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不等於2:BNO永居英語要求仍是B1 | 黃瑞紅(大律師)

英國政府昨日公布新的移民規例修改說明(Statement of Changes in the Immigration Rules),把部分移民路線的永居申請英語要求由CEFR B1提升至B2。不少在英港人社群隨即出現憂慮:BNO簽證申請永久居留,是否也要由B1提升至B2?

細看修改說明和移民規則,答案暫時是否定的。這場討論其實源於對移民規則結構的誤解。

KoLL制度與BNO路線

昨日公布的移民規則修改說明,在其解釋備忘(Explanatory memorandum)的第5.60至5.62段指出,英語要求提升的改動涉及多個移民規則附錄,例如包括 Appendix KoLL。由於KoLL,即「Knowledge of Language and Life in the UK」正是規管永居申請中「語言與生活知識」要求的制度,因此不少人看到KoLL納入規則修改之列,便推論BNO永居申請都受影響。

事實上,隨着移民規則架構改變,不少簽證路線已把相關要求分拆處理:BNO簽證正屬於這種新結構——英語能力由 Appendix English Language 規管,而對英國社會的認識則透過 Appendix KoL UK(即Life in the UK Test)證明。

換言之,即使申請永居時需要同時符合英語要求及通過Life in the UK Test,但兩者是分別寫在不同Appendix(附錄)中的獨立條款,而不是一個整體的KoLL附錄中。因此,即使KoLL本身出現改動,也不會自動變成適用於BNO路線。

如果用算式比喻,可以說:

BNO制度:1 + 1 (英語要求 + Life in the UK Test)

KoLL制度:2 (語言與生活知識要求合併於一份附錄中)

兩者看似結果相同,但它們分開存在不同的附錄中,而規範條款亦有所不同。

目前對BNO簽證持有人的影響

今次新的移民規例所提及的英語門檻提升,當中公布的轉變並沒有顯示BNO路線附錄中有關英語能力要求的條款有被修改為B2。(見解釋備忘第5.60段)

從說明文件內容來看,BNO路線的主要變動是擴大家庭成員資格,例如放寬成年子女的申請條件。而申請永居所需英語水平的條款 HK60.1和 HK60.2並沒有被納入建議修改之中。(見說明文件第30-32頁「Changes to Appendix 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換言之,對大多數移英港人而言,申請永居的英語要求暫時仍然維持在B1水平。當然,英國政府如果日後又突然「搬龍門」,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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