在同日將3萬元轉帳到袁的香港戶口。袁解釋指衞因為想避稅,所以用香港戶口收錢,但他的香港戶口不能轉帳到海外,於是找他協助,先由衞的香港戶口過數到袁的香港戶口,袁再將錢轉到英國,然後轉回給衞。

◾「你是為香港當局服務」

主控問為何衞收到8萬元,但只轉帳3萬元,其實這筆是否衞給他,作為感謝他介紹工作的費用。袁斷然否認,再指如果自己要收錢,他會直接向卓收,指卓是他認識逾30年的朋友,不用透過衞收錢,他更直斥主控:「你將人性變得醜陋,我們是朋友(You are making people looking ugly, we are friend.)」。惟主控補上一句 : 「你是為香港當局服務。」袁否認。

主控又質疑,在尋找鄺文琪的過程中,衞全程跟他滙報,有時兩人通話未幾,便顯示衞透過內政部的電腦系統,搜尋鄺文琪及其兒子,以及胞弟的入境資料。袁則解釋當時正籌備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訪英,衞的公司負責貼身保安工作,該段時間雙方有頻密的通話亦不足為奇。

◾袁指因「八卦」追問追債行動

主控問袁,2024年4月30日「追債小組」行動當日,為何他從中午起不斷聯絡衞志樑問行動進展,袁指一來當日原定打算跟孫華興及卓永祥食晚飯,二來只是出於「八卦」,想知道他們的行動是否順利。

對於追債手段,袁指自己曾經問過衞志樑,在英國由私人公司去尋找債仔是否合法,衞指這是很平常的事,而他的公司之前也做過很多次類似工作。至於衞如何找到鄺的地址,他只知循市政府或水電煤公司登記搜尋,而衞亦只叫他放心,不用理會,所以他並不知情,亦是到很後期才知他們用上倒水、強行入屋等小孩手段。

◾獵狐行動目標要押鄺文琪回港?

在盤問下,袁指自己當初不知道債主叫鄒田甜,也不知道鄒曾接觸俗稱獵狐辦的中國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更不知道涉及獵狐辦主任雷浩。主控再問袁,是否早已得悉行動「目標是要送鄺文琪回香港(the object was to get Monica back to Hong Kong)」,袁否認知道一切。

主控亦質疑袁松彪指不知道衞志樑是邊防人員的供詞,包括衞曾告知袁,自己將做BNO政策顧問;袁指衞當時告訴他,將被借調去內政部處理特別項目,但袁的理解衞仍是警員,他也重申不知道衞可以接觸內政部資料庫。

主控提到衞曾向袁發送訊息,稱從他的電腦查到一些BNO人士入境資料,問袁是否需要更多資料,又提到有香港人在一些印度人和非洲人協助,運錢到卡塔爾。主控問袁,看到這訊息仍不認為衞與入境事務有關嗎?袁稱衞有提及自己在機場進行反毒品行動,又指衞是一個喜歡經常向人發放很多資訊,以展示自己有用的人。

◾「主控先生,我話你知……」

主控又指衞志樑向袁松彪發送了一名人士的的護照截圖,指此人是烏克蘭右翼組織Azov Battalion的人,問袁有沒有興趣,袁跟著就寫訊息給退休總警司李喬奇。袁解釋,因為之前有報道指2019年「黑暴(black riot)」有Azov Battalion的人參與,因此他與李談及此事;法官Cheema-Grubb欲了解袁在發出訊息後有否再跟進,袁指之後曾經再致電給李。

主控問李是否想知道這人如何可以進入中國內地,指袁是想向香港及中國內地當局提供資料,袁否認。

至於另一次,李向袁提到一個在英國涉及敏感活動的人成為中國目標,袁不明所以,於是致電給李,李解釋有人借中國與西方關係惡劣,在中國借下一筆債後留在外國,再參與一些打擊中國的組織以作掩飾,令自己可留在海外,是一個熱門趨勢(popular trend)。主控問袁,李為何向他談此事,袁反問說:「點解唔得?我哋經常分享,因為佢唔係我老闆。主控先生,我話你知,佢係我朋友。(Why not? We always share because he is not my boss. Mr. Prosecutor, I told you, he is my friend.)」他並將有關資訊傳予衞,解釋指是欲與對方分享此趨勢。

及後李向袁傳上中國民運人士證人N的資料,並指明要找出N的地址、工作等等,袁將資料傳予衞。他解釋想介紹衞一些收數的工作。

(ETO 36)

叫我袁SIR|袁松彪「警察基因植入身體」 向主控說:「你不是警察。」

24 Mar 2026 23:00

袁松彪雖然在11年前已離開警隊,不過他好像對這身份念念不忘,庭上作供時多次提到自己是警察的身份,例如指自己不是普通人,在策劃及考慮上比較周詳,更一度指主控不是警察,對保安事宜並不如他熟悉。

◾退休總警司都曾是袁下屬

袁松彪在其代表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主問時談及退休總警司李喬奇,袁確認對方於90年代是其下屬,指「他是替我工作」,再主動補充指對方其實是他的學生,因為李喬奇跟他學習搜尋炸彈方面的知識。

他又提到,次被告衞志樑有時會跟他談及工作,例如反吸毒、調查販賣人口等等,並會問他意見,「因我是老警察」。

而他被主控御用大律師Duncan Atkinson問到,有沒有在聘用衞的舊公司「My Local Bobby」派員到經貿辦守衛時,曾向衞及其同事提及羅冠聰,他指沒有,但有可能會提及其他示威者名字。他隨即舉例指,平時派警員到街上巡邏,也會向他訓示附近街道的治安狀況,有沒有小偷等,提出示威者名字,只是向守衛提醒一些背景以作戒備。

◾主控質疑關注倫敦示威與曼城何干

從袁與衞在2022年5月中的通訊看到,袁很關心香港人在曼城的活動,當知道有店舖貼上很多與香港有關的海報時,他著衞給他相。主控質疑,袁一直強調只關心示威組織到經貿辦倫敦辦公室示威,為何會問衞有關曼城香港人示威的情況。

袁先回應指可以從該些海報標語中得悉他們將來的活動,指他們的活動內容是一樣,只是地點轉變,更指有部分曼城的示威者會到倫敦參與示威活動,故有必要知道。

他再解釋因他以往是警察,對於保安事宜很敏感,「普通人可能只會問A及B,我會想得比較詳細,會一併考慮A、B、C、D」。主控隨即道:「所以你是很好的人選替香港政府收集情報」。袁否認,只稱自己只是盡力。

◾經貿辦內唯一有警察背景職員

他再被主控問到,為何要知道這些組織之間的聯繫方法,香港或中國官方是否有方法可以取得他們之間的訊息。袁表示不知道,但他強調自己的「警察基因已植入身體」,他想知道他們的聯繫方法後,可進一步計劃其保安工作。他又再指,自己是經貿辦辦公室內唯一一個有警察背景,所以負起有保安責任。

主控不明白知道組織之間的聯繫方法對保安有何幫助,袁即表示:「你不是警察,不知道保安事宜,你不是受這種訓練」,又指必須問一些普通人不會問的問題。

在2023年4月,袁將數張證人Y於內政部的資料截圖由工作手機傳到私人手機中,他解釋截圖全是由衞傳給他。雖然是內政部的資料,他指當刻沒有為意,亦不相信衞作為警察,可以接觸到這些資料,繼而詳細講述香港警察如何經過嚴謹程序才可以接觸個人敏感資料。

(ETO 35)

袁松彪與主控庭上火花四濺 一度欲否認受聘香港政府

24 Mar 2026 21:50

袁松彪今完成主問部分,接受控方盤問,一度欲否認自己是受聘於香港政府,指自己是以本地員工身份入職。盤問期間雙方對話更火花四濺,袁被指沒有好好查核衞的保安公司,便將保護訪英官員的重要的工作交予對方公司,在被捕初期更刻意隱瞞自己在經貿辦負責保安工作。

袁松彪今晨在他的代表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引導下,指自己一直只知道次被告衞志樑是一名警司,完全不知道他是入境邊防人員,從不知道衞可以接觸內政部資料系統,他亦沒聽過內政部有一個叫ATLAS的系統。對聘請衞志樑的公司負責經貿辦保安,袁松彪指經貿辦有一套嚴謹的採購報價審批及結帳程序。

不過,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在盤問時質疑,袁曾看過一份報道,指衞曾經在邊境遣返12名原想入境英國的香港人。袁確認看過有關報道,但仍然認為衞是警察而非邊防人員。他強調來英後沒有為意會有這樣的大話,他說自己是警察便是警察,他從沒有懷疑。

主控又質疑,袁松彪聘請衞志樑負責經貿辦保安工作前,與衞志樑只有幾面之緣,在唐人街見過他舞獅,但就連衞的公司名字都沒過問,更遑論去了解衞的公司是否一間好公司,就這樣如何得知聘用衞的公司是好的選擇?袁說:「因為是警察背景,亦看得到他在唐人街的人群管理工作,亦知道保安運作如何。」袁又指開始時請保安只是很簡單的事,毋須弄得複雜,但主控指經貿辦聘保安本就是一件嚴重的事。

◾受聘於經貿辦不等於受聘於特區政府?

Atkinson先問袁松彪,他在經貿辦的工作,是否等於受聘於香港特區政府。袁初時堅持因自己不是公務員,是受聘於經貿辦的本地員工,但Atkinson指出糧的是香港特區政府,因此政府是他的僱主,他從做警察到經貿辦並沒有轉過僱主;而支付退休金、長俸以至經貿辦工作人工的,也是香港特區政府。

Atkinson繼而指出,袁做警司時並不需要影印、買文具、幫同事訂機票、安排餐飲,是一個高級職位;到英國後,他並沒有真正退休,只在家待了 2 個月,然後又在 3 個月內獲同一僱主聘請,重返職場。就這個「同一僱主」的形容,袁提高聲線,重申自己在經貿辦並非公務員,「永遠不會有機會升職」,但如果主控堅持要這樣形容也沒辦法。

主控再翻閱袁被捕後的警誡供詞,指出袁初時向警員描述自己在經貿辦的工作,遺漏了保安事宜部分。曾經服務香港警隊約37年的袁松彪,現在本案是首被告,他向主控說:「我希望你可以理解那種壓力。那天我在清晨被捕,根本沒有睡,被帶到一個單獨監室關了幾日,然後被帶去就國家安全問話……你指我說漏了一件事,說我隱瞞甚麼,這完全不公平!」袁在2024年5月2日清晨4時,在倫敦寓所被警方破門入屋拘捕。主控指出,袁在被扣押5日後,在第3次問話才向警方提供資料指自己有參與經貿辦的保安工作。袁解釋指全因為警員之前沒有問及這些特定的資料,又指自己已將所知告訴警方。

對主控指他從香港警隊轉來倫敦做經貿辦的工作,根本就是代表香港收集情報,為香港繼續做調查工作,袁一一否認,稱他的子女早在2009年已到英國讀書,他退休來倫敦是與他們團聚。

◾指若做犯法事不會留記錄

2021年9月30日,他向衞傳訊息,指「佢哋想你特別留意有冇啲官方人士或者系英國議員、當地議員,站台幫佢哋撐場既。影啲相同埋搜集下他們的資料」。袁指這是上司的要求,要知道政客的立場,以免經貿辦邀請他們參加活動時尷尬。主控則特別提到該示威是在曼城,指事實是上司要求搜集反香港政府的情報,袁開始表現激動,大聲的說是要避免尷尬,更向主控指「別曲解我的話 (Don’t put something into my mouth)」。至於為何要拍照及搜集他們的資料,袁再強調他的訊息是分兩部分,「拍照及搜集他們的資料」是指示威者的標語,而非撐場政客。

而在2022年1月,袁曾向衞傳送一張男子照片,問衞知不知道這人是誰。他解釋指是從香港剪報看到,出於好奇而又認為衞住英國比較久,應該知道比較多,又指香港自從「黑暴」後,九成市民都會這樣對示威者的資訊傳來傳去。但主控質疑,這人應是示威者,他這樣做是想替香港政府收集情報。袁先指主控「你想得太多」,再指「如果我做犯法的事,我不會在手機中保留這些可疑的訊息,我不是傻仔(dumb)」。

後來提到2022年2月,衞多次向他提及曼城一個女子Joyce Wong,以及黃大爸,袁重申他對兩人背景沒有興趣,並指初次收到衞的訊息後不久,已面對面的跟他說不需要這些資料。主控誤會傳訊息及兩人見面的次序,袁再次表現激動,大聲表示「我請你看清楚次序」,再請控方不要誤導他。說罷更要求休庭片刻。不過在休庭後,袁再被主控質疑,為何當他已向衞面對面清楚表示不需要這些個別人士的資料後,衞仍保持傳上這些資訊,袁重申對這些資訊沒有興趣。

他重申經貿辦沒有人要求他搜集任何人的情報,更指如果當真要搜集情報,也應找有領事保護的人去做,就不會弄至現在這令人尷尬的田地。

(ETO 34)

袁松彪曾介入追債行動叫孫華興暫「散水」|指衞志樑失信任好沮喪

24 Mar 2026 20:00

經貿辦間諜案首被告、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今日繼續作供。他形容香港退休警司孫華興是向鄺文琪追債行動的隊長,當「追債小隊」已用古惑方法仍未能令鄺文琪開門,而次被告衞志樑因失去眾人信任極度沮喪時,袁松彪曾透過電話擴音器叫孫冷靜,並建議當晚先行「散水」。

在袁的代表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引導下,袁一概否認自己在事前知悉「追債小隊」購置蛇形攝影鏡頭、向鄺文琪寓所門倒水、謊稱是其他人員要鄺開門等事,亦沒有人要尋求他同意。

◾追債最後一天衞志樑極度沮喪?

「追債小隊」一行人到鄺文琪寓所外追債,雖然袁松彪不在現場,強調自己只是第三方(third party),但庭上供詞顯示他以另一種形式參與,包括前香港警員卓永祥要經袁松彪轉告次被告衞志樑,債主鄒田甜、香港退休警司孫華興及卓本人行將赴英的計劃;衞志樑告訴袁松彪已找到懂廣東話及普通話的律師;以及袁在4月30日大清早到機場接鄒及她的兩個僱員,以及孫華興和卓永祥。

Caplan翻閱庭上的通訊紀錄指出,袁在接機後當天下午已問衞志樑行動是否成功,獲告知鄺寓所內無人。5月1日早上,袁問衞志樑有何計劃,衞回覆指不肯定鄺文琪是否在寓所內,他們都在等候。同日傍晚,袁再問衞行動是否成功,衞接連在幾分鐘內發出多個訊息回覆:「做好準備」、「剛上去」、「一陣再更新」,袁說:「希望呢次得。」

袁在過程中多次與衞通電話。袁在庭上 3 次以沮喪(frustrate)形容電話中的衞,其中在5月1日晚上8時15分,兩人通話約4分鐘,袁稱衞聽起來很沮喪,衞指自己完全控制不到整隊人,無人聽他的說話,每個人都怪責他做得不好;因為衞說鄺文琪在家,那麼就應該有計劃去開始談判,但大家在那裡困了兩天,仍未能確定鄺是否在家,因此全部人都對衞失去信心。

◾孫華興是追債小隊領隊?

然後到晚上9時21分,二人再通話14分鐘。袁稱自己特別記得那次通話,衞的聲音真的極度沮喪,袁決定要支持他。袁知道當時大家都在車上,他叫衞開電話的擴音器,他想直接跟孫華興和卓永祥講他的意見。袁在庭上以英語說:「我話畀佢哋知,如果你哋非常肯定鄺文琪喺單位入面,Peter(衞志樑)話我知,你哋用過好多古惑方法引佢(鄺文琪)開門。如果佢都唔開門,即係話佢拒絕同你哋直接對話。所以第一,我建議大家『散水』(pull off);然後我同孫華興講,你係火車頭,先冷靜自己,再冷靜埋所有人,聽日朝早先再開始過。」

袁續說,他認為若鄺文琪在家但不開門,即代表他們從香港飛來英國的行動失敗。Caplan問是否孫和卓都聽到袁的建議,袁說相信車上的人都聽到,而孫是領隊,卓就只是聽孫講;孫當時回應「ok」。袁指自己不知道最後他們強行入屋,以為和平行事,他亦關電話睡覺。不過他形容自己當晚並不和平,因為英國警方在清晨4時爆門入屋把他拘捕。而在當日早上3時44分,另一香港退休警司李喬奇向他發訊息說「在倫敦」,他也沒看到訊息,因為他睡前關機,而後來警察已收了他的電話。

袁強調在追債的事情上他從沒有收錢,至於衞如何跟蹤及得悉鄺文琪的地址,他沒有問衞,衞更向他稱不用知道其手法。

◾袁幫衞志樑香港輾轉轉錢到英國

另一方面,卓永祥在2024年1月至4月期間,多次存款到衞志樑在香港的銀行戶口。袁指記得有一晚,衞專程駕車到他家外面,問他可否幫忙把錢轉來英國,因為衞的香港戶口並不能直接轉錢到英國戶口,之前要托一些家人搞,需時一至兩星期,有時又很難開口要求。因此袁幫衞,試過衞將錢由香港戶口轉給袁的香港戶口,袁再轉到自己英國戶口,然後再轉帳到衞的英國戶口,或是在英國提取現金付衞。

◾袁松彪庭上主動顯「感性」

袁松彪今日在Caplan引導作供時,多次嘗試主動突出自己「感性」的一面。Caplan留意到在蔡若蓮訪英期間,袁每日都在早上8時前後跟負責保安服務的衞通電,袁解釋因有習慣步行約一小時上班,但自己行「感覺孤獨」,所以會在那段時間找人講電話。被問到是否得悉衞拍到鄺文琪開門的影片從何而來,除了認為衞有他的專業弄到外,又多加一句:「坦白說,我都是這城市的陌生人,很多事情對我來說都尚算新。」

(ETO 33)

陪審團關心袁松彪是否經常到內地|螞蟻搬家幫岳母從大陸提款給妻子

23 Mar 2026 21:00

袁松彪在證人台作供期間,陪審團也可以參與提問。他們關心袁松彪是否經常到中國內地、旅程由誰付費、以至香港在英國有沒有大使館,以及倫敦經貿辦與中國大使館的關係。

袁松彪在作供時首先介紹自己背景,指自己在香港警隊任職約37年,1990年曾來英受訓;在2015年2月退休前最後一個工作天,下班後晚上便直接到機場搭乘半夜航班到英國,與較他早幾年已到英國生活和讀書的妻子及子女重聚。他重申自己退休拿到一大筆退休金,每月亦有長俸,不愁生活。

◾袁稱原沒打算退休後再工作

他指自己原本沒有計劃在退休後再工作,因為一直認為與家人分隔兩地,他們應該很掛念他。但他指現實是他退休後,家人都不想他留在家中,而他有一天到倫敦唐人街午膳,閱報時見到經貿辦招聘廣告,妻子著他申請,子女亦附和,女兒甚至幫整理履歷後,最後他以英國本地員工的身份獲聘為行政經理。

他指2015年抵英後,一年亦會回港兩次,因為他有兩個姊姊仍在香港,加上他仍掛念香港,返港會探朋友及前同事,並強調旅費全由他自己支付。

袁透露與李喬奇和孫華興都已認識超過30年,在他任總督察時,二人都是他的部門的高級督察。至於卓永祥,雖然也認識逾35年,但從來沒有共事,因為他們各據九龍和港島。袁指自己在退休後,有與李和卓聯絡,但沒有聯絡孫。

◾李喬奇向袁提及通緝犯因好奇心重?

而在提及李時,袁刻意強調他以往在政府保安局任職,以及退休後於一間上市公司任職,也只是負責一般保安工作,與國家安全無關。至於李多次向他傳訊息,提及台灣的「黑熊學院」、被港府通緝的蔡明達資料、有烏克蘭人來港煽動暴亂等等,袁均指對此不明所以,又指李為人好奇心重,亦喜歡知道所有事情,他相信李不只向他一人發送以上訊息,只是等待誰人會回覆。

及後陪審團在法庭小休後向法官呈上多張問題紙,問及袁回港期間有沒有到中國,以及到中國的費用由誰來付?袁承認早期回港期間,會到中國一兩天,主要是看看祖屋,費用全由自己付。但後來因為有其他事情要辦,開始較頻繁到中國。

他又回應陪審團的提問指,香港在英國沒有大使館,但基於一國兩制,經貿辦包括保安的事情亦不涉中國大使館,經貿辦所有事是直接向特區政府報告。

◾袁從大陸運錢到港因岳母付錢予妻子?

