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國會學歷史(下)

建築可以塑造人,但只有人可以塑造制度。若你身在國會建築,那你或者會問,是誰創立國會的呢?
答案卻是:沒有誰,自然而成而已。國會是英國國王及其政府日常政治需求自然發展的結果。我們當然也不會想像一開始就會是現代民主的模樣。
賢人會議
最開始只是賢人會議(Witan又稱 Witenagemot)的模式,那是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英格蘭的顧問會議,被認為是英國早期政治體制的一部分。這個機構在7世紀到11世紀間運作,直到1066年諾曼征服結束其歷史使命。
賢人會議的主要角色是協助國王處理重大事務,包括選擇和認可國王:當國王駕崩或王位爭奪時,賢人會議有權選擇新的國王。國王也與賢人會議一起商討法律和國家政策。賢人會議的成員主要由英格蘭的高層貴族、主教和重要領袖組成,用現在的講法,民主成份不高。
雖然賢人會議不是現代議會的直接前身,但它始終為後來的政治體制奠定了基礎。特別是它討論國家事務和諮詢國王的功能,與後來議會制度的諮詢和制衡角色有些相似。
御前會議
1066年威廉一世(征服者威廉)入主英格蘭後,結合諾曼與英格蘭本地傳統的制度,發展了御前會議(Curia Regis)這多功能的機構。御前會議幫助國王處理日常國務,包括稅收、土地管理和政策實施,它也是中世紀早期英格蘭的最高司法機構,負責審理涉及貴族和重大土地糾紛的案件。隨著時間推移,御前會議的司法職能分化,衍生出後來的普通法法院(Common Law Courts)。雖然御前會議本身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立法機構,但它有助於國王制定法令,為後來的議會作為立法機關提供了如何運作的樣本。
1215年,約翰國王(King John)被迫簽了大憲章(The Magna Carta ),當中某些條款就要求國王定期開召集大會(當時類似於御前會議)。約翰國王去世後,他的兒子亨利三世即位,就面對貴族和地方領袖的進一步壓力。
法國貴族西蒙‧德‧孟福特(Simon de Montfort, 6th Earl of Leicester)於1230年代來到英格蘭,他受到亨利三世的寵信,獲得了土地和權位、與國王的妹妹結婚,成為國王最重要的顧問之一。
西蒙這人頗多爭議之處,但在1265年,他卻開創先河,將城鎮和郡的代表召集在一起討論國家事務,議會同時包含了騎士和市民代表,討論的議題也不僅限於稅收問題。
人民代表
議會始終要開會才像樣。提到開會,我們就不得不提亨利三世的兒子愛德華一世(Edward I,1272至1307年)。他讓議會的會議變得更加頻繁,在他35年的統治期間,就召開了46次議會,在統治的前20年裡,幾乎每年召開兩次議會;從1275年起,議會的程序和決定開始有正式記錄,被撰寫成卷軸並縫合在一起,稱為「議會記錄卷」(Rolls of Parliament)。
自1327年1月議會廢黜愛德華一世的兒子愛德華二世以來,每次議會都有人民的代表。議會的組成模式從此固定下來,由三個部分構成:上議院(貴族),下議院(平民)和君主。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模樣。
制度是演變出來,而不是設計出來,這就是英國保守主義的智慧。
( 圖 : UK Parliament facebook )
▌[英史補習班]作者簡介
路易士老師,移英港人。在港教通識,現於英國公立學校教歷史和地理。閒時愛讀書和遊山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