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勱與中華民主憲政

2024年5至6月期間,我有機會前往台北參與一些學術活動。抵達台北的5月20日,正好是他們新當選總統的就職典禮。臨行前我在家中想到,不如帶上張君勱在1946年為推廣中國當時制憲的努力而寫成的《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一書,在旅途中重讀一遍。

追尋民主憲政的沉重代價

194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在南京國民政府主催下,於國民大會三讀通過,張君勱是主要的草擬者。憲法在1947年底正式在中國實施。後來國民政府在內戰連連失利,最後敗走台灣,蔣氏政權於國共兩黨軍事對峙下,以緊急法令凌駕了此憲法的部分條文,變相繼續實行威權統治。

但隨著1980年代後台灣的黨禁解除,民主化逐步在當地推行以來,張君勱草擬通過的這份憲法,在經過歷次重大修正後,至今還是台灣民主政治上的憲政根據,也是自晚清以來130多年的中華立憲史上,唯一成功通過和仍在實施的中華民主憲法。張君勱因此被稱為是「中華民國憲法之父」。

民主憲政的追尋,在中華大地上不單是荊棘滿途,投身者往往更要付出重大的代價。張君勱這位為國民政府立憲的中華憲法之父,在1949年內戰勝負分明時,便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為頭等戰犯。敗走台灣的國民政府對他也並不友善,例如在立憲以前,因為他的主張、組織政黨活動和言論等,國民政府便曾派遣國民黨特務人員把他禁錮了一個多月。張君勱也曾經受到當權者的暗殺威脅和軟禁等對待。追尋憲政民主者被執政者視之為是公敵,這在近現代的中華大地,屢屢發生。

劃時代的成果

如果我們不只以短期現實政治的得失論一個人的成敗,我覺得張君勱先生在近現代中華政治歷史中,他對民主憲政的堅持及所取得的成果,可以說是劃時代的。

我在重讀完張君勱的《中華民國憲法十講》之後,有機會讀到大陸學人姚中秋的《現代中國的立憲之道〈第一卷〉——以張君勱為中心》一書。姚中秋在書中給予張君勱以下最高的評價:

「建立現代國家乃是過去一百多年間中國人努力的首要目標……圍繞着『立國』這一偉大而艱巨的目標……國人也提出了不同方案……這些方案中,張君勱的方案是最卓越的……正是基於這一點,本研究得出的一個初步結論是,張君勱是現代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不論從思想還是從政治實踐上看。」

姚中秋這個結論是否站得住腳,我們大可讀畢他這本500多頁的著作後詳細討論。

我認為從以下的一些層面去看,張君勱在中華近現代政治和思想史上的貢獻,無疑是極重大的。我們好好地去理解和學習他的貢獻,不光是對前賢的尊重,而且更是在中華文化面對現代文明的挑戰這一大議題上,加深我們認識箇中的歷史、理念、以及其實踐的複雜性和教訓,這樣將會使我們在應對目前和未來的相關挑戰時,能作出更多有根據的認識和行動,少走些彎路錯路。

主張立憲回應變局

鴉片戰爭以來,大清帝國受到來自西方列強在政治、軍事、科技、經濟和文化的挑戰,當時的士大夫將之形容為是中國三千年來未曾遇到過的變局。甲午戰敗後,中國回應這變局的挑戰時,大體來說採取了兩種路徑。一種是光緒帝採納了康有為和梁啟超的變法維新的現代立憲之路。另一種就是孫中山主張的以暴力革命加上採納現代意識形態的方式,尋求推翻舊的政治社會經濟制度,以建立一個現代的新中國。

當然,這兩種回應不斷受到傳統保守力量的抵制或反撲。但無論是慈禧太后的阻撓還是民國初年的帝制復闢,都沒能阻止憲政和革命這兩種路徑主導近現代中國的發展。

我們知道,張君勱在20世紀初便已經受到流亡在外的梁啟超的影響。1906年張君勱到日本留學時,便開始替立憲派的《新民叢報》寫文章。他第一篇發表的,便是討論英國19世紀的自由主義大師J. S. Mill論代議政府的《穆勒約翰議院政治論》。20多歲時張君勱已是中國有名的憲政專家,跟上一輩的梁啟超亦師亦友。1920年代起張君勱參與了早期中國憲法的草擬,他一貫堅持以憲政落實人權的保障、監督政府的權限、促成民主制度的實踐。