及後在其代表御用大狀Caplan提問下,他透露其居於內地的岳父2015年過身,岳母身體亦欠佳,她將內地的物業賣掉,想將一部分錢贈送予女兒,即是袁妻。但由於只是袁在內地有銀行戶口,岳母將錢存到袁的內地戶口後,袁基於內地有提款管制,每天不能帶多於2萬元人民幣出境,於是他螞蟻搬家式的經常往返中港運錢。及後2024年初,李得悉事件,由於他經常到內地消遣,於是主動提議,當袁在英國時,幫他將錢由內地運到香港,再存入袁妻的銀行戶口。

他更向陪審團解釋指,現在香港人很喜歡到內地消遣,因為食物價錢是香港的三分一,無論是平日或周末,港人都會北上。

◾指經貿辦按倫敦警察廳建議裝閉路電視

另一方面,他稱入職時本來的工作完全是行政方面,包括處理員工複雜的退休金事宜;而由2020年開始,其直屬上司是經貿辦副處長Josephine Tsang(曾曉彤)。

袁松彪指出,在2015年及2017年,兩名前特首梁振英及林鄭月娥訪英,由於他們是香港最高級別官員,倫敦警察廳都有派出電單車在整個訪問沿途護送。但2019年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訪英,卻沒有這個規格的安排,而當年鄭被約50名示威者包圍及推跌,要送院治療。

有鑑於示威者的行動越見激烈,他邀請倫敦警察廳外交保護組到辦公室視察,按他們的建議在辦公室外安裝閉路電視等設施。至2022年續約,他的合約加入了負責辦公室保安的工作,他亦更多與倫敦警察廳外交保護組聯絡。但很多時即使已通知對方辦公室外將會有示威,或是香港官員到訪,對方亦沒有很多的協助,辦公室只好自己找私人保安公司。

(ETO 32)

叔叔的愛|袁松彪作供|否認經貿辦付款跟蹤異見人士 至被捕才悉被衞志樑蒙騙

23 Mar 2026 20:00

經貿辦間諜案審訊進入第四周,首被告袁松彪今日站上證人台作供。庭上他講述跟次被告衞志樑的關係,透露起初知悉對方生於香港,但年紀輕輕便在倫敦警察廳位至警司,替他感到自豪,更希望保護及幫助他,惟及至被捕,卻發現自己被對方所騙。

袁松彪今在其代表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引導下全程以英語作供。袁稱,他是在2017或2018年,有一次與朋友在倫敦唐人街一酒樓午飯期間,朋友介紹他認識當日負責舞獅的衞志樑,而朋友當時告知衞與他以前的職業都接近,衞告訴他自己都是警察。及後在一個大型活動場合,他再遇上衞,衞告知自己負責當日活動保安,袁猛然發現衞原來有開保安公司。

◾衞志樑向袁松彪出示英警員徽章,袁不虞有詐

有鑑於經貿辦辦事處多次被示威者破壞,2021年7月他遂聯絡衞志樑討論,找跟衞合作的保安公司,派員到辦公室朝九晚五守衛。及後袁再找衞經營的D5 Security,負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訪英時提供貼身保安,以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多次訪英的車輛、司機及貼身保安安排。

Caplan問及當聘請衞負責保安工作時,是否知悉衞同時是警員,袁確認,並表示衞曾向他出現警員徽章。他清楚記得衞的警員徽章,因為他發現與香港的警員委任證不同,香港的警員證有照片,但英國的徽章則沒有。袁指衞還稱自己是警司,因為要負責調查人口販賣事宜,所以不用穿制服,有時不在英國。

◾袁指英警又紋身又戴耳環與香港不同

大狀問袁,有否向衞查詢為何可以又做警察又開私人保安公司,袁指衞回應說只要向上級申報就可以。袁表示自己對此曾有懷疑,但有感在街上都見到英國警察有紋身又戴耳環,覺得英國警方的規距與香港可能真有分別。直至袁被捕扣留,從律師帶來的文件才得知衞的警員證可能是假的。

至於情報收集方面,Caplan問袁曾否著衞收集有關羅冠聰的情報,袁斷然否認:「從來沒有,從來沒有。(Never. Never)」,否認有派衞在牛津辯論學會跟蹤羅。然後Caplan要求袁翻閱多項衞傳給他的通訊紀錄,包括衞提及女子Angie Tai、Daisy,指後者有跟彭卓棋合作,會對她作出調查;亦有在倫敦的示威,見到羅冠聰高舉旗幟的照片。

◾袁否認要求衞查異見人士資料

袁均否認曾要求衞搜尋資料,甚至曾質疑衞為何把舊相發給他。袁又否認曾經叫衞找劉祖迪和蒙兆達的資料。他強調只對示威群體的活動有興趣,因為他要知道示威活動資料令他有所準備,而事實上辦公室內已有專人留意各團體的社交媒體,大概知悉示威者的動向。

袁強調,經貿辦從來沒有因為衞提供資料而支付任何費用,經貿辦付款給衞全部有單據,都是實質保安工作費用,但「作為客人,我們不反對他提供多些資料」,如果資料有用,可能衞會收費。不過袁指衞從來沒有發送過有用的資料給他,因此「我們從來沒有因此而付款給他」。他又說:「辦公室不會容許付款給人收集情報。(Office will not allow to pay someone to do surveillance.)」相反,為令衞在經貿辦的保安工作更順利,袁承認有向衞傳送其他活動資料給他「認人」,亦曾在閱報時見過一個不認得的示威者,問衞相中人是誰,但衞也沒有回應。

◾袁指衞資料沒用,衞皺眉望前

袁形容衞志樑有熱誠(enthusiastic)亦樂意幫忙(willing to help),他都想試水溫,看看衞的公司能力如何,但憑良心說,他認為衞提供的資料並非十分有用,而他亦曾告知衞這個意見,希望他集中處理保安的事。此時坐在囚人欄內的衞眼神空洞,一直皺眉望向前方。

被問到他與衞的關係時,袁認為兩人是朋友,對他的印象非常好,會經常見面。袁指當時認為衞在香港出生,但在年紀輕輕卻能倫敦警察廳位至警司,為人熱心,故替他感到自豪,希望能保護他及幫他更多。他曾於香港介紹退休警卓永祥及前警司孫華興予衞認識。

◾袁稱與孫華興甚少聯絡

提到向鄺文琪追債,袁指全是卓永祥找他,指孫華興的朋友,被員工偷了一大筆錢,想知道有關員工的下落,他於是問衞取意見,並介紹衞接下這項調查工作。他再三強調只是幫朋友,是私事,他不涉其中,更與倫敦經貿辦無關,他們並不知情。

而他又指,由於他與孫華興甚少聯絡,衞亦覺得卓與孫是袁的朋友,不好意思直接聯絡他們,於是袁成為各人的訊息傳遞者,由他與卓就追債事宜聯絡。至於為何卓向衞付款,由他通知衞,他則以自己是球證作比喻,見證雙方付款及收款均沒有問題。

他又指,介紹衞接下這項調查工作,是因為衞提過警察人工很低,他需要錢,於是要找副業。但袁稱出於想保護衞,一度想叫他不要接這類工作。

(ETO 31)

倫敦地鐵意外阻陪審員到庭 經貿辦間諜案首次突發休庭

20 Mar 2026 14:30

倫敦經貿辦間諜案開審以來,迎來第一次 Welcome to London 事件。今早由於倫敦地鐵其中一條線受阻,有一位陪審員未能趕及準時到庭,另有一位陪審員中午有事,法官在衡量後決定今日休庭。

法官Cheema Grubb向今早到庭的11位陪審員表示,理解他們今天路上交通困難,感謝他們努力到庭,但有一位陪審員仍在路上,原本法庭建議由法庭付款讓對方轉乘的士,但考慮到今日倫敦交通困難,可能對中午要離開的陪審員亦造成不便,最終決定今日休庭。

法官除建議各人好好享受周末外,亦提醒這兩天他們有較多時間用電話或上網,但不要就本案作出任何搜尋,不要跟其他人討論案件,「Just keep it to yourself」。案件將於下周一早上十時續審。

開審至今15天,記者神經亦繃緊了足足三星期。即使今天原定只在早上開庭一個半小時,但預計控方完成舉證,辯方也將會開始其案情,心情原本難以放鬆,但卻因為這個倫敦交通的「日常意外」,突然有一天可以鬆一鬆。

經貿辦 8 個月付衞志樑近 HK$100萬|衞傳袁松彪入數紙 神秘人付袁 HK$120,000

19 Mar 2026 22:30

間諜案踏入第14天,控方案情接近尾聲。控方讀出一份雙方同意的事實,透露在案發期間,兩名被告與已故被告 Matthew Trickett 名下戶口的金錢流向。資料不單顯示袁松彪在倫敦經貿辦任行政經理,月薪3166英鎊,亦見到衞志樑先後收到卓永祥59萬港元,期間袁的香港銀行戶口先後收到12萬港元轉帳。

雙方同意事實顯示,次被告衞志樑在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即被捕前一年共有9個銀行戶口,至於首被告袁松彪,則有兩個戶口。而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間,倫敦經貿辦共存入95,500英鎊到衞名下公司D5 Security Consultancy Ltd的戶口。

而在2024年2至3月期間,袁松彪分別向衞的戶口存入2000、950及2550英鎊,合共5500英鎊。

◾卓永祥入錢予衛志樑,瞬間袁松彪戶口有入帳

另一方面,從香港退休警卓永祥傳給袁松彪的多張入數紙顯示,卓永祥在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間,先後10次過數到衞於香港的銀行戶口,總數共59萬港元。其中三筆是卓在2024年1月17、23及24日分別轉帳5萬、7萬及3萬元。

而在相近的日子,衞分別在1月19、24及26日向袁發出三張入數紙,顯示有人分別轉帳了港幣5萬、3萬及4萬元,一共12萬元到袁的香港戶口。

另外,從衞的銀行紀錄顯示,他在2024年2月20日,先後兩次向一名Alex Lau Lay See 的人過數共2416.5英鎊。

而從衞的通訊記錄顯示,衞志樑被要求搜查移英港人鄺文琪的銀行戶口紀錄,在2024年3月,他與同黨Alex Lau,疑先偽造匯豐和 Lloyds 的銀行系統畫面,蒙騙袁松彪及一眾香港前警司。

◾港警拒絕英警交資料要求

辯方大狀今透露,衞在上述期間,先後收到一Chan Hau Woon人士的存款,數目多為3000至3500英鎊,實為衞舞獅表演的費用。

另外,控方今讀出國家犯罪調查局人員Philip Marchington的供詞,透露英國警方曾於2025年初向香港警察發出請求,提到本案並涉及兩名香港退休警,要求提供兩名被告、Matthew Trickett的資料,以及有關鄺文琪在香港涉詐騙的調查進展、香港法庭就案件頒下的命令等等。但香港警方一直沒有回覆,Marchington一度追問,至同年4月對方回覆指沒有消息可提供。

(ETO 30)

Matthew Trickett 工作夥伴作供|指衞志樑托轉帳支薪予監視行動成員

19 Mar 2026 20:30

經貿辦間諜案開審第14日,控方證人、現職保安顧問的 James Coughlan 出庭作供。他曾與已故原被告 Matthew Trickett 為培訓課程同學,亦獲介紹工作去監視移英港人鄺文琪,但因工作上有利益衝突而拒絕;他後來向 Trickett 介紹他人,但被要求代為轉帳支薪。

主控御用大狀 Duncan Atkinson 問及證人背景時,Coughlan 表示自上年四月起擔任保安顧問,他曾在英國皇家海軍陸戰隊服役17年,曾為部隊及內政部進行監視工作。在2023年,他曾經為了擔任內政部情報專員而參加培訓課程,並在該課程認識 Trickett。兩人因曾效力同一部隊而逐漸熟絡,不時一起午餐。

◾Coughlan 得介紹費 £288

Coughlan 指自己在午飯閒聊時知悉 Trickett 為邊境人員,亦為一間保安公司及大使館工作。Trickett 曾介紹工作給 Coughlan,協助監視在香港欠下巨款的一個女人及其兒子,並向其遞送法律文件。不過,礙於 Coughlan 當時在內政部工作,認為有利益衝突而拒絕,但就答應 Trickett 尋找其他合適人選。Coughlan 後來介紹 Jason Davies 給 Trickett,成為監視行動一員。

Coughlan 又稱,曾拒絕 Trickett 向他支付介紹費,但最終不敵 Trickett 的堅持而向對方提供銀行資料。對收到銀行通知有 £900 入帳,而且轉帳來自次被告衞志樑,Coughlan 說感到震驚,因他以為介紹費只有約 £30,自己亦不認識衞,兩人沒有直接聯繫。

Coughlan 指後來 Trickett 向他說明,希望請他代為轉帳給 Davies,他收到的款項中,有 £600 是 Davis 共兩天工作的費用,另有 £12 停車費,餘款歸 Coughlan。

◾證人指 Trickett 行為有異疑有自閉傾向

首被告袁松彪代表大狀問 Coughlan,在證人聲明中,他懷疑 Trickett 有自閉傾向的原因。Coughlan 解釋,Trickett 在後續課程中經常分心、忽視細節,或時常回覆訊息,機不離手。他指,自己曾患有自閉症,認為當時 Trickett 的行為及對談有異,才有如此懷疑。Coughlan 亦形容,當時 Trickett 專注於個人業務而非上課。

提及兩人關係,Coughlan 形容與 Trickett 為關係熟絡的工作夥伴但非摯友。他又會在監視鄺的行動中,透過 WhatsApp 給予 Trickett 一些建議。

而衞志樑的代表大狀則問,保安業界在介紹工作時,是否不會知道完整的內容。Coughlan同意,並指在企業監控中,監視及跟蹤為常見手法。被問到若要遞送文件,搜尋對方地址是否正常做法,Coughlan 同意;被問到如果要拍片向客戶交貨,是否接受使用隱蔽式攝錄機,例如監視鄺行動中只用的鈕扣型攝錄機,Coughlan則回答:「有機會可以使用」。

(ETO 29)

英警稱不夠時間翻譯大量數據|「放生」鄒田甜、孫華興、卓永祥離英

19 Mar 2026 17:30

經貿辦間諜案揭露英國警方疑因不夠翻譯人手,最終放虎歸山。被英國警方拘捕的11人中,只有3人被落案起訴,其餘來自香港和中國大陸人士,包括澳籍華裔富商鄒田甜、香港前警司孫華興及前警員卓永祥等,在獲釋後迅速離境。負責調查的警員今日出庭作供,首次交代未有提出檢控的原因,直言受制於拘留時限及大量需要翻譯的數據,未能及時整理關鍵證據。

英國警方於2024年5月1日採取行動,在鄺文琪寓所附近及倫敦拘捕11名涉案人士,所有人均曾接受警方問話。其中,鄒田甜最早於5月3日獲釋;其兩名下屬和兩名司機則於5月8日獲釋;孫華興及卓永祥則在5月10日獲釋。由於警方不能扣留各人旅行證件,他們在獲釋後不久均已離開英國。

負責調查的匿名警員今日出庭作證。代表次被告衞志樑的御用大狀 Aftab Jaffeejee 問,當時為何未有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警員表示,警方最多只能拘留被捕人士14天,期間需向皇家檢控署(CPS)提交證據以申請起訴授權。他說:「我們時間不夠,最主要的困難在於語言問題。」

警員進一步指出,案件涉及多達25TB的數據,其中大量內容為廣東話及普通話。

他說:「更不用說我們根本沒有能力把所有資料自動翻譯後再進行審閱。」他解釋,在拘留期間,警方只有一至兩名翻譯長時間處理相關資料,因此只能優先檢視手機內的英語內容,以便先掌握案件的基本情況,他形容這是「合理的做法」。

對於警方當時聲明案件「仍在調查中」的說法,警員表示,隨着持續檢視涉案裝置,警方確實發現更多證據,並逐步釐清各人的角色。不過,他承認相關人士獲釋後已離開英國,且沒有跡象顯示他們會返回。

(ETO 28)

專家證人蒲汝傑:港府駐外機構不應靠網上搵料 保安要由專業去做

18 Mar 2026 23:00

曾任職香港警察政治部、負責反恐情報的香港前高級偵緝督察蒲汝傑(Martin Purbrick),今日續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在主控御用大狀 Duncan Atkinson 引導下,蒲根據多段通訊紀錄,向法庭解釋當中涉及的術語、人物及背景,以協助理解案情。

Atkinson 著蒲汝傑翻看多則涉及案件的通訊紀錄,包括2018年一段涉及中聯辦邀約孫華興和李喬奇聚餐的訊息,蒲說明中聯辦屬中央政府在港機構。對於馬志堅與衞志樑訊息提及的「英國港僑協會」,他指其與支持民主的團體有聯繫;而多次在次被告衞志樑訊息中提到的「屠龍小隊」,則屬抗爭陣營中較激進一支,部分成員自稱「勇武」。

◾衞志樑與《大公報》內線講的「火箭哥」是誰?

對於衞志樑在2020年10月30日向《大公報》內線 Jessie 傳送的訊息,提到「火箭哥,一些香港勇武的大佬」,蒲表示無法確認「火箭哥」是誰,認為可能只是常見綽號。另一則衞於2020年12月13日向 Jessie 發送的訊息提到:「以他認知,馬Sir是正常的,好似曾做過刑事情報科(CIB),做過警察,合理的;不合理的是師父/老闆。」蒲解釋,「阿Sir」在香港常用作稱呼警務人員。

◾「曱甴」——侮辱抗爭者

關於「曱甴」一詞,蒲指該詞帶有極大的蔑視,是形容抗爭者的侮辱性稱呼,相信起初是來自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反映部分警員的不滿情緒。控方亦要求蒲說明「8.31事件」及「雨傘運動」背景。

蒲同時講解多項警務與情報術語,包括「追蹤報告」、「背景掃除」及「開源情報」(OSINT)。就中國的「獵狐行動」與「天網行動」,他指前者主要針對在海外的涉案中國公民,後者則涵蓋追逃及追贓,包括相關資金流向。他補充,未見證據顯示香港警隊直接參與「獵狐行動」,但認為曾受其影響。

另就一份編號「TSRN」的警方文件,蒲推斷「TS」代表沙田田心警署,「RN」為報告編號。

蒲又闡述多位在通訊或通訊引述報道中提及的人物背景,包括羅冠聰、許智峯、鍾翰林、李永達、鄭文傑、陳家駒、張崑陽、鄭家朗、Benedict Rogers 等,亦提及在英國成立的律師維權組織「The 29 Principles」及「香港傘下社區」(Hong Kong Umbrella Community CIC)。不過,被問到羅冠聰的中文名時,蒲用了接近一分鐘仍未能記起,只記得他叫 Nathan。

◾不同意2014年及2019年只有「兩次示威」

代表首被告袁松彪的御用大狀 Jonathan Caplan 盤問時,將2014年及2019年稱為「兩次示威」,蒲不同意,指實際為多場示威,反映社會對政府的深層不滿。

Caplan 又以「衝擊立法會」(storming of LegCo)形容2019年情況,並提及暴力升級及社會分化。蒲回應指,激進示威者僅佔整體一部分,而區議會選舉結果顯示約六成選民廣義支持示威。

◾駐外機構多有專業保安

Caplan 又問蒲,在當時的環境下,若特區政府駐外辦事處進行網上資料搜集是否合理,以及以蒲的經驗,他會否建議特區政府在倫敦的辦事處進行相關搜尋。蒲表示絕不會作此建議,認為當局應諮詢適當的專業機構,而每個政府均設有相關單位。「我作為一名擁有35年經驗的保安專業人士這麼說,因為業餘人士做得並不好。」他又說:「我的建議會是:諮詢專業人士。」他指,這些專業人士包括政府本身,並指許多地方的駐外機構均設有「區域保安」(Regional Security Officer),提供專業保安意見。

代表次被告衞志樑的御用大狀 Aftab Jafferjee 則質疑蒲過往研究的資料來源,特別是其2023年於 Jamestown 發表的文章引用新聞等二手資料。蒲回應指,理想情況下不會依賴新聞,並曾參考國會發言、美國司法部文件及法庭資料等一手來源。

Jafferjee 引述蒲汝傑之前撰寫的一篇學術文章,指文中提及中國在紐約設立海外警察站,並問及英國是否存在類似設施。蒲表示,作為向警方提交的證據,他已指出在英國 Croydon、Glasgow 和 Hendon 曾識別出相關設施。被問及其功能時,他表示不清楚實際運作,但相信這些設施作為中國公安部的海外前哨,旨在於海外施加影響,包括施壓、恐嚇,甚至動員當地華人參與反對示威活動。衞方大律師又問,若中國駐外機構人員中沒有情報人員,是否令人意外;蒲直言:「會,毫無疑問。」

◾懸紅通緝不必成功只為邀功

就 Jafferjee 指香港國安懸紅需具震懾力並被視為成功,蒲不以為然,指懸紅未必需要被視為成功,雖然當局聲稱目的是追捕逃犯,但未明言的意圖實際上可能包括恐嚇效果,以及向中國政府傳達香港政府重視國家安全的訊息。

Jafferjee 提到,蒲談到香港商界的自主權遭削,並以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2024年會見香港商界,強調要以實際行動詮釋愛國愛港情懷,積極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為例子,問蒲為香港的利益,夏的要求有何不妥。

◾長和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為例

蒲回應指問題在於商界的本質就是做生意而非支持政府,他指最近長和欲出售巴拿馬運河兩個港口的資產,但出售計劃最終被叫停,是十分清楚的例子,顯示當有關當局希望某家公司做某件事時,他們會直接或間接地提出指示。

待 Jafferjee 盤問後,Atkinson 向蒲覆問,問及其於2000年離開香港警察隊後,是否仍與香港警方接觸。Purbrick 回應指,其後於美國公司 Intel Corporation 擔任調查經理,以及於香港賽馬會出任紀錄及研究經理期間,均曾與香港政府及警方合作。

而稍早 Caplan 針對蒲撰寫有關2019年香港反送中示威報告的學術文章時,指出其在導言中使用「暴力」、「激進」字眼描述示威者及抗議活動;Atkinson 其後請證人讀出完整段落,內容指該示威由和平抗議演變為暴力衝突,而警方未能有效區分大多數和平示威者與少數訴諸暴力的人;當時香港政府亦因前特首林鄭月娥的「猶疑不決」而陷入癱瘓,並指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產生質疑。

(ETO 27)

衞志樑被指當差時虛報資產 賴英文唔好解釋不清楚

18 Mar 2026 21:30

法庭今日繼續就經貿辦間諜案傳召證人,控方傳召2019年曾與次被告衞志樑共事的警長出庭作供,提到衞當年多次向他提及將所住的單位放租,並且在倫敦經營餐館,但卻沒有按要求申報,警長事後向上級報告。衞的代表大狀指有關單位及餐館並非衞名下,而且衞英文不好,未能向證人好好解釋。

警長Gareth Blackburn今日在庭上指,在2018至2019年由於倫敦警察廳精簡人手,反而令某些項目人手不足,最終要向外招聘,衞志樑與另一人加入其小隊任警員。

