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圖文
美國最高法院近日判決,再度確立出生公民權的憲法地位,總統特朗普不得胡亂阻撓。從憲法的角度出發,這判決本身無可爭議,我反而有點不滿為什麼不是直接九比零判特朗普政府敗訴。但從公共政策的角度出發,得承認出生公民權是一條難題,正反兩面的意見也值得考慮。 所謂出生公民權,最絕對的情況,是指一個人在出生時無條件自動取得出生地的公民身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列明「所有於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者,皆為合眾國及其居住州之公民」,說得十分清楚明白。其中「受其管轄」的說法,一般是指外國使節所生的子女不在此限,因為外國使節本身不受美國政府管轄。有輿論爭議指無證移民在美國所生的子女也應視為同類,問題是他們犯法的話美國政府絕對會抓,總不能說他們「不受其管轄」。 在我看來,憲法寫得清楚明白,亦一早在1898年的合眾國訴黃金德案中得到肯定,其實沒有甚麼還要再解釋的地方。特朗普對此再不喜歡,在尊重法治的前提下應該做的是提出修憲,回到民主程序去決定,而不是自己胡作非為。特朗普聲稱只有美國才有這樣的「蠢政策」,這也不正確。大多數美洲國家都奉行「屬地主義」(jus soli),例如加拿大、墨西哥、巴西,還有阿根廷都是奉行無條件出生公民權。 在美洲以外,則比較多實行有條件出生地主義。例如在英國出生,則至少一名父母須為英國公民或已取得「定居」身分,才能自動成為英國公民;在德國,外國父母的子女在德國出生,可在父母符合一定合法居留年期及永久居留條件時取得德國國籍。也有些國家絕對只看血緣,例如中國和日本都是這樣。至於香港人比較熟悉的「雙非」,則同時看血緣和出生地:父或母是中國公民(但不一定是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出生就自動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父母是外國人就沒有相同待遇。 「蠢政策」? 為什麼有些國家會奉行無條件出生公民權?這其實不真的那麼「蠢」,背後還是有一定的道理。一個人在當地出生,在當地成長,要讓他好好在當地生活和貢獻,最簡單的做法就是給予完整的公民權。如果一個人僅僅因為父母的身份,便不能和普通人一樣正常過活,反而是在社會中製造安全隱患。要他走去他從來沒踏足過的原國籍所在地重新生活,也甚為無謂。...
雖然來埃及旅行確有不少「埃及式麻煩」,例如聞名旅客之間的死纏爛打,但我覺得依然很值得專程一來。即使只是看看金字塔,也覺值得,畢竟世界上很少有如此充滿象徵意義的符號式建築。我想起當年第一次參觀中國的萬里長城時,反而沒有太強烈的感受,只覺得「長城就是如此」。也許因為長城的宏偉過於分散,即使親臨其境,那種震撼亦像被稀釋。 然而金字塔和獅身人面像卻截然不同,雖然佔地達 16 平方公里,但一眼看去全都映入眼簾。那晚初抵埃及開羅,我乘車前往吉薩(Giza),沿途空氣污染嚴重,交通亦相當混亂,但第一眼看見金字塔矗立於眼前時,那種震撼仍然無法言喻。我一直以為金字塔遠離市區,位處偏僻,抵達才發現,吉薩市彷彿圍著金字塔而建。無論在旅館、餐廳,還是新落成的大埃及博物館那片巨大的落地玻璃前,都能望見金字塔的身影,可以說是「無處不金字塔」。 近在眼前 吉薩市不少旅館或餐廳都標榜「金字塔景觀」,但這種景觀其實毋需特別強調,因為隨處可見,就像到尼泊爾徒步安納布爾納峰山徑一樣,到處都是山景。當晚走到一間天台餐廳,登上頂層,我點了一杯青檸汁,侍應問我要否加奶。「青檸汁可以加奶嗎?」我驚奇地問。他說當然可以,除了青檸還加入薄荷葉、水,放進攪拌機打勻後再過濾,變成一片奶白混沌。口中啜著檸奶,眼望著金字塔,已是不枉此行。 第二天真正參觀金字塔時,因為感覺真的很震撼,忍不住打視像電話給家人,讓他們看看。去過不少地方,想起上一次感受到如此震撼的文化符號景觀,大概就是首次看見布達拉宮之時,不過那年頭還沒有視像通話,只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