中華文化與西方觀念哲學

和當時以胡適為首的中國自由主義者不同的是,張君勱及其同路人既積極在國民黨一黨專政的黨禁下,於1930年初便組黨參政推動憲改,而且他們也絕不認為,在中華大地推動民主憲政便得打倒孔家店。張君勱認為,儘管中國傳統的政治體制並不可取,但儒家的經世思想和宋明理學的不少道德理念和關懷,與西方的社會民主制度和觀念哲學(Idealism)是可以互通的。

在這方面,他在1950至1960年代不單和當時流散到香港的當代新儒者牟宗三等後輩屬亦師亦友的關係,並且帶頭在1958年跟唐君毅、牟宗三、徐復觀發表了《為中國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認為中國文化能夠容納和發展民主科學,其道德理想更可補現代西方文化之不足。

張君勱的憲政和儒家思想,也使他不能同意列寧政黨式的暴力革命和一黨專政。在內戰前後,他有份成立和領導的中國民主同盟,正是希望集結國內的國民黨和共產黨這兩股軍事革命政黨以外的力量,發揮協調作用,讓兩大國內軍事集團避免大規模的內戰並達成妥協。他想通過國民政府服膺的三民主義由軍政轉入憲政的承諾,通過立憲分權,組織多黨聯合政府,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將國運從戰爭和不斷革命,轉到和平共存和憲政建設的道路,使現代性降臨中華大地之後,中華民族的現代國族建國,能夠走在長治久安的民主憲政的正軌。

1946年國民政府在日本投降後提出成立政協會議,著手立憲。由於種種複雜的原因,最終未能得到共產黨的參與和承認,也導致了中國民主同盟中一直備受蔣介石政權迫害的不少民主派人士,不能信任國民政府並實行杯葛。但同樣受過迫害的張君勱卻認為,此中華民族千載難逢的立憲時刻得來不昜,必須好好把握,就算因此與民盟的部分黨友不能不分道揚鑣也不應放棄。因此,他選擇了參與政府就草擬憲法而成立的政協會議,制定並提交國民大會通過了在國民黨政府管治下的第一份中華民國憲法。

這憲法(經過歷次的大修正)至今實行了差不多近80年,今天仍舊是民主台灣的憲法,並成為至今為止唯一一份成功落實的中華民主憲法。單是這一點,便讓那些什麼中華文化不適合民主憲政的論調,從此變得難以成立。

可以選擇的歷史進程

《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雖然是1940年代的產物,但我認為張君勱在內裡所說的,到了今天還很是相關和具有啟發性,值得一讀。

姚中秋在其書中,還有以下這個重要的觀察:

「在中國,下面的事實尤其有趣:20世紀中期以來,中國三個地區在大體相同的文化土壤上生成了三種完全不同的現代法律體制:大陸採取了蘇聯模式;20世紀上半期基本定型的法律與司法體系在台灣得以延續並發展成熟,有效地支持了台灣社會之現代秩序的發育、擴展;中國香港地區則大體採用了普通法的立法模式,由法院來發展香港社會普遍適用之規則體系。這種立法模式多元存在的事實,給了中國學者比較三種現代國家立法模式之優劣得失的便利。對於探討當代大陸立法模式之抉擇的人士來說,20世紀中國這些多元試驗中必定蘊涵著極為珍貴的啟示。有些人把偶然的選擇當成是歷史必然性來尊奉,但從現代中國的歷史進程及其結果,可以得到一個啟示:為現代國家生產法律規則,並執行它們的制度框架,是可以選擇的。」

張君勱近80年前選擇了民主憲政。這選擇既非一帆風順,並且不斷受到激進革命和威權政治的多次考驗。但這一選擇,卻也為今天民主的台灣,奠下了重要的基石。

▌ [政治與人文]作者簡介

張楚勇於2022年7月在香港退休。退休前曾任職大學教師、公務員、傳媒編輯。1980年本科畢業於香港大學,並在香港中文大學和英國University of Hull先後取得政治學的碩士和博士學位。目前他主要在倫敦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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