◾不申報全部資產想避稅

Blackburn指衞志樑曾向他透露,其Harrow-on-the-Hill的寓所太吵,於是搬出並將單位出租。另外,他曾透露在倫敦Hendon經營一個餐館。由於警員需要進行利益申報,包括租金收入及經營餐館,於是他要求衞志樑作出申報。但他後來發現衞只填寫自己在樸茨茅夫有物業,但未有申報其餘資產。

衞志樑向他指Harrow-on-the-Hill的單位已賣掉,而餐館其實由他的母親擁有,他只是幫手經營。由於Blackburn認為衞志樑無可能在短短一星期內,可以將租客請走並賣掉單位,認為有可疑,而衞承認想避稅,Blackburn認為有警員向他承認這事非常特殊,於是拒絕再與衞討論這事,並轉介內部調查。他相信衞在這事後辭職,兩人共事大約只有三個月。

◾證人同意衞志樑會討好別人

代表衞志樑的大狀盤問Blackburn時問,是否認為衞為人外向,會討好別人及令人對他留下深刻印象,Blackburn同意。他亦同意衞有公開談論過他透過出租單位收租。

辯方大狀卻質疑,Blackburn對衞志樑資產的認知有部分是夾雜同事之間的閒話,並非全部是事實。Blackburn同意他沒有做任何調查衞是否擁有Harrow-on-the-Hill單位的業權,以及查清楚Hendon餐館的商業登記。不過他指是衞親口向他說,自己是Harrow-on-the-Hill單位業主並將單位放租。

◾衞指母親擁有餐館自己沒單位業權

辯方大狀再指,衞志樑的母語不是英文,其英文有很重的廣東話口音,而且不能用英語表達得很好。Blackburn同意衞說話有口音,但不同意衞表達不好。

辯方大狀說當時其實衞打算先在網上填寫申報表,但不能成功交表,於是將表格列印出來,並展示給Blackburn看,當Blackburn質疑他未有如實申報時,他解釋事情有點複雜,其外公死後留下了Hendon餐館給他在香港的母親,又指衞只提到出租Harrow-on-the-Hill單位,但沒有指己有業權。

(ETO 26)

袁松彪警誡下指愛英國多於香港|獲得650萬港元退休金 每月拿£4500長俸

17 Mar 2026 22:45

經貿辦間諜案控方今傳召跟兩名被告作警誡會面的警員作供,並與主控以一問一答方式讀出首被告袁松彪的警誡供詞。其中袁松彪提到自己背景時指,子女早年已赴英讀書,他自己則在警隊服務37年位至警司,但在2015年退休時並不留戀香港,寧願放棄退休前半年休假,提早離開;他更透露有650萬港幣退休金,每月仍領取4500鎊長俸,在英根本不愁工作。

袁松彪在2024年5月2日於其倫敦寓所被捕,之後6次跟警方進行警誡會面,但他只是在首次會面時願意回答警方提問,其餘均只是按律師意見宣讀預早撰寫的聲明,拒絕回答問題。

在首次會面中,袁透露自己服務香港警察37年,曾經在水警總區總部提供訓練,後來在交通總部負責開發科技技術,在2015年55歲時退休的職位為警司,會面時與太太、女兒及兒子居於英國。

◾袁形容自己「不幸地」被經貿辦錄取

他分別於2009及2012年將女兒及兒子送到英國讀書,妻子亦隨子女居英。他指自己任職皇家香港警隊,與英國關係密切,更向警員指相對香港,他更喜歡英國,所以在退休後,連退休前的半年休假也不要便離開。他至今已留英近11年。

由於退休後沒有工作收入,警方詢問袁如何在英國負擔生活。他透露獲得650萬港元退休金,現在每月領取約4500至4600英鎊長俸,離港前賣掉物業獲得數百萬港元。袁指自己有足夠儲蓄,當時來英國退休並不打算找工作,但太太不想他經常待在家裡,剛巧見到香港駐倫敦經貿辦有行政經理空缺,於是嘗試申請。他更指自己在50人之中「不幸地」被錄取,說「從今以後又要每日開工」。

◾衞志樑向袁自稱警司

提到與涉案人士的關係時,他透露在大約4年前,在唐人街餐館用膳時由朋友介紹認識次被告衞志樑,當時對方自稱倫敦市警司,並曾向他出示警司的委任證。以他所知衞在機場工作,亦有自己的保安公司。

至於退休香港警察卓永祥則是他的朋友兼舊同事,兩人有多年交情,有關追債行動也是出於友誼幫卓;袁另指與退休香港警司孫華興並不熟,兩人平時不會聯絡,只有近年在香港一起吃過飯。永鑫投資公司董事鄒田甜則為孫的客戶,孫另請卓幫忙聯繫他,他本身不認識鄒。

他多次強調是為幫朋友,於是介紹衞予卓及孫處理追債事宜,他本人與事件無關,亦不是他們的中間人。袁解釋,雙方都是他的朋友,而且他幫衞聯繫孫是因為孫不常回覆衞的訊息,衞又說孫「很健談但廢話多」。袁又形容衞的做事風格不像香港人,他解釋,自己是說一做一的人,但衞卻會說一做二。

◾強調事件與經貿辦完全無關

被問及為什麼孫、卓及衞會向他轉達向事主鄺文琪追債的進展,袁解釋,這只是朋友之間的分享,並指孫及鄒來到英國追債是「他們的決定」。袁又指,衞主動傳送有關鄺的訊息,亦只是閒談分享,並解釋該行動由衞幫忙策劃,包括聘請律師及保安人員。他又指追數人士中,有人提及香港警察沒有用,英國警察亦未必受理,於是自行上門追債。他重申事件跟他以及經貿辦完全無關。

至於衞向他傳送香港異見人士如羅冠聰的照片,或是港人在英示威的活動情況,袁指其實這些資料對他幫助不大,亦在公眾領域已找到,認為衞向他發放該些訊息只是想「找生意」。而由於他亦負責經貿辦的保安事宜,他認識及關注香港的示威者並無不妥。他形容被指違反英國國安法令他感到震驚,認為英國警方的調查方向完全錯誤。

◾「追債小隊」大部分人獲釋

次被告衞志樑則在5月1日追債當日,於鄺單位內被捕。他先後與警方進行8次警誡會面,頭7次均拒絕回應,只有2次提及警方的證據翻譯有誤;直到第8次、5月11日,衞帶上自撰的書面聲明,由律師讀出,表明其在英國的公司D5 Security為經貿辦提供規劃服務及貼身保鑣。而追數則是袁引介的工作,目的是遞送法律文件給鄺文琪。

衞在聲明中指,經貿辦對其公司的服務感到滿意,提及2023年4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訪問英國期間,有港人發動示威及襲擊,直指羅冠聰是策劃者,但他們的保安公司處理得宜。

他指在5月8日始知悉「追債小隊」中被捕的鄒田甜、張琛以及兩名前香港警察孫華興及卓永祥全已獲釋放。

最後兩被告於5月12日正式被落案起訴。

(ETO 25)

MI5設局揭「追債小隊」行動|電視聲與燈光誘敵入局|7000訊息還原拘捕全過程

17 Mar 2026 20:45

審訊第12天,控方終於讀畢逾7000條從涉案人士通訊系統中起獲的訊息。從中可以看到MI5如何以電視聲、突然開燈等舉措,令「追債小隊」入局。而逾7000條訊息最後一條,是李喬奇在翌日凌晨3時許,向袁發訊息指「在倫敦」,但未幾,袁在倫敦家中被捕。

前一天審訊提到,「追債小隊」在2024年4月30日拍門或埋伏仍找不到鄺文琪,結果無功而返。翌日早上8時,負責監控的Jonathan Dunn發現鄺寓所的窗簾曾移動,其中一扇窗更被打開。次被告衞志樑、已故被告Matthew Trickett及Dunn多次對比前幾天拍得的照片後,確認窗簾曾移動,窗門被打開。

◾衞志樑質疑鄺文琪不懂看英語電視

而Dunn 在同日分別9時44分、9時48分及10時54分到鄺寓所門外,用攝錄機貼近大門,均拍到屋內傳來疑似電視或電台的聲音,認為單位內一定有人。

Dunn將片段傳予衞,但衞一度質疑鄺英語水平有限,不會聽或看英語電台或電視。不過由於見屋內窗簾有移動,其中一扇窗亦被打開,同意屋內有人,於是再請律師Martin Wong晚上7時到場,更保證對方會收到服務費。

而Trickett亦跟行家James Coughlan提及此事,指鄺不懂英語,Coughlan一度說笑指可能鄺「臨急抱佛腳」學英文,Trickett則指聲音聽來不像,Coughlan認為鄺應該被嚇怕。

◾倒水拍門、擬破門未果

直至下午7時15分,衞志樑向首被告袁松彪傳訊息指:「Stand by」。5分鐘後,與鄒田甜一同來英追數的下屬張琛向鄒傳訊息,指單位再沒有聲音傳出。控方亦播出一段由Trickett隨身攝錄機在7時44分拍得的片段,只見退休警卓永祥在鄺的門外指手劃腳,Dunn則用蛇型攝錄機從大門底拍屋內情況。未幾Trickett向大門倒水,然後不斷拍門,指要檢查漏水情況,要求鄺開門。

屋內仍是沒有反應,Trickett退回旁邊的防煙門後,卓再指手劃腳兩度搖動雙手做出倒水動作,Trickett遂再次拿起水樽猛向大門倒水,然後拍門警告鄺若不開門讓他入內檢查,所有損失將由她負責,更威脅要召警方。

至7時57分,律師Martin Wong傳訊息予衞,指倒水拍門也沒有人應。這時候「追債小隊」一度驚動鄰居,不過被Trickett解釋打發走了。

◾擬召鎖匠與救護破門

至晚上8時,鄒田甜向張琛表示:「等着打999 救护车来人」,而Trickett則向衞指可能要找鎖匠。衞遂問ChatGPT:「英國鎖匠是否能打開所有門」,ChatGPT提醒,需要確保開鎖程序符合法規、沒有非法開鎖以及擁有進入該物業的權利。他再問:「英國救護可否破門入屋」,並附上情景:「如果我跟朋友約見面,但對方沒有應門及回覆電話,而且患有長期疾病,又有殘疾的兒子,救護可以破門入屋嗎?」惟ChatGPT則回應,可以撥打999求助。

至8時59分,鄒田甜在大廈外發現鄺的單位突然著燈,遂通知張琛,張琛回應:「是呀,還是在家呢」。衞亦打電話給Trickett。但各人仍是毫無寸進,後來Trickett要求一直在停車場等候的衞入大廈,替他食物及替隨身攝錄機充電,當時Trickett指晚上11時他要離開,由衞頂替。期間Trickett更在逾700人的Whatsapp 招募群組找人,預計要由翌日開始監控鄺的寓所一星期,每12小時工資為200鎊。

至晚上10時23分,孫與衞講了三次電話。而由MI5在單位內放置的監聽器錄得,在10時40分起有大力的撞擊聲。

據昨天出庭作供的匿名警作供時透露,他們在4月30日早上已在鄺文琪寓所附近埋伏。當時鄺的家中無人,但可以遙控屋內的窗簾、燈光及電視。

◾英警方深夜拘捕11名涉案人士

控方今亦讀出雙方同意事實,透露警方在5月1日晚上大約10時45分到達鄺的大廈,在單位廚房附近發現衞志樑、Trickett及張琛,其中在衞志樑身上搜出倫敦市的警察委任證、大約4000鎊現金,並在廚房窗下發現一張偽造的倫敦市警司委任證,上有衞志樑的名字。

另外,警方到場時發現鄒田甜在三樓梯間,當她發現警察後欲向上跑,但被喝止,她遂雙手放頭跪在走廊,後被扣上手銬被帶走;退休警司孫華興看到警察,亦表現合作,雙手放頭被捕。而退休警卓永祥,則在警方進入大廈時身處大廈外,當他欲進入大廈,見到警察時立刻轉身走,結果被捕,並須在翻譯程式協助下與警方溝通及警誡。

警方亦在現場拘捕鄒田甜另一下屬Liangliang LU、兩名司機。至5月2日凌晨3時55分,警方進入袁松彪在倫敦的寓所,及後將他拘捕。

(ETO 24)

衞與同黨疑大話連篇 偽造銀行系統畫面呃袁松彪及眾警司

16 Mar 2026 23:45

案件踏入第11天,控方讀出的時間線亦已去到2024年4月底,「追債小隊」到事主鄺文琪寓所門外拍門的第一天。控方通訊紀錄顯示,第一天追數並不成功,在場的已故被告Matthew Trickett 向行家透露,客人想破門入屋,但 Trickett 考慮到這屬違法,他不會插手,會讓客人自行決定。

從起出的通訊紀錄得知,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及 TWT Global Group 創辦人鄒田甜於 2024年4月9日獲內地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中國對她的調查已告一段落,可取回204,500人民幣保釋金。鄒與退休警司孫華興相約見面,鄒最後決定4月底到英國親自追債,而孫與退休警卓永祥則會從香港到英國跟她及其下屬匯合。

◾鄺文琪被偷拍穿睡衣應門

另一方面,次被告衞志樑委託Trickett派人到鄺文琪寓所進行監視踩線,Trickett就有關行動做了預算,衞則著Trickett多預500至1000鎊作為泊車等用途,又指若沒有用,則可以兩人對分。

4月23及24日,卓先後將兩筆5萬元的款項存入衞的香港戶口,作為行動的「起動基金」,Trickett派出Jason Davies到鄺的寓所附近踩線,包括拍門,Davies佯裝在大堂遺失證件,問鄺有沒有看見。當時Davies偷拍到鄺身穿睡衣應門,其兒子在她身邊。偷拍片段由Davies經Trickett、衞、袁松彪,最後傳予卓。

◾孫華興已備妥「黑白雙煞保鏢但有收數牌」

到了25日早上,Davies在鄺的寓所附近尋找監控點,當日他在大廈外遠距離拍攝,多次拍得鄺在窗邊活動,走近鄺的大門亦聽到電視聲。同日,孫向卓指:「以下已準備好,1. 律師能說普通話及廣東話,會做證人;2. 司機連7座位車; 3. 黑白雙煞保鏢但有收數牌」。

26日,鄒田甜透過下屬向孫的妻子,律師王婕妤轉帳50萬人民幣。同日卓追問孫,王婕妤負責的追數文件是否已準備好。後來王婕妤向孫傳送文件。孫傳予卓,卓傳給袁。

◾Trickett 駕內政部租用車輛追債

同日,衞與Trickett討論是否要繼續監視鄺,Trickett提議只在29日晚再上門確認鄺是否在家,衞表示同意,又指要控制成本。

至同月30日,「追債小隊」早上抵英後便北上鄺的寓所,跟Trickett與另一拍檔Dunn匯合。「追債小隊」包括鄒、卓、孫,以及Trickett與Dunn上門找鄺,而衞與司機則一直在附近停車場。他們更曾因所泊的Farm Land停車場不能泊太久,否則會被罰75鎊而要轉場泊車。Trickett更一度透露不希望收到告票,因為車是內政部租的。

當日「追債小隊」由下午大約3時開始,多次到鄺的寓所拍門,也沒有人應門,他們甚至一度打算打破火警鐘以引鄺出門,但衞認為會影響其他鄰居而作罷。當日他們無功而還,眾人租了附近酒店休息。

◾內政部情報科同事知悉追債行動

當晚衞問Trickett,他當日要求Dunn何時到達,是早上5時還是9時,Trickett回應指10時半到達,實際上Dunn是上午11時才到。而衞著Trickett不要將此事告訴孫,而Trickett則指,他只向鄒稱鄺文琪有可能在大清早眾人還未起床時已離開寓所。

而Trickett當晚跟亦知悉行動的內政部情報科同事James Coughlan提及,懷疑鄺收到消息而離開,因為平時鄺6時後會在家。他又向Coughlan提到,各人認為最後的手段是破門入屋。但Trickett強調他不會插手,客人可以自行決定,又指其中兩位客人是香港警方,但因為這是違法,他不會做類似的事。

◾孫華興被捕大叫鄒田甜離開

控方今亦傳召5月1日在現場拘捕各人的警員出庭作供。警員同樣是匿名,他透露早於4月30日早上,已在鄺的寓所附近以便衣埋伏。直至5月1日晚上約10時45分,他與同伴收到指示,走樓梯到鄺的寓所,途中遇到孫與鄒,孫大叫鄒離開,但最終兩人被同袍拘捕。

他則走到鄺的寓所,發現大門已開,內裡一片漆黑,但見到三人在屋內的廚房找東西,他指令三人伏下,將他們拘捕。三人為次被告衞志樑、Trickett及Dunn。

(ETO 23)

衞與同黨疑大話連篇 偽造銀行系統畫面呃袁松彪及眾警司

16 Mar 2026 22:0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開審第11天,據控方搜出被告的通訊紀錄顯示,次被告衞志樑按要求需要搜查移英港人鄺文琪的銀行戶口紀錄,但他與同黨Alex Lau疑大話連篇,既偽造匯豐和 Lloyds 的銀行系統畫面,蒙騙被告袁松彪及一眾香港前警司,又呃幫他辦事的人要「回水」,希望有更多錢可以瓜分入自己袋。

控方今日繼續在法庭仔細讀出通訊紀錄,內容圍繞鄺文琪被澳洲籍華裔女富商鄒田甜追債的事。通訊紀錄透露,與衞志樑認識的「阿文」曾收衞及Alex Lau 9萬元,替他們在渣打、匯豐和 Lloyds 的銀行系統搜查有沒有鄺文琪的帳戶及結存。

在2024年3月26日,Alex Lau 以 Whatsapp 跟衞通訊,轉發一張相信由阿文拍攝的銀行系統螢幕照片,並指尚欠查匯豐和 Lloyds的資料 。Alex指該照片拍得不好看,用來「交貨」不好,他轉述阿文解釋,因為銀行有閉路電視,所以只能夠偷偷摸摸地拍照。

之後,Alex 向衞傳了一張他聲稱用了三小時偽造的銀行系統畫面截圖,並形容「原來我有Photoshop既天份」。衞慨嘆 Alex 做的圖可以假亂真,後悔當初不應該付錢給阿文做事,應該「自己做假」。

雖然 Alex 轉述阿文指查到鄺文琪在英國匯豐及 Lloyds 沒有帳戶,但 Alex 為了交差,一度把69,000元入自己戶口,然後將有關帳戶查詢資料嘗試偽造成鄺文琪的帳戶;後來在衞的建議下,偽造的查詢結果改為「沒有結果查詢」。兩人甚至討論使用的字體、英文大小楷、顏色、按鈕大小形狀等細節。衞更說,如果客戶對該偽造的系統畫面有疑惑,他會嘗試責怪對方。

◾衞再呃幫他辦事的人要「回水」

翌日,衞將偽造完成的銀行系統畫面傳給袁松彪和前港警卓永祥,又主動打電話給香港退休警司孫華興,但事後則向袁匯報,指孫找他追問銀行查詢結果,被袁怪責「下次不要經常即刻回覆」。衞志樑及後又把該兩個偽造畫面發給他認識的匯豐香港總部高層,並指對方讚他們偽造得十分真實。

由於衞及Alex認為阿文做事不完整,兩人討論如何逼阿文退錢,例如計劃向阿文謊稱他們因為工作未完成要罰款,被警察找麻煩等,目的是由他們二人瓜分退款。衞稱「呢啲叫聰明,唔係叫蠱惑」,甚至著 Alex 跟他「role play」練習,務求成功收錢。

到3月31日,Alex向衞傳送一張來自Telegram的對話,內容為一名叫Yuu2009Yuu的人稱有銀行人員指證兩張銀行系統查詢畫面截圖是假的,但收訊人則否認他們造假。衞就該對話跟Alex說,不要提及香港退休警司馬志堅,更建議說畫面中的是過時系統。

◾Trickett 做臥底疑不夠專業

在之後的監視行動中,衞僱用英國內政部人員、已故被告Matthew Trickett及其夥伴騷擾鄺文琪。在2024年4月5日,Trickett傳送鄺文琪應門的影片給衞,衞看影片後,發現時間戳記錯誤,當時Trickett說因為該攝錄機為隱蔽式,因此影片沒有記錄時間日期。衞則提醒畫面左上角有「2000年6月18日,凌晨4點4分45秒」的時間戳記,更圈起來給Trickett看;衞提醒對方,下一份工作要更專業。

◾福建邦何喜保與衞志樑、孫華興、卓永祥聚餐

控方搜集的對話紀錄再揭露這個涉及香港前警務人員和中國富商的圈子,涉事的人包括由福建邦何喜保開設的財務公司。2024年3月15日,衞被何喜保加入名為「賀年」群組,成員除了卓永祥、孫華興外,還有一位叫鍾鐸鋅(除哥)。

◾控方匿名證人N曾向李喬奇借錢後逃亡到英

此外,2024年3月16日,退休總警司李喬奇向袁松彪傳發文章:【海外中國青年:不視小粉紅為敵人加強對話緩解恨意 – RTI洞察中國】的連結,並指「這個就是那個英國的」。兩日後李再向袁轉發一張截圖,其中內容指「我們在英國鎖定了一個目標人物,一個在中國大陸從事敏感活動的嫌疑犯」,要求李處理。

同月底,李向袁表示曾借錢給控方匿名證人 N,但 N 逃到英國一直沒有還錢,又指 N 從事反華活動藉以申請政治庇護,實質是在避債,要求袁代為調查 N 的財務狀況、工作、社交情況,以及有否刑事案底或捲入商業糾紛,並調查她曾參與或計劃參與任何反華活動。李指 N 在參與反華活動或接受訪問時多會戴口罩。而根據BBC在2023年6月4日的有關她的報道,指 N 首次參與六四集會,「也是中國大陸民間組織首次參與其中。」並透露 N 受北京四通橋事件和女權運動啟發,開始組織並參與其他民間運動,如白紙運動。

李再向袁傳送兩份文件,主要提及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其中8天 N 在倫敦的住處,以及2023及2024年部分網購的 IP 地址。另一份文件則是 N 母親的出生日期、內地身份證編號及上海的住址。

