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日口罩令

我其實一點也不抗拒戴口罩,口罩是我居家旅行必備的用品。有次飛機鄰座的乘客無遮無掩地打了乞嚏,當時全機滿座,不方便搬位置,那麼最有效的保護當然是口罩。我在2019年5月出版的《不正常旅行研究所》(白卷出版社)的書末附加了一個旅遊用品清單,在「藥物」一欄裡就包括了口罩。

我不是抗拒戴口罩,而是抗拒為做而做、形式主義的強制口罩政策。

有次跟朋友在公園野餐,過不多時,管理員前來遠距離不斷張頭探腦地觀看我們枱上的薯片,看得我們都有點不自在,頓時明白因為只有進食時才能豁免戴口罩,管理員正是要察看清楚我們是否還剩食物,如果沒有食物,我們就要戴上口罩。我立即跟朋友說:大家不要吃最後一塊薯片,因為吃光了薯片,會否增加感染風險就有待確定,但管理員就肯定會先來警告。

不是要怪責管理員,亦不希望他覺得有人在責怪他們,他們不是公務員或官員,職能上亦不算擁有公權力,其工作範圍也只是執行公園中的一些規定,而不是擴展到更廣泛的執法或政府管理範圍。如果管理員收到上司下達的指令,到處又佈滿監控電視,他們實在難做,不想他們難做。

但口罩的規定本到了後期已流於表面形式,好像我跟朋友在公園野餐,最近的另一組人也有五、六米遠,我們感染他人的風險有多大呢?而我們之間早就除罩相見,共吃零食,進食後就算不戴口罩,到底在我們之間又會如何增加感染風險呢?

更甚者有人指出到餐廳用餐,落柯打後除口罩等開餐,卻遇上食環署突擊檢查,餐廳內沒戴口罩的食客居然被罰款,原因是「枱面上未有食物,不能除口罩」云云(註1)。到底下單之後等開餐期間,戴罩與不戴罩的感染風險有何分別,用常識去判斷吧,但因此而判罰,豈不予人形式主義、匪夷所思之感?而在47人案開審時,有人因短暫脫下口罩而判罰5000元,口罩令是抗疫工具還是政治工具(註2)

還記得疫症初爆時,當時香港人憑著多年以來的常識及習慣,馬上意識到口罩對防疫的功效,並發動國際網絡在世界各地搜羅口罩,但時任特首的鄭月娥卻一意孤行,聲言「戴咗都要除番落嚟」(註3)。而事後的研究亦表明,在疫情初爆的首百天(2019年年底至2020年4月8日),香港人的使用口罩的決定顯著降低了COVID-19 初期的感染率(註4)

但到了後期變種出現,儘管香港人在公眾場所佩戴口罩,但始終不可能經常佩戴口罩,承如香港大學微生物系臨牀助理教授薛達所言,Omicron 變種病毒殘酷地暴露了口罩弱點,因為在家裡、餐館或茶水間必須除罩,許多人感染了 COVID-19,這種免疫力本身提供了針對 COVID-19 的短期但強大的保護(註5)

當接種率及感染率都接近頂峰時,並有不少香港人都認為應該讓公眾自行決定是否佩戴口罩(註6),卻要等到澳門放寬口罩令後,香港才趕上步伐,「宜快不宜慢」(註7)地解除口罩令。

不少防疫政策變得像演戲一樣,使用大量公帑,成效不彰,浪費資源。空置的隔離措施是其中之一(註8,見《集誌社》相關報道),口罩令亦是其中之一。你我明知道在不少場合的戴口罩要求無理,但還是要演好這場戲,所以我不戴罩,就確保枱上的最後一塊薯片不要消失,大家演好這一齣戲。

但對防疫政策批評太多,又驚被人上綱上線,本來坊間可以就著實際情勢及科學數據去討論防疫措施及政策,卻被政治掛帥的政客或評論人以《國安法》、「一國兩制」之名扣上帽子,一時說甚麼「若香港有專家推動與病毒共存,或有違國防政策,違反社會秩序,可視之為違反《港區國安法》」(註9),一時又聲言「(與病毒共存)辜負了香港廣大基層民眾以及國家戰略上的正當期待,與新時代『一國兩制』基本精神背道而馳」(註10),還有被責難為「冷血」(註11),被指控是「反中亂港」、「製造香港與內地的對立」(同見註12),在香港還容得下平情公允討論防疫措施的空間嗎?

若然遇到有人仍然戴口罩,那是他們的自由,沒有人可以取笑堅持戴口罩的人,他堅持戴口罩是因為他覺得有需要。但同樣道理我沒有打算戴口罩,那也是我的選擇。這種自由選擇的防禦措施,本來是最佳最合理的保護策略,但卻姍姍來遲。

維持959天的口罩令終於解除,但經歷種種抗疫之亂,除罩相見之時,卻笑不出來了。

原文連結:https://www.patreon.com/posts/79368133/

▌ [ 光合作用 ] 作者簡介

薯伯伯為最早一批在網上連載遊記的香港人,多年來足迹遍佈歐、亞多國,在喜馬拉雅山麓、東南亞、南亞等地區生活。著有《風轉西藏》、《北韓迷宮》、《西藏西人西事》及《不正常旅行研究所》,分別在香港、北京及首爾出版。

作者 Patreon 頻道:https://www.patreon.com/pazu

最新內容

你也可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