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就係我介意

某年遊韓國首爾,夜行地道,忽遇一白人男子,韓語對話,不明所以。只見其手執厚重帳簿,載眾多帳目,或記韓元數萬至數十萬。我請其以英語交流,男子自稱任職慈善機構,正籌募資金。我疑其有詐,直言不便施助,說罷便走。同行二友,連聲說幸好我在現場,否則不知所措,或要以錢財了事。

騙徒手法表面層出不窮,然萬變不離其宗,利用社群心態,或有附和傾向,或求他人好感,多不願得罪他人。此乃日常習性,即使面對可厭之人,亦難以打破。想起電影《搏擊會》 (Fight Club)一句話:「我等以無有之財,追無需之物,以悅不喜之人。」(We buy things we don’t need with money we don’t have to impress people we don’t like.) 人為群居動物,無意間欲博取他人好感。若為所愛,尚可理解;若明知對方或有圖謀,何不果斷拒絕?

鼓起勇氣說不

以白人男子為例,豈有募捐者夜間出動,手拿帳簿展示途人,還刻意露出捐款數字?既知有異,應當場拒絕,縱使稍顯唐突,寧願鼓起勇氣,直言說不。

記得有次在突尼西亞首都突尼斯,街上遇一陌生人,二話不說,忽然要求與我握手。突尼西亞民風純樸,陌生人攀談及交換聯絡,時有發生,我亦樂在其中。旅遊該國三星期,遇人無數,唯此人最唐突,直接伸手欲握,絕非常態。

我頓覺不妥,即偏離路線,點頭不握,越走越遠。他見被拒,怒問因由,我懶得解釋,更覺拒握為正確決定。及後觀察,該人似是兜搭生意,得手後緊握不放,手法牽強,雖非大奸大惡,但避之則吉。

學習拒絕之法

基於社交禮節,見人遞手,總下意識伸手回應。我卻常自省自誡,世間紛亂,更應直面內心。若覺異樣,寧信直覺,果斷拒絕,無需多言,視「拒不解釋」為基本權利。

猶如他人問介意與否,言下之意,似隱含預期對方答不介意。然而若實有所介意,願我等能高聲拒絕,大聲說出:「原因就係我介意。」介意已是最佳理由,何用諸多解釋?

察看內心,捍衛自身空間,學習拒絕之法,實為人生要術。遊蹤異地,脫離原有規範,理應珍惜,視之為學習拒絕的最佳訓練場。

照片:韓國首都首爾昌慶宮一帶的市場,賣香水的攤販,攝於 2010 年 3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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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合作用]作者簡介
薯伯伯為最早一批在網上連載遊記的香港人,多年來足迹遍佈歐、亞多國,在喜馬拉雅山麓、東南亞、南亞等地區生活。著有《風轉西藏》、《北韓迷宮》、《西藏西人西事》及《不正常旅行研究所》,分別在香港、北京及首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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