控方庭上讀出 N 的證人供詞,透露她在中國出生,於2019年抵英,及後申請政治庇護,後來創立組織關注中國的人權問題,並在倫敦舉辦活動、展覽及工作坊,亦組織在英國的中國人。她指在出國前已一直被中國監視。她透露當初舉辦活動她有隱藏自己身份,但後來已用真名。

警方曾向她展示兩份由李喬奇傳給袁松彪的文件,她確認文件上有關她的資料正確。她否認在國內有欠債,認為是中國誣衊她以阻止她取得庇護的手段。

(ETO 22)

採訪手記|旁聽法庭十日:在「有趣」與「重要」之間

14 Mar 2026 23:00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間諜案開審至今已經十天。《綠豆》記者過去每天到庭旁聽,記錄控辯雙方盤問、證人供詞,以及庭上逐步拼湊出來的案情。

案件備受關注,不少人每日追看進展,形容整個審訊像追連續劇:有人形容為「特務戇J」,有人覺得情節似周星馳喜劇,節奏緊湊,偶爾帶點喜感。

但戲劇感背後,隨着證據逐步披露,浮現的是一個涉及香港警察情報網絡的影子系統,對包括海外港人在內的滲透與監視。

正如法官在開審前向陪審團所說,這是一宗「有趣且重要」的案件。《綠豆》亦抱着這態度報道:既關注公眾利益,也記錄一些能反映涉案人物「人設」的細節。

◾審訊的「Timeline」

控方的重要證據之一,是從被捕人士起出的7,000條通訊紀錄,暫時見到有來自微信、WhatsApp、電郵,甚至與人工智能系統ChatGPT的對話。當中包括一個名為「鷹角人力資源公司」的微信群組,香港的前警司亦在群組內。

可以想像,這類通訊有中有英、有圖片有 emoji。所有繁簡中文及語音訊息都被翻譯成英文,在庭上按日期順序逐條讀出,每條都被稱為一個「Timeline」,構成審訊的主線。

◾為何有時「冇頭冇尾」

有讀者覺得庭審報道有時「冇頭冇尾」,其實與審訊方式有關。

以上所講的 Timeline 訊息由控方傳召匿名警員作供時,逐條讀出。但手機通訊本身就像日常聊天——多個群組、不同對話同步發生,主題未必連貫,因此即使在記者整理後,很多仍只是片段。

◾翻譯與理解語境的挑戰

另一個挑戰是語言。英國審訊是英語進行,像「Yellow」或「Blue」這些字眼,不難理解是香港政治語境中的黃藍之分。

但去到「5 golden flowers」、「5 strips」這些涉及黑社會背景的翻譯,解讀就有挑戰。未來一星期法庭將有數名翻譯作證,或會有更多解釋。

◾一本「電話簿」般厚的證據

所有通訊被整理成一套400多頁的裝訂文件,厚度就如一本舊電話簿。在被告欄、陪審席及記者席各有一至兩疊,在需要時傳閱,但不可拍攝。

文件以A3橫頁印刷,每條 Timeline 放在十多欄的表格內,包括日期、時間、通訊平台、收發者帳戶名字、電話、帳戶號碼、原文訊息及英文翻譯等。字體極細,部分附帶圖片更幾乎看不清。

當庭上讀出某條訊息時,記者要即時找到編號再抄寫,連錯別字也原汁原味,照樣記錄。

◾綠色布簾後的證人

就 Timeline 作證的匿名警員每天都在綠色布簾後作證。為保護身份,證人進出法庭時,記者與公眾都需要先離席,待證人就位並拉上布簾後才可返回。

過去一星期,通訊中提及不少人士。有些人對自己被提起感到意外,也有人表示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至於當中的原因,也許要留待發訊息的人日後解釋。

對記者而言,此刻能做的就是如實記錄這次公開的、設有陪審團的審訊。

衞志樑問ChatGPT「整假警察證會否犯法」|稱單身不想派利是 一個月後返港陪老婆生仔

13 Mar 2026 22:50

開審第十天,控方再次傳召警方證人確認被告在2024年初的對話紀錄,包括次被告衞志樑使用人工智能對話系統ChatGPT,問 AI 在英國製作假警察證會否犯法;又透過WhatsApp問首被告袁松彪單身需否派利是,但一個月後他就返回香港陪伴太太生仔。

衞在2024年5月被捕時,被英國警方搜身發現一張假的倫敦城警司委任證。根據控方起出的對話紀錄,衞分別在2024年1月21日及23日,以英語問ChatGPT:「在英國製作假警察證是否犯法?」ChatGPT回覆此舉可能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包括刑事檢控。

衞再問,如果以拍片道具為由製作假警察證,會否犯法。ChatGPT回覆,只要出於藝術或娛樂目的,製作假警察證通常是允許的,但要確保這些道具不會被用於欺騙或在電影製作範圍之外,從事任何非法活動;並建議「務必考慮其法律和倫理影響」。

同年2月4日、農曆新年前,衞向袁傳送由倫敦華埠商會(LCCA)舉辦的「四海同春」農曆新年活動海報,稱對於商會主席知道他的中文名字感到驚訝。衞說:「因為之前商會發嗰啲證書俾我全部都寫錯我個名」袁回應:「你現在身分不同呀😂」

網上資料顯示,衞在英國曾練習舞獅做獅尾。他跟袁說,「今日嗰條契弟打電話俾我,叫我幫手舞獅,睬佢都傻」,庭上顯示的通訊並沒有指出「嗰條契弟」是誰。他又問袁可否將物品暫放在經貿辦。

之後,衞又向袁請教派利是的規則:「Sir問吓你意見先,我需唔需要準備一疊利是?」「未結婚唔派,不過如果企個高位,係咪要派呢?」袁著衞可以有彈性;衞則回覆,會準備一疊利是旁身,但說:「不過比開就要俾」。

通訊紀錄顯示,衞志樑在一個月後回港陪老婆生仔,袁則提醒他,若孩子在香港出生,要記得向特區政府領取兩萬元新生嬰兒獎勵金。

經貿辦間諜案已開庭兩個星期。目前多達400多頁、7000條對話紀錄已經由控方與警方讀到超過一半。下星期將會有更多控方證人出庭作供,包括英國警方、MI5、翻譯員及匿名目擊證人。

(ETO 21)

衞志樑收經貿辦 £16,350 保護訪英蔡若蓮 同步叫拍檔慫恿港人包圍抗議

13 Mar 2026 22:30

今天控方讀出的涉案人士通訊紀錄顯示,滲透黃圈的人不止一個。2024年初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訪英,被經貿辦委派提供是次訪問行程保安服務的次被告衞志樑,著拍檔 Alex Lau 在黃圈群組內推波助瀾,慫恿群組內的人包圍蔡若蓮抗議,更指「蔡局長需要俾人嚇下」。

2024年1月21日蔡若蓮啟程訪英,衞志樑同日向 Alex 傳送有關的香港新聞報道,以及 Telegram 群經討論示威行動的對話截圖。Alex 以截圖回覆,內容是有人在港人群組提及有YouTuber 在網上討論是否要向英國政府施壓,「做啲嘢」,並批評蔡若蓮浪費公帑。

衞志樑將有關截圖傳給首被告袁松彪,叫袁「小心」,但同時又叫 Alex 在 Telegram 群組推波助瀾,慫恿人包圍蔡若蓮,指「再吹下啦,蔡局長需要俾人嚇下」,不過 Alex 則指群組內沒有甚麼反應。衞遂教 Alex 在群組「放流料」,謊稱知道蔡若蓮將會見中國高級官員,以及強調要支持香港人,抗議蔡若蓮外訪花費公帑。不過 Alex 指自己最近經常在群組發文,應該要轉到其他群組活動。衞遂教他改名「May Chan」再出帖。

◾D5 Security 派 Matthew Trickett 貼身保護蔡若蓮

另一邊廂,衞志樑的公司 D5 Security 正是為經貿辦就蔡若蓮出訪提供保安服務的公司,已故被告 Matthew Trickett 更被拍攝到在蔡若蓮倫敦之行的活動中,連日在場貼身保護。事後經貿辦合共向衞的公司支付16,350英鎊服務費。

至於這位衞的拍檔 Alex,主要以英國電話號碼跟衞以 WhatsApp 通訊。1個月後,Alex 告知衞有生意,指有做區塊鏈 NFT(非同質化代幣)的商人在英國及美國遇上麻煩,其合夥人在美國被捕,商人欲查一查自己是否能到英國,入境時會否被捕,以及有沒有被英國政府部門通緝;Alex 說可收對方4000英鎊。

同月,Alex 向衞問及尋找鄺文琪的事宜,衞提到鄺文琪雖然有 BNO,但過關時沒有用,所以在英國完全找不到她 BNO 的紀錄。

◾衞2024年首次見孫華興、卓永祥

2024年2月底,衞志樑返香港陪妻子生仔,同時首次跟退休警司孫華興、退休警卓永祥會面,亦透過孫,跟退休總警司馬志堅以微信聯絡。

期間衞與Trickett保持聯絡,多次催促Trickett完成個人履歷,又向他透露要為5月的工作做好準備。

而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鄒田甜助手鄺文琪,昨天出庭時提及,孫華興妻子王婕妤(Pauline Wong)為香港律師,偶有向鄒田甜提供法律意見。從今日讀出的訊息顯示,與鄒田甜相關的人分別在2024年2月初及2月底,將約91.5萬元人民幣及45.7元人民幣存進王的招商銀行戶口。而王婕妤為前法官王見秋的長女。

◾鄒田甜找中國公安「獵狐辦」尋鄺文琪

另外,根據庭上昨天讀出的訊息顯示,鄺文琪失聯後,鄒田甜找來中國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獵狐辦」)協助尋人,鄒田甜並指「天涯海角也能找出來」。

2023年12月4日鄺文琪出發赴英國,同日鄒田甜跟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的「李支隊」聯絡,鄒向對方提到已聯絡「獵狐辦主任」雷浩。同月22日,「李支隊」問及鄒追債情況,鄒指「獵狐辦」會有兩隊人。而同月28日鄒向「李支隊」透露公安已正式立案調查。

翌日,鄒田甜與「趙豹」討論追債事宜,趙豹向鄒指可考慮拿到通緝和紅色通緝令,指「咱們分幾步」,在中國及香港走法律程序外,同時「花點費用英國通過渠道找到嫌疑人」。

(ETO 20)

短訊證供新角色|「赵豹」向田甜建議「做掉」鄺文琪|「師父」提醒前警司不要找港警「曾銘滔」幫手

12 Mar 2026 20:30

 

匿名警今繼續在綠幕後作供,處理有關警方在各涉案人士通訊器材中起出的7000條訊息。今日讀出的訊息主要圍繞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田甜欲找出前助理鄺文琪的下落。香港退休警司孫華興按「師父」指示接單;名為「赵豹」的人又向田甜提議將鄺「做掉」。

根據控方在庭上讀出的訊息,退休警司孫華興在2024年1月,跟帳號為「師父」的人通訊,透露已按對方指示,接了尋找「走佬女人」鄺文琪的下落。及後「師父」提醒不要找一個名叫「曾銘滔」的人幫手,否則會有煩惱。翻查網上資料,曾銘滔為前警員,亦為大灣區聚變力量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

早在2023年12月底,鄺文琪赴英不久,一個名叫「赵豹」的人跟田甜聯絡,指聯繫了他們在以色列的「國際安全機構」,可以作為最後手段,指「最後實在不行我就可以動用他們」。

數日後,「赵豹」再向田甜指與該團隊已合作十年,任何地方都設有他們的情報站,可作備用,做到英國及以色列均有準備,而他會幫田控制一切。他並指 : 「我覺得叔叔肯定是心疼你。我一直都憋一口气,想方設法也得把這個女的給弄了,甚至東南亞組去英國給她做掉,我說這不是目的、目的就是人進去,錢回來,做底是回來,這是我們的目的。」

及後大家都覺得不要自亂陣腳,一步一步處理。最後田甜向「赵豹」保證:「等把錢要回棧來,我送你們全家一個移民護照吧,去其他國家也方便,一百多萬就能搞定。」

(ETO 19)

鄺文琪作供否認捲走1.6億|急離港因老闆田甜被北京軟禁

12 Mar 2026 18:30

開審第九日,移英港人鄺文琪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透露因為老闆田甜在2022年10月在內地被軟禁,及後田甜指示她處理轉名及隱藏資產事宜,她怕被牽連,遂急急離港。對於被指捲走公司逾1.6億港元資產,她多次強調沒拿取公司一毫子。

鄺文琪今日出庭時在布簾後作供,法庭為她準備普通話傳譯員。她大部時間以英語作供,偶爾遇到不明白的問題,會由傳譯員翻譯。

◾田甜遭中國軟禁 鄺文琪協助整理資產

鄺文琪接受檢控官提問時透露,自己擁有由以色列一所大學頒發的商業學位,有一名11歲的兒子,並在2023年12月5日離開香港,翌日抵英。

來英國之前,鄺文琪在香港為澳洲籍、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田甜任私人助理達5年,工作不涉公司管理,只為田處理文件。她形容工作上處理田甜的私事多於公事,例如在田甜離婚後,幫忙寄出更改姓名文件至澳洲。她指出,田甜在香港的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以掛名形式存在。鄺是永鑫投資以及一間慈善公司的董事,並且是唯一的銀行戶口簽署人。

她指自從田甜在中國被軟禁後,2023年8月她曾被要求到北京,替田整理文件。當時她得悉田要將名下的資產整合、轉名及隱藏,不想姓名出現在網絡及公司資料上,同時有同事開始失聯。

◾鄺透露退休警孫華興在中國有團隊

鄺表示,由於田跟她說過不少秘密,鄺擔心如果田出現問題,她將會受牽連。她說:「我越知道更多秘密,我更害怕。(The more I know the more I scared.)」她怕被中國拘捕,因此匆匆決定離開香港,並更改電話號碼及關閉社交媒體帳號。永鑫投資亦轉由田的友人任董事。

她指,關閉社交媒體帳號及改電話,是因為知道田與香港退休警司孫華興相熟,孫從事跟蹤、竊聽等工作,在中國有一個團隊,她怕會被找到。

◾袁大狀指鄺118次將公司錢轉給自己

首被告袁松彪御用大狀Jonathan Caplan則指,鄺文琪在2022年7月至離港的18個月內,先後118次將永鑫投資的錢轉到自己名下的銀行戶口,涉款1.44億港元,又曾65次假冒田甜的簽名開出支票,由田名下的公司TWT Global 轉走78萬港元。

鄺否認指控,指每次都是按上司的指示轉錢,她多次強調從沒有從公司獲得一毫子的利益,有關資金存到她的個人戶口之後,很多時即日便會全額轉走,最久亦不會留多過三天。

大狀指,她離港前居於沙田公司名下物業,物業內存放了1500瓶價值2000萬港元的名酒、700支名貴茅台,鄺表示不知道它們的價值。

大狀又指,鄺知道屋內其中一個保險箱的密碼,而該保險箱內有15萬美金。鄺則否認,指保險箱內只有公司印章。她說,自己沒有從該住所拿走任何公司財產。

◾港英法院均向鄺文琪頒資產凍結令

香港法院向她頒下資產凍結令,她指母親告訴她,因為母親收到有關法庭命令,然後拍照傳給她。她指由於相片影像模糊,母親亦不懂英文,所以母親將有關文件寄回頭。

對於英國法庭亦向她頒下資產凍結令,並命令她不得離開英國及威爾斯,鄺表示不知道,指英方警察上門時,並沒有向她出示有關命令。

◾衞大狀質疑鄺代轉錢不問原因

而次被告衞志樑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質疑,鄺擁有大學學歷,又經常按命令轉帳大額資金,問她曾否懷疑轉帳的原因;鄺表示從來沒有思考這問題,只是根據指示做事,而且中港貿易,數千萬的轉帳並無不妥。她補充,擔任個人助理時,不能過問太多問題,亦不能問指示背後的原因。

鄺透露,她在香港的中國銀行及渣打銀行的個人戶口,在無理由下被凍結,當時戶口內只有屬於她的數千元港幣。她亦透露在英國被凍結的戶口,只有約6千英鎊。

據鄺透露,在她離港後,曾有警察到其母親寓所查問,著其母勸她返港。母親又不時收到拍攝她家門或附近的相片,後來更先後收到三段偷拍在英的鄺的短片,令父母感到很大壓力及驚慌。其中一段是2024年5月,當時田向鄺的母親指,正在鄺的門外。

(ETO 18)

馬志堅介紹香格里拉助理保安經理一職 衞志樑索價月薪12萬

11 Mar 2026 23:30

經貿辦間諜案警方從被捕人士起出的通訊紀錄,匿名警員在綠色布簾後繼續作供披露。其中包括衞志樑在2023年曾透過退休總警司馬志堅找與保安有關的工作,指明要月薪約12萬,但被馬指要求過高,最終搵工失敗。

2023年10月,衞志樑向馬志堅提及馬所介紹的香港香格里拉助理保安經理的工作,直言若月薪只有港幣2萬至3萬便不會考慮,要求月薪12萬元。衞指自己每月折合其他工作也有約11萬至12萬收入,若沒有這個數,返香港沒有意思。

但馬志堅直言月薪 12 萬不現實,因為已經超過了香港警務處警司的月薪。馬表示,因為衞曾對加入警隊任督察表示興趣,他覺得衞在找的工作應是月薪 5、6 萬左右。衞後來仍照將個人履歷傳給馬,試試香格里拉會否給衞較高的職級;但在翌月,衞向馬透露雙方談不攏。

衞志樑除了正職,幫香港駐倫敦經貿辦做事以外,還不時幫「師父」處理私事。

◾衞涉公器私用幫人查BNO簽證批核狀況

根據控方呈上的通訊紀錄顯示,一名叫Tun Sir的人聯絡衞,表示自己的女兒要入讀英國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但BNO簽證仍未批出,擔心未能趕及入學註冊期限,向衞查詢批核情況。

衞一度指會回覆,但又忘記了,當Tun Sir一而再追問,衞即表示立刻幫他查,更指「你嘅事即係我嘅事👍🏻👍🏻👍🏻」,而Tun Sir回覆「對我嚟講呢句話一樣啱用!💪🏻💪🏻」

事後,Tun Sir向衞表示:「有你我放心好多👍🏻👍🏻」。在女兒的BNO Visa批出後,他開心地跟衞分享,指「師徒真係要好好聚一聚!😊😊」並傳了一大串感謝文,提及衞的幫忙讓他全家可以「鬆一口氣(Relieved)」。

◾Trickett 拍檔跟蹤羅冠聰失敗

從訊息中又看到,2023年11月衞先用 ChatGPT 擬好到牛津辯論社跟蹤監控羅冠聰的計劃,然後將計劃傳給 Matthew Trickett,由 Trickett 找拍檔 Steve Hickman 跟蹤,期間要求多相多影片及要拍到羅的同行者。訊息透露,雖然他們查出羅有兩個登記住所,但仍未確定他在哪裡住,所以要找出羅的真正住址。

同年11月22日,羅冠聰到牛津辯論社演講,Hickman 派多人跟蹤,但發現羅每次行動均很小心而且行蹤飄忽,指他百分百受過反跟蹤訓練,每次停下都會周圍望。

最終他們跟失了羅,只知他入住一間酒店。第二天 Hickman 向 Trickett 報告事敗,Trickett 怪責對方為何會跟失後,指會向客戶編個理由。

Trickett 與 Hickman 一度有討論羅冠聰是否被香港政府懸紅,Hickman 起初誤會羅未有被懸紅通緝,指如果有會聯絡香港警方,Trickett 回應指:你正替他們做事。

(ETO 17)

被告大狀問示威者「撒溪錢」意思|作證港人:文化差異非咒死

11 Mar 2026 18:30

開案第八日,控方匿名證人 Y(化名)出庭作供。Y 曾多次在英國參與示威,被次被告衞志樑大狀問及示威時撒溪錢的意思,是否要對方死。Y 解釋,這是一個文化差異,撒溪錢是香港示威的手法之一,希望對方行衰運,但並非「咒死」用意。

Y 全程以英語作供,透露他是「港援」創辦人之一,過往在香港多次參與反送中示威,並在2020年11月以政治庇護者身份來到英國,繼續參與倫敦反送中的示威。

檢察官 Duncan Atkinson 先問及 Y 一些背景。其中,在2023年4月17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到訪英國時,香港駐倫敦經貿辦外有一眾示威者,包括 Y,抗議移英港人不能以BNO簽證身份取回強積金。

◾衞志樑並非執勤但向示威者作拘捕警告

Y 表示,當日他在許正宇離開經貿辦準備上車離開時,向他大聲說:「Shame on you」。當時衞志樑向 Y 走過去,並從銀包拿出倫敦市警察證,指如果 Y 不離開,將會以妨礙公眾秩序為由拘捕他。Y 表示當時不想惹麻煩,因此離去。控方及後證實,衞當日並非以倫敦警察身份執勤。

代表衞的御用大狀 Aftab Jefferjee 質疑,Y 在證人供詞指他們當日是和平示威,但當日有人向車撒溪錢,亦有人大叫「死全家」,Y 指他本人沒有這樣做。

Jefferjee 又質疑,當日 Y 向衞表明自己有權在公眾地方示威,又指衞無權過問,衞在這樣情況下才拿出委任證。

法庭將溪錢翻譯成「Ghost money」,Jefferjee 問撒溪錢是否咒對方死;Y指只是想對方行衰運的意思。

法官 Cheema-Grubb 及後要求 Y 解釋撒溪錢的文化,例如其用意及在甚麼情境下會使用溪錢,方便陪審團理解。Y 解釋,這是一個文化差異,在過往香港多次示威,示威者都有向「藍店」撒溪錢,用意是希望對方沒有好運,並非咒對方死。

