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英國會有內戰?

路易士老師初教英國歷史時,最深刻的一課,當推斯圖亞特王朝(The House of Stuart)第二位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被斬首一幕。教四班,就看了四次國王被斬的戲劇片段。令我驚訝的是,頑皮的孩子在看這一段時都屏息以待,他們究竟抱著什麼心態就不清楚了。但這的確是令人百感交集的一幕,一個未知新世界好像開展了。

1649年1月30日,倫敦白廳宮( Whitehall Palace)內的國宴廳(The Banqueting House)外,我們看到國王穿得厚厚的。待死之人說他不怕冷,卻怕國民以為他發抖是因為懼怕。是的,他像上舞台的明星,因為一個鷹架已在一樓搭好,好讓上千的觀眾看清楚國王的頭怎樣被砍下來。但,國王保持冷靜。

國王被斬首,意味舊秩序過去,新秩序誕生。但未來會怎樣?或許,我們先要了解為何1642年英格蘭會發生議會派與保皇派之間的內戰(English Civil Wars , 1642-1651),為何國王會失去權力。

君權神授

首先,國會跟國王的關係是關鍵。這是一個變化的新時代,資產階級冒起,他們都期望商業利益能得到保護。可是,查理一世卻是一個食古不化的人,他相信「君權神授」(Divine Right of Kings),認為他是由上帝委任的——你質疑他等於質疑上帝。這跟聽民意(至少是商人)的要求是背道而馳。

國王只懂花錢但不懂生財,要靠國會徵稅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當時國會下議院(the House of Common)大都是地主和商人,然而查理一世沒有跟他們打好交道,卻寵信白金漢公爵 (Duke of Buckingham) 佐治‧維利爾斯 (George Villiers)等貴族。白金漢公爵遠離群眾兼自高自大,後來被國會彈劾,國王為了他,竟然要解散國會!

可以說,英國的內戰,是新舊勢力之爭 。

由1629至1640年,足足有11年,查理一世在沒有國會的情況下治國,歷史上稱為「 the Eleven Years’ Tyranny」。國王或許忘記了400年前的大憲章,但國會議員沒有忘記。以往查理一世不夠錢用,需要請求國會開徵新稅,因只有國會才有這樣的權。現在國會解散了,可以怎樣辦?惟有找空子了。查理一世向「船稅」(ship money)埋手,這本是向沿海市鎮收取的,以供養戰船打擊海盜,但國王卻向全國開徵。這就好像向沒有買股票的人收取印花稅——這當然神憎鬼厭。

宗教惹禍

更要命的是查理一世還娶了來自法國、信奉天主教的亨利埃塔‧瑪麗亞(Henrietta Maria)。清教徒(Puritans)對此非常擔心,他們不想英國再次變為天主教國家,故此對國王並不信任。查理一世跟約翰王一樣,跟國會亦鬧翻、打敗仗和沒有跟宗教勢力打好關係——要犯的錯都犯了。

查理一世犯上的是「叛國罪」(High Treason),理由是他觸發內戰。國家不要戰爭,而是要發展經濟。國王違抗此律,也沒有好下場。國王也不能等同於國家了。

順帶一提,我們熟悉的科學家牛頓(Newton)就是在內戰時期長大。我們可以想像學校和大學都一定受戰爭影響,而牛頓才有「在家學習」的教育環境。而政治哲學家湯瑪士·霍布斯 (Thomas Hobbes)也是經歷過內戰,他提出了利維坦(Leviathan)的政治哲學︰要有一個強大的國家,才能保障人們的生命和財產。他又認為主權(sovereignty)是絕對的,不能分割,這看來是因為目睹內戰時期的混亂引發的哲學思想。

可見,內戰影響了不少人的思想和生活。我們下次再詳述內戰的經過。

(圖 :查理一世)

▌[英史補習班]作者簡介

路易士老師,移英港人。在港教通識,現於英國公立學校教歷史和地理。閒時愛讀書和遊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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