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外訪露馬腳 法院拒令顯顏色

過去一周,較矚目的香港政經新聞有兩則,包括特首李家超結束訪問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印尼,簽署了多份合作備忘錄;香港法院拒絕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歌曲提的申請,不批出禁制令。這兩則新聞顯示,香港因管治弱化、制度倒退,要重建國際都會優勢,仍舉步維艱,但司法獨立的根基猶在,若行政當局懂得尊重司法,前景仍有可為。

特首外訪

李家超上任一年,精心策劃的東盟三國之旅,按理應有較具體的成果,但結束行程時,只能拿出簽了三十三份備忘錄/協議,說文件數量超越前人,但這些合作備忘錄或協議到底反映多少投資金額,卻是說不上來。而官方宣稱達成了三大目標,也全是務虛的增加認識、促進合作之類,到底有什麼策略性的發展計劃,或一些標誌性的項目,也是語焉不詳。所謂說好香港故事,到底說出了怎樣的故事,香港有那些新優勢、新賣點,是否打動了東盟的商界領袖,從媒體報道上看,找不到突出的重點。反而印尼致力發展新首都,大馬想拓展沙巴的旅遊和海產,歡迎港商參與,訴求更加具體明確。新加坡就更不用說了,金融、航空、物流等多個領域都超越了香港,爭取國際人才上更挖了不少香港精英,特首到訪時媒體上甚多比較兩城的報道,猶如替香港做了一次負面宣傳。整個東盟三國之旅,唯一較具體的就是三國支持香港加入區內主要的自由貿易協定,但什麼時候能加入,港商得享多少貿易實惠,仍是未知之數。

以上說的,並不是批評李家超的外訪工作不夠努力。特首願意走向國際,對外推銷香港,而不是一味向北京求助,請中央給優惠政策扶持,這方向是正確的。香港從來都是外向型經濟,非常倚賴海外市場,這次選擇東盟三國作出訪對象,策略上也說得過去,畢竟東盟整體已成香港第二大貿易伙伴。而且貿易額持續有增長,在美中關係惡劣的不利局勢下,尋求拓展亞洲市場是沒辦法之中較好的辦法。但怎樣開拓市場要講求策略,香港在這方面碰到的最大難題,是近幾年的政治變化,令外界覺得香港已變成內地城市,凡事政治掛帥,一切國安至上。過去吸引外商的制度因素,如法治、自由、按國際規則辦事等,都明顯倒退,人才外流更是失血不止,在這樣的惡劣條件下,吸引東盟企業來港,就要有佷好的策略和項目,也要說清楚香港和大灣區有何分別。

《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

其實,香港在法治和司法獨立上,仍然是較亞洲其他地方有優勢的,也是香港與內地城市最主要的差別。從這個角度看,近日法院拒絕律政司申請,沒有批出禁制令,對香港其實是難得的好事,在國際上是免費的正面宣傳。因為一眾跨國科網企業都在觀望這次司法裁決,如果法院頒發禁制令,強逼谷歌等科網企業停止讓香港用戶搜尋到這首歌,以及其多種變化版本,令香港一貫享有的網上資訊自由流通被打開一個缺口,日後任何政府認為對國安不利的資訊,都可以同一手段屏蔽,這些科網企業還能否相信香港、把重要的數據中心放在香港?答案恐怕是不能夠,這對香港經濟將會是沉重的打擊!

禁制令官司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原來律政司在申請文件中,夾附了特首依照國安法發出的證明書,指禁榮光歌與國家安全事宜有關。這是特首首次以國安法的行政手段逼法院接納某些事情,剝奪了法院按呈堂證據審視申請是否真的關乎國家安全的權力,猶如舉起國安法大旗逼法院就範。但這次申請的準備功夫實在做得太差,理據非常薄弱,禁制對象極其廣濶,對言論及資訊自由損害甚大,但禁制令的效用卻大有疑問——若榮光歌內容觸犯國安法,把傳播的人刑事檢控便可以了,為什麼要法院批出民事訴訟的禁制令,來協助本質屬刑事的國安法實施呢?互聯網用戶若翻牆到境外伺服器閱覽禁歌,法院根本不可能以藐視法庭罪來處罰,頒發禁令有多大實用價值?對這一連串關鍵問題,律政司代表根本沒有合理答案,難怪法院不肯批出禁制令。

按照內地官場文化,香港法院這次是大逆不道,不聽黨話,不積極配合行政機關,不支持中央落實國安法,主理香港事務的京官恐怕會拍桌子罵香港法官,責成特首與律政司長上訴翻案。若是如此,對法院的考驗將上移至更高級的法庭,另一個可能做法是釋法或補充立法,在國安法實施細則中,明確增設禁制令、屏蔽令、下架令等一連串審查網絡信息的權力,毋須法院批准即可動用。但這樣一來,香港的資訊自由就壽終正寢了,特首今後也不用努力外訪了,集中精神促進香港與內地融合便是。

▌[ 守望]作者簡介

劉進圖生於香港,七零年代入讀善導小學和九龍華仁書院,學會追求良善、自由和責任。八十年代初進香港大學唸法律,思考社會公義。八十年代末加入新聞行業,先後任職於《信報》及《明報》,切身體會「無信不立」、「兼聽則明」。2014年2月遇襲受傷,病榻上總結心願:「真理在胸筆在手,無私無畏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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