◾法官想知道「死全家」意思

法官亦問及「死全家」的意思。Y 指是針對腐敗的警察,會死全家。

另外,代表首被告袁松彪的御用大狀 Jonathan Caplan 透露,2021年7月1日,有示威者到經貿辦辦公室門外示威,地上放上處理唐英傑案的三位法官頭像。後來首被告走出辦公室查看,被人拍下照片。袁及後被起底,知道他是前警司,有關資料被「港援」放上網,自此每次遊行示威,都有人大叫「袁松彪,死全家」。Y 指自己沒有這樣叫。

Y 亦被問及是否認識羅冠聰,有關示威活動會否跟隨他在社交媒體的呼籲。Y 指不認識對方,亦不一定跟隨他的指示,視乎內容他是否認同。

◾經貿辦曾聯絡英國外交部要求關注辦公室受破壞

法庭昨日提及經貿辦2023年曾聯絡英國外交部,要求倫敦警方關注經貿辦接連受破壞的事。大倫敦警方外交保護組警長 Paul Walker 昨日下午作供,他自2022年起接手現時職務,負責倫敦警方與香港經貿辦之間的溝通,並就經貿辦及其活動安排適當的保安措施。

Walker 接受檢察官盤問時指出,如果在英港人有示威活動,並可能轉往經貿辦繼續抗議,他一般都會接獲袁松彪通知。若中港政府有要員到訪倫敦出席活動,他亦通常會預先收到經貿辦通知,再由他聯絡活動所在的警區,由警區決定是否需要、以及部署多少警力到場戒備。

John Caplan 盤問時,就指袁松彪只是一名無外交豁免權、真誠保護經貿辦安全的行政經理。他問 Walker 大倫敦警方會否向訪英的香港官員提供近身保護,Walker 指香港司局長級官員訪英一般都不會獲警方近身保護,「如果那個人有相當於總理的地位或者有可能,但即使是行政長官也不保證 100% 會有」,因此聘請近身保鑣的安排及費用,都由來訪地政府自行負責。

(ETO 16)

「阿爺」指示英國14K以「五金花五棍」教訓鄭先生|衞志樑向馬志堅追收「揼骨基金」

10 Mar 2026 18:30

經貿辦間諜案控方從被捕人士起出的通訊紀錄,今日繼續由匿名警員在綠色布簾後作供披露。次被告衞志樑在2021年曾向香港前總警司馬志堅匯報,稱聽到消息「阿爺」指示英國本地14K以「五金花五棍」教訓「鄭先生」,馬志堅當時估計14K指的是皇朝集團創辦人林道明。衞在2022年4月等錢使,曾向馬志堅追收拖欠了幾個月的「揼骨基金」。

控方昨日在法院提到的通訊紀錄,披露衞志樑在2020年10月收到英國港僑協會創辦人鄭文傑的訊息,想跟衞談談,港僑協會又想邀請衞搞講座。衞志樑及後向「輝」報告,在同年10月25日曾在倫敦利物浦街一間㗎啡店,見過鄭文傑、羅冠聰等八人,鄭羅有前港督彭定康支持,他們向衞表示想為香港人,不論黃藍,爭取民主自由。

到今日,控方提出2021年及2022年的通訊紀錄。其中一段在2021年11月28至29日,衞志樑首先向馬志堅表示,知道有人想給「鄭先生」「五花五棍」,馬志堅反問衞這個情報的內容:「估唔估到點解要搞呀鄭,唔夠羅冠聰呢,阿羅比較高调。估唔估到邊啲人搞佢?」衞志樑指「阿爺」得到英國本地14K協助,在他發訊息前一天「搞掂佢(鄭)」;他又稱知道馬志堅跟他們是「另一條水」。不過,衞志樑亦指有好多傳聞,不知真偽。

馬志堅在通訊中估計,所指的14K可能指「牛屎」林道明,皇朝集團的老闆。馬指林仍在香港時是知名的大埔14K,「阿爺」可能找他協助。

在2022年4月26至27日,衞志樑與馬志堅的通訊紀錄揭露他們的錢銀來往經「揼骨基金」。衞志樑說自己當時有些香港的事要用錢,曾經問「凌風」和「師傅」,但幾個月都沒聲氣,所以希望馬幫忙。但馬回覆稱他主要負責行動和調查,財政及行政由師傅及凌風管理,他不掌握揼骨基金的總數及現況,著衞向凌風跟進。

控方呈上的通訊紀錄亦見到衞志樑向袁松彪匯報所收集的情報,但袁在通訊中並沒作出任何回應。在2022年2月和3月,衞志樑的情報與 Joyce Wong 和「黃大爸」有關。他指黃大爸有10多個WhatsApp群組,Joyce Wong則英文好;衞聲稱二人都有宣揚港獨訊息,招募或鼓勵在英港人或團體參加港獨活動。黃大爸在曼城做廚師都是衞發給袁松彪的情報之一。

連日來在法庭披露的通訊紀錄,提及多位知名或從來沒有曝光的香港人。在通訊紀錄中被提及的鄭文傑今日在他個人社交媒體帳戶指,在間諜案曝光前,對衞志樑並無印象,亦不記得曾與衞有任何接觸,更沒有印象曾在2020年舉辦或建議籌辦任何與「Life in the UK Test」有關的活動。而開了「黃大爸英國新煮意—得閒飲茶在Manchester」群組的 Habibie Wong 今日亦在他的社交媒體帳戶發文,指自己沒有見過衞志樑,沒有聽過誰是Joyce Wong,並指不排除會經律師處理失實報道為他帶來的損失或後果。

[編按:《綠豆》會秉持新聞報道的原則,報道有關經貿辦間諜案審訊內容。所有報道內容為呈上法庭之證供,並不代表《綠豆》立場。]

(ETO 15)

微信的「龍五」與WhatsApp中的「小區巡邏員」

9 Mar 2026 22:15

經貿辦間諜案繼續審訊,英國警方在被捕人士的電子器材起出7,000條通訊,顯示被告在案中的參與,成為檢控證據。控方把全部通訊的原話及對應的英文翻譯,印成厚疊疊的文件檔案,在法庭內供被告、陪審團及聽審的記者翻閱,並由匿名警員作證人,在綠色布簾後作供闡述相關通訊內容。

次被告衞志樑在微信的網名叫「龍五」,在WhatsApp則叫「小區巡邏員」。為方便讀者理解和消化內容,我們把庭上不時出現的部份通訊內容證供,製作成「龍五同你傾閒偈」及「小區巡邏員話你知」對話框,一目了然。

(ETO 14)

衞志樑遣返欲LOTR入境英國港人家庭 怕被起底破壞滲透大業

9 Mar 2026 21:50

控方今繼續傳召匿名警員,講述他與同事處理各涉案人士之間的逾7000條訊息。訊息提到2021年初,有一個12人的家庭打算以LOTR入境英國,但因為在英國邊境打卡拍照,最終被拒入境,而處理事件的正是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次被告衞志樑。事後衞被人起底,成為頭條新聞,由「藍營」的屈穎妍到《蘋果日報》均有報道,他怕事件發酵令他身份曝光。

據呈堂訊息顯示,2021年1月底,退休總警司馬志堅問衞志樑是否有12人在英國邊境被拒入境並遣返香港,網上流傳有關事件,並形容衞是「黑警」,相關人士並在返港後找到衞的相片。

◾擔心屈穎妍、玻璃朱搞大件事

起初,「鷹角人力資源公司」的微信群組內的人,都安慰衞志樑他當時只是按規矩執法,問題不大,事件丟淡後便沒事。但後來「講人講地」刊出屈穎妍題為《新12「門逃」BNO闖關失敗記》文章,《蘋果日報》日報亦有頭版報道。「藍營」網紅「玻璃朱」亦有提及,事件越鬧越大。馬志堅直言:「你做咗主角,呢次有少少麻煩。」而帳號「輝」的人安慰衞:「200000幾萬公安加三萬過香港警察做你堅強既後盾。」

衞志樑一度問馬志堅,指屈穎妍是民建聯的成員,可否請她不要再討論事件,但馬志堅稱考慮後,如果出聲反而會曝露衞志樑的身份。衞志樑回應指馬經驗豐富,會聽他的話,但直言感到不好受,惟仍多謝馬的支持。而「輝」後來叫衞越低調越好,並趕快刪除網上平台的所有東西。

◾鄭文傑曾找衞志樑搞 Life in the UK Test 講座

另外,衞志樑在2020年向群組透露,英國港僑協會創辦人鄭文傑曾找他舉行講座,講有關「Life in the UK Test」的事宜,他不想露面,群組中人敎他找借口推掉。而他曾協助組內其他人加入「黃絲」群組作滲透,但提醒各人在「黃絲」群組不要談立場,多談在英國的生活的事。

在2020年底,衞志樑向微信群組透露,接到一家五口的求助,他們稱因為怕中國政府向香港施以冠狀病毒病殺人,於是同年8月抵英,他們曾於10月1日在公眾地方燒中國國旗,想尋求政治庇護。但一家人因無錢被趕出酒店。

「輝」著衞志樑要「好好招呼」他們,替他們找最平的酒店,並取得他們的護照副本,想知道他們是否收錢辦事。而衞志樑在群組內稱已取得一家五口的信任,在他們眼中,他已是半個英國專家,「好似神一樣」。

◾衞志樑與傳媒人聯絡尋許智峯地址

衞志樑被委以任務,要找出許智峯在英國的地址,並被要求跟許智峯及羅冠聰會面及合照。衞及後聯絡傳媒人Jessie,請她找出許智峯在英國的地址,她提議在他出席活動時跟他,或是搜尋他有沒有在英買屋或買車,又指他全家是基督徒,可從教會著手。Jessie更指她可以用傳媒身份訪問許,但不知應用哪個傳媒,怕自己身份曝光。

控方另傳召曾在回歸前後任職香港高級偵緝督察11年的蒲汝傑(Martin Purbrick),向陪審團解釋香港與中國的背景,例如提及回歸前,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任,直至2012年習近平上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後,香港的政治環境逐漸受限。

◾Martin Purbrick談中港情況

他提到習近平打擊貪腐的「獵狐行動」已變成對付異己的行動,並提到肖建華2017年在香港四季酒店被帶走、「銅鑼灣書店」五名創辦人被帶返中國,以及郭文貴遠走海外等事件。

他又說,2019年是香港的轉捩點,而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以前,香港是一個自由的城市,而該法例對香港「影響甚大」,並解釋中共如何控制香港等歷史脈絡、政治及社會背景,指現在的香港有著兩個管治實體,一是香港政府,二是中聯辦。

蒲汝傑在1988年尾至2000年初服務香港警察,曾負責反恐情報工作,與香港退休總警司馬志堅認識,並且為同事。離職後曾任賽馬會保安及誠信審查總監,直到2020年離開香港。

(ETO 13)

從被捕者截取7,000條訊息 微訊群中人:「我要向老細交代」

6 Mar 2026 20:00

法庭周五傳召首名證人,即一名匿名警員作供,主要跟進警方從各被捕人士的通訊系統中截取的7000多條訊息。其中顯示被指與「屠龍小隊」關係密切的Frankie Leung 與衞志樑聯絡見面,但另一邊廂,微訊群組內的人不斷催衞「開波」。

從訊息中顯示,2020年7月24日,Frankie Leung聯絡衞志樑,透露有人介紹他找衞約見面。當日衞主動提出由倫敦載Frankie Leung到曼城,跟另一人一起食飯。翌日衞要求Frankie Leung將當晚三人合照傳給他。

至2020年9月9日,一個帳號「凌風」的人,向帳號「龍五」的衞志樑指不用找Frankie Leung的個人資料,並將一些相傳到群組,指那人便是Frankie Leung,其中一張是來自一個facebook專頁,見到三人在2020年7月在機場拉著橫額,圖說寫上「DLLM 一出BNO方案就即刻上機」。

凌風指站在中間的便是Frankie Leung,問衞何時跟Frankie Leung見面,衞答已跟對方見面,另一個帳號「輝」的即問:「幾時開波」。衞則表示仍有事情要先處理,過兩天會跟他商討。輝回應指,一旦衞準備開始,他會向衞過數。更明言:「我要向老細交代,你明唔明?」衞回答明白,但指要取得對方信任。

在群組內亦有人提到:「我看Frankie在商會内是負責慈善事務的,從這方面有没有思路以找出他是金主的證據。」衞則回應指:「他帶了一些自己人去英國。他說他還帶了一群藍絲,藉此賺錢。」

另外,各人有討論一個名叫Jason的人,在衞找到Jason的銀行戶口後,組內有人讚衞:「韋Sir代表國家向你致敬」,衞則回答:「客氣」、「我會盡力」。

至2020年10月13日,輝向衞稱:「至總會直接指導你的工作」、「你好好配合」、「唔好令師父失望」。

(ETO 12)

衞志樑警誡會面| 叫袁松彪「叔叔」 指控羅冠聰安排襲擊許正宇

6 Mar 2026 18:45

控方在庭上讀出第二被告衞志樑接受警誡會面的內容指出,衞志樑指控現時被香港政府懸紅通緝的羅冠聰在一次遊行示威中,安排襲擊在2023年訪問倫敦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並安排更改遊行路線,襲擊經貿辦。自此之後,已故原被告 Matthew Trickett 的公司有保安常駐經貿辦。

衞志樑被捕後跟警方進行 8 次警誡會面,首 7 次他均行使緘默,直至第 8 次會面,他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提供一份書面陳述。

◾衞志樑稱與袁松彪是好友

他確認在數年前成立 D5 Security 保安公司,公司現已停業。2021 年他在唐人街認識首被告袁松彪,兩人在公在私均是好友,稱呼對方為「叔叔」。

他指袁曾向他諮詢保安事務,因為經貿辦辦公室曾多次遭反對者襲擊。衞介紹他曾任職的公司向經貿辦提供保安服務,而 D5 Security 隨後亦有向經貿辦提供物流及保鑣服務。

他又提到 Matthew Trickett 經營 MTR Consultancy 提供近身保鑣服務,當袁在 2023 年 3 月要求 D5 提供保鑣及司機,保護行將訪問英國的香港官員,Trickett 亦有份協助。而經貿辦有直接向 MTR Consultancy 付款。

衞提到經貿辦滿意他所提供的保安服務,包括在許正宇遭示威者襲擊時,Trickett 的人員曾介入保護。他指控羅冠聰安排該次襲擊,又指羅更改示威遊行路線,安排到經貿辦進行襲擊。此後,MTR 在該經貿辦安排了常駐人員。

◾否認監控中國流亡人士

對追債任務,衞指涉及鄺文琪的任務是由袁轉介,當日他被捕時袋內的現金來自退休警卓永祥,用以支付 D5 的部分服務費。他又指到鄺寓所的唯一目的是要送達法律文件。

他否認對中國流亡人士證人N進行監控,亦不認識香港退休總警司李喬奇。D5 亦從未為經貿辦做過任何與香港警務處或外國情報機構有關的工作。

警方在其寓所搜出現金,但解釋指是他的儲蓄及在賭場贏得的錢。

◾證人指衞志樑曾做臥底

身兼兩間保安公司TMI及My Local Bobby董事的前英國警員David McKelvey擔任控方證人,他在作供時形容衞志樑「可靠、有趣、誠實」,亦樂於助人,有時甚至不會收取任何回報。他又接受衞因工作需要拍攝人群和作監視,並指只要符合公眾利益,證據可以從監視器或隨身攝錄機取得。

衞志樑與McKelvey在2020年8月13日初次接觸,衞發訊息給對方找工作。事後McKelvey回覆,有一個在Sheffield唐人街有關煙草的臥底工作給衞;同年9月,他問衞用甚麼臥底名字。McKelvey指,這是必要的程序,最後給予衞志樑「Jason Ka Ming CHEUNG」的化名,並設定他的出生日期為1985年9月19日。

被問及該臥底工作有否風險及違法可能,McKelvey承認該行動的目的是拿取犯罪證據,風險評估則依警方準則。他更說衞協助公司工作「十分重要」。

控方證據顯示,2021年,My Local Bobby總監Tony Nash聯絡衞志樑,表示經貿辦需要找保安在門外站崗應對示威。

McKelvey也認識袁松彪,但每次與袁見面時,衞並不在場。衞志樑曾受僱於TMI及My Local Bobby,2023年年底離職。

(ETO 11)

袁松彪警誡會面 與衞志樑對話「傾閒計」

6 Mar 2026 17:00

檢控官今日在庭上讀出兩名被告被捕後,接受警方多次警誡會面的內容。首被告袁松彪否認所有指控,指自己與香港退休警司孫華興、退休警卓永祥是朋友,他只是做第二被告衞志樑與卓的「中間人」;而他在個人手機與衞的對話更只是「傾閒計」。

警方先後跟袁松彪進行了 6 次警誡會面。在首次警誡會面時,袁指於 2023 年底和 2024 年初,曾經與他一同在警隊工作的卓永祥找他幫手。袁和卓有一個共同朋友孫華興,大家也是前同事。孫的客人鄒田甜想追回被盜的鉅款,要求協助找到盜款者。袁說自己從未見過亦不認識鄒田甜。

◾退休警卓永祥與衞志樑拒直接聯絡

袁松彪又指衞志樑是他認識了4年的朋友。袁否認有參與追債行動,他只是做「中間人」幫忙傳達卓永祥指令給衞志樑,因為他們對直接聯絡感到不自在(because they did not feel comfortable speaking directly)。袁知道卓永祥會付費給衞志樑,但他自己並沒有在行動中收過任何金錢。

對控方指衞志樑不時向袁松彪報告狀況,包括傳送影片,或事主不在屋內等消息;雙方亦曾討論追債的安排,包括安排貼身保鑣、律師及攜帶隨身攝錄機等,袁松彪指一切都是以「朋友」身份幫忙,與他的工作沒有任何關係。

◾鄒田甜債務是私人問題

在第二次警誡會面時,袁松彪準備了一份書面陳述,否認全部指控。他形容鄺文琪與鄒田甜的債務是「私人問題(personal matter)」,與外國情報工作沒有任何關係。

袁松彪亦表示,他個人手機中與衞的對話為「傾閒計」(chit chat),並且沒有使用過對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袁松彪曾 3 次轉帳給衞志樑,聲稱是因為對方無法從香港銀行帳戶進行國際轉帳而幫忙。

袁松彪又認為警察在沒有任何依據或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訴訟,只是試圖找到對他不利的東西,花費大量資源和時間。

(ETO 10)

黃雀在後|退休警卓永祥被捕即自稱香港警察|衞志樑偽造倫敦警委任證

6 Mar 2026 15:15

經貿辦間諜罪審訊踏入第五天,控方繼續在開案陳詞闡述被指盜取公司巨款的移英港人鄺文琪被追債一事。「追數小隊」破門進入鄺文琪屋內,觸動了警方一早放在屋內的監聽器,遭埋伏的英國警員拘捕。退休警卓永祥即時自稱香港警察,英國警方亦在現場檢獲一張屬於次被告衞志樑的假警司委任證。

基於被捕者當中有人自稱是香港警察,行動亦是由在香港駐倫敦經貿辦工作並收集情報的首被告袁松彪組織,控方重申這是一次由香港當局發起的行動,旨在於英國境內對個人非法行使權力,以獲取有利於香港及中國的利益。

控方今日在庭上描述這次黃雀在後的行動,指2024年5月1日晚上,當時衞志樑、香港退休警司孫華興、退休警卓永祥、已故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及「債主」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鄒田甜等人,聚集在鄺文琪寓所或附近。

佯裝電工的Trickett在門外兩度灌水後,再拍門並威脅指鄺必須開門讓他內進檢查,否則會對大廈造成損害,並指如不開門便報警。他們又曾用蛇形鏡頭透過門底拍攝屋內情況,但看不到有任何動靜。

各人一度商討找鎖匠,衞更問ChatGPT:「Does UK locksmith open any locksmith?(英國鎖匠會打開任何鎖匠嗎?)」

後來,在大廈外監視的衞向Trickett發訊息,指鄺的寓所開了燈。他們相約在樓梯見面。

控方指警方早在單位內放有監聽器,當時監聽器錄到多次「嘭嘭」聲,然後有人大叫「拔掉它!拔掉它!」,相信是他們破門後發現監聽器。未幾,埋伏的英國警員到場將各人拘捕。

警方在案件中共拘捕11人。衞志樑被捕時戴著手套身處屋內,身上有倫敦市警察局(City of London)委任證,現場屬於他的小袋內有約4,000 英鎊。

警方及後在現場附近發現一張寫上衞志樑名字的偽造警司委任證。警方亦發現衞曾與 ChatGPT 討論如何製作假證。

兩名退休香港警察亦同時被捕。退休警卓永祥當時正打算進入鄺寓所的大廈,當他看見警察即轉身走,但隨即被捕,他當場向警方自稱是香港警察。

退休警司孫華興則在大廈梯間遇到警察,控方指他被捕後一度作出投訴。

Trickett 同樣於屋內被捕,當警方進入時,他正與另外兩人搜查鄺的廚房。當警察靠近時,Trickett表現驚慌並將手機藏在內褲中。他在警誡下保持沉默,惟後來在保釋期間身亡。

其餘人士包括鄒田甜、其下屬等人亦同時被捕。

而本案首被告袁松彪則在5月2號凌晨4時,在其倫敦寓所被捕。控方指,衞在強行進入單位時,已在鄺寓所現場並指揮行動,且全程向袁松彪匯報。

另一方面,兩名陪審員今日向法官申請退出陪審團,空缺由之前抽選的兩名後備陪審員補上。

(ETO 09)

再多一名香港退休警涉案 衞志樑監視任務向經貿辦索服務費

5 Mar 2026 23:55

經貿辦間諜案控周四讀出的開案陳詞,再出現多一名香港前警務人員卓永祥,令捲入案件的香港警務人員增至5人,進一步印證控方指兩名被告為香港特區及中國執行「影子警務行動」。控方資料顯示,卓永祥在2024年初接觸首被告袁松彪,要求起底被指偷公司鉅款的移英港人鄺文琪,袁遂將次被告衞志樑引入這項監視任務,並任兩人的中間人,不單下達指示,處理金錢亦如是。

