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所分寸

曾經有兩年多的時間,我的鞋櫃裡只擺著一雙涼鞋,是一款極簡主義的綁繩設計,據說靈感源自墨西哥塔拉烏馬拉族人的跑步涼鞋。那是我當時的標準裝束:一雙綁繩涼鞋、短褲、短袖上衣。不分晴雨,幾乎都是這般打扮。
那時朋友剛好多了一張在香港舉辦的國際藝術展入場券,邀我同行。主辦機構雖然沒有特別的衣著規定,但出席者大多衣香鬢影,至少也穿得相對端正。當時的我想,既然沒有限制,何必為了一個展覽特地添置新衣?於是,我依舊穿著那雙涼鞋,配上一條短褲便入場。到了會場,忽然有人走過來問:「你是藝術家嗎?」
我愣了一下,難道是我這身裝扮太過突兀,對方才誤以為我是那種「很有個性」的藝術家?當時的我太天真,自以為出於「隨性」而穿得過於「與眾不同」,在人群中反而顯得異常突兀,甚至有幾分礙眼。
讓自己不過分搶眼
有次讀到吳靄儀的文章,談及衣著與禮儀,解釋為甚麼在某些場合應該穿得端莊得體,例如西裝、禮服之類。她指出這樣做的重點不是要出風頭,反而是要避免與他人差距過大,穿著恰如其分,讓個人的鋒芒被磨掉,不至於成為場內突兀的一個。
我已記不起文章出自何處,後來詢問作者本人,她隨口簡略說明那套穿衣的生活哲學,但也記不起在哪篇文章提過。或許,這種思想早已內化於她的生活哲理之中,成了如呼吸般自然的存在,已不必深究出自哪一本著作。
這種衣著觀並不鼓勵追逐名牌,也不是提倡刻意樸素,而是強調「得體」與「分寸」。穿得合宜的意義,在於讓自己不過分搶眼,承認某些場合的主角並非自己。這種有意識地選擇退後一步、放下我執的人生態度,在亂世中確是當頭棒喝。
現在我出門在外,穿著依然從簡,只帶了兩件上衣,配搭一條長褲。之所以選擇長褲,主要是因為留意到,無論寒天或熱地、抑或乾燥或潮濕、不分宗教,多數國家,除運動服飾外,日常褲裝都以長褲為主。在大部分地方,穿長褲從不惹人注目;相對而言,是否適合穿短褲,則須視乎當地文化習慣、社會氣氛而定。同樣是伊斯蘭教國家,在突尼西亞穿短褲不會顯得突兀,但在毛里塔尼亞則令人非常不自在。若然要一褲走天涯,長褲自然是不二之選。鞋履方面,則早已放棄簡約跑步拖鞋,而是用很普通的運動鞋款,即是沒有人會留意的款式。
若問我對衣著選擇最深刻的領悟是甚麼,莫過於「儘量不惹人注目」這條原則。試想,若出席朋友的婚宴,卻因「隨心」而穿上一套比新人更耀眼的服飾,豈非顯得失禮?喜慶場合如是,莊重肅穆的喪禮更應謹記。
能在不同場合中安守本分,讓焦點回歸該受注目的人物身上,這份克制與分寸,本身就是一種修養,卻未必是一種常識。
▌【Pazu薯伯伯簡介】
薯伯伯為最早一批在網上連載遊記的香港人,多年來足迹遍佈歐、亞多國,在喜馬拉雅山麓、東南亞、南亞等地區生活。著有《風轉西藏》、《北韓迷宮》、《西藏西人西事》、《不正常旅行研究所》、《逍遙行稿》,分別在香港、北京、首爾、台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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