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圖文

  • 又到了翳焗的初夏,滂沱大雨隨時落下,這樣的天氣,有喚醒你的身體記憶嗎?曾經,香港人年復年地擠進維園,悼念六四,還有各界舉辦的各種悼念活動與儀式,你還記得嗎? 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主辦維園燭光集會的支聯會成為了煽動顛覆罪的被告;每年被學生洗刷的國殤之柱遭連夜拆走,港大太古橋的大字被厚重的水泥遮蓋,中大的民主女神像與嶺大的六四浮雕也相繼被消失。當一切曾經理所當然的物件和儀式被連根拔起,我們才猛然發覺,那份常被批評為「行禮如儀」的堅持,背後究竟承載著多大的重量。不過,與其單純慨嘆我們失去了多少,不如重新審視香港人在《國安法》生效之前,曾是多麼努力地用盡各種空間、形式與儀式,將這段爭取中國民主自由的抗爭歷史記錄下來,薪火相傳。 六四紀念館的創舉 聯合國「尋求真相、正義、賠償和保證不再發生問題特別報告員」在2020年提交的專題報告中明確指出,建立紀念碑與舉行紀念儀式,是社會保證歷史悲劇「不再發生」(Non-recurrence)的必要條件。報告特別譴責部分國家破壞或禁止民間設立的紀念物,強調摧毀實體記憶等同於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Secondary victimization),並會助長有罪不罰的文化。 同時,筆者亦要不厭其煩地提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9條不單只保障「言論自由」,它還訂明保障了所有人「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之自由」(freedom to...

  • 六、《原法》:法律的本質與功能 在《原法》篇中,黃宗羲提出一個驚人的判斷:「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無法。」(《明夷:頁352》)秦漢以後有大量法典,這怎麼能說「無法」?黃宗羲所說的「法」,不是指具體的法律條文,而是法律的本質和功能。他區分的是「真正的法」與「名為法而實非法」的東西。   三代以上的法律,是為了滿足天下人的需要而設立的:為了讓人民有飯吃,所以授田給他們耕種;為了讓人民有衣穿,所以授地給他們種桑麻;為了讓人民受教育,所以設立學校;為了防止淫亂,所以制定婚姻之禮;為了防止動亂,所以徵收軍賦。「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未嘗為一己而立也。」(《明夷:頁352》)這些法律的目的都是為了天下人的福祉,這就是「天下之法」。但三代以後情況完全不同:「後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長也……然則其所謂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這些法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一家一姓的統治,以防範人民為手段,是「一家之法」。   黃宗羲以「藏天下」的對比來說明兩種法律觀念的根本差異。三代之法是「藏天下於天下者也」,讓天下的利益歸於天下人:「山澤之利,不必其盡取,刑賞之權,不疑其旁落;貴不在朝廷也,賤不在草莽也。……法愈疏而亂愈不作,所謂無法之法也。」法律越疏闊,動亂越不發生。後世之法則是「藏天下於筐篋者也」,把天下收入君主的私囊:「用一人焉,則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則慮其可欺,而又設一事以防其欺。……法愈密而天下之亂,即生於法之中,所謂非法之法也。」(《明夷:頁352》)越是想要控制一切,就越需要繁密的法律;法律越繁密,反而越容易引發反抗。這不是法律技術的問題,而是整個體制的問題:當法律的目的是維護少數人的特權,它就無法得到真正的遵守,只能依靠恐懼和暴力來維持。...

破土漫畫

破土來稿

  • ( 編按 : 破土除了有固定的作者專欄,歡迎各方讀者投稿。) 英國地方選舉落幕,政壇版圖大洗牌。這次結果預示著一個舊時代的終結:傳統大黨的兩強壟斷局面正在隕落。當 Reform UK...

  • ( 編按 : 破土除了有固定的作者專欄,歡迎各方讀者投稿。) 什麽是異鄉?異鄉即不是故鄉,那什麼是故鄉?我的故鄉是小學寫手册時填的籍貫嗎?那只是爸爸出生的地方,他可能因為經歷戰亂和巨變,很少談起鄉間的事。我七歲那年,一家人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回鄉,我穿了十多件衫和十多條褲,被推上迫得密不透風的火車,見到很老、和我差不多高的爺爺嫲嫲,夜裡全部人睡在有雞和豬隨便出入的平房,幾天後,我只穿一件衫和一條褲回到香港。 這次回鄉後,我確定鄉應該是鄉村,香港到處是高樓大廈,一定不是故鄉,而且因為故鄉的定義從來不是考試範圍,故鄉不故鄉,也一樣生活,那就不要再想了。 直至九七年的五月,我聽完黃耀明的《人山人海演唱會》,身上穿着印有紅色女皇頭的演唱會紀念T恤,跳上從尖沙咀碼頭開出的六號巴士,坐在上層最前方,璀璨的霓虹燈不斷撲來,又不斷拋到背後,我第一次覺得香港很美,第一次感覺到香港就是我的故鄉。電子音樂和明哥的歌聲彷彿仍在空氣中盪漾,下世紀真的可以再嬉戲嗎?是隱隱然有一種一切也即將逝去的失落突襲,眼淚靜靜流着。...

破土有聲