控方指退休警卓永祥起初要求袁松彪找出曾任職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的鄺文琪,其在英國的詳細住址,袁遂將衞志樑引入這項任務,並擔任卓及衞的中間人,每次卓向衞支付服務費,會將錢存入衞於香港的銀行戶口,然後將入數紙傳給袁,再由袁通知衞。控方指卓先後9次向衞於香港的銀行戶口入帳,但有不止一次,在卓轉帳後,衞會將錢傳到袁的戶口。

而在監視鄺文琪兒子的行動「Operation Warrington」結束後,2024年1月25日袁松彪著衞志樑就其服務開出發票,衞遂以D5 Security名義,向經貿辦開出英鎊16,350元發票,項目為「提供安全服務」,不過袁看後,要求剔除加班費。

據控方的紀錄顯示,衞志樑多次進入內政部的入境電腦系統,查閱鄺文琪、鄺的兒子、兄弟的資料,而警方翻查衞的登入時間及日期,發現他當時正休假或請病假。

(ETO 08)

香港抵英即陪債主上門追數 退休警教Trickett倒水逼事主開門

5 Mar 2026 23:30

經貿辦間諜案兩名被告袁松彪和衞志樑面對的第二項控罪,是指兩人連同Matthew Trickett及其他人,涉嫌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外國干預」罪。控方周四在庭上提到,退休香港警察卓永祥及退休香港警司孫華興在事發當日陪同「債主」、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鄒田甜到場。庭上播出片段,見到卓永祥向Trickett做出倒水的手勢,指示對方在事主鄺文琪門外倒水,企圖引鄺開門。

控方案情指在2024年4月30日早上,退休警卓永祥及退休警司孫華興,以及「債主」鄒田甜分別由香港及北京抵英,次被告衞志樑到機場接機後,一行人北上到鄺文琪位於西約克郡Pontefract的寓所。而Trickett跟工作同伴則在鄺文琪寓所附近跟他們匯合。

孫在到達英國後,一直以 WhatsApp 向一個香港登記電話、名叫「師父」的人報告行蹤及行動進展。在上樓前,孫向對方報告:「師父,我已到達,現上樓找她。」另一邊廂,衞志樑一直在車上等候,Trickett會向他報告現場情況,而他再向首被告袁松彪報告。

庭上播出片段,見到鄒田甜身穿乾濕褸、頭戴鴨嘴帽,由孫華興護送,與卓永祥、Trickett與拍檔一行人行樓梯到鄺文琪寓所門外,前三人躲在轉角,由Trickett拍門,佯裝檢查供電,但沒人應門。Trickett後來寫下字條向鄺留言,自稱是電工,需要入屋檢查電力供應,然後將字條透過門底楔入屋內。

唯當日直至凌晨,鄺家沒有人應門,亦不見她出入,各人最終離開,在附近酒店過夜。當衞向袁報告未能找到鄺時,袁回應:「Shit!」

到了5月1日早上,衞跟Trickett討論進展,衞應對方提議即日訂下蛇型小型鏡頭,打算將鏡頭從門底楔入以窺探屋內情況,但鏡頭要當日下午5時才到達。

從警方在Trickett拍檔手機中取得的片段見到,直至當日下午約7時,一行人躲在鄺文琪寓所旁邊的防煙門後,鄒田甜的下屬則手拉著門柄。另一片段則見到Trickett不斷拍門,並用一樽5公升的水灌入鄺的門內,大叫漏水,要求鄺開門,但沒有人應門。Trickett曾用蛇型小型鏡頭探入屋內,亦沒有發現。

各人其後在防煙門後商討,只見卓永祥多次向Trickett做出倒水的手勢,Trickett及後拿著水樽,邊拍門邊急速地把水倒到門外,大叫漏水,住客必須開門。

(ETO 07)

衞志樑受港退休警指使監控 跟蹤偷拍手法層出不窮

5 Mar 2026 22:15

經貿辦間諜案主控第二天讀出開案陳辭,控方指移居英國港人鄺文琪,因被指盜取公司巨額款項,遭僱主找來香港退休警司及警員來英追債,次被告衞志樑受首被告袁松彪指使,派人在追債前上門踩線,手法層出不同。

2023年底,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鄒田甜發現轉到事主鄺文琪名下、價值約五千萬至一億港元的公司財產不翼而飛,鄺亦失蹤。鄒田甜透過退休警司孫華興及前警員卓永祥,間接指示在英國的首被告袁松彪及次被告衞志樑尋找鄺文琪。

袁松彪將鄺文琪的香港身分證、護照、回鄉證、電話號碼,以及其兒子就讀學校等資料,傳送給衞志樑,著他找出鄺文琪在英國的住址及聯絡資料,衞一方面透過內政部電腦系統,先後幾次搜尋鄺文琪、鄺兄弟、兒子,以及一名韓大鴻(譯音)的資料,一方面僱用內政部職員Matthew Trickett及其夥伴上門進行監視及認人,更向Trickett稱「不能搞砸」。

他們曾有一個「Operation Warrington」行動,到鄺兒子就讀的學校進行監視,但只發現有一對男女接送男童,稱不能百分百肯定女的就是鄺文琪,指見到的女士比他們收到的相中人老。

在監視的過程中,他們不單偷取鄺的信件,Trickett的夥伴Dunn更佯作派送郵件,誘使鄺文琪門開以拍攝其樣貌,又在窗邊拍攝鄺的兒子,然後將偷拍得片段傳給衞,衞再傳給袁,最後卓及孫亦收到片段。

同年4月,Dunn以各種虛構理由定時敲門,其中一次Dunn佯稱是鄰居,敲門問鄺有沒有在大堂見到他的證件,指自己遺失了證件。這次偷拍亦見到鄺的兒子。

該案件檢察官Duncan Atkinson KC指出,被告行為是將英國視為中國的延伸,並表現得好像他們是這裡的執法者,而「顯然他們不是」。

他又指,這是一場涉及香港警察的行動,而非英國警方。

在尋找、監視及騷擾鄺文琪的行動中,衞志樑獲得共超過79萬港幣、來自袁松彪及卓永祥的入帳,作為服務費用。

自2018年起,鄺文琪擔任鄒田甜的私人助理。在2022至2023年期間,由於鄒田甜的銀行付款出現異常,在拘留期間,將數間香港公司轉至鄺文琪名下。

基於鄺文琪擔心與這些公司的牽連會導致她面臨指控,或被懷疑涉及欺詐,2024年初,她與兒子移居英國Pontefract;事後鄒田甜已獲釋。

(ETO 06)

兩被告協助香港前總警司 調查中國流亡民運人士

5 Mar 2026 12:30

經貿辦間諜案今日續審,主控繼續讀出控方開案陳詞。其中有提到前總警司李喬奇要求首被告袁松彪調查一名活躍於社運,現正在英國申請庇護的女子。

根據開案陳詞,指英國《國安法2023》在2023年12月20日生效,而兩名被告仍一如以往,跟以前所提的香港前警員等人聯絡,並按他們的指示在英收集情報。

◾衞志樑主動在內政部入境系統取港人資料

在2024年初,次被告衞志樑仍不時主動向袁松彪報告自己在內政部入境系統 ATLAS 的搜尋所得。例如向袁報告有多少人持BNO簽證入境,多少人申請庇護等,問袁要不要跟進。不過袁表示不用。

而在2023年3月,前總警司李喬奇向袁松彪發送兩張拍攝一名女子的照片,以及一份文件,問袁可否調查這名在英國的女子。李先指對方是反中份子,後來又指對方欠他錢。袁後來將李傳給他的資料轉送予衞。

控方指這名女子N稍後將會匿名出庭作供,會在庭上講述她自2022年成為社運份子,在中國爭取自由及人權,亦是在英國流亡的中國人社群的主要活躍成員。

N正申請政治庇護,亦知中國政府對她非常有興趣。她確認李喬奇傳給袁的文件上所載有關她的資料正確,而且文件是繁體字,她相信文件來自香港。而文件上有關她的個人資料,居住地方,甚至IP 地址亦正確。文件也正確寫出她的母親仍在中國,但她否認在中國有欠債,她相信對方這說法,是要影響她的政治庇護申請。

◾港警李喬奇多次指示查內地人

控方指,明顯這是李喬奇要求袁調查在英的中國流亡人士,而這些人士是中國政府極有興趣知道,這是屬於中國政府的利益。

同年4月,李再要求袁調查兩名中國設計師,指兩人的公司在中國有財務糾紛,但實體是想調查兩人是否真正在做生意。由於其中一人是德國籍,問袁有沒有辦法在德國得到情報。袁後來將調查任務下達給衞,而衞則問在保釋期間身亡的原被告Matthew Trickett在德國有沒有聯繫。

(ETO 05)

調查涉逾7,000條通訊紀錄 衞志樑「黃面紅底」 被捕時香港退休警司在場

4 Mar 2026 23:45

主控Duncan Atkinson KC星期三早上在庭上向陪審團讀出控方開案陳辭,至下午只讀了大約一半。在他讀出的大約48頁陳詞中,涉案人物眾多,連同首被告已涉及 4 位前警員。控方在調查各人的通訊記錄時,起出超過 7,000 條訊息,內容包括衞志樑如何「黃面紅底」,以及用「曱甴」稱呼來英尋求庇護的香港人。

在周三首日的開案陳辭中,最少有4名前警員涉及本案,包括首被告袁松彪、前總警司兼保安局政府保安事務主任李喬奇 George Lee (Li Qiaoqi)、前總警司馬至堅 (Eddie Ma),以及退休警司孫華興 (Hornby Suen)。其中次被告衞志樑被捕時,孫華興亦在現場。

英國警方在調查本案時,從兩被告的通訊軟件及電郵紀錄中,起回超過 7,000 條訊息,當中各人以「曱甴」稱呼來英尋求庇護的香港人。

2021年4月,李喬奇多次向衞志樑發訊息,問:「Do you know which university did Long Ting CHOI went to? Do you have his passport details?(你知道蔡朗廷(譯音)讀哪間大學?有沒有他的護照資料?」衞答:「係咪大曱甴?佢話佢 helping the youths to escape from HK(幫助年輕人逃離香港)」。衞隨後指蔡幫了很多「曱甴仔」來英國。李及後稱會調查蔡是否被香港政府通緝。

衞志樑有一次在「Eagle Point Human Resources Company」(鷹角人力資源公司) 的 WeChat 群組中,與各人分享疑與「屠龍小隊」有關的 Frankie Leung 的情報後,有人回應:「Wai Sir, salute to you on behalf of the country(衞 Sir,我代表國家向你致敬!)」。

而當李問衞,為何他認為Frankie Leung 與「屠龍小隊」有關時,衞回應指有關人士告訴他如何在「黃絲」群組為「屠龍小隊」招募人手,以及向他們提供武器。

在2021年,李不時向衞問及Frankie Leung 及羅冠聰的動向:「Hi Peter, no time to chat. How is work? Any news about Frankie, LAW, or the cockroaches to undate?(Hi Peter,冇時間傾計。工作成點啊?有無 Frankie、羅冠聰或者嗰啲『曱甴』嘅最新消息?) 」,衞後來提到移英港人時,就形容:「In fact, the ‘Yellows’ that had settled in UK had split from those cockcroches that caused troubles. Some of the cockroches had been arrested for shop lifting; they were speaking like they are proup not to steal from the local HK supermarkets, only from the mainland Chinese ones, those from Manchester….. (事實上,嗰啲去咗英國定居嘅『黃絲』已經同嗰班搞事嘅『曱甴』分咗家。有啲『曱甴』因為店舖盜竊畀人捉咗;佢哋仲講到自己好有型咁,話唔會偷香港人開嘅超市,只係偷大陸人開嗰啲,即係曼徹斯特嗰班……)」

(ETO 04)

經貿辦指示英國內政部人員 從資料庫取港國安處通緝者資料

4 Mar 2026 23:3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中,曾經是被告之一、在審訊前身亡的 Matthew Trickett 受指示跟蹤多名遭香港國安處懸紅通緝的人士,包括羅冠聰、劉祖迪及蒙兆達。

據控方周三在庭上指出的案情,英國內政部移民署執法人員 Trickett 在2023年8月,受次被告衞志樑指示,透過英國內政部資料庫ATLAS取得羅冠聰的個人資料;同月,他亦被要求監視劉祖迪及蒙兆達。

從Trickett手機內檢取的筆記顯示,監視劉祖迪和蒙兆達的行動報酬合共為1,120英鎊。另一份筆記則顯示,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為資料索取方。

其後,衞志樑向第一被告袁松彪介紹 Trickett 出任經貿辦貼身保鑣團隊成員,再安排 Trickett 以衞志樑的公司「D5保全顧問有限公司」名義提供服務,並向倫敦經貿辦收取34,990英鎊費用。

此外,衞志樑更使用 ChatGPT 撰寫監視行動計劃交予 Trickett,內容包括監視牛津大學辯論社,以及對羅冠聰進行人身監控,以及獲取其照片與影片。控方指出,這些行動是在衞志樑主導下促成的活動。

Trickett 同時為英國私人保安公司 MTR Consultancy 的總監,提供保安、監視及私人調查等服務。由於他受聘於英國邊境部門,在倫敦希斯路機場工作期間可存取政府部門系統,因而能夠取得在英人士的個人資料。

2024年5月,37歲的 Trickett 被發現陳屍於英國 Maidenhead 一處公園內。他於生前曾於皇家海軍陸戰隊服役。

(ETO 03)

多名前香港警司捲間諜案|袁松彪收指示 要衞志樑監控異見者及英國政要

4 Mar 2026 23:15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罪首被告退休警司袁松彪,被捕時為經貿辦行政經理,直接參與倫敦經貿辦的內部運作。控方今日在庭上指他聘用次被告衞志樑,以監控並跟蹤在英的香港異見人士,支持他們的英國政要也受到他們的監控。

此外,多名香港前警司捲入此宗間諜案,包括曾與兩被告時有聯絡的前總警司及保安局政府保安事務主任李喬奇、前警司孫華興、以及前總警司馬志堅。

據控方的開案陳辭透露,袁松彪與前總警司李喬奇(George Lee 又名Li Qiaoqi)時有聯絡。李曾任保安局政府保安事務主任,現為中海安保有限公司安全總監兼總經理。

李於2023年7月,香港政府懸紅通緝蔡明達後,兩人曾討論蔡在倫敦與一些香港人混在一起;李又要袁查國際救援行動及台灣「黑熊學院」的詳情。及後李再要求袁提供支持香港異見人士的英國政客資料,包括上議員議員肯尼迪女男爵(Baroness Helena Kennedy)及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主席、英國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等。

早在2021年7月開始,袁松彪接觸次被告衞志樑,開始時是商討經貿辦辦公室的保安事宜。但及後數月,袁指示衞監視在英港人的抗議活動,要求衞調查指定對象,並要提供對方的活動詳細報告,包括受查對象的照片、車輛照片、手機通訊截圖、內政部電腦系統的人員的搜索結果,以及一般情報等。

例如袁松彪曾在2021年9月向衞志樑提及同年10月1日,有港人組織會有抗議活動並會遊行至中國駐英大使館。而兩人亦經常提及羅冠聰,要找出他的車、其在英地址、社交媒體帳戶等資料。除了在英的香港異見人士,袁更要求衞志樑留意英國政府人員或國會議會,哪些人支持異見人士,著衞志樑對這些英國政要進行監視及起底。

2021年11月,衞志樑曾向袁傳送多幅相片,包括跟蹤羅冠聰時的相片、在英港人手持標語的示威相、還有羅冠聰的車。

控方又提及,2022年衞志樑曾向袁提及在曼城,有一個女子Joyce Wong經常組織示威活動,向袁提及其背景,及後又指Joyce Wong是一個名叫「黃大爸」的中間人,「聯絡香港人一起搞破壞」。衞志樑亦會不時主動向袁提供異見人士的照片,問袁需要他搜集哪些資料。

2022年5月,兩人曾討論曼城的香港人活動,衞提到曼城唐人街附近有很多小商舖,都貼上與香港有關的標語。衞指當地人,尤其是在Sale及Altrincham港人聚居的地方,他們不喜歡這些標語。而衞志樑最後向袁指:「我喺曼城有耳目」。

根據雙方的通訊紀錄,袁曾經問衞:「看有無可能了解英各地港人組織與當地政客的下一步聯絡情況?」

控方指袁曾向警方表示其職位包括負責辦公室的安全,但其職權並不包括對異見人士進行監視,特別是被監視對象並未對經貿辦構成威脅。控方認為袁沒有必要聘請衞志樑的 D5 Security 等私人保安公司。據英國警方外交保護小組成員 Paul Walker 稱,他與袁時有接觸,主要商討辦公室外時有的抗議活動,但袁從沒有提及辦公室有安全隱患。

控方認為衞利用他在英國邊境工作之便,從內政部資料庫中偷取異見人士資料供袁,監控並且取得香港異見人士的活動行蹤資料,全是為向香港及中國得益,向對方提供情報。

(ETO 02)

控方開案陳辭|衞志樑滲透在英港人群組蒐集情報|前港警專家證供將揭中港收集情報內幕

4 Mar 2026 17:30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在12名陪審團在席下,正式開始首天審訊,控方作開案陳辭,指兩名被告包括68歲的袁松彪和38歲的衞志樑,在2023年至2024年間於英國境內監視及蒐集流亡港人和民主派人士資料,並與香港警方相關人士保持聯繫。兩名被告均否認控罪。

◾前港警任控方專家證人

控方表示,案件的重要證據之一是前香港警察 Martin Purbrick 的專家證供。Purbrick曾在香港警隊任職11年,其中包括在政治部工作,負責政治情報、有組織犯罪情報及反恐相關事務。

控方指 Purbrick 於1989年至2000年間任職,其經歷涵蓋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前後的重要時期。他曾與中國內地執法部門保持聯繫,了解香港警方與中國警方之間的合作模式,並熟悉香港警隊的運作。他其後在私營機構從事情報及安全工作約20年,包括在 Intel Corporation 擔任調查經理,與中港執法機關合作調查有組織犯罪;亦曾在香港賽馬會任職研究及保安管理職務,持續與香港警隊多個部門合作,包括刑事情報科。

自2020年起,Purbrick 以研究及顧問身份工作,並在 Keele University 的警務學術合作計劃擔任榮譽研究員。他亦曾撰寫多篇研究,探討中國統戰部及中國在海外進行執法活動的情況。控方指他的證供將協助陪審團理解香港及中國如何在海外蒐集情報,以及相關背景。

◾滲透「Hongkongers in the UK」群組蒐集資料

控方在開案陳辭中又指出,衞志樑曾滲透一個名為「Hongkongers in the UK」的通訊群組,從該群組取得資訊後,匯報至一個名為 「Eagle Point Human Resources Company」(鷹角人力資源公司) 的 WeChat 群組,衞志樑在群組內的名字叫「龍五」。此WeChat群組成員包括前香港警隊總警司 Eddie Ma,而專家證人 Purbrick 在1994至1997年曾在香港警隊刑事情報科與馬共事。

控方資料顯示,馬曾鼓勵衞志樑與在英港人建立關係,以獲取更多資訊,又曾經向衞志樑指總部(head office)有興趣知道若干人士資料,包括 Frankie Leung 和羅冠聰。控方指出,衞志樑曾在群組內分享多名人士的資料,包括「屠龍小隊」,以及 Frankie Leung 的銀行資料、Instagram及Facebook帳戶等資訊傳送至WeChat群組。

根據控方的資料,衞志樑在WeChat群組曾經透露,接觸過一個來英尋求庇護的香港家庭,其中一人曾在2020年10月1日在英國焚燒國旗,WeChat群組成員指示衞向這家庭提供協助,包括提供住所,但實際上將該家庭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資料,傳送到相關群組,目的要知道該家庭背後的指使人是誰。

檢控官稱,衞志樑表面協助港人適應英國生活,但同時向相關群組提供情報。

◾收錢監視流亡港人

控方又表示,2020年11月,一位背後的「老闆」陳先生提出用月薪2000英鎊,聘請衞志樑蒐集情報,若有額外有用情報更另有獎賞。到2020年12月14日,Eddie Ma提出每月向衞志樑支付 5 萬港元,蒐集流亡港人資料,包括被懸紅通緝的羅冠聰和許智峯在英國的地址、行蹤及社交圈。控方又提到香港政府曾懸紅 100萬港元通緝海外民主派人士,並引用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的言論,指當局會「終身追捕」相關人士。

庭上亦提到,衞志樑曾利用其英國邊防人員的職務,查閱英國出入境資料庫,以取得持BNO簽證入境的香港人及尋求庇護者的資料。

控方在開案時也提出一些仔細情節,例如在2021年2月,衞志樑在群組稱已調返機場工作,他寫:「清理這區域,不會讓曱甴進來。(To clean up this area, will not let any cockroaches in)」但馬隨即回應:「讓他們來,擁抱他們,從他們身上取更多聯絡。(Let them in, hug them, gets more contacts from them)」衞回覆:「現在我變了黃絲,無人認得我,我不想有事發生影響其他人。(Now I have turn yellow people don’t recognize me. I don’t want thing to happen and affect others.)」群組內有人說:「不要忘記你是黃面紅底。(Don’t forget that you are yellow on top only.)」 組內成員和應。

控方稱,馬衞對話均以「曱甴」稱呼香港示威者及海外異見人士。

◾與香港警方人士聯繫

控方表示,證據亦顯示被告與其他與香港當局有聯繫的人士互通訊息,包括一名名為 George Lee(李喬奇)的前香港警察。檢控官指出,相關訊息內容涉及識別及調查異見人士,顯示被告的活動與香港及中國當局存在聯繫。

預計審訊將持續數星期。

(ETO 01)

選出12 + 2 陪審團|後備陪審員制度與香港法院大不同

3 Mar 2026 14:40

 

