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參選、誰該退場:香港「政治安全」下的立法會選舉

2025年12月7日,香港將舉行第八屆立法會選舉。這是自2021年全面修改選舉制度後的第二次選舉。提名期臨近,卻未見任何人宣布參選,反而已有至少十五名現任議員表態不會競逐連任。這一冷清的政治景象,反映出中央與特區政府如何透過層層機制,牢牢掌握立法會的「政治安全」,讓誰能參選、誰該退場,早已在一種「不言而喻」的默契與壓力下被決定。
從2019到2021:政治重塑的起點
近年政治變局的轉捩點,是2019年因《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社會風波與持續近一年的示威浪潮,令北京決心立即全面「整頓」香港的政治秩序。2019年,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中橫掃近九成議席,翌年更嘗試透過初選團結力量,在立法會選舉中爭取過半議席。這一連串事件徹底觸動了中國威權統治的紅線,引發強力的打壓。
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為拘控民主派初選的組織者及參與者埋下伏筆。翌年3月,全國人大再通過決定,徹底改寫香港的選舉制度。自此,立法會與區議會的組成方式被重塑,並引入由政府主導的「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以確保所有候選人都是「愛國者」。
雙層審查機制:從提名到參選的政治篩網
在現行制度下,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必須通過「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確認,證明其「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並且要獲國安委審查無異議,方能取得參選資格。國安委向審查委員會提供的「審查意見書」實際上具有決定性作用,且不容任何法律挑戰。
同時,原本僅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被擴權,由1200人增至1500人。成員主要來自商界、專業團體、親政府組織及其他「功能界別」。在新的安排下,參選立法會者,不論是選委會界別、功能界別或地區直選,都需獲至少10名選舉委員會成員提名,方具參選資格。這意味著,若不被政治體系接納,連起跑線都無法踏上。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由高級官員擔任主席,設有2至4名官守成員及最多3名非官守成員,但最終決定仍受制於國安委意見。這樣的設計,使政治篩選制度化、常態化,並以國安為名將政治忠誠檢測制度化。
政治安全下的「自我審查」
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任何人即使有參選意願,也得先看當局屬意。倘若被視為立場「不夠忠誠」,便可能在提名階段受阻,或在資格審查中被指存有「國安疑慮」。被取消資格的風險,不僅意味政治生涯的終結,更可能帶來難以預測的法律後果。
近日有媒體報道,政圈盛傳年屆七十的立法會議員將被「勸退」,不再獲安排留任。若果屬實,代表在威權統治下,除了政治立場,連年齡都可能成為篩選依據,任意的篩選條件亦可能無限擴展。在「政治安全」高於一切的氣氛下,自我審查與自我淘汰,正在成為香港政治的潛規則。
國際標準下的落差
從國際人權法的角度看,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早已嚴重偏離《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的要求。這並非突如其來的批評。早在2006年,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已明確指出,香港政府必須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立法會能透過普選、並以平等的方式產生。然而,將近二十年過去,這一目標不但未實現,反而隨着2021年的制度重構而嚴重倒退。
在2022年的審議結論中,委員會對香港的制度變化作出前所未有的嚴厲批評,指出現行選舉安排明顯不符合《公約》第25條所保障的「人人有權參與公共事務」的原則,並同時違反《公約》所保護的平等與不歧視原則。換言之,這並非技術性爭議,而是整個制度與國際人權標準的根本背離。
具體而言,委員會指出五大問題:
(一) 普通選民可直接選出的立法會及選舉委員會席位大幅減少;
(二) 選舉委員會的代表性因改組而進一步下降;
(三) 限制性的候選人資格標準,使反對派幾乎無法參選;
(四) 行政長官選舉完全排除普通選民的參與;
(五) 候選人及當選議員被取消資格的標準與程序缺乏清晰與透明度。
這些變化的共同效果,是將政治參與變成由當局嚴密監控的特權,而非公民應有的權利。
因此,委員會提出一系列具體建議:制定明確的時間表,實施普選;增加立法會及選舉委員會中由普通選民直接選出的席位;擴大選舉委員會的選民基礎;盡快實現行政長官普選;修訂候選人資格標準以確保政治多元;並廢除歧視性與不透明的取消資格程序。此外,聯合國亦明確要求港府撤銷取消當選議員資格的決定,以恢復香港議會制度的合法性與公信力。
然而,至今未見任何跡象顯示港府有意落實相關建議。相反,從制度設計到政治操作,香港的選舉正被進一步制度化為「安全可控」的政治儀式——徒具議會外形,卻早已失去公民參與的靈魂。
被預先編排的選舉
在「政治安全」掛帥的制度下,香港的選舉早已失去真正的競爭與選擇。2025年的立法會選舉,即使有選舉程序,實則是一場經過精密設計的政治儀式。參選與退選,忠誠與懷疑,皆已被制度化為政治過濾的結果。
官方或許期望這樣的制度能確保「穩定」與「安全」,但代價是香港失去了多元的聲音與政治活力,也遠離了國際社會對一個自由城市的期許。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 Hong Kong Centre for Human Rights
Facebook: hkchr.org |IG: hkchr_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