經貿辦間諜案今日進入第二天審訊,經過一天半的法庭程序,終於選出10女4男組成陪審團。在英國法院,陪審團的組成人數、抽選過程與香港法院均大有分別,甚至設有「後備陪審員」。

法庭在昨天早上,先要求50名候選陪審員書面回答問題,確保與本案沒有利益衝突,包括問及各人有否跟中國、香港及台灣有聯繫,以及與警方有否任何聯繫。

女法官Cheema-Grubb在收到問卷回覆、篩選出30人後,始安排他們進入法庭,在控辯雙方面前抽選21人。法官向該21人簡單介紹案件,告知審訊需時,要求預留時間至5月初,然後將案件押後至今早,期間這21人可向法庭提出理由要求豁免。

法庭今早開庭再一次抽選,有候選人提出自己是國民保健署的專科醫生,該科正缺乏人手、有人一早已安排好家庭旅行等,法官一一放行,結果剛好順利選出所需的14人。

與香港法院最大分別,是這14人當中,最後成為陪審員的兩位僅是「後備」。他們在審訊期間,與其他陪審員無異,均須全程聽審,但不能跟「正選」討論案情,到最後亦無權作出裁決,除非審訊期間有「正選」退出,「後備」就會變為「正選」。

法官在提到陪審員的職責時,再次提及本案會吸引傳媒注意並會有傳媒報道,或會有報道涉及中國而與本案有關,提醒他們不可閱讀或搜尋任何有關本案的報道,亦不能與陪審團以外的人討論本案。

兩名被告為香港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65歲),及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38歲)。

兩被告同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聯同Matthew Trickett及其他人,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聯同Matthew Trickett及其他人涉嫌於2024年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外國干預」罪。

另外,衞志樑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22年9月16日至2024年5月2日擔任公職人員,即任英國邊防人員期間,在沒有正當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利用其職權在內政部數據庫進行搜尋。

控方明早會宣讀開案陳詞,正式開展約兩個月的審訊。

法官保證案件有趣且重要

2 Mar 2026 18:00

經貿辦間諜案今日完成第一日的審訊,法庭仍未完成遴選陪審團,明天繼續。

女法官Cheema-Grubb向候選陪審員提及本案時,保證案件“interesting and important”,但提醒他們不要在網絡上搜尋有關被告的報道或名字,所有資訊應以庭內所聞為依歸。

遴選程序由50人填寫問卷開始,其中有問及各人跟中國、台灣及香港的聯繫等等,再在其中抽選30人,及後再將人數減至21人,明天將再抽出14人組成陪審團。

法官亦透露,案件預計要審理6至7周,請陪審員預留時間至5月初。

經貿辦間諜案今正式開審|將遴選最少12名陪審員

2 Mar 2026 14:45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與希斯路機場前邊防人員衞志樑,涉嫌違反英國《國家安全法》,兩人於2024年5月被捕,控以協助香港情報機構蒐集情報和外國干預罪。案件經歷多次提堂,今日終在中央刑事法院(Old Bailey)開審。

案件將從50人中遴選最少12名陪審員,法庭現正處理有關程序。

案中兩名被告為香港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65歲),及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38歲),兩人均擁有中國及英國雙重國籍。

兩人今早到庭時,未有回答記者的提問。而經貿辦副處長黃凱鈴及助理處長胡文匡則一如以往到法庭的公眾席排隊旁聽。

審理本案的女法官Cheema-Grubb,曾審理多宗恐佈主義案件。首被告袁松彪由御用大律師 Jonathan Caplan代表,Jonathan Caplan曾至少7次到港,代表香港政府處理原訟法庭或上訴案件,包括陳志雲案、楊家誠案、七警案等。他亦曾代表李明治、邱達昌、陳奕迅父親陳裘大受賄案其中一名被告、Uber司機非法取酬載客案的一眾司機、律師林炳昌涉妨礙司法公正案中黃創光的女友徐敏偲等。

衞志樑則由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代表。

兩被告同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聯同他人,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聯同他人涉嫌於2024年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外國干預」罪。

另外,衞志樑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22年9月16日至2024年5月2日擔任公職人員,即任英國邊防人員期間,在沒有正當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利用其職權在內政部數據庫進行搜尋。

案件審訊預計需時五星期。

倫敦經貿辦間諜案 延期一年至2026開審

14 Feb 2025 16:00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與希斯路機場前邊防人員衞志樑,涉嫌違反英國《國家安全法》,被控協助香港情報機構蒐集情報和外國干預罪。案件今於中央刑事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控辯雙方經討論後,法官Cheema-Grubb 決定將原定下月10日的審期延後一年,至明年3月2日始開審,今年6月19日再進行審訊覆核。

案件延後一年,兩被告的保釋條件亦有所改變,但這一年間,兩人仍要守宵禁令及接受警方的監察。

首被告袁松彪 (64歲)的宵禁令由晚10朝5,縮短為午夜12時至翌晨5時,須定時到警署報到,並要在警方要求下隨時報到。

次被告衞志樑 (38歲)的宵禁令維持晚10朝5,但他同意戴上電子監察系統,不需定時報到,警方亦不會隨時要求他報到。

其餘保釋條件例如不准離境、只可透過法律代表接觸對方、知會警方他們所用的應用程式,並不得刪除對話紀錄以讓警方隨時檢查等,則維持不變。

由於法例所限,傳媒不能報道庭上控辯雙方的申請及討論。對於案件押後一年,兩被告離開法庭時對提問亦不發一言。

案中兩被告為香港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及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兩人均擁有中國及英國雙重國籍。

他們共同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聯同他人,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聯同他人涉嫌於去年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有「外國干預」。

另外,衞志樑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22年9月16日至去年5月2日在擔任公職人員,即任英國邊防人員期間,在沒有正當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利用其職權在內政部數據庫進行搜尋。

經貿辦副處長黃凱鈴及助理處長胡文匡今早亦坐於公眾席上勤力做筆記。

兩被告不認罪 案件延至明年三月開審

12 Dec 2024 15:00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與希斯路機場前邊防人員衞志樑,涉嫌違反英國《國家安全法》,被控協助香港情報機構蒐集情報和外國干預罪,而衞志樑另被指利用公職人員身份不當使用內政部的電腦數據庫,被加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兩人今在中央刑事法院正式答辯,否認所有控罪。

案件原定於明年2月10日開審,但女法官 Cheema-Grubb有鑑於兩被告先後更換法律團隊,而且涉及大量證據,遂將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3月10日始開審,屆時將有陪審團, 而案件將於明年2月14日進行預審。

首被告袁松彪今由多次到香港打官司的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代表,次被告衞志樑則由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代表。控方亦出動御用大律師Duncan Atkinson 及Alistair Richardson應訊。

兩被告今正式就控罪答辯,當法庭書記分別向兩人讀出控罪時,袁松彪先後就兩罪以英語清楚地回應:I plea not guilty(我不認罪)、Not guilty(不認罪);而被控三罪的衞志樑則三次表示:Not guilty (不認罪)。

案中兩被告為香港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64歲),及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38歲),兩人均擁有中國及英國雙重國籍。

他們共同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聯同他人,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聯同他人涉嫌於今年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有「外國干預」。

另外,衞志樑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22年9月16日至今年5月2日在擔任公職人員,即任英國邊防人員期間,在沒有正當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利用其職權在內政部數據庫進行搜尋。

經貿辦副處長黃凱鈴今沒有到庭,但助理處長胡文匡與另一男子,則一早排隊循公眾通道入庭旁聽法庭程序,並認真抄寫筆記。至於經常旁聽本案的三名操普通話男子,今則未有現身。

HKETO duo plead not guilty to spying charges

12 Dec 2024 15:00

An official o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s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HKETO) in London and his alleged accomplice on Thursday formally denied charges of spying for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and for breaking into a home in the UK.

The not guilty plea made by HKETO manager Bill Yuen Chung-biu and security firm owner Peter Wai Chi-leung at London’s Central Criminal Court mark the start of a protracted proceeding, with the date of a six-week jury trial set for 10 March 2025.

At the pre-trial hearing before Justice Bobbie Cheema-Grubb, Yuen, 64, and the 38-year-old Wai assumed the dock and were asked for the first time to enter a plea since their arrest by the UK police in May. The pair have been released on bail and had made four court appearance since then.

Spotting a navy suit and tie, Yuen appeared calm and relaxed, while Wai sat expressionless two chairs apart from his alleged accomplice wearing a grey blazer and dark tie. Both rose to declare “not guilty” when the clerk read out the respective charges.

Both Yuen and Wai were charged for two counts of offences under 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 The court heard that under the first charge, Yuen and Wai together with others unnamed persons agreed to undertake information gathering, surveillance and acts of deception between 20 December 2023 and 2 May 2024, that was likely to assist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in contrary to section 3(2) and (9) of the Act. For the second charge, the pair and other unnamed persons were accused of engaging in forced entry into a UK residential address on 1 May 2024, being reckless as to whether the prohibited conduct, or course of conduct of which it forms part, would have an interference effect, in contrary to section 13(2) and (7).

Wai was also charged for the common law offence of misconduct in public office, where he was accused of wilfully misconducted himself between the 16 September 2022 and 2 May 2024 by conducting searches of Home Office databases available to him in his role as a public officer, namely a UK Border Force Officer, without any justification for doing so. The pair will next appear in court for a pre-trial hearing on 14 February 2025.

Justice Cheema-Grubb postponed the original scheduled commencement of the trial by four weeks to 10 March, after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growing amount of evidence presented by the prosecution lead by Duncan Atkinson, KC, as well as the requests by Yuen and Wai’s legal teams respectively headed by Jonathan Caplan, KC and Aftab Jafferjee, KC, who wanted more time to put together their defence.

袁松彪御用大狀多次代表港府打官司

22 Nov 2024 18:30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與希斯路機場前邊防人員衞志樑,被控協助香港情報機構蒐集情報和外國干預罪,案件今午再次進行審前覆核。袁松彪終由御用大狀代表,而人選正是經常到港打官司,至少7次代表香港政府的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

由於處理案件的女法官 Cheema-Grubb正於Woolwich Crown Court處理一宗審訊,故本案今午移師到該法院處理。兩被告獲法官批准不用出庭,代表兩人的律師團,以及檢控官亦全以視像方式向法庭陳詞。

礙於案件設有陪審團,傳媒不能披露今日的聆訊內容,而法官將案件定於下月12日於中央刑事法庭再訊。屆時兩被告必須出庭。

袁松彪聘得御用大律師 Jonathan Caplan 及大律師Michael Hick代表。翻查紀錄,Jonathan Caplan曾至少7次到港代表政府處理原訟法庭或上訴案件,包括陳志雲案、楊家誠案、七警案、「窩輪天王」吳鎮濤的造市案、律師楊威妨礙司法公正案、大律師黃志偉妨礙司法公正案,以及一宗洗黑錢案。

Jonathan Caplan亦曾代表李明治、邱達昌、陳奕迅父親陳裘大受賄案其中一名被告、Uber司機非法取酬載客案的一眾司機、律師林炳昌涉妨礙司法公正案中黃創光的女友徐敏偲等。

而衞志樑的律師團亦有變動,上次代表他的御用大律師 Mark Heywood,已換為另一名御用大狀Aftab Jafferjee代表,而大律師Justin Hugheston-Robert 則一直留在律師團隊。

代表控方的為御用大律師 Duncan Atkinson 及Alistair Richardson。

在過往審訊均有到庭旁聽的經貿辦副處長黃凱鈴和助理處長胡文匡,今日亦杳無影蹤,但有三名操普通話的男子嘗試入庭旁聽,但由於坐位已滿,只得一人能留在庭內,其餘兩人則坐於庭外等候。當被記者問三人為何會到庭旁聽,其中一人說是路過,一人則指自己有旁聽的自由。

案件定於明年2月10日在俗稱Old Bailey的中央刑事法庭審理,預計聆訊需時四至六星期。

案中兩被告為香港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64歲),及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38歲),兩人均擁有中國及英國雙重國籍。他們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涉嫌於今年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有「外國干預」。

Court orders HKETO duo to attend hearing before Christmas ahead of spy case trial

22 Nov 2024 18:30

A London court on Friday ordered a Hong Kong official and his alleged accomplice in a high-profile espionage case to attend a hearing on 12 December 2024.

The stepping up of pre-trial proceedings came as defendants Bill Yuen Chung-biu, 64, manager o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s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London, and 38-year-old security firm owner Peter Wai Chi-leung, both beefed up their legal team.

The duo was arrested earlier this year for assisting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and have been released on bail. They have appeared in court three times since, with date for a jury trial set on 10 February 2025.

At a hearing on Friday at the Woolwich Crown Court conducted via video links, Justice Bobbie Cheema-Grubb handled case management matters including timetabling and applications from the legal teams of the defendants, who have themselves been excused from attending.

The details of the hearing cannot be reported to avoid affecting the jury in the upcoming trial. The prosecution laid a new charge against Wai, who is a former UK Border Force officer based in Heathrow Airport, for misconduct in public office, contrary to common law.

The court ordered Yuen and Wai to attend a hearing in person at 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on 12 December. Both Yuen and Wei have yet to plea.

At Friday’s hearing, criminal lawyer Jonathan Caplan, KC, made a debut as lead of Yuen’s legal team. Caplan regularly represents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including the appeal against the convictions of police assaulting activist Ken Tsang during the Occupy movement in 2014, and the Carson Yeung money laundering appeal in 2016. Wai’s legal team also brought in Aftab Jafferjee, KC, who specialises in terrorism, homicide and secret cases.

No HKETO representatives was seen at the Friday hearing, but three mandarin-speaking men told reporters that they sat in as members of the public.

袁松彪換大狀求撤宵禁令失敗

25 Oct 2024 15:30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與希斯路機場前邊防人員衞志樑,被控協助香港情報機構蒐集情報和外國干預罪,案件今早在俗稱Old Bailey 的中央刑事法院預審。袁松彪一方向法庭指,因為本月初更換法律團隊,要求有更多時間處理文件事宜,並要求取消宵禁令。法官允許更改部分期限,但拒絕撤銷宵禁令。 兩人仍未正式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再次預審。

兩名被告今早身穿西裝,由律師陪同下先後抵庭。案件定於早上十一時半開庭,第二被告衞志樑未到十時已抵達。兩人面對記者的提問均不欲多言,袁松彪只重複說:「唔好意思,唔好意思。」衞則目無表情說「You can ask me whatever you like」,言下之意不會回答記者提問。

兩人的保釋條件之一,為兩人不可有接觸,就今日所見他們沒有交談。開庭後他們逕自走進犯人欄內就坐,當法庭書記逐一讀出他們的名字時,兩人舉手回應。

案件今日由女法官 Cheema-Grubb 處理。代表袁松彪的大律師 Michael Hicks 向法庭指,由於袁在本月4日更換了法律團隊,直至本月11日才取得涉案文件,實際上只有九個工作天處理文件,所以並未能趕及法庭定下的進度時間表,要求更改有關進度,但不斷強調希望可按原定日期明年2月開審。

Michael Hicks 指在處理警誡供詞的翻譯,取得聲音方面的證據等均遇到困難。他指若控方可以提供更詳細的案情撮要,並詳細指出控方認為違法的舉動或訊息,可以加快辯方處理證據的速度。

代表衞一方的御用大律師 Mark Heywood 亦指由於涉及大量文件,辯方未能及時回應,而且取得控方未有採納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方面亦有困難,同意需要更多時間。另一位代表衞志樑的大律師 Justin Hugheston-Robert 今日亦在庭。

代表控方的御用大律師 Duncan Atkinson 反駁指,之前所提供的案情撮要已經非常詳細,並清楚指出相關的人物及所涉的犯罪行為,相信已沒有遺漏,而且辯方從沒有提出內容不足夠。

控方又指,若按袁一方提出的新進度時間表,完成所有進度後,距離開庭日期只餘下一個月,這樣不可接受。

法官最後同意將部分處理文件及提出申請的限期延遲,並排期下月22日再度預審,審視案件進度。她特別提醒兩被告因為時間緊逼,須與代表律師合作。

案件於上次提堂時,已定於明年2月10日在 Kingston Crown Court 開審,預計聆訊需時四至六星期,屆時將會有陪審團。但法庭今透露,案件將於Old Bailey審理。

案中兩被告為香港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64歲),及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38歲),兩人均擁有中國及英國雙重國籍。他們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涉嫌於今年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有「外國干預」。

經貿辦副處長黃凱鈴和助理處長胡文匡汲取上次在最後一刻才入到法院的教訓,今晨一早到公眾席排頭位,見到在場記者拍照,即轉身面向牆壁避開鏡頭。

兩被告原與前皇家陸戰隊成員、在內政部擔任移民官的 Matthew Trickett(37歲)一同被控,案件5月13日於西敏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三人獲准保釋。惟 Matthew Trickett 在5月19日被發現陳屍寓所附近公園。警方指經調查後認為 Matthew Trickett 死因無可疑。控方於上次提堂時,向法庭稱由於驗屍官已證實 Matthew Trickett 死亡,申請終止對他的起訴。

案件押後期間,兩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條件包括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境、不得接觸另一被告或證人、遵守每天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五時的宵禁令、每周向警方報到,並須知會警方他們所使用的電子器材及應用程式,不得刪除對話紀錄,警方可隨時檢閱兩人的手機訊息。

Judge rejects Hong Kong envoy’s request to lift curfew for bail in spy case trial

25 Oct 2024 15:30

A judge on Friday rejected the request by a Hong Kong official who is facing spying charges to lift a daily curfew from the bail conditions, and ordered him and his alleged accomplice to report back for another hearing within a month.

Yuen Chung-biu (known as Bill Yuen), 64, manager o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s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London, and Wai Chi-leung, aka Peter Wai, 38-year-old security firm owner and border force officer at Heathrow Airport, appeared this morning at London’s Central Criminal Court, known as the Old Bailey, to answer for charges brought against them in an unprecedented case under Britain’s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e timing of the prosecution, which caused a diplomatic storm between Beijing and London when it first came to light in May, now coincides with a delicate period when Britain and China restarted diplomatic dialogue aiming to achieve pragmatic relations.

Both wearing navy-coloured suits and blue ties, Yuen and Wai arrived separately at the court about two hours ahead of what was listed as a pre-trial hearing, which started at 11:30am before Justice Bobbie Cheema-Grubb. No plea was taken when the duo assumed the dock, who only raised their hands when asked to confirm their identity.

The duo was arrested earlier this year for assisting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and have been released on bail subject to police monitoring of mobile communications, confiscation of travel documents, and curfew from 10pm to 5am.

Yuen’s barrister Michael Hick, who has recently taken up the brief following a change of Yuen’s defence team, made several procedural requests to the court including the need for a more detailed case summary, and longer deadlines for the defendants to consider case dismissal and request for anonymity.

The barrister also applied for the court to lift the curfew requirement, while agreeing to keep the rest of the bail conditions.

While making no application regarding lifting the curfew, Wai’s barrister Mark Heywood, KC, also complained about difficulties with handling large amount of case materials, and agreed with Hick’s request for additional time.

But the prosecution’s barrister Duncan Atkinson objected to Yuen’s request regarding the curfew, and said the original prosecution timetable and the case materials already provide sufficient room for the defendants to put up a defence.

After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arguments from the prosecution and defendants, Justice Cheema-Grubb said she considered the curfew as a necessary and significant part of the bail conditions and must continue. After making certain adjustments to the timetable, the judge ordered the defendants to appear again at another pre-trial hearing on 22 November.

She also ordered that the location of the trial by jury, which was scheduled to be held at the Kingston-upon-Thames Crown Court on 10 February 2025, be moved back to the Old Bailey.

Yuen and Wai deliberately avoided each other at the court today, but both interacted with the media for the first time.

When asked by Green Bean Media on whether he was still on full duty at the HKETO, Yuen smiled, and casually tapped the shoulder of a journalist, saying, “I am sorry, very sorry.” In contrast, a stony-faced Wai snapped back at reporters’ questions on how he has been keeping since May. “You can ask whatever you want,” Wai said, before storming away down the hall.

Yuen and Wai last attended a hearing at the Old Bailey on 24 May. Before that, they first appeared at the 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 on 13 May 2024. The court heard that between 20 December 2023 and 2 May this year, Yuen, Wai and the now-deceased third defendant Matthew Trickett agreed to undertake information gathering, surveillance and acts of deception that were likely to assist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in contrary to section 3 (1) and (9)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

It is also alleged that they forced entry into a UK residential address on 1 May, being reckless as to whether the prohibited conduct, or course of conduct of which it forms part, would have an interference effect, contrary to section 13 (2) and (7) of the act.

The prosecution against Trickett, a former Royal Marine commando who was found dead at a Berkshire park under no suspicious cause of death just days before the last hearing at the Old Bailey, has since been discontinued.

Media attendance of today’s hearing was less intense compared to the last hearing. In contrast, officials from the HKETO, led by its Deputy Director-General Amy Wong Hoi-ling and Assistant Director-General Stanley Woo Man-hong, arrived early in the morning and managed to secure the first in the queue to grab seats at the public gallery.

Since the start of the prosecution, Hong Kong’s official trade outpost in London has been under intense pressure from Westminster, where some parliamentarians had raised questions about its status as well as concerns over alleged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But Sino-British relations are apparently warming up under the new Labour government, in particular following a visit by Foreign Secretary David Lammy to Beijing last week, where he described it as the beginning of a process to restart dialogue.

經貿辦間諜案今預審

25 Oct 2024 10:30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與希斯路機場前邊防人員衞志樑,被控協助香港情報機構蒐集情報和外國干預罪,案件將於今日上午在俗稱 Old Bailey 的中央刑事法院預審,預計兩人將正式答辯,並就明年審訊定下細節。

被告為香港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64歲),及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38歲),兩人均擁有中國及英國雙重國籍。他們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 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涉嫌於今年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有「外國干預」。

案件於上次提堂時,已定於明年2月10日在 Kingston Crown Court 開審,預計聆訊需時四至六星期,屆時將會有陪審團。

今日的預審由女法官 Cheema-Grubb 處理,預計只需時約半小時。

經貿辦副處長黃凱鈴和助理處長胡文匡汲取上次在最後一刻才入到法院的教訓,今晨一早到公眾席排頭位,見到在場記者拍照,即轉身面向牆壁避開鏡頭。

兩被告原與前皇家陸戰隊成員、在內政部擔任移民官的 Matthew Trickett(37歲)一同被控,案件5月13日於西敏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三人獲准保釋。惟 Matthew Trickett 在5月19日被發現陳屍寓所附近公園。警方指經調查後認為 Matthew Trickett 死因無可疑。控方於上次提堂時,向法庭稱由於驗屍官已證實 Matthew Trickett 死亡,申請終止對他的起訴。

案件押後期間,兩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條件包括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境、不得接觸另一被告或證人、遵守每天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五時的宵禁令、每周向警方報到,並須知會警方他們所使用的電子器材及應用程式,不得刪除對話紀錄,警方可隨時檢閱兩人的手機訊息。

Hong Kong envoy in the UK to plea with co-defendant over spying charges

25 Oct 2024 10:30

A Hong Kong official and his alleged accomplice accused of spying in the UK will speak for the first time in court today, to answer for the charges brought against them in an unprecedented case under Britain’s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e hearing of Yuen Chung-biu (known as Bill Yuen), 64, who is manager o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s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London, and 38-year-old security firm owner and border force officer at Heathrow Airport Wai Chi-leung, aka Peter Wai, coincides with a delicate period when Britain and China restarted diplomatic dialogue aiming to achieve pragmatic relations.

The duo, who are on bail subject to police monitoring and curfew since their last court appearance on 24 May, are expected to make a plea at Court 13 of 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in London at 11.30am before Justice Bobbie Cheema-Grubb, who will oversee pre-trial preparation.

HKETO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Amy Wong Hoi-ling and Assistant Director General Stanley Woo Man-hong were spotted at the front of the public gallery early this morning, promptly facing the wall when journalists attempted to capture their image.

Yuen and Wai were arrested earlier this year for assisting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They first appeared at the 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 on 13 May 2024. The court heard that between 20 December 2023 and 2 May this year, Yuen, Wai and the now-deceased third defendant Matthew Trickett agreed to undertake information gathering, surveillance and acts of deception that were likely to assist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in contrary to section 3 (1) and (9)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

It is also alleged that they forced entry into a UK residential address on 1 May, being reckless as to whether the prohibited conduct, or course of conduct of which it forms part, would have an interference effect, contrary to section 13 (2) and (7) of the act.

The prosecution against Trickett, a former Royal Marine commando who was found dead at a Berkshire park under no suspicious cause of death just days before the last hearing at the Old Bailey, has since been discontinued.

Yuen and Wai – both with dual Chinese and British nationality, did not enter a plea at the last hearing. They were told to expect trial by jury at the Kingston-upon-Thames Crown Court scheduled for 10 February 2025, with the hearing estimated to take up to six weeks.

The timing of the case – the first time Hong Kongers have been prosecuted under the UK’s new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comes at a delicate time just days after Foreign Secretary David Lammy’s visit to Beijing last week.

採訪手記:到Old Bailey聽審的過五關斬六將

24 May 2024 19:08

自從得悉經貿辦間諜案今早將於俗稱Old Bailey的中央刑事法院提訊,好多粒綠豆便忙於籌劃這次的法庭採訪。

即使綠豆記者在香港有採訪法庭的經驗,但對英國法院審訊程序的認識等於零。後來發現原來Old Bailey保安極嚴密,除非以記者身分入庭,否則進入法院大樓的公眾均不能攜帶電話、電腦、電池、相機或攝錄器材,所帶的隨身袋大小亦有所限制。

由於法院只承認指定的記者證,為了以記者身分入庭聽審並作文字直播,綠豆們連日聯絡有關部門以取得入庭採訪的資格。幾經爭取,於案件開庭前最後一小時,綠豆記者終於獲准以記者身分入庭採訪。

案件吸引多間香港傳媒派員採訪,亦有傳媒選擇事前向法庭申請,取得連結看法庭直播,遠距離旁聽案件。主控官甫開庭即向法官指,得悉有很多人獲批觀看法庭直播,但亦請法官再次提醒觀看直播的人士,必須遵守不得截圖及轉播的規定。

綠豆記者進入法庭,通過金屬探測器掃描安檢後,便直奔一樓的第六號法庭。上到一樓看到左邊一排法庭大門,右邊則是讓大狀、被告及家屬休息或議事的多排長櫈及長枱,場景與香港的高等法院類似,只是建築風格比較「懷舊」,感覺熟悉但又陌生,令人想起昔日在高院埋頭苦幹聽審或等夜庭的日子。

HK duo on UK spying charges to face trial in February, after “unexplained death” of co-defendant

24 May 2024 17:10

A Hong Kong government official in the UK and a security company director accused of spying have on Friday been told to face trial in February next year, although the prosecution dropped charges for an alleged co-conspirator who was found dead days before the hearing.

It is the first time that Yuen Chung-biu (known as Bill Yuen), 63, who is manager o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s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HKETO) in London, and 38-year-old security firm owner Wai Chi-leung, aka Peter Wai, appeared in court after the death of the third defendant, 37-year-old former Royal Marine commando Matthew Trickett on 19 May. Police have earlier said they were investigating Trickett’s death at a Berkshire park under “unexplained circumstances”.

The case which sees the trio being charged by the UK authorities for assisting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have stirred a diplomatic storm since their first mention at a lower court on 13 May. The Chinese side has so far dismissed the allegations as unjustified, while British politicians are starting to question the role of Hong Kong’s trade outpost in London amid on-going concerns about the freedom and human rights situation in the SAR.

Yuen, who was accompanied by barrister Sailesh Mehta, arrived at 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in London (known as the Old Bailey) about an hour ahead of the case’s preliminary hearing at 10.15am. Wai appeared at about 9.40am, surrounded by an entourage of several suited men, including barrister Justin Hugheston-Robert. Both Yuen and Wai made no comment in response to media questions on how the death of Trickett has affected their case’s prospects.

Spotting dark suits and sitting upright inside court, both Yuen and Wai followed attentively at the exchange between the prosecution, their defence lawyers and Mr Justice Jeremy Baker who presided at the case’s preliminary hearing. The prosecution told the court that charges against Trickett were dropped due to his death. Trickett’s side did not send any legal representation.

Yuen and Wai – both with dual Chinese and British nationality, did not enter a plea. They have been told to expect trial by jury at the Kingston-upon-Thames Crown Court scheduled for 10 February 2025, with the hearing estimated to take up to six weeks. They are due to reappear at the Old Bailey on 25 October 2024 for another pre-trial review.

In concluding the half-hour hearing, the judge agreed to remove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pair to carry electronic monitoring devices during their time on bail, although the rest of the current bail conditions, including police monitoring of mobile communications, confiscation of travel documents and curfew from 10pm to 5am, will continue.

As a large part of the evidence raised by the prosecution involves digital communications, the judge asked whether the defence would require expert witnesses on this front. Lawyers of both defendants responded in the negative, but did not rule out such possibilities as the case progresses.

The trio first appeared at the 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 on 13 May 2024. The court heard that between 20 December 2023 and 2 May, Yuen, Wai and Trickett agreed to undertake information gathering, surveillance and acts of deception that were likely to assist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in contrary to section 3 (1) and (9)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 It is also alleged that they forced entry into a UK residential address on 1 May, being reckless as to whether the prohibited conduct, or course of conduct of which it forms part, would have an interference effect, contrary to section 13 (2) and (7) of the act.

The high-profile hearing today at the Old Bailey – a court usually reserved to hear criminal cases of the most serious nature – marks the first time that Hong Kongers have been prosecuted under the UK’s new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It has attracted an unusually large number of local and foreign journalists – where almost half of them representing the Chinese and English-language Hong Kong media. Several mandarin-speaking men, sporting casual jackets and wearing cross-body bags or rucksacks, were seen attempting to gain entry first to the press and later the public galleries. They had been turned away because of failure to fulfill stringent entry requirements imposed by the court, which include a ban to carry commonplace personal items such as mobile phones, laptop computers and backpacks into the public galleries.

Members of the public unaware of the banning list were not the only group inconvenienced by the requirements, which had caused a stir among tourists, legal students, and other journalists competing for space with Hong Kong officials who received no privileges. Amy Wong Hoi-ling,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of HKETO, and Assistant Director General Stanley Woo Man-hong who joined the queues for the public galleries at about 9.30am, almost missed the occasion. After hastily leaving to deposit their mobile phones and bags at a nearby shop for a fee, they re-joined the back of the queue in tandem at 10.14am – a minute before the start of the hearing. Wong managed to enter the public galleries in time to hear the judge’s final comments to the defendants before the hearing closed at 10.42am.

Wong was seen to be conversing with a third suited man in a low voice when she exited the court building. When confronted by the media after the hearing, Wong declined to comment on questions such as how the case has affected the ETO’s operation, whether Yuen would continue working for the office, if legal support would be given to the defendants, and whether representatives from the Chinese Foreign Ministry have attended the hearing or have been in touch about the case.

During a meeting with the British Consulate General on Thursday, Hong Kong’s Secretary for Commer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lgernon Yau Ying-wah demanded the UK side to give an open account of Trickett’s death as soon as possible “to let the public know the truth and prevent unwarranted speculation”, according to the bureau.

英諜案定於明年2月開審 控方終止對Matthew Trickett起訴

24 May 2024 12:55

英國政府起訴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及另兩名男子,協助香港情報機構蒐集情報和外國干預罪。案件今早在中央刑事法院作初步聆訊,控方對已證實死亡的Matthew Trickett終止起訴。案件定於明年2月10日在Kingston Crown Court 開審,預計聆訊需時4至6星期,屆時將會有陪審團。

三名被告為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63歲)、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38歲),以及前皇家陸戰隊成員、在內政部擔任移民官的Matthew Trickett (37歲)。

案件今日由法官Jeremy Baker處理,袁松彪由大律師 Sailesh Mehta代表,衞志樑則由大律師Justin Hugheston-Robert代表。Matthew Trickett沒有代表出庭。

袁及衞今天穿著整齊西裝應訊,獲安排坐於律師席最後排,毋須進入犯人欄。法庭書記請兩人站立確認身分,書記一度讀錯袁的名字,袁一臉茫然,及後需要袁親口改正「My name is Chung Biu Yuen」。聆訊期間兩人正襟危坐,袁全程雙手放於枱上,留心聽著雙方代表律師的發言。

控方向法庭稱,由於驗屍官已證實Matthew Trickett死亡,申請終止對他的起訴。

法官將案件定於明年2月10日在Kingston Crown Court開審,控辯雙方預計審訊需時4至6星期。案件並將於10月25日在中央刑事法庭預審。

袁松彪和衞志樑今日獲准以相同條件保釋,並獲准移除電子腳鐐。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境,不得接觸另一被告或證人,遵守每天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5時的宵禁令,每周向警方報到,並知會警方他們所使用的應用程式,不得刪除對話紀錄,而警方可隨時檢閱手機訊息。

三人共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涉嫌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有「外國干預」。

押後期間三名被告獲准保釋。惟其中Matthew Trickett於5月15日被發現陳屍寓所附近公園,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死因未明。

經貿辦官員「冇做功課」險錯失入庭旁聽

24 May 2024 11:27

初步聆訊於今晨10時42分結束。當律師與法官在庭內討論審訊時間表和保釋條件等程序時,庭外排隊的公眾席人龍曾一度出現混亂情況,法庭訪客、市民、法律系學生和香港記者,以及對法院來說並沒有任何特權的經貿辦官員,都要排隊爭位入內旁聽。

經貿辦副處長黃凱鈴和助理處長胡文匡雖然早在9時30分已開始排隊,但他們顯然「冇做功課」,不知道法庭保安規定不得攜帶手提電話或大袋進入,只有望門輕嘆。他們一度急步離開,把物品存放在法院附近一間商店,未知是不是《綠豆》今早提醒市民,每個袋每天寄存費用要5英鎊的商店呢?

兩位經貿辦官員在上午10時14分重新加入隊列。這未免太遲了!聆訊在上午10時15 分就要開始。結果,兩人在上午10時42分聆訊將近結束前,及時進入公眾席,應該還可以聽到法官講的尾音。

黃凱鈴離開法院時,記者看到她與胡文匡以外的另一位穿西裝的男子低聲交談。她在庭外拒絕就案件如何影響經貿辦的運作、袁松彪是否會繼續在經貿辦返工、經貿辦是否會向被告提供法律支援,以及有否就事件接觸中國駐英大使等作任何評論。

HKETO officials arrived public gallery in time before hearing closes because of mobile phone hiccups

24 May 2024 11:27

The preliminary hearing completed at 10.42am. While the lawyers discussed with the judge about the timetabling issues and the bail conditions, chaos reigned outside the queue for the public galleries where tourists, legal students, and Hong Kong journalists competed for space with HKETO officials who received no privileges.

Despite queuing since about 9.30am, HKETO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Amy Wong Hoi-ling and Assistant Director General Stanley Woo Man-hong were apparently unaware of the security requirements that no mobile phones nor large bags can be admitted. After hastily leaving to deposit their belongings at a nearby shop, they rejoined the back of the queue in tandem at 10.14am – too late to make it to the start of the hearing at 10.15am.

Wong entered the public galleries in time to hear the judge’s final comments to the defendants before the hearing closed at 10.42am.

Wong was seen to be conversing with a third suited man in a low voice when she exited the court building. When confronted by the media after the hearing, Wong declined to comment on questions such as how the case has affected the ETO’s operation, whether Yuen would continue working for the office, if legal support would be given to the defendants, and whether representatives from the Chinese Embassy have attended the hearing or have been in touch about the case.

袁松彪、衞志樑獲續保 移除電子腳鐐

24 May 2024 11:19

間諜案今晨於中央刑事法院進行的初步聆訊結束。案件排期在明年2月10日於Kingston Crown Court開審,預計審訊四至六星期。兩名被告袁松彪及衞志樑將於本年10月25日再次出庭作審前覆核。

兩被告今日獲准以相同條件保釋,並獲准移除電子腳鐐。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境,不得接觸另一被告或證人,遵守每天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5時的宵禁令,每周向警方報到,並知會警方他們所使用的應用程式,不得刪除對話紀錄,而警方可隨時檢閱手機訊息。

袁松彪及衞志樑分別離開法庭

終止起訴Matthew Trickett 2025年2月10日正式開審

24 May 2024 10:45

間諜案今早於中央刑事法院作初步聆訊,案件由法官Jeremy Baker處理。隨著原第三被告Matthew Trickett離世,有關對他的起訴也終止。案件排期在明年2月10日於Kingston Crown Court開審。

兩名被告袁松彪及衞志樑將於本年10月25日再次出庭作審前覆核。

Spy trial scheduled on 10 February 2025

24 May 2024 10:45

The spy case has its preliminary hearing at 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this morning before Justice Jeremy Baker. The prosecution against the 3rd defendant, Matthew Trickett, was discontinued following his death. The case is scheduled for trial at Kingston Crown Court on 10 February next year.

The two defendants Bill Yuen and Peter Wai will attend the court again for pre-trial review on 25 October this year.

第二被告衞志樑抵達法院

24 May 2024 10:02

第二被告衞志樑與法律團隊於上午9時40分抵達法院。被《綠豆》問及他有否獲經貿辦的法律支援,以及第三被告離世對案件的影響,他都保持沉默。

Second defendant Peter Wai arrived at the Court

24 May 2024 09:58

Second defendant Peter Wai arrived with the legal team at 9.40am. He stayed silent when asked by Green Bean whether the death of the 3rd defendant had any impact on his case. He also stayed silent when asked if he has received any legal backing by HKETO.

經貿辦官員在袁松彪到達法院後五分鐘抵達

24 May 2024 09:51

經貿辦官員與袁松彪「前後腳」抵達法院,他們一開始未能找到正確入口,曾到律師、陪審團和傳媒入口嘗試進入,後來被指示在公眾入口排隊。被《綠豆》記者問及此案對經貿辦在英國的角色和地位產生的影響,以及第三被告離世對此案的影響,兩位官員都沒有回應。

HKETO officials arrived at the Court, queuing at the public entrance

24 May 2024 09:39

HKETO officials arrived five minutes after Bill Yuen, and they made a failed attempt to gain entry through the entrance reserved for lawyers, jury and the press. They have been directed to queue at the public entrance. Both officials did not answer to Green Bean’s question on whether the case has any impact to HKETO’s role and position in the UK, nor the effect of the death of the third defendant has on the case.

袁松彪抵達法院大樓

24 May 2024 09:33

第一被告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於上午9時18分在律師陪同下抵達法院大樓。被《綠豆》記者問及第三被告Matthew Trickett離世對本案有何影響時,袁保持沉默。

Bill Yuen arrived at the Court

24 May 2024 09:25
First defendant Bill Yuen just arrived the court building at 9.18am accompanied by his lawyer. When asked by Green Bean whether he thinks the death of third defendant Matthew Trickett has any impact to the case, Yuen kept his silence.

Tight security measures at Central Criminal Court (the Old Bailey)

24 May 2024 09:15

Security measures at the Old Bailey have always been stringent – unlike the lower magistrates’ courts which are comparatively easy on admittance procedures. Here at the Old Bailey, if you are not lawyers, defendants, juries and journalists who are given fast-track access through the main gate, members of the public, including family of the defendants (and possibly representatives of the Hong Kong ETO) who want to observe the proceedings are required to queue at a dark side alley through a wooden door leading to the public galleries.

We are told by the security personnel that because of the status of the court building and the nature of the criminal cases being heard here, tighter security measures mean commonplace personal items such as mobile phones, laptop computers and backpacks are prohibited from being brought into the public galleries. But we have been given the tips that those who are unaware of the banned item list do not need to miss the hearings – there are shops down the road which offer safekeeping service for bags and mobile phones for as little as £5 per day.

Press started to gather outside the Court

24 May 2024 08:55

A bright London sky greets rush hour commuters who are starting to pour out from the underground stations in the City of London, where 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 known as the Old Bailey, is situated. Before the court opens for the Friday hearing, which is the last sitting day before the bank holiday long weekend, an unusually large press pack starts to gather outside the imposing building where some of the most notorious criminal cases had been tried at the capital.

進入法院嚴格保安檢查

24 May 2024 08:15

中央刑事法院有嚴格的保安要求,除了例行要經金屬探測器掃瞄之外,攜帶進入公眾席的物品也有一定限制,公眾人士如攜帶大背囊或大袋,一旦高於32厘米、闊度超過27厘米、厚度超過13厘米,就不能帶進公眾席。即使不帶任何袋子,但帶著電話、電腦、電池、相機或攝錄器材,或是飲品、糖、香口膠、電子煙等,都不得進入公眾席。想寄存行李嗎?法院不設寄存服務。帶著電話又想聽審,就要預早抵達,走到距離法院五分鐘左右的店舖,有商店有寄存物品的房間,記者之前查詢過,每個袋每天寄存費用 5 英鎊。當然,貴重物品,不能跟身,都是不要帶去法院了。

案件今早初步聆訊 預計為審訊定進程

24 May 2024 00:10

英國政府起訴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及另兩名男子,涉嫌協助香港情報機構蒐集情報和外國干預,其中一名被告Matthew Trickett在法院保釋期間被發現陳屍公園。此宗間諜案今早於中央刑事法院作初步聆訊,案件由法官Jeremy Baker處理,預計會為審訊定下進程。

三名被告為退休警司、現任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63歲)、曾經駐守希斯路機場的邊防人員衞志樑(38歲),以及前皇家陸戰隊成員、在內政部擔任移民官的Matthew Trickett (37歲)。三人於5月13日首次在西敏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今晨10時15分,轉交中央刑事法院處理。

押後期間三名被告獲准保釋。Matthew Trickett於5月19日被發現陳屍寓所附近公園,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死因未明。

三人共被控兩項違反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罪行,第一項控罪指他們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同意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和欺騙行為。第二項控罪,則指他們涉嫌於5月1日強行進入英國一個居住地址,犯「外國干預」。

HK spying case suspects to appear before the Old Bailey this morning

24 May 2024 00:06

Two Hong Kongers arrested earlier by the British police for allegedly spying for the Hong Kong authorities will appear before 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known as the Old Bailey, at 10.15am this morning for a preliminary hearing.

Yuen Chung-biu (known as Bill Yuen), 63, office manager of the 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London who is a retired superintendent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and 38-year-old security service company director Wai Chi-leung, aka Peter Wai, will answer the charges for assisting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In a tragic development on Sunday 19 May, the third defendant of the case, 37-year-old British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officer and former Royal Marine Matthew Trickett, was found dead in a public park near Maidenhead, Berkshire. The British Police are investigating the death under “unexplained circumstances”.

Today’s proceeding, which will be conducted at Court 6 of the Old Bailey before Mr Justice Jeremy Baker, is listed as a preliminary hearing where the prosecution and the defence are expected to discuss case management issues such as timetabling.

The trio, who have been granted bail, first appeared at the 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 on 13 May 2024. The court heard that between 20 December 2023 and 2 May, Yuen, Wai and Trickett agreed to undertake information gathering, surveillance and acts of deception that were likely to assist a foreign intelligence service, in contrary to section 3 (1) and (9)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 It is also alleged that they forced entry into a UK residential address on 1 May, being reckless as to whether the prohibited conduct, or course of conduct of which it forms part, would have an interference effect, contrary to section 13 (2) and (7) of the act.

The case has caused an escalating diplomatic row between London, Beijing and Hong Kong where the Chinese side has dismissed the allegations as unjustified, while British politicians have started questioning the role of Hong Kong’s trade outpost in London amid on-going concerns about the freedom and human rights situation in the S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